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有一些,就连陆宰也没见过相貌,他们从城中跑出来,连声招呼也没打,便抓着金人的云梯往下冲。他们是去送死!
“回来!”
陆宰用力敲响鼓面,心头像被针扎刀刺。
“只要守城就行了,现在出城就是拿命在填!”
就算要反攻,也不该这时候反攻啊!现在就是在白白送死!
这样确实会鼓舞士气……可是……可是我不想你们拿命去鼓舞啊!
“你们就是在送死——”
“诶,符钧说错啦,怎么能说是白白送死。”
他身旁,十三岁的青霓语气依然带笑。
——她一直在墙头与金兵冲杀。
“只要能打赢就好啦。”
陆宰好像是第一次认识自己的主公,震撼地看着她。
她怎么能那么说,那些都是同袍的命啊!
他们不是好友吗!
其他人也猛地回头,来看这冷血的少女。然而少女却只是抓起了刀,冲向云梯,这一冲瞬疾又突然,其他人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她却已经从云梯上利索落下去。
耳边还回荡着她的笑音:“以命换伤,血赚好吗!”
那些即将冲下云梯的少男少女们听了她的话,却是高高兴兴地附和:“没错,只要打赢这场战斗就好啦!”
“以命换伤,血赚诶!”.scjld.
“我死没关系,能在金贼身上砍一刀就赚了!”
怎么会有人这么不怕死。
他们怎么能用这么冷血无情的话,来宣告自己的死刑呢?
顷刻间,陆宰泪流满面。
十三岁的青霓奔向了战场,抢了一匹马,欺进金兵中,冲出来时,已是全身带血。
金营这边不断吹响冲锋号角,但是,金兵没有动。
他们惊惧地望着那群少男少女,就算骑在马上,双腿也发了软。
“进攻——”
四太子愤怒地嘶吼。
金兵环顾着左右,发现都是同一张脸——都是同一张,面无人色,惶惶相对的脸。
“哈哈哈哈!”
十三岁青霓的马往前一步,他们居然齐齐退后了一步。少女哈哈大笑。
“喂!金兀术!”
四太子铁青着脸。
战场上没有了冲杀声,少女的声音便清晰可闻了。
“听辽国那边说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制。”
“这话我不知道真不真,但我知道另外一句话!”
兀术下意识问:“什么话?”
少女忽然纵马,疾奔过去,血花一闪,最前面的一个金兵被大刀挑下了马。少女操控着马蹄飞起,重重踏下,金兵身躯一震,胸腔塌陷下去。
她挥刀遥遥一指金兀术,血珠滚落。
这话就是……
“一汉——”
“当五胡!”
()
一汉当五胡!
金人脑子好似被轰隆隆炸响,光是听到这句话就宛若有什么东西在血脉里复苏,身体不由自主想要后退。
仿佛……他们面对的不是宋人,而是遥远过往里,能吊打周边异族的汉人。
“郎君,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是一群怪物,从汉朝活下来,活了千年的怪……”
说话那金兵瞳孔骤缩,血线从他脖子上流下。躯体重重倒地,砸起冷硬的沙石。金兀术不急不缓地收刀,沉声:“动摇军心者,斩!”
金军中明面的骚动迅速平息了,然而心底的骚动却没那么容易消逝。他们恐惧的视线投向了战场——
刀斧之下,灰尘之中,少男少女们的尸体与金人的尸体散乱在地上,大肠拖着小肠,断臂残肢零落,偶有肉泥裹着沙土,是马蹄奔驰着,将血与肉踏入泥中,一遍又一遍,踩了个垒实。
便是身经百战的老卒,见到战场也做不到完全将生死置之度外,可那些少男少女们仿佛完全听不见场上的□□,看不见那些寒风中干涸的血迹,他们风华正茂,却比老将还要冷酷无情,用自己血肉之躯挡住千军万马的冲锋。
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居然是一个又一个!
本能地,他们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咆哮着苏醒了。
城墙上,岳飞咬着牙,嘴唇都在发抖,胸膛中好似燃起了一把火,火势成海,好像要将他骨血都融化成灰。
“出城!杀金狗!”
“出——城——”
张显抱起一块石头,用力往下一砸,石头砰然砸中一个金兵的头颅,倒下去时,金兵手指还在颤动。
张显扯着嗓子,声音嘶哑:“杀——金——狗——”
那扇城门吱呀地缓缓打开,他们从城门中疯了一般冲了出去,见到金兵就杀,杀得头发都是血淋淋的。
什么战术,什么保全力量,岳飞军已经全然不顾了。他们只知道,他们身体有一股冲动,想要发泄出来。笔下文学
他们想要和小官人们站在一起,不是为了杀贼后的功名,就只是为了和他们并肩作战,在史书上一同画下浓墨重彩,豪情万丈的一笔!
陆宰攀着城墙墙头,胳膊上鸡皮疙瘩起了一片。
一汉当五胡。
那是昔日荣耀,是汉人用血与汗,魂与骨塑造出来的赫赫威风。
那是臣子敢在奏疏里厉声说“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朝代,那是外出使臣从不担心自身安危的朝代,因为异族都知道,你敢动汉使,不论多远,汉兵必然会攻至,将你国国主头颅悬挂起来的朝代。
陆宰表情罕见地显出了恍惚之色:“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啊……”
如果他们也能生活在这样一个朝代就好了。
现在?
现在不是宋兵弱啊,是没钱没粮没地位死了也白死,谁乐意给你卖命!
监工玩家摊开被褥拍来拍去掸灰,没有太阳暴晒,这被褥散着
奇怪味道。至于这味道有没有旁边金汁的加成,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那个……巴草是吧?”土匪头子正熬煮着金汁,听到喊声,不自然地抬头:“小、小官人做甚么?”
历来有让囚犯上战场拼杀的说法,难道要命他们上战场?
土匪头子全身都紧绷了起来。
轰隆隆的声响从城墙传过来,打雷那般,被褥都在微微震动。
作为监工的少年却是拍了拍被褥,颇有些呆地说:“之前定好了早起晚归,午时休息的规矩,现在金贼攻城,就不能按照之前的规矩来了,你们要煮金汁,没有多少休息时间——这被子是你们睡觉的地方,累了就在上面躺一下。”
被褥几乎铺满了这一片屋檐之下,土匪头子盯着被褥,愣神许久,直到细碎的桶勺碰撞声将他惊醒。
“对了,还有糖水!”面前是一桶糖水,少年脆着声音嚷嚷:“只有这一份啦,回头我要是还有时间,就来给你们准备新的糖水补充体力!”
有个土匪嘴快过脑子,没多想就问出了声:“你要去哪?”
少年声音依旧脆嫩,他年纪不大,却好似理所当然地说:“去大战啊。光守在城里,迟早会守不住,他们都出城打怪……打金贼了,也不知死了多少,万一要计算贡献度,我可不想落在他们后面!”
他们……是少年那群同伴?那些心肠冷硬如铁到同伴断了一只手,就嬉笑着让同伴去死的魔鬼?他们居然愿意为了杀金兵付出自己的生命?
开玩笑吧!
土匪们面色古怪,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谎话。
“就是这样,我走啦!”
土匪们眼中,少年脚步匆匆,好像迫不及待想要上战场抵抗外敌,成为保家卫国的英雄,怀揣一腔热血,却不知战场的恐怖。
他真的走了!
这里没有其他人!
寄哥儿咕咚咽一声口水,一颗心都要跳出喉咙了。“巴草哥哥,俺们跑吧!”
土匪头子拿了碗,给自己盛了一碗糖水,咕嘟咕嘟一通牛饮,闻言,“嘿”地一笑:“你小子不是生长在滑州城吗,你那瞎眼老娘还在城里呢,你就跑啦。”
寄哥儿咬紧牙关,一字一顿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妈妈她会理解我的。”
土匪头子点点头:“你小子够狠。”
寄哥儿抿了抿嘴,好像在说服自己:“对对……妈妈会理解我的……”
“呸!”土匪头子一口唾沫吐他脸上。
“哥、哥哥?”
“呸!孬种配做老子兄弟吗?老子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老子可没做过丢下老娘自己跑路。”
土匪头子吐了两口唾沫,好像是觉得这样缺水,又勺了一碗糖水补回来。然后,碗一丢,腰带用力一系,大踏步就往城墙去。
有土匪正美滋滋地喝着糖水,看见头儿动作,纠结了一下,问:“哥哥往哪里去?”
土匪头子回过头,语速飞快:“
打金贼去!”
“啊?哥哥,俺们都不是官兵了,慌慌急急为他赵家江山卖命,只怕那赵家还不领情!”
“俺又不曾说是为赵家人。”
“那是……”
土匪头子盯着说话土匪那还沾着糖水的指头,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地说:“为了一碗糖水。”“……什么?糖水?”
“没错,就是为了一碗他妈的,可笑的糖水!”土匪头子暴躁地踢了一脚旁边的墙,整个人被反作用力颠簸了一下,“但就是这么一碗糖水,朝廷那边给过我们吗?”
你一个赤佬配吃糖吗!
多可笑啊,当兵卒时喝不到糖水,当了囚徒,反而能天天喝到了。
一开始,他以为那些怪物给他们喝糖水,是为了收买人心,然而,一天天交流下来,从监工那里,他发现比起收买人心,居然是另外一个荒谬的理由——
劳作是劳改,却不是虐待,出了汗后,提供一碗糖水,在他们看来居然是合该如此。
太可笑了!太可笑了!
朝廷没有把他们当人看,那些怪物却在把他们当人看!
土匪头子觉得自己疯了,才会相信这个理由。
“没钱没粮没地位死了也白死,谁乐意给他赵宋官家卖命!”
巴草——这个宋溃兵,这个土匪头子,猛地大了声音:“俺的命也没那么贱!但是,那小官人把俺当人看,给俺吃糖水,俺乐意给他卖命!他一看就是没上过战场的,俺也不是什么名将,可俺上过战场,打过金贼,俺去给他卖命!”
他转身离开,在他身后,那些土匪面面相觑,一个又一个地站了起来。
土匪出了城。
岳飞军出了城。
傅选和其手下的义军出了城。
“杀金狗!”
“杀!”
金兀术手心微微起了热汗。
除了太原城那一场守卫战,他许久没有见到宋军悍不畏死的样子了。
“咚——咚——咚——”笔下文学
战鼓一声声,好像敲在人心口,他们与金军相互砍杀,战场上血肉横飞,野狗悄悄靠近,啃食着尸体,分不清是宋人的还是金人的。
有金兵被打下马,下一刻就被一个宋人扑倒在地,宋人手中兵刃已卷了,他想起玩家们的动作,毫不犹豫一口咬向那金兵喉颈。
他们像蝗虫一样攻来,带走一条条金人性命,用鲜血让金人胆寒。尸首仍泅泅淌着血,金人与宋人尸体层层叠叠,交织着分不开。
金兀术完全不懂:“这是战场,你们在守城,如果只是为了一时意气出城迎敌,就不怕输掉大局,输掉这座城,输掉城中百姓的性命吗?”
“是的。”
岳飞冷静地拉开了弓,和金人这位四太子对上了眼。
“但是……”
箭矢飞射而出,又被他用大刀拨开,箭头扎入草丛中,羽簇轻微颤动。
“我们更不想输掉胆魄,输掉信念,输掉……已经被输掉,却又被用血肉重新浇铸起来的,血战不退,悍不畏死的脊梁!”
()
夕阳落下,金色尘烟四起,军中鼓声大作,这一回是休战之声。
不论攻城一方还是守城一方,哪怕是分成数支队伍,一波一波轮流对敌,到了快晚上时,都会选择默契休战,各自休整队伍。
这个时候,双方都会派出士兵清理战场,倘若撞见了,也绝不会打起来——他们不知道什么细菌,什么污染,只知道如果战场上的尸体不尽快处理,就会化为瘟疫,到时候双方一起死翘翘,就不存在谁笃笃——”
敲门声响起,吓得十三岁的青霓差点咬到舌头。
“谁、谁啊?”
“小官人,我能进来吗?”
是岳统制!
“等一下等一下!”
两人手忙脚乱收起针线,把布条随随便便缠在下腹上,又慌忙穿好衣服。
这要是让一身正气的小年轻看到了,被他以为不爱惜身体,会被念叨好久的!
岳飞进来时,后面还跟着个年轻女子,背上用厚实花布背着好大一包东西,手里还提着两袋。
“这位是……”
在玩家们迷茫的眼神中,女子一走进来,将手里那两袋和大花布放在地上,猛地朝着二人一拜。
“哎哎!你做什么,快起来!”
十三岁的青霓不方便动身,八岁的衣衣目瞪口呆,连忙跳下床把人扶起来:“你干什么呀!”
那女子嗓音很哑,像是刚哭过一场:“我是代乡亲们来看小官人的,人太多怕打扰小官人休息。我们都知道小官人——还有岳官人,还有好多好多官人,打金贼都辛苦了。你们死了很多人,我们都晓得,你们守城,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们就想来送些东西,希望小官人能好好的。”
她说得颠三倒四,磕磕绊绊,看着青霓们的眼睛里却满是关心,生怕她们拒绝,说完后就扭身跑了出去,身体一不小心蹭了一下那大花布包,似乎没太系紧,大花布就散开来,露出里面零零碎碎的东西。
三十来个鸡蛋,十来个鸭蛋,几大捆野菜,还有一些铜制的瓶瓶罐罐,看不出来装着什么,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油盐酱醋之类。然后还有好几大块腊肉,一只猪后腿,两大块看着像是猪排骨的肉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