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沈妙的匣子沉甸甸的,任婉云看着她,语气分外慈爱:“二婶瞧你这些日子忙着广文堂的校验准备,自己逛首饰铺子的时候给你打的,都是依照最好的款式,只希望你喜欢。”高座上,沈老夫人的眉头皱了皱,似乎想睁眼,然而顿了顿,终究还是继续假寐。
“多谢二婶婶,”沈妙也回礼。沈清和沈玥都能自己挑选款式打了送回来,偏偏逛铺子的时候没带上她,还美其名曰不愿打扰,最后囫囵的给了一个成礼,现在想换也来不及了。
“那咱们就先回去瞧瞧吧,”沈玥拉着陈若秋冲沈妙眨了眨眼:“五妹妹的首饰定是最重头的那个。”
沈妙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回到了西院,沈妙将那匣子扔到一边,并未细看。惊蛰见状,奇道:“姑娘也不打开瞧瞧?”
“有什么可瞧的?横竖有什么不一样?”沈妙头也不回地答。
惊蛰欲言又止,每次从二房三房那边得来的首饰,自家姑娘都爱不释手,可惜就算从他们做下人的都看的出来,那首饰实在是有些暴发户了。沈妙自来就被二房三房带成了一个浮夸的性子,最爱的便是这些颇为俗气的金银。
沈妙想了想,又伸手过来将那匣子打开。
甫一打开,便是金灿灿的光芒扑面而来。里头摆放的都是金子和银子打造的手镯项圈,甚至还有钗子,上头镶着的红宝石个头倒是大,只是成色却劣质的很。
惊蛰忍不住露出一丝愤怒的神情。
沈妙险些失笑。这些东西,在出嫁之前,她的首饰都是这样的。这样的金钗子银项圈,便是乡下的姑娘都不会穿。每每她穿着颜色艳丽的衣裳再戴着那些金晃晃的首饰,活像个移动的匣子。在温柔婉约的沈玥和大方明朗的沈清面前,实在像个洗脚婢。
如今这些东西在落到沈妙面前,只觉得实在是可笑了。惊蛰观察着自家姑娘,惊讶的发现她并未如同以前一样露出兴奋的神情。正在诧异,便见沈妙将匣子一合,推给惊蛰:“找个当铺给当了吧,顺便去买根银钗子回来,也不用太好,刻花的就行。”
“姑娘……”惊蛰惊讶道:“就这么当了,若是被东院的人发现,难免会用来做筏子。”她虽然也很高兴沈妙终于不像以前一样喜爱这些金银了,可是这般行事,还是太过大胆了些。
“这些首饰既然已经不能戴,留着有什么用,倒不如当了真金白银,平日里做事总归是方便些。”沈妙淡淡答。凡事都要讲究实用,这是她在当皇后悟出的道理。沈府每月都是按份例给月银,每个姑娘都是一月二两银子。然而沈玥和沈清究竟又有被自家补贴多少呢?沈妙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总归她是没那份补贴的。
分明是将军府上的姑娘,出手却没有两位姐姐大方。她以前觉得那是因为二婶和三婶自个儿愿意贴补女儿,可如今呢?
那公中的钱财都是由任婉云掌握的,可是沈贵和沈万平日里在朝中办事上下打点,自己的俸禄尚且不够,哪里有多余的闲钱。
倒是沈信,因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和血汗在战场驰骋,陛下赏赐的多,而这些赏赐,沈信从来没有私吞过,全是奉给了公中。
拿着他们家的银子却如此对待自己,这般无耻之人,也只有老夫人那家人做得出来。
她总要想办法分家的。
☆、第二十三章
宴前准备
明齐六十八年的菊花宴,终究还是来了。
广文堂也与以往不同,校验变成了斗才。但凡有才之士,便可随意上台展示挑战同窗,既能显示出少年人的勃勃生机,又能让人看到广文堂的学子各有千秋。
是以男学生和女学生都要同台,也就是说,不像以往一般分成男子组与女组。若是喜欢,女子可以挑战男子擅长的策论和骑射,男子也可以挑战女子们擅长的琴棋书画,不过想来发生此种情景也是很少见了。
一大早,沈府里便忙开了花。西院里,霜降仔细的为沈妙簪上了银簪,笑道:“姑娘,好了。”
霜降梳头梳的最好,之前沈玥还想将她要过去给自己梳头,可霜降是沈夫人亲自点的留给沈妙的丫头,霜降不愿,沈玥也无可奈何。
“姑娘这身可真是好看极了。”白露看着就笑,随即又有些迟疑:“就是头上看着太素了些。”
沈妙的头发又黑又多,被霜降梳了个精巧的垂云髻,看上去典雅又别致。即便及笄后,沈妙都是如丫头一般梳着双环髻,换了个样式,看起来静似乎长成了不少。那圆润可爱的脸蛋似乎也清秀婉约了起来,终于有些少女的味道。
只是一枝银簪子孤零零的插在头上,看上去颇为可怜。
谷雨脸上忍不住流露出愤怒。这沈府家大业大,可沈妙今日却没有一枝能拿的出手的首饰。沈府一大家子人都是靠沈信养着,却做出如此狼心狗肺的事情。偏偏沈妙还无法说什么,为什么,因为她们都是给沈妙打了首饰的,不过是俗艳的金饰罢了,戴出去铁定遭人笑话。
沈妙只看了谷雨一眼,便猜到了谷雨心中在想什么,不由得摇头失笑。事实上,从小到大,沈家二房三房便为了培养自己蹩脚的爱好而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要她相信,那些金灿灿的才是最好的。这样便能对外头说,并不是二房三房故意给大房的女儿难堪,是因为人家本来就最爱这样闪闪的金饰啊!
再看沈妙乐此不疲的戴着那些夸张的首饰,于是众人便有了这样一个认知,沈府大房嫡女贪婪爱财,俗不可耐。
金子虽好,却不是用来戴在身上的。
谷雨怕沈妙伤心,连忙换了个话头,道:“不过那丽娘真是好手艺,姑娘这身真漂亮。”
也不知是不是心底怜惜沈妙,丽娘送来的这件衣裳,竟是绣工出奇的精致。似乎是照顾她容貌偏小,莲青色难免老沉,便在裙子下摆处绣了大朵大朵的海棠花,栩栩如生,绽放的又艳丽,实在美丽极了。
而沈妙竟也穿的合身,没有一点儿看上去不自在的地方。
霜降和白露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惊讶。如今沈妙竟连这样的重色都能压住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走吧。”沈妙站起身来:“不能等得太久。”
方出院子,便又见花园中的海棠生的大多大多,她停下脚步,掐了小小的一朵,挽进乌鸦鸦的发髻中,一下便似锦上添花。
“姑娘可真好看。”谷雨赞叹道。
桂嬷嬷刚从小厨房出来,为沈妙准备了些马车上的零嘴儿,提着篮子出来的时候见了沈妙,忍不住惊了一惊。
她伺候了沈妙这么多年,沈妙也是她奶大的,可以说是看着沈妙长大的,可今日却觉得沈妙陌生的紧。气质沉静而稳重,配着那高贵的莲青色,说是公主怕也不为过。她差一点就没拿紧手中的篮子,只是傻傻的站在原地。
直到白露笑盈盈的开口:“桂嬷嬷这是在瞧什么呢?”
桂嬷嬷一愣,习惯性的正要说几句漂亮话,突然想到今日是菊花宴,沈妙这般出众,岂不是将沈玥和沈清都压下去了。她将已经到了嘴边的夸奖话儿咽了下去,转头一副忧心的模样:“姑娘,这身衣裳的颜色实在是太重了,姑娘这样年轻,何必穿这样的颜色,平白遮了自己的好气色。还是回去拿从前那件绣花枝喜鹊的桃色夹袄如何?显得粉嫩哩。还有这簪子,老奴记得二夫人不是赐了不少,这样下去,没得人说将军府中的姑娘还这般朴素的。”
谷雨撇了撇嘴,那花枝绣喜鹊的桃色夹袄是任婉云送的,颜色俗气,加之戴上满头满脸的金银首饰,活像乡下土财主家的小姐,若今日去了菊花宴,沈妙定会被众人嗤笑。桂嬷嬷分明就是不安好心,她正要替沈妙斥责几句,便听见沈妙轻声开口:“明齐如今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可陛下主张节俭。天下之道,铺张浪费乃下乘,朴素一点又如何不好?被人瞧见了,只会说我将军府清正廉明,门风端正,是好事还不错。至于衣裳就更不必在意,”沈妙扬了扬嘴角:“今日物在赏花,人在斗才,可跟衣裳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她一番话说下来,温温柔柔,亲亲切切,却又含着不可置疑的威严。桂嬷嬷脑子混沌一片,她不怕沈妙发火,可沈妙何时能这样跟她讲出一大堆道理来?沈妙平日里便不喜爱功课,是以没脑子。如今大段大段的道理,文绉绉的,让桂嬷嬷这个没念过书的粗人竟不知如何反驳。
白露忍不住“噗”的笑出声来,忙又噤了声肃了脸色,只是眉目中的畅快还是掩饰不了。
桂嬷嬷反驳又反驳不得,还被几个丫头看了笑话,心中懊恼,却也想不通为何这一次回府,每次和沈妙对话,自己都是落了下风。说牙尖嘴利,沈妙语气都温和的很,说她温和,字字句句都是说的人无言以对。
桂嬷嬷有些狼狈的把手中的篮子交给谷雨:“这是给姑娘路上的零嘴儿,到菊花宴还有些路程,莫要饿着姑娘。”她冲沈妙道:“老奴先就回院做事了。”
“去吧。”沈妙轻飘飘答。
待桂嬷嬷走后,谷雨和白露俱是开心不已。沈妙越是强势,就越有了个主子的模样,这样沈府里那些没眼色的才不敢欺负了她。
方走到门口,便见门口停着两辆马车。第一辆已经准备出发了,第二辆却是空空的。
沈清的丫头春桃就立在第一辆马车前。
☆、第二十四章
添堵
春桃见了沈妙,忙凑近马车对马车里的人说了什么,紧接着,便瞧见马车的帘子被人掀开了。
里头正是沈玥和沈清,还有任婉云和陈若秋。这四人瞧见沈妙的模样,都是忍不住一怔。陈若秋目光闪了闪,任婉云却是皱起了眉头:“小五,你怎么穿的这样素淡?”
“没错,”沈清也迫不及待的开口:“看上去实在难看,还是穿些鲜艳的好。我屋里还有一件艳黄色的新衣,春桃,你带着五妹妹去换下那身衣裳,还有首饰,怎么什么都未戴?不知道的,还以为将军府亏待了你呢。”
她暗自压抑住心中的妒忌。
其实沈清生的也算是清秀佳人一个,加之平日里在外头爽朗大方的日子,看上去便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大家贵女。可有一点却是她最在意的,便是她肤色不甚白皙,有些偏向麦色。女儿家谁不希望自己肌肤赛雪,沈玥的肤白,她不敢说什么,可沈妙肤白,今日又穿着莲青色的衣裳,更显得肌肤赛雪。这样一来,沈府三个女儿中,她便是肤色最黯淡的,自然不高兴了。
沈玥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沈妙,见她梳着的垂云髻也煞是小巧精致,配着那一身的莲青色衣裳竟然显得十分端庄。今日她没有佩戴那些金银首饰,有一种虽然朴素,气质却自然高贵的感觉。她微笑道:“五妹妹,衣裳暂且不说,首饰却是一定要戴的,毕竟是咱们府上的脸面,祖母见你如此打扮也会不悦的。再者,你怎么梳了这样一个头?你如今年纪还不大,以前的双环髻就很好了。”
谷雨气的脸色有些发白,可是她身为下人,却没法去顶撞主子。只恨得咬牙切齿,这沈府的二房三房都是心怀鬼胎,竟是毫不犹豫的坑害自家侄女。巴不得沈妙打扮的越是土气越好。
沈妙心中冷笑,沈玥竟然连沈老夫人都搬出来了,也是知晓自己从前最惧怕的便是老夫人的威严。至于梳头,沈玥也不过只比自己大一岁多,又哪里有年轻之说。她自己梳的飞仙髻,粉色纱衣轻薄似仙,想做绝色才女,凭什么就要自己来衬?
她们说完后,却见沈妙一言不发,只是微笑着看着她们,不知道在想什么。终于,沈清被那目光看的有些不自在,呵斥站在马车边的丫鬟:“春桃,还愣着干什么?不赶紧带着五妹妹换衣裳?”
“不必了,”沈妙打断她的话,面上适时的做出一副忧伤的神态:“今日这般打扮,也是有原因的。二婶赐我的首饰,我也极是喜欢,并非故意不佩戴。”
几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沈妙是什么意思。谷雨和惊蛰也互相对视一眼,有些困惑的看着沈妙。
“父亲如今远在西北,带领众将士浴血奋战。匈奴未退,将士寒光铁衣,我身在京城,却锦衣玉食,闲情逸致,赏花吟诗,实在惭愧。”沈妙微微低下头去,声音也放轻了:“昨夜里有菩萨入梦,要我虔诚祷告。我便下定决心,素衣淡彩,到父亲凯旋归来之前,都不会着艳衣,戴首饰了。”
谁都没料到沈妙会突然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平日里怯懦的话都说不清楚,更别说这么咬文嚼字。沈玥和沈清都吃惊的说不出话,陈若秋抚着自己的额角若有所思。倒是任婉云,面上有些尴尬,沈妙这番话说出来,她一人为自己的父亲虔诚祷告,那他们这些沈家人又算什么?可要让她的清儿也穿的这般素淡去菊花宴,她又是铁定不干的。任婉云咬了咬牙,慈爱的劝道:“虽如此,可你也是年轻姑娘家,何必心思那么重,菊花宴上便好好放松……”
沈妙却突然朝任婉云拜了个大礼:“求二婶成全沈妙一片孝心。”
本就站在沈府门口,来来往往也有不少路人,沈妙这么一拜,路过的百姓都忍不住投来好奇的目光。
任婉云可以让沈妙必须穿艳丽的衣裳维持沈府的脸面,可是任婉云敢不成全沈妙的一片孝心么?
自家大哥在西北打仗,自己不祷告便罢了,连人家女儿孝心也不成全,那是起的什么心?
任婉云的脸色顿时发青,她也没料到沈妙居然这么回答,更让人发堵的是她无法拒绝。任婉云连忙让春桃扶起沈妙,道:“你这孩子,二婶怎么会不成全你的孝心?难为你小小年纪就有这般心思,罢了,素淡就素淡点吧。”
沈清还有些不服气,却不好反驳自家母亲的意见。沈玥母女却似乎看出了点什么,再看向沈妙时目光已经有了不同。
“不过,”任婉云笑道:“咱们这辆马车已经坐不下了,让管家另备了一辆特意给小五。坐着也宽敞,小五就在第二辆马车后跟着咱们,等会子一起进去。”
每年的菊花宴,沈妙都是和这两母女乘坐一辆马车,不过是多一个人,怎么会挤不进去。今日这般作态,也不过是故意为之。
任婉云也有自己的思量,沈清也到了寻人家的年纪,可沈信的官位比沈贵大,是以若是有那高门的,说不定会先思量沈妙。沈妙性子蠢笨,只要无人带领她,怕是要闹出许多笑话,只有这样,才能衬托出沈清的大方得体。
是以她特意准备了两辆马车。陈若秋母女打得跟她一个主意,自然不会拒绝。
“好,但凭二婶吩咐。”沈妙微微一笑。
任婉云还有些诧异,没想到沈妙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沈妙一直胆小,之前总是粘着沈玥和沈清,还以为要她自己单独一辆马车会很难,没想到沈妙根本就没有提出拒绝。
这样一来,倒显得她准备的话多余了。
“没什么事的话,沈妙就先去马车上来。”她冲四人行了礼,径自上了自己的马车。
那马车也算宽敞,只是却不如任婉云那一辆精致。
谷雨气愤道:“单独让姑娘一人坐马车便罢了,竟还让人坐后面,这是安得什么心?”
惊蛰有些担忧的看了一眼沈妙,心中微叹。
沈妙目光沉沉的看着小几上的蜜饯,手渐渐握紧。
想扫了大房的面子,故意拉开和大房的距离,让她成为笑话,给沈信招骂名?
她倒要看看,最后谁给谁添堵。
☆、第二十五章
嗤笑
菊花宴设在离恭亲王府上不远的雁北堂,这是当初明齐开国帝后亲自设立的堂会,此处府邸原是前朝修剪的精致花园,占地几千亩,建筑宏大而精致,若非离城中太远,帝后甚至想要将它改造成宫中一隅。
然而此处依山傍水,虽远,却是欣赏风景的好去处。尤其是每年十月份,各色菊花竞相开放,因着有专人管着种植珍惜的菊花种子,一旦开放,好似身在仙境。而在此处校验,也算十分风雅。
沈府里雁北堂赶马车大约要一个时辰,是以车上会备些零嘴儿和吃食,免得腹中饥饿。
谷雨打开桂嬷嬷给的篮子,问沈妙:“姑娘不如吃点东西,路途遥远,吃了东西才有力气。”
沈妙看着那篮子中的东西。
冰羊奶酪,葱卷儿,辣油腿儿……乍一眼看上去也是让人食指大动,颜色鲜亮,闻着也是香喷喷的。
可惜这些东西味道都太大了,如冰奶酪、辣油腿儿这样的更容易弄花口脂,一个不小心还会弄脏自己的衣裳,桂嬷嬷也真是“精心”准备了这些食物。
后宅女人的争斗,大约便是明着暗着下些绊子,可沈妙当初在明齐后宫,面对的却是妃嫔之间的争宠,段数只会更高。这些小伎俩,是在上不得台面。她摇了摇头,让谷雨将盒子盖上,问惊蛰:“不必了,惊蛰这里有。”
惊蛰小心翼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小布包,那布包里都是小巧玲珑的糕点,沈妙信不过沈府的厨房,让惊蛰买通了采买东西的管事,托她带了些外头的糕点。那管事的只以为惊蛰嘴馋,倒没做什么手脚,只是有些诧异惊蛰一个丫鬟,竟也舍得买广福斋的点心。
广福斋是定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点心铺子,便是宫中的妃嫔们都爱吃。沈妙前世对广福斋的点心并不甚感兴趣,婉瑜却喜欢的不得了,一天不吃便觉得不痛快。
此刻那糕点只有沈妙指头大小,做成花朵的模样,可怜又可爱,沈妙分了些让谷雨和惊蛰也吃,两个丫头先是不敢,后来见沈妙坚持,推辞不了,便小心翼翼的接过来,吃了一口后便惊喜道:“姑娘,这点心可真好吃。”
沈妙微微一笑,其实点心再美味又能美味到哪里去,不过是做的可爱精巧,女儿家又总是喜欢好看的东西。婉瑜当初和亲之时,她甚至花重金买了广福斋一名做点心的师傅,只希望在匈奴的苦寒之地,婉瑜还能吃到自己喜欢的糕点。
谁知道……谁知道便在半途中,婉瑜就香消玉殒,而她连尸体都未见到。
沈妙闭了闭眼。
婉瑜和亲,是楣夫人鼓动,陈若秋一家勾结,下令的却是傅修宜。今生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这些害死了婉瑜的人,她要他们,千倍百倍奉还!
谷雨正津津有味的吃着点心,一抬头却见身边的沈妙目光冷冽,仿佛身在高位上杀伐果断的贵夫人,一瞬间,谷雨似乎看到了沈信的影子。沈信是在战场上杀过人见过血的人,发起火来的时候,骨子里都带着凶厉,沈妙此刻的眼神,和沈信一模一样。
她差点被点心一口噎住,努力咽了下去,小心问道:“姑娘可是哪里不舒服?”
“无,”沈妙垂眸:“想些事情而已。”
今日的菊花宴和校验,傅修宜也会在场。不仅是傅修宜,还有傅修宜的几个兄弟。如今九个皇子,各有千秋,自然各自也分阵营。而傅修宜表现的最是无害,和太子一派交好。
谁知道最后却废太子改立傅修宜为储君?她不打算帮太子,明齐皇家的这些人,最是无情,他们看这些替先祖打下江山的簪缨世家,不过是看一条老了的狗,明明当初是这些猎犬替他们打下了兔子,如今兔子收入囊中,却还要担心狗会咬死自己,于是榨干了狗的最后一滴血,然后将他们杀而烹之。
天下不仁,储君不义,凭什么就要求所有人忠心?
不如先看狗咬狗如何?沈妙的唇角微微一勾。
……
雁北堂此刻已经来了不少勋贵之家。
虽说今日的校验不分男子与女子,宴堂却还是将客人分成了男子席和女子席。男子席那边年轻的少年们与父亲忙着互相认识,贵门之间拉关系相互扶持也是自然。况且这些少年终有一日会接替父亲扛起整个家族,多结交朋友也好。
女子没有男子那边频繁,妇人们经常在一起闲话家常,是以小姐们都有固定的好友。三五个平日里相熟的聚在一起闲谈,对今日的菊花宴既是紧张又是期待。偶尔还会抬眼瞧一瞧对面自己心仪的少年郎。
易佩兰拨弄着小几上的鲜花,道:“今日的校验,你们可有把握?”
“我是没有的。”她身边的女子笑道:“这么多人,如我资质平平,实在害怕。只希望等会儿千万莫要抽到我,也不要有人挑我上台。我不求出头,只要不出丑便是了。”
易佩兰撇了撇嘴:“至少也要试一试的好,要知道今日定王殿下也会在此,况且你心仪的李家少爷也不是在此么。李家少爷文辞那般出众,定会上台,你不抓紧这个机会好好表现?”
那少女推了一把易佩兰,脸上露出些羞怯:“尽胡说。”
江晓萱闻言笑道:“就是,白薇你可莫要害怕,要说比出丑,不是还有沈家老五垫着底儿么。怎么着,你也比她强吧。”
“不错。”易佩兰也笑的花枝乱颤:“每年的校验,沈五不是都负责逗乐么,也难为她每年都有脸子来。一想到今年她又要来表演她的那些活计,我便想发笑。不知道她又会穿什么样的衣裳,如去年那般恐怖的艳红色配紫红金钗?”
几个少女“咯咯咯”的笑起来。
“够了好吧。”却是冯安宁突然开了口:“很好笑么?”
易佩兰一愣,随即道:“冯安宁,你最近似乎很奇怪啊,怎么,与那傻子交好了?”
冯安宁面色一怒,正要说话,便听得另外一边有人道:“哎,沈家夫人来了。”
☆、第二十六章
惊艳
易佩兰的母亲易夫人平日里和任婉云交好,易老爷和沈贵在官场上互相照应,偶尔任婉云也带沈清去易府上做客,易佩兰和沈清关系最好,和沈玥也不错。
在场妇人,另一边的男眷席上都朝那边看过去。
沈贵和沈万最近整日都忙于政事,是来不了了的。但众人看向来处的原因,却并非沈贵和沈万二人。
无论如何,威武大将军沈信在朝堂上威望颇高,先皇在世的时候,沈家便有颇多特权,天子近臣四个字名副其实。谁掌握了兵权,谁就有资格说话。是以就算沈信常年不在京城,提起沈家,众人都还是免不了尊敬,而沈贵和沈万在朝堂上顺风顺水,也是借了自己大哥的势头。
男眷们看沈家,是看重权之家,看武将威武,女眷们看沈家,却是看笑话。
夫人们还好,毕竟年长,即便心里轻蔑,面子上总是要敷衍几句,少女们却不一样。或许人都有嫉妒心,沈信只有一名嫡女,沈妙身为沈信嫡女,身份自然不同。可以说,甚至比得上公主了。而这样货真价实的高门嫡女,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蠢笨无知,胆小怯懦,爱慕定王傅修宜闹出不少笑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举朝皆知。
更别说在两个出类拔萃的堂姐面前,越发衬得像个乡下姑娘。
“不知道今日又是什么好戏,定王殿下在场,沈妙必定会‘精心’打扮一番吧。”易佩兰捂着嘴笑。
“你们不觉得校验的时候更好笑吗?以沈妙那样无脑的性子,怕是会自以为是的主动上台,介时,那才叫精彩!”江晓萱也跟着笑起来。
白薇叹了口气,装腔作势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沈将军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生有了个这样的女儿。”
正说着,便见雁北堂的婢女领着一行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赫然正是任婉云和陈若秋。任婉云一身弹花勾金薄罗长袍,她本就生的丰腴,梳着原萝髻,越发的显得富贵端庄,很有掌家之母的气派。陈若秋则不同,虽然沈玥都十六了,她仍如少妇一般,着琵琶襟浅绿烟罗裙,一看便是出自书香门第的温婉女子。
而她们二人身后,正是沈玥和沈清。
沈玥穿着淡粉对襟羽纱长裙,长发挽成了飞仙髻,其中缀着粉色的珍珠,那珠子成色极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直把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她身边的沈清,桃红色散花如意云烟裙,也是亮眼的颜色,梳着一个百花髻,显得精神又明朗,腕间带着的翡翠镯子颜色透亮,一看便不知是何凡品。
她二人正是年少,一人柔美一人大方,穿着戴着都昭示着价值不菲,本就生的不错,人靠衣装,竟是不少少年郎的目光都投了过来。男眷席上,一位大人也忍不住赞叹:“沈家的几位女儿,倒是好相貌。”
“还有一个。”蔡霖见到了自己心仪的沈玥,心中正是愉悦,闻言忍不住讥讽道:“沈家还有一位沈将军的女儿,那才是好相貌。”
那位大人似乎并不太理会外头的传言,对沈妙的评论一点也不知道,听到蔡霖这么说,还以为是真的,便道:“沈将军的女儿,必然不会差的。”
“呵,”蔡霖忍不住笑了一声,随手指向沈玥一行:“那可不是……”
他的话没说完,却咽了下去。
便见沈清沈玥的后面,还走着一人,她没有和沈清沈玥走在一起,孤零零的落在后面,本该是看上去有些不得志,瑟缩畏怯的,却不知为何,一点也不显得卑微。
乌金云绣衫,月牙凤尾罗裙,裙摆勾画描边绣着大朵大朵的海棠花,竟像是盛开在她脚下一般。随着少女的走动,步步生花,摇曳多姿。
而这少女大约是觉得冷,外头罩着一件莲青色的云丝披风,瞬间便将那花团锦簇的图案压了下去,生生多了一股子威严出来。
随着她走的越近,众人也才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梳着一个简单的垂云髻,只斜斜插了一根素色银钗,在银钗尾部绽放着一朵小巧的秋海棠,瞬间在那沉色中点亮了一抹鲜亮,搭配起来颇为动人。
她肤色本就白皙,穿着莲青色的裙子越发显得肤如凝脂,而一双眼睛澄澈透亮,亮晶晶的如某种幼兽,唇角含着微微的笑容,然而却又似乎并不是在笑。鼻子小巧而鼻头有肉,嘴巴红润。看上去颇有些可爱的长相,但众人瞧见她,却并不会以为这是一位小姑娘。
有的人,天生美貌却无气质,有的人,虽不美貌气质却动人。这少女模样算得上清秀可爱,说是绝色倒也过于,可那气质竟然人忍不住沉迷其中,那种威严的,端庄的,打从心底呈现出一种高贵的风华,让人不敢生出什么造次的想法。
而她走路的姿势,微微抬着下巴,裙裾纹丝不动,双手交叠的动作恰到好处,不僵硬也不随意,仿佛这样的动作做了千百倍,精准的没有一丝漏洞。
这种高贵的气质和打从心里生出来的威严笼罩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而是一名经过了千锤百炼身在高位上的妇人。前面的沈玥沈清,任婉云和陈若秋,不知不觉便成了这少女的陪衬,竟像是随身带着的四个侍女。而走在最后的,分明是她们的主子。
“那是谁?”易佩兰喃喃道,即使身为女子,见了这少女,也忍不住为之失神,怎么会这般年纪就有这种气度?
“这是……沈家的客人么?”白薇问:“似乎是从未见过的人啊。”
男眷席上也是鸦雀无声,男人们看人,与女人们又不一样。在座的都是官场中人,自然能一眼看出这少女的不同之处,非是外貌,而是气度,那种经过了大风大浪的平和之后的沉静,面对眼前的一切,态度尊贵,却会由内而外的让人感觉到她的不屑。
像是豹子跑到了羊群,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这便是沈将军的女儿么?”之前那位与蔡霖说话的大人目光有些激动:“实在是好相貌!好气度!青出于蓝!”
“沈妙?”蔡霖一愣,定睛一看,失声叫起来:“是沈妙?”
一石激起千层浪,满座人静了一静,紧接着,瞬间哗然。
☆、第二十七章
豫亲王
沈妙?
冯安宁忍不住一怔,她和沈妙在广文堂平日里同坐一张桌子,自然比别人看的更清楚些。那的确是沈妙没错。
这些日子以来,沈妙的性子安静了不少。虽然她以前也很安静,但是不再跟在沈玥和沈清后面,说些蠢笨无知的话,安静起来的模样倒也不差。冯安宁以为沈妙不过是变得聪明了些,却不想这样正经的打扮起来,模样竟然如此惊人。
因着前段时间落水后养病,她消瘦了些,平日里没注意,这样看来,下巴略微尖了一点,显得整个人比起之前的十一二岁来,更像是十四岁的豆蔻少女。
仿佛一直蜷缩在窝里的猛兽幼崽,终于在沉睡了许久后,第一次亮出了爪牙。
裴秀才也在男眷席中,虽然如今他只是广文堂的书数先生,可人们尊敬有才的人,在一众官老爷中还是颇有地位的。他如今年纪尚轻,如此才华,若是入朝为官,也当是能拿得起一个官位的,官场上的人都是人精,要懂得为日后铺路,裴琅未必就没有发达的一日。
沈妙的目光扫过男眷席上,在裴琅的身上停留一瞬。
她知道,今日的校验,裴琅虽是书数先生,但斗才的时候,有恃才放旷的学子向先生挑战,裴琅的一篇《行律策》文采斐然,有理有据,当日便入了傅修宜的眼,后来傅修宜为了收揽这位人才,做了许多礼贤下士的举动,终于得到了裴琅这员大将。
这辈子,是断然不能让此事发生的了。
裴琅敏感的察觉到那少女的目光似乎是远远的落在了自己身上,带着审视,仿佛在衡量猎物价值的野兽,让他心中腾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他顺着目光回望过去,沈妙却早已转过了头。
身边的大人们都在赞叹:“沈将军的嫡女年纪尚小便有这样的气度,日后实在是不可小觑啊。”
“模样生的也不错。”一名蓝衣少年道:“原先怎么没发现,这沈妙长得也算是个丽色佳人。”少年们看少女,又只是看容貌了。
“可惜是个蠢货。”蔡霖在短暂的惊讶过后回过神,他不满众人都看沈妙反而将沈玥给忽略了,便哼了一声。
“你才是蠢货!”一个突兀的声音在他耳边炸响,蔡霖吓了一跳,见一个穿着软缎红衣的团子气鼓鼓的瞪着自己,他个子尚矮,却气势逼人。
“对不住,”闻讯赶来的青衣少年冲蔡霖好脾气的笑了笑:“舍弟无礼,冲撞了。”
蔡霖正想骂人,一见对方却是平南伯世子苏明枫,那团子正是苏二少爷苏明朗,便又将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苏明枫可是谢景行的挚友,谁敢惹?
“大哥,”苏明朗拉了拉苏明枫的衣角:“那个姐姐好漂亮,你把她娶回去做嫂子吧。”
苏明枫嘴角一僵,好在苏明朗的声音很小,周围没人听见,他微微俯身,问:“二弟认识沈姑娘?”
“不认识呀。”苏明朗无辜的玩手指。
苏明枫便不说话了。
沈妙跟在任婉云一行人身后,走到了女眷席上。
一般来说,女眷席夫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相熟的好友随意坐的,小姐们也是一样。可沈妙平日里除了广文堂就在沈府,沈玥沈清不必说,广文堂更没有人愿意与她交好,她也不恼不怕,自顾自的寻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她并不惧怕这些少女们的孤立,相反,她倒很享受这种安静的感觉。
那些个少女们看着沈妙今日不同的装扮本就有些嫉妒,想瞧她出丑而故意忽略她,却见沈妙自己一个人坐着,并不显得凄惨。桌上有为了让少女们不无聊而准备的棋盘和叶子牌。她想了想,便从棋篓里将棋子拈出来,自顾自的开始对弈。
琴棋书画,她样样不通。以前是因着二房三房的刻意教导心中厌弃,后来嫁给了傅修宜更是没时间学。所以上辈子从秦国归来,面对能歌善舞,长袖玲珑的楣夫人,她心中不是不自卑。后宫那些嫔妃拿她和楣夫人比较,说她是武将世家出来的粗人,不知情趣,粗鄙不堪,难怪傅修宜对她这个皇后视而不见。
然而下棋并不一定要懂棋的人才会,她虽然不会下棋,可为了傅修宜在秦国那几年,她却是钻研了不少兵法。她不会下棋,却会用兵,这是战棋。
勋贵家的女儿们远远的看着,见沈妙气定神闲,那种冷漠和高高在上的气度,将她和众人明显的划分开来,仿佛、仿佛她在上,而别人在下。
“五小姐如今瞧着变了不少呢。”易夫人与任婉云笑着道:“似乎也变成大姑娘了。”她不好说沈妙看着竟将沈玥和沈清都比了下去,只得婉转的提醒任婉云。
任婉云哪能不知道?她善于察言观色,刚才一路走来,众人的目光可不是在瞧她,亦不是在瞧沈玥和沈清,分明是落在最后的沈妙。她心中咬牙切齿,看来沈妙这次也是下了血本,知晓定王也会来校验,变想方设法的吸引定王的注意力,和她的清儿争个高低?
她举起茶碗来,笑盈盈的看着对面的男眷席:“可不是嘛,如今年纪也不小了,老太太疼小五,说大伯不在,这次出门前让我特意相看着有没有合适的人呐。”
坐在身边的陈若秋目光一动,相看?
沈玥和沈清都比沈妙的年纪大,却要先替沈妙相看,自然不会是因为沈老夫人的好心。沈老夫人恨死了大房一家人,怎么可能让沈妙得了好?
陈若秋的目光落在正和易佩兰说话的沈清身上,任婉云似乎要急着在沈信回来之前把沈妙的亲事定下来,为什么,因为沈清也爱慕定王?要替沈清扫除这个最大的威胁?
正想着,便又听到男眷席上传来一阵喧哗,江家夫人道:“豫亲王来了。”
正在执子的沈妙动作一顿,白子立刻落盘,她抬起眼看向男眷席,目光十足平静。
豫亲王,上辈子沈老夫人想让她嫁给的瘸子鳏夫,性淫而残,如今四十二岁。
若非她那时迷恋傅修宜自奔为眷,只怕就成为豫亲王府的枯骨一具了。
☆、第二十八章
本宫回来了
便见自远而近走来一名中年男子,他并未和那些官老爷和少年郎坐在一处,而是远远的坐在特置的席位。这男子约摸四十来岁,面目生的黑瘦而狰狞,穿着件松香色长锦衣,衣饰极为富贵,可惜只有一只腿。
这便是当今皇帝的胞弟,豫亲王了。
豫亲王是皇帝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年少时曾在刺客手下救过皇帝的命,也因此左腿受了伤,不得已截肢,从此成为了一个瘸子。自此以后,豫亲王性情大变,残暴凶狠,性格乖戾,更是收了一屋子姬妾,外头人尚且不知内情,皇家人却知道的一清二楚,这豫亲王很有些肮脏的怪癖,被他玩死的女人数不胜数。
豫亲王妃早在七年前就死了,这其中也很是蹊跷,奈何皇帝和太后都护着豫亲王,王妃一家便也只得吞下这个苦水。而近日,豫亲王府突然传出消息,豫亲王有意要纳妃。
一时间,定京城中众人都猜测不已。豫亲王地位颇高,又有皇帝和太后宠着,选王妃也要门当户对。高门大户家的,真心疼爱女儿的,自然不愿意让女儿进那等狼窟,也有只将女儿当做交易筹码的,却巴不得将自己的女儿换做荣华富贵,哪怕是牺牲一条命。
看那之前的豫亲王妃一家,虽然损失了一个女儿,却在皇帝补偿般的照蔽下不是越来越繁荣?
沈妙的目光划过豫亲王,又划到了女眷席上任婉云的身上。
果然,便见任婉云的脸色亮了亮,对一边的易夫人道:“陛下果真待豫亲王殿下极好呢。”
都是在后宅里摸爬滚打的人,易夫人几乎立刻就想到了任婉云打的什么主意,虽然有些鄙夷任婉云做事也太绝了些,可是自家老爷和沈贵是一条线的,她自然也是要偏帮着任婉云,便笑着道:“不错,虽说年纪大了些,却也是会疼人的。”
陈若秋在一边低下头,慢慢的吃着点心,嘴角的笑容却有些古怪。疼人?任谁都不会想自家女儿嫁给一个瘸子鳏夫,就算再会疼人再权势滔天,那也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她思及此,又转过头看了看沈妙。
沈妙耐心的执着棋子,一步一步的顺着棋局落子,似乎一点心思都没分在其他人身上。陈若秋心中突然有些没底,自落水后沈妙醒来便似变了一个人般,难不成这就是沈信的骨血终于觉醒。沈信一家可都是暴烈的性子,若是沈妙得知了任婉云的打算,她会乖乖的接受吗?
正想着,却见沈妙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十足冷漠,本就是十月金秋,霎时间让陈若秋的心冷到冰里。
沈妙低下头,看着手下的棋局。
上辈子,金菊宴中她出尽了丑,回府后却被任婉云向沈老太太提起了豫亲王府的亲事。任婉云说:“小五如今这般行事,无一长处便罢了,还丢了沈家的脸。哪家高门会愿意娶小五这样的姑娘,眼下还有豫亲王府这门好亲事,小五过去了,便是王妃,有陛下和太后娘娘照拂,那可是个有福气的。虽是腿不好,年岁大了些,可咱们小五,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不算亏了小五。”
说的冠冕堂皇,实则恶毒无比,是后来她花重金买通了荣景堂的丫头才得知了这番话。沈老夫人心底本就恨毒了大房,沈信乃原配所出,当初沈老爷在世的时候就亲厚沈信,让继室沈老夫人心中妒忌,好容易熬死了沈老爷,沈信却又军功在身动不得。动不得沈信,总能动得沈妙,而对于一个女人,没有什么比让她嫁的不好更让她痛苦的了。
沈老夫人和任婉云一拍即合,当即便要遣人去豫亲王府提出此事。沈妙心中又怒又怕,她那时恋慕傅修宜,心一横,当晚便携了包裹去了定王府上,请求收留。又不顾自己名声故意让人传出此事,想着既然名声都坏了,生米煮成熟饭,嫁给定王做妾都比嫁到豫亲王府好。
当时便气的沈老夫人人仰马翻,傅修宜虽然心中虽恼,面上待她却不算太差,或许也是看出了沈家兵权于他的价值,虽然对沈妙不甚热络,却也没有反驳。后来沈信年底回京,迎接他的就是满定京城女儿自奔为眷的事实。他又惊又怒,沈妙却不惜以绝食抗议,沈信终究没办法,拼了一身军功,终于为她换来了定王妃的名头。
可谁也没想到,那才是真正噩梦的开始。
沈妙闭了闭眼,前生的种种错误,似乎都是从今日开始,而今日,注定要成为她今生的转折。欠了她的那些人,现在,就统统开始准备还债吧!
“喂,一个人有什么玩的?”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冯安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她面前,面上还带着些别扭,在她对面坐下来:“不如和我对弈一盘?不过你会下棋吗?”
冯安宁低头看向棋盘,本是无意随口一说,这一看之下却有些来了兴趣,仔细瞧了一会儿,终究是没瞧出来什么由头,便问:“这是什么下法?我从未见过。”
“这不是下棋,”沈妙笑了笑:“这是打仗。”
“什么?”
“现在看不见,”沈妙淡淡道:“这种棋,只有最后吞子的时候才能看得见。”就像一张网,牢牢实实,严丝密缝的盖住,一个都跑不了。
冯安宁打了个冷战:“说什么呢,怪渗人的。”她瞧着男眷席,突然眼睛一亮,有些促狭的看了沈妙一眼:“你看,定王殿下到了。”
男眷席上,定王傅修宜一身绣金松蓝长袍,青靴玉冠,好不风光。他本就生的俊朗,气度又颇为冷峻,然而行事却亲切,似乎并没有高高在上的皇子架子。一路走过,都能引起女眷席上的惊呼。
沈妙低着头,握着拳的手指嵌进掌心。
十载相伴,倾心扶持,换来的不过是白绫一条,满门血债。甚至一双儿女,也因此命丧黄泉。
这个人外表看着有多良善,内心就有多狠毒,表面有多公正,实则有多狠心。
上辈子这个人赐她全尸,今生今世,她就要此人死无全尸!
傅修宜,本宫回来了!
☆、第二十九章
迷惑
男眷席上,除了定王外,便只有周王傅修安和静王傅修泫两位皇子。太子身子不好,这样的场合是不会参加的。周王和静王是徐贤妃所生,二人皆是才能出众,周王性格外露更自大,静王内敛却有城府。这二人亦对皇位虎视眈眈,谁都知道太子的身子孱弱,终有一日皇帝会改立太子,而徐贤妃本就深受皇帝宠爱,相比之下,定王的母亲董淑妃就显得低调得多,若非定王还算出色,只怕连四妃的位子都坐不稳。
上辈子,周王和静王卷入夺嫡之中,却对定王放松警惕,一来傅修宜和太子交好,时时刻刻与太子走在一路,亲自为太子寻珍贵的药材,皇后都对傅修宜颇为满意。是以其余人都觉得定王只是个太子的跟班。二来傅修宜平日清高,不屑参与朝堂之事,加之董淑妃又是个谨小慎微的性子,整日整日的念经修佛,又没有强大的娘家支持,料想定王也翻不起什么浪来。
但事实上,最后坐上龙椅的,正是他们以为翻不起什么浪的傅修宜。
沈妙拿起一边的叶子牌把玩,就像是这叶子牌,傅修宜从出生开始的牌面就烂的很,所都人都以为他一开始就出局了,偏偏却不知道,他从来就没想过要用自己手上的牌。他的牌都在别人手中,而他要做的,就是抢夺。
“你怎生毫无反应?”见她沉默不语,目光也未见对傅修宜的爱恋,冯安宁有些奇怪:“你不是喜欢他的么?”
沈妙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冯安宁一惊,那一眼中的凌厉让她不由得心底发寒,有一种几乎要忍不住跪下去的冲动。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感觉有何而来,只是本能的知道自己刚刚说的话让沈妙不高兴了。她顿了顿,道:“其实我也不大喜欢他,世上怎么会有这般完美的人呢?瞧着不真实。”
沈妙这回,倒又难得的认认真真看了冯安宁一眼。她没想到,这个骄纵的大家小姐竟然能看出这层。迷恋傅修宜皮相的人有多少,怕是只要傅修宜愿意,这满场的少女,没有不为他倾倒的。怎么,竟还有一个特立独行的?
她慢悠悠道:“看来你是有心上人了。”
“你、你胡说什么?”冯安宁小脸顿时涨得通红:“别诬赖好人。”
沈妙便不与她说话了,小姑娘家家的心事,她倒也没心思打听。
她自然有自己的事情。
来来往往,菊花宴的帖子都收的差不多了,人也该到齐了。
雁北堂菊花场下,搭起了巨大的高台。这样戏台子一般的装扮却并不让人觉得粗俗,只因先皇也曾在此处祭天。那是沾染了真龙气泽的高台。两边插着棋子,有穿着礼服的依仗士兵头绑红巾,大声擂鼓。
鼓声轰隆隆直响彻天际,乐手也弹拨长筝,那是一曲《贤士曲》,寓意皇家求贤若渴,今日的校验便是为明齐江山选贤举能,选出真正的国之将才。
乐曲鼓声生生入耳,带着特有的激扬壮丽,让人不由自主的汹涌澎湃。在场的大半都是少年郎,正是一腔热血的时候,险些跟着那乐曲入了境,只恨不得将自己一身才华全部展现与众人面前,在明齐奔个好前程,为明齐皇家青史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即便是女儿家,也忍不住流露出激动地神情。她们虽然不能如同男孩子一般入朝拜官,自己的父兄却是国之栋梁。自己的家族却是顶天立地,与有荣焉之下,她们便也沐浴在皇家的圣宠之下,心中满是感激。
在全场都笼罩在皇恩浩荡的激动虔诚之下,唯有一人眸光冷漠,丝毫未见一丝动容。
沈妙的目光落在最中心弹琴的人身上,明齐皇家最爱的便是这样,勾起少年郎们的报国之心,利用他们为腐朽的皇室办事,然而到了最后,一旦江山平定,这些为江山抛头颅洒热血的男儿们却极少得到好的结局。
狡兔死,走狗烹。每一任新皇上任,都会铲除旧的人。尤其是那些经历了黑暗的夺嫡时候的臣子,见识了皇家肮脏的交易和血腥,皇家怎么会放心的让他们步步高升?
这些激扬的乐曲,日后只会成为催命的丧曲。而这些此刻沉浸在报国之心的少年们,日后只会死在皇室诡谲的倾轧之下,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她救不了天下人,却救得了自己人。
沈妙轻轻一抬手,右手衣角瞬间划过桌边,那一碗清亮的茶汤顺势被拂到地上,“啪”的一声,清脆的声音在会场上响起,本该是听不见的,可和那些富有节奏感的乐曲相比之下,便犹如在好端端排列的丝线中硬是拉起了其中一根丝线,把个其他的线搅得乱七八糟。
“嘣”的一下,就打乱了乐曲的节奏。
犹如大梦初醒,冯安宁一下子回过神来,却见沈妙施施然捡起地上的茶盏,微微一笑:“对不住,手滑了。”
那正在台上激烈的打着节奏,弹拨着琴弦的乐手却是脑子一炸,几乎要疼晕过去。
这种乐曲,是明齐从一个舶来的西洋人手中学来的,大约有些蛊惑的意思。能小小的煽动人心中的情绪,这曲子又是战曲,几乎把人心中的战意和效忠的情感大幅度的放大,若是一曲弹完,有些忠心怕就会变成愚忠了。
这种乐曲的可怕,是后来沈妙当了皇后才见识到的。明齐皇室用这样的乐曲来迷惑后生,让这些后生为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当初匈奴进犯的时候,皇室让大批御林军守护都城,招募新兵去边关时,就让这些乐手在台上击鼓弹奏,大波少年人便头也不回的参军了,有的还未曾及笄。
被沈妙这么一打岔,那些乐手的后劲儿也是越来越不足,最后的琴声,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慷慨激昂,只是普通的弹奏了。而在场那些魔怔般的热血情怀,便也渐渐消散,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但沈妙刚才的举动,到底还是引起了有些人的注意。男眷席上,傅修宜和裴琅一同看过来。
☆、第三十章
抽签
傅修宜是皇室中人,对于皇家的手段自然不可能一无所知,茶盏落地的清脆响声,看似不经意,却已经打乱了台上乐手的节奏,让那些蛊惑人心的音调不能继续。他自然要瞧瞧始作俑者是谁,傅修宜本人便是个谨慎多疑的性子,他不认为对方是无心的。
紫衣少女正托腮与身边人说着什么,她神情冷漠,远远的,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度,把她和周围的人明确的分离开来。
“九弟这是在看谁?”周王傅修安顺着傅修宜的目光看过去,露出一个了然的笑:“说起来咱们几兄弟中,就九弟不曾娶妻。父皇不是曾提起多次九弟选妃的事情,怎么,那姑娘瞧着是哪家府上的小姐,看上去倒是不错。不知道是这儿哪位的亲眷,可有人认识?”
“是威武大将军府上的五小姐,在下的学生。”裴琅站的不远,闻言便答道。
“威武大将军府上的五小姐?”静王傅修泫记忆力不错,或许是沈妙的名头太大,即便是皇家,都对她的名字并不陌生。他道:“那不是沈信沈将军的嫡女么?似乎叫沈妙?”
“怎么可能是沈妙。”傅修安毫不在意的一笑:“沈妙追咱们九弟的事情全京城都知道了,前些日子不是还为了看九弟落了水?若九弟真心悦沈妙,哪还用得着这么麻烦。再说了,沈妙可是个草包,你看对面那姑娘,气质沉静高贵,怎么可能是沈妙嘛。”
“四哥慎言,修宜并无此意。”傅修宜摇头,目光却是远远的落在女眷席上的紫衣少女身上。
他的心中也不是不震惊的,沈妙是什么人,在他眼里,和那些爱慕他的少女们并无不同。那些爱慕他的少女至少表面会故作矜持,也总懂得些礼仪进退,而沈妙……大约除了看着他发傻,什么也不会。他自然也不会瞧上一个全定京城的笑话草包,若非看在沈信面上,他肯定会明明白白的显示出自己的厌恶。
而他记忆里的沈妙,总是爱穿些大红大绿的衣裳,酷爱金饰,恶狠狠的往脸上抹胭脂水粉,活像戏台子上唱大戏的丑角,还是乡下的戏台子。而眼下对面那个紫衣少女,肤如凝脂,眉目婉约,通身的贵气又把她和周围的女子明显的区分开来,怎么可能是沈妙?
困惑的不止他一人,还有裴琅。
作为教习了沈妙两年的先生,裴琅无疑比傅修宜了解沈妙的多。若说人的打扮可以换,衣裳可以调,但通身的气质却是不同的。裴琅是读书人,读书人对气质更比别人看重,沈妙一夜之间便如同变了个人般,哪里就有这样的事?
他倒是没想到方才茶盏的事情,虽然他也觉出了乐曲声不对,可在他心中,一个小姑娘怎么可能听得出这其中的问题。更何况沈妙从来都不是什么琴技高手。
众人心中各自思量,台上的乐手却已经终了。校验要开始了。
今年的校验与往年并不一样,不分男女子,只分文武。虽然广文堂要求学子们文武双全,文类和武类都要教习,可百年间的规矩历来如此,极少有女子选择武类,而文类中,策论、时赋、经义又基本为男子囊括。只因这三门其实都是为朝廷选拔人才的途径,如同一位大人说过:“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
武类则需考骑射、步射、马枪、负重等。但毕竟不是真正的武举,练兵操演以及具体的擂台都不必。
而女子们大多数都考校文类中的诗词歌赋四项,这都是默认的传统。即便明齐国风尚且算开放,对女子总要苛刻的多,倒也不光是明齐,所有的国家几乎都这样。女子就该在家相夫教子,吟风弄月。
明齐的校验一直都分为三个部分,抽、选、挑。
抽是每人都要抽的,由校验官打乱顺序,抽签的形势决定每个人抽到校验的项目是什么。为了避免抽到太难的加大难度,女子都在文类的四项中抽,男子则在武类和文类的策时经里抽。
因为这是避免不了的一项,每年沈妙都会在这项上丢脸,只因诗词歌赋四项,她一样也不会。
而选,则是第二阶段,可以选择一类你自己擅长的自行上台展示,就如沈玥常常选择弹琴,沈清选择书算。
至于最后,则是挑,这个挑不是挑选,而是挑战。有人可以上台任意挑选一名学生上来做对手,对某一项进行比试。这样的场面往往发上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如沈妙这样的,挑她则是侮辱了自己的实力。不过也有想看沈妙笑话的,以往故意挑选沈妙上台,对某一项进行比较。结局自然不用猜疑,无论是哪一项,沈妙都一败涂地。
所以对沈妙来说,年年的校验都是一场噩梦,每年都是当做笑话被众人嗤笑。这样的日子数不胜数。
而今年亦是一样。
台上的主校验官煞有介事的如往年一般说了一通话,另两人则从后头拿出两个小木桶,木桶里正是签纸。这些签纸上面都写了校验的项目,由学生自个儿抽来。
男子与女子都要抽的,一人走到男眷席上,挨个儿递到男学生手中。另一高个女子则拿着签桶,走到了女眷席上,按次序让女学生抽签。
冯安宁眨巴眨巴眼睛:“愿老天保佑,我只盼着抽到琴类和书类,画和棋可真是不通。”她看向沈妙:“你看着倒是一点也不担心,难不成是胸有成竹?亦或者破罐子破摔?”不是她说话刻薄,可沈妙确实就是这么一个凡事不通的傻瓜。
沈妙不置可否,抽什么有意义么?琴棋书画,她本就样样不通。
待那木桶传到沈妙这桌时,冯安宁先抽,抽到签纸后拿出来迫不及待的拆开,顿时松了口气:“是琴!是琴!这下可好了,这些日子的琴总算没白练。沈妙你的是什么?”
沈妙的手刚从签桶里收回来,掌心躺着一枚白色的签纸,折叠成长长的一条。她打开来看,里头赫然正是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