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想来没有待在学校,也是和同学有了龃龉,孟南帆才问起他的家庭。“他们把我赶出来了,”男孩的声音还一抽一抽的,“我、我……”
他又哭起来。
孟南帆将纸递给他:“找个地方去住吧,太晚了,不安全。”
男生接过,却道:“光说这些有什么用,学校里好多人议论我,家也回不去,谁要你假好心了?难道你还能把我带回家不成?”
“好啊。”孟南帆却笑吟吟地答道。
男孩一愣:“你说……真的?”
“嗯,”孟南帆站起来,“你不怕我把你卖掉吗?”
那男孩呆呆地仰起头,对上孟南帆温柔的笑眼,又看向不远处价值不菲的轿车,像是怕他反悔一样:“你真的要收留我?”
孟南帆见他像只无家可归的小狗,冲着他又笑了笑。
男孩猛地站起身:“我要去!”
“等你的爸妈消气了,就乖乖回家,”孟南帆带着他去到车上,“知道吗?”
程煜早就将眼泪擦干了,忙不迭点头:“嗯!”
孟南帆是后来才知道,程煜刚上大一,年轻气盛,非得在学校当众出柜,谁知被传到父母那边,和家里大闹了一场,才不得不流落街头。虽然学校里取向是同性的并不少,甚至在艺术院校里,还占了相当比例,但像他这样偏偏要昭告天下的,多少会引起一些谈论。
“你喜欢谁呀?”孟南帆听完,逗他。
“我喜欢你。”
程煜脱口而出。
他也是冲动之下出了柜,哪里想过这么多后果。要说具体喜欢谁,那时其实并没有明确的指向。可遇到这个身后就差长着天使翅膀的孟南帆,简直像是遇到他命定的爱人一样。
于是他开始不遗余力地追起孟南帆来。
孟南帆有一刻,以为自己是动心的。
可当程煜真的住到了他的家中,孟南帆反倒对他生不出任何情愫来了。
只是孟南帆本就个性温和,善于容人,更因为那一日,那仿佛从灵魂最深处传来的一刻动容、一抹怜惜,对他的容忍,便到了十分。
前几天,程煜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趁着孟南帆醉酒闹到他床上去,头一回被好脾气的孟南帆冷着脸训斥了,还丝毫不留情面地将他扔了出去。那之后程煜才乖觉一些,也不太敢大大咧咧地对着孟南帆动些小心思了。
说来程煜对他表白过多少次,孟南帆就拒绝过多少次,却碍于程煜仍和家里势同水火,便仍留着他住在自己这里。
见他裹着浴巾湿漉漉躺在自己床上,也只是生出些近似于长辈对孩子调皮时候的无奈而已。他把程煜当做弟弟一样,便希望他能自爱一些。
这一遭折腾,让孟南帆回国之后,都尽量避免在家中饮酒了。
路衡谦见他走神许久,提醒道:“南帆?”
孟南帆却不知道该怎么将心里的烦恼说给旁人,便问道:“你觉得……程煜怎么样?”
路衡谦的脸色更差了许多:“你喜欢他?”
他是知道最近孟南帆身边跟着个大学生,虽然不太看得上眼,却也正好能借着他对孟南帆的那股缠人劲儿,给自己留出些时间,稍微冷静一下。
路衡谦有意地回避了孟南帆一段时日,一方面是出于尴尬,不知道如何面对;另一方面,也或许是某种,可以被称作怅然若失的情绪。
他一向是理智胜过感性的。可面对好友,却开始弄不清楚,自己希望看见的,究竟是哪一个“孟南帆”了。
即使有过微妙的悸动,他也很清楚地知道,眼前的这一个才是他更重要的朋友——孟南帆才是主人格,只有他才应该存在。
路衡谦说服着自己。
他不仅无法给对方回应,甚至连那“人”消失,也只能抱持放任的态度。
路衡谦头一次体会到,压得他无法入睡的沉沉愧疚。
有些东西,不是依靠自制力,就可以抛诸脑后从此不再记起的。
可偏偏孟南帆还什么都不记得,一口一个喜欢上了男人,还是个不知哪里蹿出来的聒噪家伙。
路衡谦心中生出一股难以言喻的烦躁,混杂着许多情绪,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他甚至有过一秒钟荒唐的念头,去质问孟南帆——
可质问什么?
他半点立场也没有。
那个“人”,也不曾期待过回应,只将这一切记忆甩给路衡谦一个人,让他无处可诉,成为了这世界上唯一的知情人。
“算了,”孟南帆没注意到他神色的转变,又道,“说给你听,你也不会明白,大概还是我弄错了……可能,真的就只是之前的人格,喜欢过什么人,给我留下了一点错觉而已。”
路衡谦没有回话,只若有所思地看向别处。
孟南帆仍然没能解决自己的烦恼,又开始习惯性地担心起别人来:“也不知道他喜欢的是谁,你知道吗?”
“不知道。”路衡谦答得很快。
“也对,他肯定不会告诉你,”孟南帆只是有些替“他”难过罢了,“那他消失了,岂不是很可怜……除了你,谁也不知道。”
路衡谦的瞳孔扩张了一下,眼中飞快地闪过什么,却被昏暗灯光静静地掩藏起来。
“不知道他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孟南帆仰头又喝了一杯,“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会为他伤心呢?”
第二十二章
黎问的人撤走之后,沈安很快查到了薛枞所在的疗养院,每天都抽出时间去看看他,却没敢出现在薛枞面前。直到一个月后,薛枞出院,沈安才开了车去接他。
薛枞的气色比想象中要来得好些,沈安在他身后跟了几步,到了门前,才踌躇着开口:“哥,让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手搭在薛枞轮椅的靠背上,稍微用了点力,便将轮椅停住了。
薛枞连目光都没有分给他,却没办法再前进半步。
其实要将薛枞困住很容易——任何一个成年男人,只要愿意,都可以轻易制住薛枞的动作。薛枞的斥责和冷淡只能让沈安暂时退却,可当沈安执意要对他做些什么,薛枞却是阻拦不了的。
即使双腿有了一丝起色,面对这样的境况,他依旧无能为力。
何况这一次,沈安显然没有退步的意思。他之前也只是担心情绪不佳会影响薛枞的手术,但现在,自然是将哥哥平安送回家更重要。
既然拒绝没有意义,薛枞便干脆不再多说了。
“哥,你住哪里?”沈安将他的行李放去后备箱,又小心地把薛枞抱上了车后座,替他系好安全带,才转过头问道。
薛枞只有在被他接触到身体时不适地皱了眉头,其他时候,都当沈安不存在一样,当然不会回答他的问题。
沈安已经将车启动了,他其实知道薛枞的地址,知道他已经搬回了以前住的公寓……他从后视镜里偷偷觑着薛枞的表情,见他也不像是特别愠怒,才悄悄松了口气。
车程不到半个小时,下车的时候,又是由沈安将他抱回轮椅里,替他取出装着药品的小行李箱,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
“还不滚?”薛枞没有回头,听着他的脚步声都心烦意乱。
“东西太多了,”沈安已经手快地替他按住了电梯,又推他进去,“我想把你送回家……再……”
薛枞忍无可忍,将他搭在轮椅上的手掀开。电梯的门已经又合上了,显示屏上跳动的数字显示着它正在上升。
薛枞冷着脸一言不发。
这公寓已经很少有人住了,像是废弃的,可薛枞大学之后,铁了心要搬回来,还从周玉琪那里拿到了钥匙——这是沈安有一次不小心撞见的。
楼道里很暗,声控的灯坏了几盏,要不是还有些许顽强的光线不时闪烁一下,沈安都要怀疑这里是不是仍在供电。
薛枞把钥匙插入锁孔旋开,却只将门开了很小的一条缝,又侧过头去看着沈安。
“可以走了吧?”
沈安就着门缝,将它拉得大开,又试探着去摸玄关处壁灯的开关。
那房间里死气沉沉的,厚重的窗帘将客厅的光线都封死了,只能看到灰扑扑的轮廓,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沈安拿出手机,开了手电筒往墙上探了探,突然震惊地后退了一步。
“这是什么?”
他的手腕一麻,几乎握不住手机,那屋内唯一的一道白光便在空中摇晃了一下。
薛枞将开关按开了,房间里的一切都无所遁形地展示在沈安眼前。
“怕了?”薛枞在他身后,用一种沈安无法理解的语气,从咬紧的齿缝里挤出了这两个字来。
“你怎么……”沈安背后无端窜起一股凉意。
他看着那层层剥落的墙面,被不知多么可怖的大火燎得发黑,高低错落地绕出一圈一圈阴森可怖的图案。客厅里空得可怕,什么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除了薄薄的灰,因为主人的长时间离去而积下薄薄一层。
沈安快步走向阳台。
隔绝光线的窗帘被他拉开,他像是焦躁的警犬一样检视这个房间里的一切,查找着这个仿佛鬼蜮的地方,是不是还存在着一点可供活人居住的痕迹。
薛枞看向他,不可避免地、被他身后的高度晃了一下眼睛:“关上。”
沈安只以为光线刺眼,便依言拉拢了窗帘。
客厅里连沙发也没有,只在餐厅的位置摆着一张饭桌,那饭桌旁甚至都没有椅子,除此之外,只有薛枞的卧室里放着一张床,一个衣柜,以及一张工作用的书桌。
沈安去厨房看了一圈,还好该有的灶台和冰箱都一应俱全,水电气也是正常供应的。
“你就住在……这样的地方?”沈安的声音难掩颤抖。他知道薛枞的工作能力很强,即使不靠家里,这几年里赚的钱,也足够自己过得优渥,没有谁能逼迫他过这样的生活,除了他自己。
“这样?”薛枞看着沈安,他好像比自己还要更难过似的,又看了一眼只余残垣的四壁,“它本来也不是这样的。”
罪魁祸首却还躲在没有被戳破的幸福泡泡里,惺惺作态地向他播撒同情。
除了故意不作处理的墙壁之外,房间其实被薛枞收拾得很干净,可空气里仿佛都传来腐朽的味道。
怎么可能有人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下来。
沈安怕惹他心事,只好尽量提些无关紧要的:“怎么……不多买些家具?”
薛枞看了看自己的双腿,毫不避讳:“我用不上。”
他连支撑着自己挪到床上都费力得很,哪里有余力再去添一张沙发,买更多的椅子呢?他早被囚禁在这架轮椅里了。
但薛枞的卧室旁,锁上了一扇门。那扇门里,有粉色的墙纸,最精致漂亮的装潢,它属于薛枞最亏欠却也最重要的一个人。
“为什么……”沈安其实想忍住的,可入目便是地狱般的场景,他以为薛枞只是为了缅怀家人,才执意回来,却没料到他甚至没有将这里修缮粉刷,“你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我要陪着他们。”
这世界上就是有无法治愈的伤口,温暖不可以,关心不可以。只有那些刺痛的、灼烧的、令伤口时刻淌出血来的痛楚,能带给他类似于温暖的错觉。
他是没有资格遗忘的。这痛令他活着。
“你非得给自己找罪受吗?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啊……回家好不好,”沈安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他俯下身去,很徒劳地握住薛枞瘦削的肩,“爸爸他,在上次之后,把家里的地板全都铺上了很厚的地毯,摔下去也不会疼——你回家去复健好不好?”
“那不是我的家。”薛枞将身体错开,避开他的触碰,“再用你的手碰我,我就把它折断。”
沈安却知道,虽然薛枞看上去对他总是很凶狠的模样,却从没有真的伤害过他。
如果不是这样的放任,沈安也不会不管不顾地纠缠这么多年,执念愈深。
“哥,你为什么还放不下,”沈安的声音都掺上了哭腔,“难道阿姨她们希望你过成现在这样吗?”
“闭嘴!”薛枞回眸看他的眼神锐利如剑,那是恨不得将他挫骨扬灰的厌恨,可沈安看不明白,他只听到薛枞更加冷漠的声音,“你不配提她们。”
是啊,薛枞也曾有机会拧断沈安幼年时细弱的脖子,有机会冷眼看他被醉汉用砖块暴虐地拍碎头颅——在那条无人会经过的深夜小巷。他甚至只差一点,就让那带给他无限痛苦的沈家,在同样无情的火海里付诸一炬,化为飞灰。而沈安只会和这些碎裂的墙皮一样,在烈火里寸寸熔化。
又哪里轮得到他在这里惺惺作态呢。
可恨薛枞还有理智——那捆绑着他、令他不得解脱的理智。
经历了这一切,他竟仍不是恶鬼。
他竟然,还是一个人。
“你为什么要让担心你的人难过?”沈安哽咽着继续说道,“这样折磨自己到底有什么意义?”
“你知道什么。“从胃里泛出的恶心,被薛枞生生压抑下去,“你连踏进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我是不懂,但你可以告诉我啊。你总是不理我,有家也不愿意回,”沈安用力握住他的肩膀,指尖都要陷进肉里去了,“哥,我不能让你待在这里。跟我回去。“
“你当然不懂,”沈易让沈安活在踏碎了另一个人的生命而换来的幸福里,从薛枞的人生教训里学会的那一点为人父的责任感,都统统留给了沈安,“你不需要懂。“
你只需要付出代价。
当你的家庭也四分五裂时,你还会哭得这么真情实意吗。
薛枞看着沈安开合的双唇,欲言又止。
他头痛欲裂,理智却又一次撕扯着他,令他分辨得出,谁有罪,谁无辜,令他的迁怒始终没有达到毫无章法的地步。
——这世界上,又有谁的出生是真的带着罪孽呢?
薛枞恨沈安,不去顾及他的感受,用恶意的言辞针对他。可是沈安却用他灵敏的直觉,嗅出了薛枞的隐忍。
“跟我回去吧,”沈安不敢再去碰他,只不远不近地站着,“我不放心你。”
他还不知道,终有一日,他也会失去如今所倚仗的一切。
第二十三章
沈安后来还是垂头丧气地回去了,但每天都掐着时间,悄悄跟着薛枞,看到他进入公寓楼道才离开。一连几日,把公司里的事都疏忽了。周玉琪还指望着他接手沈易手中的股份,见他平日魂不守舍,便不准他出去乱逛了。
薛枞恢复了正常的工作,也抽出余暇来进行双腿的复健,最初的疼痛已经过去,状况好的时候,他的小腿也可以进行一些幅度很微小的动作。
而另一边,路衡谦却有些头疼。他已经是本月的第五次,去酒吧里拖孟南帆回家了,这也是来自于孟南帆妈妈的嘱托。
自从孟南帆搬出去自己住,她每周都会抽一天去看看他,顺便带去煲好的汤给他补补身体,结果这次却撞见孟南帆裹着毛毯蜷在沙发脚下,还以为他又出了什么事,走近才发现,他竟是喝醉了。
孟南帆被吵醒,只笑眯眯地解释为“最近找不到灵感”,还让妈妈不要担心,却仍被她看出端倪,便拜托了一向沉稳可靠的路衡谦去管管他。
路衡谦在这当口临危受命,心情也很复杂。
孟南帆虽偶尔小酌,但向来节制,不太碰烈酒,这回也不知怎么了,次次都拿着度数高的灌。
“孟南帆,”路衡谦看着他面前的空酒杯皱眉,扯着他的衣领逼他抬起头来:“你是真疯了吗?”
孟南帆睁开眼睛,眼神却很清明,他把路衡谦的手拂下去,轻轻笑了笑:“什么事就激动成这样。”
“你想酒精中毒是不是?”路衡谦很少见地对他冷声道,“要真有什么病就去治,看看你现在像什么话。”
孟南帆作为画家,在衣饰的搭配上维持着相当的品味,他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也挑不出什么错来:“挺好的啊。”
路衡谦直接将他还剩半杯的Absinthe倒在了地上,孟南帆往旁边躲了一下,才没有被倾倒的液体沾湿。他看见周围已经有人议论了,才不赞同地对路衡谦道:“脾气真臭。”
“回去。”路衡谦盯着他。
孟南帆耸了耸肩膀,跟他谈起条件:“好吧,我回去……那你先帮我把他送走,我没法开车。”
路衡谦这才注意到,孟南帆的对面,坐着比他先一步找到这里的程煜。但这人显然是来添乱的,他的桌前也空了个杯子,旁边放着瓶度数不算太高的红酒。
路衡谦看了眼醉得瘫软的程煜,很嫌弃地不愿意碰他,便让孟南帆把他推醒,才对程煜道,“起来,”又叫上孟南帆,“你们一起回去。”
孟南帆还记得上回醉酒,这人跑到自己房间闹腾的事:“我等会儿随便去找个酒店睡。”
“那你不如直接把他扔了。”路衡谦对程煜是半点好感也没。
“你看他醉成这样,自己留在外面合适吗?”
“那你留在这儿等我,”路衡谦经过之前的事,也大概知道他所说的“不合适”是怎么不合适,“送完他,我回来接你。”
“我哪里还需要劳你操心。”孟南帆笑道。
路衡谦虽然铁了心要回来接他,但当务之急是指使孟南帆把程煜弄到车上去,便对孟南帆道:“你去扶他。”
孟南帆扶了一把,程煜就往他身上倒,逼得孟南帆都往后退了好几步。
路衡谦也看出了猫腻,见程煜又往孟南帆身上蹭,直接把孟南帆往旁拉了一把,程煜眼看就要扑空,路衡谦却拦着孟南帆不让扶。
“废物,站都不会吗?”
程煜一听这冷冰冰的声音,本就不算醉得厉害得头脑立刻清醒了。他求助地看了眼孟南帆。
孟南帆却想着什么心事似的,没功夫搭理他。程煜只好在路衡谦阴沉沉的目光里上了车,很留恋地回了几次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