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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荣弋。

    他搬了张小板凳坐在路边,手里拿着一瓶玻璃瓶装的牛奶,瓶上还插着吸管,一边侃侃而谈,一边嘬一口牛奶。

    那闲适的姿态、出众的口才,像旧时天桥底下说书的。可他偏生又一派贵公子的风流意气,哪怕是坐在街边的小板凳上,都能让你觉得这是什么雕梁画栋的富贵场所。

    这不是荣弋。

    孟于飞响起他这几日探听到的消息,明白过来这人是那个一战成名的屠神者,燕云。

    燕云在街头说书,说的是他从前屠神的故事。这是永夜城的观众绝对不会听过的故事,也是最感兴趣的故事,他随口就说了,一字一句都是对永夜城来说大不敬的话。

    可他仍旧从容、随意,这番姿态落在玩家们眼中,就愈发觉得他深不可测、与众不同。

    其实燕云也并非特意坐在这里说书,他来附近的工坊锻造叩心铃,在等待的间隙四处转了转,正好触发了一个游戏。

    游戏NPC是几个街头艺人,表演的还是中国传统曲艺。燕云活着时是个纨绔子弟,他什么没见过,可他只会弹琴,这里却没有琴。

    可这都难不到燕云,他没乐器,他还有这张嘴。言语也是这个世上最动人的一种声音,一个故事,可以低吟婉转也可以慷慨激昂,内容不同罢了。

    而且牛奶很好喝,燕云这几天喝遍了永夜城的饮料,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最爱。

    眯着眼美滋滋地喝了口牛奶,燕云继续说道:“想屠神,你就得有把好刀。当初我的那把刀,现在永夜城似乎把它叫做‘无名之刃’,其实我当初还给它起了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叫……”

    第215章

    庆典(二十四)

    “红豆。”

    燕云说他曾给那柄屠神的匕首取名红豆,来自王维的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人世间最悲哀的莫过于阴阳两隔,所以这把匕首叫做红豆,赐你死亡,予你重逢。

    燕云的话音落下时,郑莺莺的匕首正好刺进敌人的胸膛。她再拔出,“扑通”一声敌人倒下,又一场战斗终结。

    饶是以郑莺莺对自己的狠劲,她都感觉到了一丝疲惫,身子晃了晃,拿着匕首的手都在颤抖。可是从匕首上传来的兴奋颤栗仍让她仅剩的半颗心狂跳不已,她在这种兴奋和疲惫中来回切换,难以自控。

    被挖去眼睛的那只眼眶开始刺痛,她抬手捂住了眼罩,身子慢慢蹲下。大大的斗篷包裹着她瘦小的身体,远看像一颗颜色鲜艳的蘑菇。

    尽管这颗蘑菇的外表是如此鲜艳,她的内心却仿佛还在寒冷的深山里受冻,让她一时难以迈动步伐。可是很快,温暖就将她包围。

    郑莺莺微愕,抬头,额头就嗑在了江河的下巴上,江河却第一时间去揉她的额头,无奈地问:“痛不痛?”

    郑莺莺摇头。

    江河便转而在她面前蹲下,说:“走吧,我背你回去。”

    郑莺莺没有动作,她迟疑了好久,才确认江河真的是要背她。他知道江河愈发地把她当一个需要被关爱的小姑娘看待,有时会牵着她的手,有时会摸摸她的头,但也仅止于此了。

    此时此刻,郑莺莺看着江河宽阔的背,心中的寒冷深山仿佛有了日出。温暖的阳光洒下来,坚硬地泥土开始回软。她抖了抖,最终站起来,趴在了江河的背上。

    江河沉默地把她背起,一步一步往家的方向走。不需要特意叮嘱的时候,江河并不多话,也没有回头,但他能感觉到背上的小姑娘以一种依恋的姿势趴着,头枕在他的肩膀上,很轻。

    他又将她往上托了托,余光瞥着道路两旁那些逼仄的小道以及那些黑黢黢的没有开灯的窗口,心中警惕。

    这几日来,郑莺莺高调的刷任务举动无疑受到了一些人的关注。江河一边注意郑莺莺的情况,一边暗地里调查这些窥探的视线,不让他们危及郑莺莺的安全。

    这些视线里,有来自诺亚的,有黑市的头目,也有些不入流的混子和雇佣兵同行,但最让江河忌惮的,是跟他们进了同一个副本的玩家们。

    这个副本时间长、内容丰富,玩法众多,是以进入副本的玩家们几乎是在第一天就全部分散,各走各的路。

    有些中途死亡,有些比较高调,还能探查到他们的信息,但也有一部分,已经彻底没了消息。他们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又在哪里做些什么,都是未知。

    比起副本中的NPC,江河觉得这些躲藏在暗处的玩家才是最危险的。就像黑暗草丛中的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来咬你一口。

    他先前也试过去查找其他玩家的下落,但永夜城的玩家各有各的手段,又哪里是你一个人能全部掌控的。为今之计,只有谨慎。

    好在他们不进诺亚,郑莺莺也将这几天的任务完成得很好,虽不说完美,但都顺利解决,狂揽了超过六十万的酬金。相信用不了两天,就能达成一百万的目标。

    但现在这个节骨眼上,郑莺莺已经引起了他人的注意,所以江河打算让她休息一天,先探探情况。

    就在江河背着郑莺莺回到临时居所时,远处的城中心“诺亚”,一场豪赌正在上演。

    铺着红丝绒地毯的大包间里,水晶吊灯、大幅油画、古铜摆件和壁炉,尽显奢华。这与诺亚宛如未来之城的高科技感有些格格不入,但却正符合坐在赌桌前的客人。

    他们都穿得西装革履,身上的每一个物件看起来都价值不菲。其中一个神情倨傲、体态优良,宛如上流社会的某些绅士,另一个肥头大耳,笑起来像弥勒佛,端的是富贵相。

    荷官站在桌前发牌,彬彬有礼。

    房间里还有其他人,壁炉对面的沙发上斜躺着一个正在玩游戏机的年轻人,而那位绅士的后边则站着个不苟言笑戴墨镜的壮汉,看起来是保镖。

    弥勒佛掀起牌的一角看了一眼,笑呵呵地说:“最近下城区好像有点热闹啊,林会长知道吗?”

    被叫做林会长的男人没有抬头,随意地回答着:“钱老板指的是什么?”

    “林会长不是应该对小百合区最熟悉吗,难道会不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

    “我很忙,不是什么事都能让我留意的。”

    “呵呵。”钱老板轻笑着,哪怕对方语气冷硬,从他脸上也看不到一丝生气,“林会长贵人繁忙,当然不会事事过问。我不过是听到手下人说,最近的那些雇佣兵里,好像多了个小姑娘,手段狠辣又利落,惯常穿件红斗篷,又很会伪装。她还有个同伴,极其狡猾。”

    林会长这才抬头,一丝嫌恶在他眼中一闪而过,“钱老板倒是打听得很详细。”

    钱老板依旧笑呵呵的,“可不是嘛,我这人平时就爱听点新鲜事,见点新鲜人。我听着那小姑娘的性格觉着不错,倒是想见见她。诺亚已经很久没有新鲜血液了,见惯了那些老面孔,也该换一换了。”

    林会长蹙眉,手中摩挲着牌面,没有立刻回答。

    这时,躺在沙发上玩游戏机的年轻人忽然坐起身来,惊喜地问:“是一个穿着红斗篷的瘦瘦小小的女孩子,是吗?”

    钱老板回头看着自己新收的助手,倒是有点诧异,“你认识?”

    助手点点头,露出一个笑容,“是啊,我们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虽然不是很熟悉,但也知道点儿。”

    钱老板登时来了兴致,追问:“那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助手苦笑,“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她同伴叫什么名字。他叫江河,聪明、狡诈,城府极深,可不是我特意要夸他,他的脑子确实比身手更厉害,就是放到诺亚来比,也算得上一号人物。”

    听到这么一番评价,林会长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一丝兴趣。眼前这个年轻人他虽然是第一次见,但能被钱老板带到这里来秘会的,必定有某方面的才能。

    这样的人如此夸赞另一个人,不是刻意捧杀,那就是那位江河真的厉害。而无论哪种,都让林会长对江河多了些兴趣。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不妨招揽一二。

    下城区,此时的江河和郑莺莺对于包间里发生的事情还一无所知。老旧的电视闪着雪花,要很久才会显示出画面,播放无聊的滑稽情景剧。

    郑莺莺裹着毛毯在沙发上休息,毛毯里还有她的斗篷。江河曾试图让她把斗篷脱下来,不必时刻穿着,可郑莺莺不肯。

    这就像是她的保护壳,她紧紧攥着,就连睡觉时都不愿脱下。江河也不好逼她,只能听之任之。

    此时郑莺莺看电视,江河则在厨房做饭。

    拧开燃气灶,加水煮沸,加入两包面条、几根青菜、火腿片,等煮到一半的时候,再打个蛋进去,等蛋煮到半生就出锅,大功告成。

    郑莺莺知道,这不叫做饭,这叫煮面。

    她吃了大半个月的面了,手擀面和泡面换着来,偶尔也换换面里的配菜,菜式可以说非常丰富了。

    “吃饭了。”江河叫了一声,郑莺莺便慢吞吞站起来,把面前小方桌上的东西都堆到一边,再盘腿坐下,等江河把面端过来。

    不一会儿,屋里只剩下吸溜面条的声音。隔着升腾的雾气,郑莺莺再次认真地打量江河——他吃面真的吃得非常津津有味,这是他表情最生动的时刻。

    面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郑莺莺不信邪地再次尝了一口,而后默默地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填饱肚子。她想,其实吃的次数多了,味道也还过得去。

    她吃得认真,这让江河这位大厨有种异样的满足感,随即用汤勺舀出自己碗里的蛋放到郑莺莺碗里,叮嘱道:“多吃点,你还在长身体。”

    郑莺莺:“哦。”

    江河忽然想到什么,迟疑片刻,低头吃了口面,状似不经意地问:“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的确切年龄,可以跟我讲讲以前的事情吗?”

    以前的事情,那就是还活着时候的事情。

    郑莺莺低着头,筷子搅动着碗里的面条,没说话。气氛陡然变得有点沉凝,一股低气压从郑莺莺身上弥漫开来,良久,就在江河想要开口说“不必勉强”时,郑莺莺回绝了他。

    “我不想讲。”她抬起头来,“你也不要问我,好不好?”

    江河很少看到郑莺莺有这么脆弱的眼神,到了嘴边的话又被咽回去,最后只剩下一个“好”字脱口而出。

    两人继续吃面,气氛却不如刚才那么融洽。特别是郑莺莺,一直到关灯入睡,她都没有再说任何一句话。

    她人小,所以是睡在沙发上的,至少还软和,屋里那张翻个身就会咯吱响的硬板床就留给了江河。

    关了灯,屋里一片漆黑。郑莺莺面朝沙发背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仿佛又给自己筑起了一层冷漠的壁垒,不容许任何人靠近。

    时间静悄悄流淌,直至月上中梢。

    江河看着窗外那轮永夜城里没有的明月,叹了口气,终究还是下床来,走到沙发边蹲下,轻声说:“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人间的你已经死了,现在的你是一个新的郑莺莺,不是吗?”

    郑莺莺终于动了动,可就在她将要转身时,江河脸色骤变,一把抱起郑莺莺躲到沙发后面。“咔擦——”玻璃碎裂声紧接着在身后响起。

    江河沉着脸回头看去,月夜下,一台无人机在窗口闪烁着红光。

    “发现目标!”

    “发现目标!”

    第216章

    庆典(二十五)

    异变发生得突然,但江河以军师之名闻名A区,雾隐刺客本身又对危险有一定的感知,他当然不会在明知道郑莺莺被人盯上时,还一点防备都没有。

    无人机发出信号时,几乎是立刻触发了他事先布下的电子防御网。

    反击——电磁风暴。

    一张淡蓝色的网络格子在窗户破裂前出现,像蛛网兜住了破碎的窗玻璃,迅速反弹的同时,电磁的风暴席卷而出,霎时间电弧闪烁,将外头照耀得如同白昼。

    无人机几乎是被瞬间淹没,刺啦一声,没挣扎几下便直接坠毁。

    可江河知道这仅仅是个开始。

    电磁风暴闪耀得方圆几百米内都清晰可见,而在鱼龙混杂的小百合区,这样的动静会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开来。

    就像那些潜藏在下水道里、垃圾堆里的老鼠,稍有点动静就会吓得满场乱窜,速度还奇快无比。

    江河就是要将动静闹大。

    既然盯着郑莺莺的人不止一个,那么无论是谁出手,他与其去想这个人是谁,去跟这个人大打出手,不如把其他人也拖进来,把池水搅混,借力打力。

    “走。”江河没去验收电磁风暴的成果,拉着郑莺莺就跑。

    推开衣柜,后面有扇临时加开的简易门。这是江河昨天才弄好的,他提前把隔壁的屋子悄悄租了下来,并把两间屋子打通,一旦遇袭,直接过去隔壁。

    隔壁就是走廊尽头的屋子,江河依旧没走正门和面向大街的窗户,而是谨慎地推开侧边小窗看了一眼,确定外面的那条暗巷里没人,于是带着郑莺莺跳窗而出。

    月夜之下,窗户里接连跳出两个人。一个于半空化雾,如一缕烟转瞬即逝;一个红色斗篷随风飘扬,落地时已换了个模样。

    她变成了一个下城区随处可见的“流浪者”,穿着潮流混搭的麻袋服,脸颊永远脏兮兮的,再加上身材瘦小,让人很难分清她是男是女。

    昨天下过的雨,到今天地上依旧潮湿,部分路段还有积水。破了口的工靴踩在地上,溅起一串泥点。

    “避过人群,直接去B点。”江河的声音从风中传来。

    郑莺莺点点头,脚步一转,拐进了另一条街。

    B点是他们商定的第二藏身地点,距离这里大概有三个街区的距离。

    江河不欲与任何人缠斗,再过几天就通关了,没必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横生枝节,遂选择直接遁走。

    这时前方忽然出现几个人影,郑莺莺立刻闪身藏到路边的垃圾桶后面,蹲下来,静等他们走过。

    脚步声由远及近,他们还在说话。

    “……谁知道呢。”

    “不会是真的吧?我上次也听人说了,那位老板似乎特别喜欢……幼女?半年前的那几桩失踪案……”

    “人喜不喜欢是一回事,你说出来要是被人听见了,小心被拔舌头……”

    “不说了不说了……”

    对话戛然而止,又跳到了别的地方,但那几个人并未走远,甚至就站在了离郑莺莺不远的地方,看样子是在望风。

    郑莺莺静悄悄看着,眉头微蹙,眼神冰冷。

    “我要杀了他。”她很容易就猜到自己或许可能是那个老板的目标之一,这附近已经布满了眼线,就为了抓她。

    “这事需要从长计议。”江河道。那个老板多半是诺亚的大人物,才能犯下那么多事而毫发无伤。而且今夜的事是否与他有关,还需查证。怎么杀,也得讲究办法。

    而且,那个什么老板多半是个人渣,江河不希望郑莺莺跟这种人对上。

    郑莺莺没再说话,只有那只藏在阴影中的眼里跳动着冰冷杀意。

    江河看在眼里,担忧在心。好在郑莺莺还愿意听话,趁那几人不注意,悄悄离开,继续往B点去。

    与此同时,原来的住所处,那个曾出现在包间里的、爱玩游戏机的年轻助手,走下了飞行车。

    他还嚼着口香糖,伸手搭在车门上,抬头看着被电磁风暴炸成一个大洞的窗口。

    忽然,旁边传来狗吠。

    他转头,便瞧见一个胖胖的戴着贝雷帽的男人牵着两头猎犬出现在他面前。他学着那些绅士脱帽致礼,“尊贵的先生,您要的狗我为您找来了,您看看?”

    助手没搭理他,他面对狗时却要热情多了。他摸了摸狗,确认这是两条训练有素的好狗,便招招手让人递上一包东西。

    这是下面的人搜集起来的跟江河和那小姑娘触碰过的物件。

    江河足智多谋,又是雾隐刺客,最擅隐藏,想要找到他,得用最原始的笨办法。

    “去吧。”

    “汪!”

    两条猎犬在期待的目光中出发,东闻闻西嗅嗅,最终认准了一个方向,大步向前。

    未知的危险正在向郑莺莺靠近,而此时的《永恒绿洲》副本内,战火已经蔓延至整个德里小镇。

    宽达三米的毒圈已经将整个德里小镇围拢,像一条护城河,河内毒气缭绕,虽然还没蔓延到城内,但已完全阻隔了镇里的人外逃的路。一旦人类吸入毒气,就会立刻感染变成丧尸,尸变过程仅只有六个小时。

    计宁完全是故技重施,但却屡试不爽。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足够的尸毒,莉莉丝却没有足够的解毒血清。

    镇里的人类现在还把莉莉丝当成救世主,当成新人类同盟的领袖,可一旦发现莉莉丝没有足够的血清给他们保障的话,难免不会倒戈。

    就算莉莉丝肯不惜一切代价放血救人,可她就算把自己的血抽干,也救不了那么多。

    “如果实在不行,那我们只有强行突围了。”余一一靠在天台边缘的旗杆上,再度点燃了一根烟。

    莉莉丝的脸色不好看,她转头看向毒圈。毒烟直直向上,飘散的速度很慢,暂时威胁不到镇里的人,但看这天气,马上就要起风了。

    毒圈之外,已经是一片焦土。

    计宁或许早就知道傍晚会起风,所以在毒圈发挥作用后直接暂停了攻击。

    他是要逼死莉莉丝。

    一旦毒烟飘进去,要么,莉莉丝放血救人,把自己搞个半残,可能还无济于事;要么,莉莉丝放弃德里镇的人,自己跟余一一出逃。普通人逃不出来,可身为A区玩家的莉莉丝和余一一一定可以。

    可无论哪一种,都会导致新人类同盟的信仰崩塌。他们会知道,莉莉丝根本不是什么救世主,根本救不了他们。

    除非——莉莉丝够狠,她可以把所有的知情者全杀掉,那么一切都将死无对证。

    余一一弹了弹烟灰,把所有的可能都说了出来,“他们唯独没有想过一个可能,我们会破解这场德里镇的困局。”

    莉莉丝挑眉,“你有办法了?”

    余一一吐出一个烟圈,笑笑,说:“你看这个形状像不像套在镇外面的那个毒圈?”

    莉莉丝:“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啧,美少女说话不要这么粗俗。”余一一挥手将烟圈散去,继续说:“如果你有办法让风换一个方向,那不就得了?”

    莉莉丝侧目,“毒圈是个圈,风无论从哪个方向刮,不都会吹进来……你想从镇中央往外吹?”

    余一一耸耸肩,“你跟计宁掰了这几天,计宁手里的解毒血清库存应该也不多了。如果他们自己的人大批量中招,却没有足够的解药,那他们就得反过来求你。你们之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对吗?”

    莉莉丝瞧着他这幅完全置身事外的样子,心道他不愧是个机会主义者。哪怕身处居中,一颗心也永远徘徊局外,冷静理智,伺机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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