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考虑到自从林满杏过来,于景焕确实从一个刺头变成了一个还算是及格的继承人,又考虑到林满杏在,自己的发财树应该能活得久一点,于是于老爷子决定勉强先认可这个未来孙媳妇。当然,不止是于老爷子。
起先认为林满杏图谋不轨、完全是抱着嫁进豪门的心思的薛总,也就是于少爷的亲舅舅……没人能想到,他会在林满杏在京市过的第一个春节,给她包了一个厚厚的红包。
还有眼尖儿的发现,和于塍爱屋及乌的态度不同,这位薛总似乎更像是把林满杏当成了自己的小辈……甚至是孩子。
因此,不少人怀疑薛总是想结婚,想要女儿了。而听到这个消息的薛禄和,也就是薛总的父亲,更是高兴得不得了,大腿一拍,便准备在今年给他张罗相亲,准备在自己入土之前争取再抱个大孙女。
[薛理真的要去相亲了?]
十一月的京市已经有些冷了,庄园里的树大部分都已经变成一片橙黄,随着瑟瑟秋风的吹过,干燥枯黄的落叶哗啦啦地响着。
林满杏趴在某棵树底下的草坪上,一只手百无聊赖地翻着面前印着五彩斑斓漫画的英文漫画书,另一只手搭在趴在她手边,正眯着眼睡觉的狐狸,同时无声地跟着脑海里的系统说话。
[他这么老,会有人愿意跟他相亲吗?]
说到这里,似乎自己也觉着有些好笑,林满杏不由地笑出了月牙眼,又说:[我看他今年过三十二岁生日,我祝他生日快乐的时候,他的脸都快跟西装一样黑了。]
说着,林满杏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之前宴会上的某个画面。男人西装革履、姿态矜贵,端着红酒的手,手指骨节分明……
明明是个上层社会精英的模样,可林满杏却总感觉他眉眼带着另一种别样的风情。
她思索了几秒后,自认为找出了一个很合适客观的形容词,她认真评价道:
[真是越老越一副寡夫样。]
[……]
听到林满杏的话,系统思考了一番,他先是在数据库里又搜索了一下“寡夫”这个词语和相关的图像影视资料,接着,他一本正经地反问她:[宿主很喜欢这种寡夫样吗?]
[为什么这么问?]林满杏挑了下眉。
系统:[因为宿主刚才说到这个话题,看上去心情很好。]
明明并不是在他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但不知道为什么,系统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她:
[宿主,你现在是不喜欢男主于景焕,喜欢男配薛――]
只是系统没想到,他的话还没说完,却被另一道真正的属于人的声音打断。
“诶,妹妹,你是于家哪个小孩啊?”
“你旁边那只狐狸能借我抱一下吗?”
*
这个点,于景焕应该已经给林满杏打过电话,问她中午吃了什么。
然后还会再跟菲奥娜女仆长通话,从她那里确定林满杏的行程。
总裁办公室门外,身穿商务西装、一头柔顺黑色长发梳成高马尾的男人,抬手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在心里估计着。
而又在心里默数了几秒后,乔斯佰那只戴了白色手套的手,便在房门旁边某个屏幕的按钮上按了一下。随着电子设备中传来里面男人的一声“进”,乔斯佰于是推门进入办公室。
“于总。”
乔斯佰朝着坐在办公桌后的男人,微微鞠躬颔首示意,再抬起头看向对方时,那张没有单片眼镜和镜链遮挡着的,俊美却不阴柔的面庞也彻底显露在他的眼中。
接着,他将手里的文件转个方向后放在了桌上,同时开口道:
“这是维伊黎那边初步拟定的文件,麻烦您先过目一下。”
作为京市多少年都屹立不倒的企业,裕和集团名下的裕华百货是全华国乃至于世界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的之一,在很多国家都有分布运营,包括裕华购物广场、裕华会员商城、裕华超市等等。
而身为未来要接手裕和集团的继承人,于景焕目前担任的就是裕华百货的总裁,在任职期间,他必须得完成于塍、乃至于整个于家对他的考验和要求。
三年过去,在于塍、薛理的教导下,以及乔斯佰的辅助下,于景焕已经获得了于家大部分人的认可。现在只差最后一个项目,那就是裕华进入维伊黎,以维伊黎为中心,进军理洲市场。
这也是裕华这两个月来一直在筹备的事情。只有这个项目也顺利完成了,于塍才会顺利退位,于景焕才能正式接手裕和,并且――
和林满杏登记订婚。
看了眼办公桌上那张三年前他们刚回到京市没多久的合照,于景焕深吸了口气,又按了按先前因为看报表而有些肿胀的太阳穴,这才翻开面前的文件。
只是不过两分钟。
文件被于景焕随意地又扔在桌子上,他的脸色也阴沉了几分,眉间萦绕了着些许阴鸷。
“还是不行,这个选址还是有问题,租金也超出预算快五个点……给他们这么久的时间,他们就交了这么份东西给我看?”
“抱歉,于总。”
作为于景焕的助理,乔斯佰很熟练地就向他鞠躬道歉,同时开口替其他人解释:“市场部和战略部的人已经在重新着手准备了,至于预算的问题……维伊黎那边的合作商,态度很强硬,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商量的余地。”
“……”听到乔斯佰的话,于景焕沉默了片刻,他合上眼又思考了一会儿,最后道:“还是得再去维伊黎一趟。”
于景焕看向站在办公桌前的人,说:“乔斯佰,国内的会议和行程都尽量帮我安排在这个月,下个月一号我们就飞维伊黎,这个项目必须得在明年年前确定下来。”
“是,于总,我等会儿就去安排。”
乔斯佰果断地回应道。只是紧接着,他又想到什么,问:“那少夫人那边……到时候要一起安排吗?”
“让我想想。”
于景焕眉头紧皱,之前出差的时候,他不是没有把林满杏拴在身边一起带上。但是往往后面他总是忙于工作,压根就没有时间陪她,只能安排其他人陪她在当地旅游。
而且林满杏看着跟只灵活的小猴子一样,天天在庄园里爬树下水,可因为她小时候营养不良,以前又一直生活在那种物质匮乏的地方,所以她的身体其实也没有多么强壮,很多次因为水土不服,她一下飞机就躺在酒店里面休息,整个人看上去都恹恹的,很没精神。
想到这里,尽管于景焕再怎么不想后面这一两个月跟林满杏分开,也只能暂时妥协。他略显疲惫地叹了一口气,道:
“算了,这次就别让满满跟着我们到处飞了,再说维伊黎也不是治安多好的地方……等这个项目全都结束了,我再腾出点时间好好陪她。”
只是于景焕也知道,自己说归这么说,真要等这个项目完成了,他要正式接手整个裕和,等待他的也只会有更多的事情。
以后能跟林满杏在一起的时间,少之又少。
“好的,我明白了于总。”
听到这个答案,乔斯佰神色不变,好像这个问题不过是他秉公办事中的一个环节一样,他朝雇主点头示意。
*
生意人之间的拜访就是这样。
带过来的礼物,不过是做的表面功夫。推杯换盏之间试探彼此的话语,才是两方真正的心思。
柴寄风这一次过来当然不止是叙叙旧而已,虽然之前他弟弟罗光霁和于景焕关系还不错,但是未来真正要接手柴罗两家的人毕竟还是他,所以他肯定得这么亲自走一躺,探探于老爷子的口风,才好决定后面的生意要怎么做。
只是柴寄风也没想到,他都喝完茶,上了车准备打道回府了,这个时候却眼尖儿地从窗外瞧见了不远处的一个人――旁边的那只狐狸。
倒不是说他没见过狐狸,只是他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合眼缘的。
只见那狐狸正趴在草坪上睡觉,午后阳光也灿烂明媚,照到它身上,衬得它那身赤红色的皮毛愈发有光泽、甚至好像还有些金灿灿的,着实叫人移不开眼。
从小到大,柴寄风没少被人起外号叫做小狐狸、狐狸精、风骚狐,和其他人抵触绰号不同,柴寄风对这些称呼都不排斥,相反,这让他对狐狸有种狡猾聪明的动物,有种天然的喜爱。
反正来都来了,要是能借这个机会,抱只真狐狸回家,也算是没白来一趟。于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柴寄风二话不说就又下了车,叫司机候在一边。
而当柴寄风朝着那方向逐渐走近时,他也开始打量起那个摸狐狸的人。
是个趴在草坪上看漫画书的女孩,穿了条粉色的背带裤,头上还戴着顶土不拉叽的、系了个蝴蝶结的草帽,瘦瘦小小的一个,就裤管和玫红色袜子中间那节脚踝,都细得跟竹竿似的。
虽然看不清脸,但就看这背影,柴寄风估摸着她应该还没高中毕业,估计是于家哪个旁支的小孩,没上课跑过来玩了。
在心里这么胡乱猜测了一通,柴寄风正好走到她跟前,于是他微微弯腰,双手撑在屈起的大腿上,说话的语调散漫却又华丽。
“诶,妹妹,你是于家哪个小孩啊?”
“你旁边那只狐狸能借我抱一下吗?”
“什么?”
耳边突然出现了另一个人的声音,本来正看书的林满杏顿时愣了一下。她又怔了几秒后,这才有些迟钝地抬起头看去。
就见视野当中,一张??丽得不可方物的面孔出现在她面前。
这下,林满杏的表情看上去更呆了。面前的人比电影里面成了精、自带妆造的精怪长得还要漂亮,她不由地就看呆了,赞美的话也是下意识就脱口而出,不带半点犹豫的。
“好漂亮。”
“……”
听到她的话,柴寄风也愣住了。他不由地又多认真地看了几眼面前这人的脸蛋。
皮肤挺白。其他,其他好像就没什么了。五官不够立体,眉弓不够凸出,鼻子也不够挺,完了鼻梁两侧还有乱七八糟的小雀斑。不过眼睛倒是挺大挺漂亮的,跟水晶似的……就是眼神看上去呆了点,像个木头。
这么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张脸后,柴寄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嗯,是挺普通,也确实没他漂亮。
不过胜在比他年轻,长得还怪水灵的。
“谢谢夸奖,你长得也很可爱。”
柴寄风露出一抹恣意的笑,熟练地夸奖道。不够漂亮的统一称作可爱,这是他的惯用说辞。
而这么夸奖完之后,他便直接又问:“这只狐狸是你的吗?叫什么名字?”
“是我的。”
林满杏说着就从趴着的姿势改为盘腿坐着,她又轻柔地摸了两下狐狸的毛发,说:“她叫林元宝。”
“林元宝?”
听到这个名字,柴寄风细眉一挑,“这名字还挺接地气,挺招财的。”
就是……于家有谁,跟姓林的联姻吗?
算了,于家旁系那么多人,他又记不住。
几年没回来,柴寄风有些事情也了解得不深,他也就没有再去细想。
他于是又问:“妹妹,我挺喜欢这狐狸的,你可以让我摸摸它吗?”
林满杏:“你可以摸,但是她不喜欢别人摸她,你摸她,你可能会被她咬,要打针。”
之前于景焕就被咬过一次,打了什么免疫蛋白,林满杏叫它戳戳气球针,因为她看见针在肉里像是吹气球似的。导致她现在看到针都有些害怕。
“没事,让我试试,真要是被咬,打针我也认了。”柴寄风脸上依旧挂着笑,没什么所谓地说道,“而且它现在不是在睡觉吗?应该不会突然醒过来给我来一口吧。”
“那好吧。”
这个人看上去也不像是坏人,林满杏也就同意了,但她还是提醒了一句:“那你轻一点摸,咬到你还好,我怕她被你摸生气,晚上就挑食了。”
“……你说什么?”
柴寄风伸手的动作一顿,狭长的狐狸眼中,眼神有些许迷惑和不可思议。
他甚至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空耳了。
不是、什么叫,咬到他还好?
只是面前的人却好像压根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多么离谱的话,她只是微微蹙了下眉,问他:“你不是说要摸吗?你现在不摸了吗?”
“摸,我摸。”
柴寄风的表情有些奇怪,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觉得这丫头有些邪门,还有些奇怪……总之是聪明又不聪明的感觉。
这么想着,柴寄风伸出手,修长的手指就要触碰到狐狸后背毛茸茸的毛发,可就在这时――
本来睡着的狐狸,忽然就醒了过来,圆溜溜的眼睛中,目光满是警惕,喉咙还发出“呜呜”的警告声。
柴寄风一愣,他能察觉到这狐狸对他的抵触,一时间不知道要不要继续下去。
但没想到,狐狸忽然又凑近,嗅了嗅他手指,像是在感受他的气息,而这么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柴寄风再听见它叫时,能明显发现它“哟哟”的声音软和了几分,像是在撒娇似的。
见状,柴寄风眉目舒展,流露出了几分笑意,他放心地摸起了狐狸,同时转头就跟林满杏说:
“它好像不怕我――嗯?”
话音未落,狐狸一个转头,跟车座子似的尖嘴,对着他的手腕就来了一口。柴寄风感觉到手腕上的痛意,音调顿时一转。
“啊哦。”
林满杏看着柴寄风,说的话虽短,但杀伤力却很强:“你要打气球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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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了他一口之后,柴寄风就瞧见那狐狸施施然地甩了两下尾巴,接着又走到林满杏旁,拱了拱后,窝在她的怀里,圈起尾巴,仰着头,然后――
“桀桀桀”
嘲笑他。
看他跟个傻子一样拉开袖子,看着手臂上那没有很深,但是刚刚好就破了皮、有了那么点血丝的咬印,心情复杂。
“林元宝她在跟你玩。”
林满杏开口解释道:“她没要想咬死你,她就是想让你去打针,她在搞恶作剧。”
“……我看出来了。”
刚才这狐狸就那么不痛不痒地咬了他一口,他都还没来得及甩开它,它就又松口跑开了。完了他拉开袖子一看,伤口也很浅,显然就不是真的想要伤害他。
――应该只是想羞辱他。
让他自以为得到了它的亲昵,然后转头就又给他来一口,没多大一口,但是正好要打针的一口。
越想柴寄风越觉得离谱,他先是看了眼那嘲笑意味很明显的狐狸,接着又看了眼那狐狸的主人,像是自己也觉着好笑似的,他薄唇一勾,眼尾一挑,笑出了声。
“你养的这狐狸,这么聪明,还听得懂人话啊?”
被这么咬了,柴寄风也不恼,他笑眯眯地看着林满杏,继续用着散漫的语气,说道:“我本来还想着问你愿不愿意把它卖给我,不过现在看来,它应该只认你一个主人,我还是不自讨没趣了。”
说着,柴寄风站直了身,他看了眼手腕上的伤,没怎么放在心上,就又把西装的袖子拉了回去,接着朝着林满杏挥了下手。
“行了,我没其他事了,那我就先走了,再见啊。”
话说完,柴寄风转身就走,姿态松垮却又有种浑然天成的贵气。
“等一下。”
只是他没走两步,身后的林满杏就立刻又出声叫住了他。
“怎么了?”柴寄风回头看她。
却见她起身,朝着自己这个方向走来,而她怀里的狐狸也跳到她脚边,懒洋洋地甩着尾巴跟着主人的步伐。
接着,他听见面前这个戴了草帽,但个头还不到他下巴的小矮子说:“你刚才没有生气,她觉得你是个好人。”
说到这里,林满杏弯腰,双臂环过狐狸肚子,伴随着一声一听就很用力的“呃――哈!”,她把那只一看伙食就很好的狐狸抱了起来。
柴寄风被她这鬼动静弄得没忍住就笑出声,但他还是很快就收敛起来,好整以暇地等着她接下来的动作。
只见林满杏抱着狐狸,仰着脸,草帽下的脸,有半张还是被这明亮的太阳光照到,更加白里透红。她双眸清滢,问他:“所以你现在摸她,她不会咬你了。”
“你要摸一下吗?”
接着,林满杏又想到什么,立刻就补充道:“只是摸,我还是不卖的。”
“……”
对上她那双眼睛,柴寄风先是目光一怔。本来因为这种不得不进行的人际交往而有些厌烦疲倦的情绪,似乎也在这场对话中消除了不少,他莫名就有种轻松的感觉。
于是,他勾出一抹愉悦的笑意,说:“你说的啊,它不咬人。”
男人那双狐狸眼弯成了两道弯弯的月牙,他用着好似调情般,温柔而又有磁性的语气,开着玩笑话:“要是这次又咬我了,那我可就赖上你了。你得对我负责啊。”
这么说着,柴寄风就又要伸出手。
只是林满杏却比更快,她不带一点犹豫地就又抱着狐狸往后退了一步。在柴寄风不明所以的神情中,她改口说:“那算了,那你还是不要摸了。”
林满杏很耿直地说道:“我会养林元宝,但是我不会养人,我负责不了的。”
“啊?”
柴寄风完全没想到她竟然这么认真,真就相信了自己那一听就是玩笑的话,他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