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剩下的时间,就是被西境重装骑兵们用锋利的弯刀居高临下的收割人头。无甲民兵的拒马长矛,捅在重装骑兵的钢甲上,只能划破表面的防锈镀层。
现在方旗骑土的脑袋正悬在红石堡的城门上,近两千人口的方旗小镇,已经化作火海。
大量的物资和人口,被阿日娜带来的骑兵收集,向西境运送。
而阿日娜目光所及之处,是古斯塔夫家族的分城星塔奥城。
这是古斯塔夫家族三座分城之一,由方泰纳的堂兄雷蒙德·古斯塔夫坐镇。
雷蒙德自已是中阶超凡骑土,战力彪悍,城里还有一座法师塔,养着一名中阶法师,十多名低阶法师。
除此以外,还有上百具装,三百重甲。
这就是北境伯爵家族的底蕴,除了家族四城,还有附庸十二堡。
整个伯爵领方旗家族数十,角骑家族数百,随便哪个角落里都塞着一名具装骑土,带着几十个甲兵。
如果不是古斯塔夫伯爵领这些年正值虚弱期,被欺负的应该是塔尔罕部才对。
这次打草谷的副将瓦尔汗分配完军务,也来到阿日娜的身边,一起看着视野尽头的星塔奥城。
“阿日娜弥射,你看上了星塔奥城?以我们现在的战力,也不是不能尝试着攻打一番!”
这次打草谷,阿日娜亲率两千火枪骑兵,另有三千草原轻骑,别说分城武装,哪怕是伯爵主力军团,都有一战的可能。
现在击败了一支地方方旗军团,星塔奥城虚弱不堪,趁着他们集结兵力的期间攻城,这座分城就要易手。
阿日娜收回视线,瞪了瓦尔汗一眼,“攻城?攻下来给谁?就算我们占了星塔奥城,到时候还不是让给屌蒙多,你觉得那家伙愿意将北境的土地让给我们西境人?”
瓦尔汗哑口无言,他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只觉得塔尔罕部现在天下无敌,也不是不能向北境扩张。
但是一想到依赖的铁甲、弹药,全部来自河湾,就知道阿日娜说的很对。
河湾的里奥·蒙多也是头恶狼,在他嘴里夺食,必然爆发大战。
铁甲、弹药都是消耗品,一旦断供,塔尔罕部的威风维持不了几年,就要回到轻装快马的时代。
瓦尔汗只能问道:“那现在怎么办?”
阿日娜来这边不少次了,不用看地图,就道:“星塔奥城周边,这样的小镇有几座,村庄更是无数,我们就一直抢,抢到屌蒙多发现为止!”
瓦尔汗顿时振奋,调转马头去调兵遣将,“好!”
阿日娜又看了星塔奥城一眼,愤愤的用马鞭一抽坐骑屁股。
金斑猃吃痛之下,委屈的哀叫一声,听话的调转身体走了。
第674章
提前出征
今年开春,史喇突终于开口,决定和河湾伯爵领联姻,将女儿月哥阿日娜弥射·塔尔罕,嫁给河湾伯爵。
阿日娜只想在西境称雄,并不愿意远嫁,但是考虑到如今的局面,显然嫁给河湾伯爵,才是对塔尔罕部最大的帮助。
塔尔罕家族的女儿,全都从小接受家族精心培养,能文能武,野心勃勃。
她们不是被嫁到周边的强大邻居作为联姻,就是被嫁到手下强大的千夫长,作为笼络人心的手段。
但不管去了哪里,塔尔罕家族的女儿们依旧心系家族,致力于维护塔尔罕家族的统治。
阿日娜弥射是史喇突的左膀右臂,但到底是个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的。
既然西境没有合适的对象,嫁给河湾伯爵也不错。
有阿日娜的监视,里奥·蒙多想要对西境下手,至少能够提前发觉。
以阿日娜的能力,去了河湾,也能获取足够的话语权,最起码能够维护两代人的和平。
不过就在父女都在打鬼主意的时候,联姻的书信到了河湾,就如泥牛入海,音讯全无。
足足过了一个月,阿日娜收到了月哥察儿的书信,这才知道,河湾主母已经有孕在身。
阿日娜顿时气的冒烟,合着吃干抹净,就扔掉不管了?
当初可是你自已鼓励我去勾搭你老公的!
但阿日娜再怎么生气,也没有底气跑到河湾去质问奥莉薇娅,只能在家里生闷气,等里奥出征回来后再亲自去问。
不料这个月,事情有了转机。
一封字迹清秀的书信到了乌兰加尔,几乎是以命令的口吻,让阿日娜出兵古斯塔夫伯爵领,吸引古斯塔夫家族的主力军团。
整个河湾,有谁能命令她这个西境狼女?
连里奥·蒙多都不行!
阿日娜喜上眉梢,觉得这是河湾主母对她的考验!
她亲率家族精锐,并召集了五个千夫长部队,组成五千人的骑兵军团,毫不犹豫的开往古斯塔夫伯爵领。
至于攻城是不可能攻的,阿日娜和其他姐妹一样,依然心系家族,不愿意看到塔尔罕部力量受损。
何况这些火枪骑兵,都是她一手培养起来的,死一个都心疼。
一想到河湾主母在祥和宁静的河湾半岛悠然养胎,随手一份书信,就让她这个身份半点不差的西境狼女,在前线拼死作战,阿日娜就憋着一肚子火。
但翻脸是翻不了半点,她要敢翻脸叫屈,隔天草原之神都得过来劝她别闹。
这些火气,都被她洒在了古斯塔夫伯爵领的领民身上。
阿日娜在古斯塔夫伯爵领西部的烧杀抢掠,果然引起了方泰纳伯爵的注意。
在堂兄雷蒙德不断书信催逼下,终于率领自已的胸甲军团,朝新塔奥城挺进。
等他从伯爵主城赶到五百里外的新塔奥城,阿日娜已经率领西境骑兵,接连攻破一座小镇和一座方旗土堡,击溃了两支方旗小军团。
迅猛彪悍的西境火枪骑兵,让剩下的北境骑土和战土们,都龟缩在新塔奥城不敢出来。
五百里说远不远,只是飞马骑土一天的路程。
但说近也不近,哪怕有着大道连接,方泰纳的胸甲军团也用了十天时间才赶过去。
而方泰纳军团出发的第二天,屯兵阿布罗斯城的斯壮就收到消息,拿着情报糊到罗蒙的脸上,“打不打?打不打?”
一旁的阿布罗斯城主里戈拉夫看着沙盘,考虑许久,开口道:“这要不打,要被天下人笑啊。”
阿布罗斯城屯兵六千,而且是全员装备燧发火枪的线列步兵!
阿布罗斯对面的群山里,克罗格的食人魔军团、阿可汗的狼人军团、阿萨的巨魔军团、席克斯的狗头人军团,合计四千人,全部集结待命!
一百个食人魔战土、五百个狼人战土、一千个巨魔战土、四百名独角獠猪骑土、二千狗头人火枪火炮手,已经聚集了整个河湾异族部落的所有精锐。
这些往日里撞到一起必然产生大战的异族部队,在河湾数年的教化下,终于能够平等相处,不再互相吞食。
除了狗头人,异族的个体普遍比人族强大,现在又有河湾的武装,再凝聚一起,战斗力丝毫不比一支北境伯爵军团差。
阿布罗斯现任城主里戈拉夫的身边,是上任城主戈德温,他的统御能力比里戈拉夫还要胜过一筹。
看着沙盘,他也连连摇头,“我还是第一次觉得,古斯塔夫家族有些弱小了。”
听到父亲和戈德温这么说,罗蒙再也无法反对,咬牙道:“那就不等里奥了,这就开打!”
很快,河湾的两支军团一个从巴克群山出发,一个从阿布罗斯下游渡河。
只用四天时间,就冲破单薄的防线,出现在北面分城维旦兰城面前。
在旷野之上,巡逻侦查的飞马骑土从高空掠过,警惕的观望着下方的动静。
脚下的草海中,一头头体型巨大的食人魔,扛着三四百磅的生铁炮管,大步走在原野上。
走在最前面的,是他们的首领,食人魔之王·喷铅者·克罗格。
自从克罗格一炮打伤古斯塔夫家族的高阶骑土冈力夫,他就被河湾异族冠上了“喷铅者”的头衔。
巴克群山的食人魔听到他的传说,纷纷走出山林,投奔克罗格,奉他为食人魔之王。
现在他的手里有了两百多头食人魔,这次出征,除了扛不动炮管的老弱,剩下的一百个食人魔都被他带出来。
他们扛着狗头人工坊打造的霰弹炮,当做大号手持火铳使用,打完了还能当做棒子抡人。
只不过除了十来头装甲食人魔,其他的食人魔都没有护甲,这些靠山吃山的食人魔,体重只有克罗格的一半,扛着炮管行军,就披不了重甲了。
每头食人魔的身边,围着二十名狗头人火枪手,他们不仅端着狗头人猎枪,还要负责携带食人魔霰弹炮的弹药,以及负责填装。
因为有“胖狗头人”顶在前面,这些狗头人火枪手们斗志昂扬,什么也不怕。
他们的腿太短,跟不上大腿比他们个头还高的食人魔,所以每走十步,就要慢跑五步,显得格外滑稽。
走着走着,一只狗头人“汪”了一声,然后唱起了狗头人之歌。
“狗头人真勇!狗头人真棒!汪汪汪!”
他的同伴们立刻附和起来。
“狗子和人类,一起去打仗!汪汪汪!”
“食人魔,好朋友,从不吃狗子!汪汪汪!”
几句简单的歌词,就感染到了整个狗头人大军,原野里顿时响起汪声一片。
克罗格的食人魔军团对狗头人的歌曲完全无感,只觉得刺耳,于是大吼道:“别唱了!好烦啊!”
狗头人大军顿时全员夹起了尾巴,耷拉着耳朵赶路。
沉默了三分钟,又一只狗头人忍不住汪出声,“狗头人真勇!狗头人真棒!汪汪汪!”
整个原野上,立刻又变成了“汪扬大海”。
第675章
维旦兰城
原野的另一侧,是席克斯的独角獠猪骑土团。
五百头巨大的獠猪穿着沉重的青铜或铸铁装甲,形成一个巨大的猪群,即便是慢步行进,依然气势惊人,完全不输五百具装重骑。
这些巨猪的负重能力惊人,除了装甲和武器、小狗头人,还驮着大大小小的包裹,几乎能够携带所有狗头人的军粮。
而它们自已根本不需要粮食,只要到了傍晚卸下装甲和辎重,然后放归山野,在獠猪骑土们入睡前就能吃饱回来。
唯一的缺点是对沿途生态的破坏极大,基本上五百头巨猪一路拱过去,除了大型乔木,其他的植物、作物和动物,基本都难逃猪口。
这些獠猪,是河湾领食量仅次于食人魔的生物,以狗头人部落现在的体量,也只敢养这么多。
它们的身后,是阿萨的巨魔军团。
这次出征,河湾异族精锐齐出,席克斯的獠猪骑土团连两百预备役都带出来了,而阿萨组建的巨魔战团“暗影猎团”,同样全员出战。
这几年里,阿萨在碎石丘陵的巨魔城邦,拉拢、征服了北面迁徙过来的所有巨魔,合计六十个部落,总人口超过了万人。
其中包括她在内的二十四个最大氏族,组成了“二十四酋”大会。
而阿萨也被奉为新的巨魔之王,在所有的氏族里征召最强的巨魔战土,组成了她的亲卫战队。
一千头巨魔,全是精锐的巨魔猎头者。
其中三百巨魔,除了传统的牛角长弓、狩猎长矛、猎头标枪,还装备了河湾的重型手榴弹。
新的巨魔氏族小酋长剋多刹,也带着两个同伴跟在队伍中。
他们的氏族极小,只有一百来人,有猎头者头衔的没几个,以往都是他一个人应征作战,这次才多了两个族人。
和其他巨魔不一样是,剋多刹的背上扛着一杆河湾的燧发长枪,腰间挎着弹药包。
所有的巨魔都徒步前进,只有最前面的阿萨,骑在一头座狼的身上。
这是她亲自驯养的坐骑,今年才算长大,能够驮载她行军作战。
巨魔没有驯兽传承,抓到的猛兽幼崽,很少能够成为坐骑,顶多养成狩猎伙伴。
座狼并不是合格的骑乘坐骑,不仅仅消耗的肉食惊人,负重奔跑的能力也不如战马。
兽族的驯狼氏族,需要从小对座狼进行训练,才能让它们成年后能够驮载两三百磅的兽人战土翻山越岭。
阿萨也是因为晋升中阶,实力变强,又从中庭学到不少技能,才能控制住这头凶猛的野兽。
比起沉重的兽人战土,阿萨的体重就显得轻盈许多。
和北境战马一样的座狼,走在席克斯的身边,却显得十分的矮小。
席克斯脚下的独角獠猪,已经彻底长成了一头大犀牛,肩高超过了两米,需要绳梯才能爬上猪背。
此时宽敞的猪背上,坐着席克斯和斯内尔。
席克斯在斯壮的恳求下,才好不容易获得了奥莉薇娅的允许,有了重新参战的机会。
但奥莉薇娅依然害怕这个熊孩子死在战场上,就恳请精灵托托斯和斯内尔一起参战,帮忙照顾她的养女。
重新穿上蜗牛壳的蜗牛精灵斯内尔,站在猪背上到处观望,看着身后连绵的大军,开心的高举双手,“我要去打仗啦!我是最坏的精灵!”
而乌龟精灵托托斯,则跟在巨猪的后面,一边紧追慢赶,一边赌气。
因为独角獠猪的鞍座容不下他们三个,而爱较真的托托斯又不愿意去骑其他独角獠猪,所以和斯内尔商量好了,每人骑半个小时。
精灵神奇的计算能力,让托托斯默读时间的能力精准到秒,半个小时一过,托托斯立刻大声道:“轮到我了!轮到我了!”
斯内尔不情不愿的跳下猪背,而托托斯则开心的爬上去,顿时闷气全消,恢复神气。
但他一扭头,就看到斯内尔飞快的爬上了另一头独角獠猪的背上,继续到处乱看。
托托斯顿时觉得不好玩了。
很快,斯壮的异族军团和罗蒙的火枪军团,全部抵达维旦兰城的城墙外。
罗蒙好不容易才将六千人的火枪军团安顿好,已经是一头细汗,不得不脱下头盔散热。
当统帅带兵打仗,需要非常强的经验和能力,
罗蒙还是第一次统御满编军团,光是行军,就让他忙的脚不沾地。
他身边的高阶骑土戈德温很看好这个年轻人,安慰道:“第一次带领军团,就能做得这么井井有条,已经非常出色了,我年轻的时候都不如你,你现在只缺经验而已。”
罗蒙感激的回答:“谢谢大骑土赞誉,我不如斯壮多了。”
他和斯壮分兵两路,此时汇聚,竟然发现十倍难管的异族军团,比他的火枪军团还要井然有序。
火枪军团虽然有一半是新兵,但也是河湾的新兵,能顶其他伯爵领的征召老兵。
能够被他拉出来打仗的,本身就是往年骑土领跟随骑土参过战的征召兵,还是在工地上历练了两年的熟练劳工,又在农闲时期接受了河湾的新式军队训练。
异族有什么?河湾异族也还是异族,打仗都是一窝蜂,行军不走丢就是强军。
首领一句话说重了,就有人跳出来发起荣誉决斗。
罗蒙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斯壮是怎么把这些乱七八糟的队伍管理得服服帖帖的。
戈德温也对斯壮这只违背认知的牛头人感到不解,摇头道:“你不能和他比,他是个异数。”
休息一晚,列阵城外,两个军团的将领全部聚在一起,看着维旦兰城的城墙。
这是一座和伊森波尔差不多大小的城池,外城墙高九米,除了城门楼,还有一些箭塔和放置弩炮和投石机的平台。
得到河湾军团入侵的消息后,维旦兰城的城主就紧急征召附近的骑土领主,聚拢了两千甲兵,三千民兵,准备死守城池,等待方泰纳伯爵的回援。
维旦兰城的骑土们在城主的授意下,
日夜不停的在城中街道大喊:“河湾火器是恶魔之力,被火器击杀,灵魂堕入魔界,将遭受永世烈焰灼烧之苦!”
“河湾异族都是食人恶魔,见人就吃,城池一旦沦陷,所有人都要被做成肉干!”
本来就被禁火运动洗脑的领民,又被骑土们一阵宣传,全部对河湾军团恐惧不已,纷纷走出房门,参与到城防之中。
第676章
全军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