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光滑细腻的肌肤上立刻被拍打出淡红色的痕迹,让那秾艳昳丽的小脸更加色情。杜峥嵘勾起唇角,望着那瞪着自己的湿润的眼睛,将自己丑陋的大鸡巴再次拍在那白皙如玉的侧脸上。
没怎么用力,一点不疼,可充满羞辱意味,甚至大龟头顶端分泌出的粘稠液体,也飞溅在他脸上和眼睫上,浓稠的让眼睫无力地搭在眼睑上,看着色情又可怜。
盛云朝气的胸口剧烈起伏,恨不能将男人的这根东西折断了,可却只能跪在地上动都动不了。
“宝贝,老公现在就给你机会,让你好好咬一咬。”杜峥嵘垂着深邃的眉眼,没给盛云朝任何提醒,便猛地将自己的鸡巴捅进盛云朝被自己手指捏开的口腔中。
粗长的大鸡巴才进去三分之二,就把盛云朝的口腔填满,撑得盛云朝脸颊鼓起,嘴角几乎裂开。盛云朝瞳孔缩了缩,愤怒的瞪着杜峥嵘,可杜峥嵘却爽的喉结滚动,按着他后脑勺的手,用力将他一压。
脸再次埋在男人的胯下,浓密的黑色耻毛钻入到盛云朝的白皙和唇缝中,鼻息间是淡淡的腥燥味道,就连顶端硕大的龟头也直直的顶在喉管口位置。
粗长的肉柱压着舌面,不给舌头任何动弹的机会,嘴巴被撑得根本咬不下来,他呼吸艰难,脑袋一阵阵发晕,目之所及,一片黑色。
月光从小小的窗户里钻进来,地面上映出窗户的影子,房间中间,站着一个身体高大挺拔的男人,在男人脚边,跪着清冷绝美的青年。
青年的嘴巴像是飞机杯一样,被男人控制着不断抽送,大鸡巴在被磨的红艳艳的唇瓣中进进出出,毫不留情的摩擦着舌面和上颚。
跪在地上的青年,秾长如鸦羽的纤长眼睫变成了一缕一缕,可怜兮兮的贴在眼睑上,雪白的面庞因怒火和呼吸艰难,灼起一片胭脂般的红。
那样的美色,勾魂夺魄,像是艳鬼,用骨血浇灌出来的,但遍布脸颊的泪痕,让那份秾艳多了些脆弱和破碎。
杜峥嵘爽的如过电般的快感从尾椎骨涌入打闹,他呼吸粗重,几块了抽送的速度,紫红色的粗长肉棒长驱直入,不断贯穿,一次比一次深,想将剩余的三分之一也塞到这张温暖的小嘴里。
盛云朝被男人如此粗暴的侵犯肏的眼前发晕,舌面和上颚发麻,嫣红的唇瓣也被磨的几近破皮,因呼吸艰难泛着病态潮红的脸庞也被涂满了口水。
嘴巴仿佛成了没有生命的鸡巴套子,粗长的性器在口中冲撞,龟头探进喉咙口,盛云朝难受的喉管抖动,拒绝那可怖的东西进入到里面。
杜峥嵘愉悦的英俊眉眼沉下来,他漆黑的眸子里流露出危险之色,扣在盛云朝后脑勺上的手加重力气,整根粗大的性器全部捅进盛云朝的喉咙中。
“呜!”
盛云朝瞳孔猛地紧缩,被噎的呼吸都有些困难,嘴角更是裂开一般传来刺疼,他本能的挣扎了起来,却被男人的手狠狠地按着后脑勺压在满是耻毛的胯下。【0800更新裙60⑦980876吧35
粗长的肉柱和大龟头狠狠地将喉管撑开,刺激的那细窄的喉管在不断干呕和反胃中紧缩痉挛,像是按摩棒一样按摩的杜峥嵘极为舒服。
杜峥嵘舒畅的叹了口气,捂着揪着盛云朝后脑勺柔软的发丝,一双狭长的凤眼满是愉悦和满意,哑声夸赞道:“宝贝的小嘴真好肏,又紧又会主动吞吐。”
生理反应被黑白颠倒成了主动口交,仿佛他是那些经营下贱营生的妓子。
盛云朝无比愤怒,却半分作用也没,连那点反抗都在杜峥嵘继续抽送中被撞的溃散。
杜峥嵘呼吸急促,一下一下肏着喉咙,龟头每每入到深处都会被痉挛的喉管狠命挤压,盛云朝被撑得细白的脖颈硬生生凸起一个硬块,病态潮红的小脸涨的愈发通红,漂亮绝艳的脸庞上满是泪痕,看着愈发的淫靡,哪里还有之前的那份清冷疏离。
淡淡的腥燥味道在盛云朝口腔中扩散开来,他被肏的瞳孔涣散失神,嫣红破皮的饱满唇瓣无力地张开,任由那可不的粗长阳具肆意在里面弛聘。
杜峥嵘爽的理智也快要溃散,他低头看着无力贴在他胯下吃着鸡巴的漂亮青年,眸色彻底暗了下去,大龟头狠狠地破开狭窄的喉管,长驱直入到深处,将咽不下去的口水插的朝外飞溅。
呼吸艰难的痛楚让盛云朝依旧不断的微弱挣扎,不但无法摆脱大肉棍的肏嘴,还成了一点点增加情趣的举动。
杜峥嵘修长有力的手指扣在乌黑柔软的发丝中,因隐忍,手背青筋暴起,才没立刻将自己的积攒了好几个小时的精液射出来。
他英俊的脸庞上满是愉悦和痴迷,一边将盛云朝的脑袋往自己的胯下用力的压,一边颠动着胯部,粗长的性器肏开喉咙,每一次都要享受口腔的温暖、喉管颤抖地蠕动,快感炸的他头皮发麻。
津液被干的噗嗤噗嗤顺着唇缝滴落滴落,盛云朝眼尾泛着薄红,纤长浓密的眼睫恹恹的半垂着,漆黑潋滟的眼睛不断上翻,淫荡的像一只流着口水的小母狗。
杜峥嵘看着清冷美人这幅含着自己鸡巴,被肏的满脸痴态淫荡的样子,被刺激的愈发兴奋。他悍然挺动下身,腹肌随着用力微微鼓起,勃起的粗长性器,每次都全根没入,囊袋拍在那湿漉漉的雪白下巴上,发出啪啪啪的色情声音。
盛云朝发出难耐的鼻音,整个人被晃得头晕脑胀,嘴巴麻木不堪,就连嘴角裂开的细碎伤口也没了知觉,泪水和津液将男人浓密的耻毛弄得湿哒哒的,一缕一缕的贴在胯下,脸埋在胯下时,更是被上面的液体弄得湿哒哒的。*Q08浭新12六22727434⒌3734⑼
喉管紧实的像肉套子一样箍着鸡巴蠕动,杜峥嵘爽的额角跳动,单手把着青年毛茸茸的脑袋按在胯下,又玩了几个深喉,狠命艹干十多下,在盛云朝被肏的脑袋因缺氧空白一片,快要窒息的时候,才死死抵着盛云朝的喉咙,爆射了进去。
一股股滚烫浓稠的精液直接灌人到盛云朝的胃囊里面,精液特有的腥燥味爆了满嘴,来不及咽下的白浊顺着嘴角溢淌,等杜峥嵘将最后一滴精液浇灌进去后,这才不舍的缓缓将自己的大鸡巴从无法合拢的口腔里面抽出来。
脸颊泛酸,下巴麻木到没有知觉,合不拢的小嘴依旧大张,借着月光,将被肏开的湿软嫣红的喉咙深处也看的一清二楚。
黏腻的白浊在呼吸时在喉管口翻涌,又顺着喉管咽下去,消失在潮湿满是津液的喉管处,杜峥嵘看的鸡巴瞬间又胀大了。
而因空气猛地进入剧烈咳嗽的盛云朝已经无力的蜷缩在了地上,等到咳嗽压下去后,口腔里的那股强烈的腥燥味道还没散下去,又黏又腥的感觉刺激的他想吐出来,他揪着胸口的手指用力到指骨泛白,才下那股厌恶。)Q08綆薪裙陆澪⑦玖1279壹叭9
等舒服后,才发现杜峥嵘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一趟,回来时,他手中拿着一个杯子。
杜峥嵘将人扶起来,给他喂水,盛云朝泛湿的漆黑眸子抬起,恶狠狠地瞪过去,抬起无力地手打向杜峥嵘的手。
“不想喝水?那是还想吃精液?”杜峥嵘及时避开,因刚刚满足,他剑眉凤眸中满是餍足,看着盛云朝的目光也温柔的几乎能掐出水来,语气绻恋,宛如对情人的调情。
盛云朝听得却不寒而栗,生怕杜峥嵘真的再来一次,垂着湿漉漉的眼睫,将那杯水拿过来,咕咚咕咚几口喝掉,压下那股黏腻感。
喝完水后,杜峥嵘站起来,将杯子放在一旁的柜子上,站在床边,慢条斯理的开始脱身上的衣服。“你干什么!”
盛云朝呼吸一滞,压着声音质问,像是被欺负太过得小狗,对敌人龇牙。
杜峥嵘唇角勾着笑,将身上的衣服脱掉,露出矫健的上半身,八块腹肌整整齐齐的排列,胸肌也很明显,但线条轮廓漂亮结实,不过让人觉得太过虬结。可盛云朝无心欣赏,脸上只有受惊。
杜峥嵘盯着那小狗一样警惕的勾人神情,哑声道:“不想睡觉?还想再来一次?”
果然,这个威胁比什么都有用,盛云朝冷着脸,咬牙躺下来,男人麻利的上床,将盛云朝抱住。
怀里的人皮肤柔韧有弹性,不是女性的那种软,但抱着也极为舒服,杜峥嵘将人牢牢地搂着,像是想融入到自己的骨血中一样。
盛云朝很不习惯和人这么抱着睡,想挣脱,但一动就感觉到男人胯下那根勃起的阳具,坚硬滚烫的贴在他屁股上,像是随时抽鞘露出锋芒的剑一样,盛云朝暗骂了一声禽兽。
被骂禽兽的男人不仅不生气,反而笑着顶了顶跨:“唔,只有对宝贝肏会禽兽,看见宝贝就想肏,就想将精液灌进去。”
盛云朝神色更冷,紧绷着身体却没再动,他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发生的事情太多,很快他就在杜峥嵘怀里睡好。
等第二天醒来时,杜峥嵘人已经不在了,他无神的望着天花板,听着屋外的动静和楼底下的嘈杂声,脑海里全都是昨晚上发生的事情。
想走。
迫不及待的想离开这个地方。
门口传来盛云安和盛云易的声音。“哥哥,起床了。”
“哥哥,你今天比我们晚,懒虫懒虫。”
“才不是,哥哥还给我们做早餐了,肯定是昨晚早餐后又睡了一会!”
稚嫩的声音钻入到盛云朝耳中,盛云朝身体一震,从床上爬起来,他换好衣服走出来,发现桌子上果然有早餐。
很丰盛,香江很经典的一些早茶,自己的弟弟妹妹吃的很香甜,旁边还留了一份给自己。
盛云朝垂着眼,藏起了眼中的冷意,但垂在身侧的手却攥的紧紧地。
他知道,这些不是杜峥嵘买的,就是他下属买的!!
吃不下,只要想到这些东西是谁买的,他就想到昨晚上咽下去的那些东西,恶心的想吐出来。
骗自己的弟弟妹妹已经吃过,洗漱完后,带弟弟妹妹出去去学校。
但刚打开门就看到杜峥嵘出现在门口。
第3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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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篇:一火葬场里的清冷男二
晨光熹微时,一小撮香江人的夜生活还没结束,深水涉的街港的大部分人已经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翻身起来。
刷牙洗漱的声音、喊叫声、下水道冲洗声,街道上嘈杂的脚步声、透过打开的窗户,听得一清二楚。
盛云朝提着从菜市场买好菜的篮子一路往回走,路上遇到的认识的每个大跌阿嫲都会和他打招呼,盛云朝也一一回应,一个不漏。
看着盛云朝纤瘦高挑的背景,一些闲着的坐在窄巷子里看报纸或者做别的街坊邻居门,忍不住小声议论起来。
“实在太可怜了,老妈生了病,家里还有个细蚊仔,也不知道日子什么时候到头。”
“长的倒是不错,就是家里都是拖累,之前交往的那个不就是跑了。”
“去当个明星也不错呀,长的这么好看,肯定能挣到大钱。”
“呸呸呸,乱说什么,那明星是好当的嘛,都要被那些大佬们控制着。”
并不知道自己成为讨论对象也被人同情着的盛云朝,拐进小巷子,又爬上了四层楼,用钥匙打开门。
家里的弟弟妹妹已经起床正在洗漱,看见盛云朝回来,立刻冲了过来。
寸土寸金的香江,哪怕八十年代,房子依旧贵的要死。
一家几口租住在不到三十平的房子中,昏沉的光线下,地面木板陈旧斑驳,三个在家中走来走去,也会时不时撞到。
不过家虽然小,但却很整洁,盛云朝和两个帮忙的弟弟妹妹在狭窄的厨房里洗菜做饭。
等吃过饭后,又骑着自行车送弟弟妹妹去学校,前面坐着一个,后面坐着一个,在车水马龙的香江街头,很是不易,也幸好盛云朝骑自行车的技术要高超一些。
骑到红绿灯跟前时,盛云朝为了安全,还是停下来,两个兄妹探头在周围张望着,哪怕日复一日看过的建筑风景,也依旧看的津津有味。
“哥,等我长大了,一定赚钱在这里买大房子给你住。”
靠近十字路边上的一个小区,高耸入云,至少有二十多层,房间空间大,还有电梯,小区绿化好,出入的都是开小汽车的人。
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弟弟,满脸羡慕,握紧小拳头,大声发誓。
前面的妹妹也不甘心的跟了一句:“等我毕业后,找到好工作,赚钱了,要给哥哥娶老婆!”
小孩们善意的发言引起的周围等红绿灯的大人们一阵发笑,让连个小家伙满脸通红。
盛云朝抚摸弟弟妹妹柔软的头发,正想开口安慰两句,就见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弟弟忽然惊呼。
“哥,那不是叶阿姨吗?”
盛云朝下意识朝弟弟指着的方向看了过去。
这附近有一个非常豪华的会所,出入的大多数香江有钱人或者社团的人。
作为香江赫赫有名的大富豪,杜峥嵘的那张脸经常出现在一些八卦杂志和报纸上,今天这个香江选美冠军,明天那个美女明星,后面又是哪家富家千金。
不过整个香江都知道,这位杜家不好惹,尤其是杜峥嵘这位杜家新上任的掌权人。
杜峥嵘父亲早年是大陆人,偷渡来了香港后,一开始在卖鱼仔,后来靠着小聪明做了一点小生意,之后又迷得杜家社团的千金非他不嫁,娶了这位杜家小姐后,杜峥嵘父亲进了杜家社团,靠着头脑和英勇,逐渐得了杜家当家人赏识,在社团也有了威望,后来杜家当家人的儿子们不是死在争权夺利中就是死在和其他帮派火拼中,只留下杜峥嵘父亲能继承社团。
哪怕社团里那些老人和岳父心里怀疑这些事杜峥嵘他爹主导也没用,一是没证据,二是杜峥嵘他爹已经掌控了大半的社团。
后来杜峥嵘岳父死在自己的心腹手上,杜峥嵘为岳父报仇后,坐上社团老大位置,将一个小社团发展成了香江首屈一指最厉害的社团。
那时候杜峥嵘他爹的原配老婆生了好几个孩子,等最后一个孩子出生时,难产死了,之后杜峥嵘陆陆续续娶了好几个老婆,家里的孩子多达二十多个。
杜峥嵘是小老婆生的最小的一个孩子,那时候杜峥嵘他爹已经年纪大了,他上面的好几个哥哥进了社团有了自己的势力,杜峥嵘是最没机会继承社团的那个。
可偏偏最后是杜峥嵘继承社团了,不仅如此,还将自己的哥哥们全部杀死,只剩下几个外逃的还没抓到。
杜峥嵘继承了杜家社团后,将社团逐渐洗白,发展成了峥嵘公司,涉及了香港各个行业。
不过整个香江所有人都知道,杜家暗地里依旧做着灰色生意,香江至少有二分之一的娱乐场所都有杜家社团的影子。
脚踩黑白两道的杜家,哪怕香江那些警探也见了面也会恭恭敬敬。
也因此,对于杜峥嵘的花边新闻,大家每次都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还赌杜峥嵘到底喜欢哪个情人。
不过那些报道上的花边新闻,并没真敢提杜峥嵘名字,也不敢将杜峥嵘的照片弄得太清晰,生怕得罪了这位,不下心被灌了水泥或者扔到海里喂鱼。
这位香港赫赫有名的杜家掌权人,不仅身份地位高,还长的十分英俊。
他英俊挺拔,穿着黑色西装,衬托着流畅的身体线条,众星拱月下,仿佛一头酣睡的雄狮。
明明社团出身,身上却一点没社团成员里的那股匪气,看着仿佛优骓的贵族。
不顾他西装下很明显的佩戴的手枪和将他众星拱月保卫着的警卫,倒也稍稍能体现出他黑帮的出身。
除此外,他身旁还跟着一个极为清纯漂亮的女人,对方就是盛云朝之前交往过的女友,叶清怡,也是这个位面世界的女主。
【而这本讲述的是八十年代香江背景下的火葬场故事,女主叶清怡进了娱乐圈后被男主杜峥嵘一见钟情,在对方威胁下成为情人,相处中,叶清怡喜欢上杜峥嵘,可杜峥嵘爱而不自知,利用对方引出外逃的几个哥哥,导致叶清怡被虐身虐心,最后经历了一系列波折后he的故事。】
要只是这,和原主自然没什么关系,但在里,原主算是这本里的炮灰男二。
作为女主的叶清怡有着一张辨识度极高的脸,但出身贫穷,又学习成绩差,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在香江各个地方打工。
机缘巧合下,叶清怡参加香港选美大赛,靠着一张辨识度极好的漂亮面孔,成为亚军,并进军了娱乐圈。
不过这个时候的娱乐圈背后基本掌控在社团手中,很多对外风光的明星都被社团控制,成为社团的敛财工具,除此外,还会被一些大佬们看上陪客,有的还会被逼迫拍黄片。
叶清怡作为没背景的明星,哪怕演技好也没资源,再加上不肯低头陪客,得罪了杜家社团的很多头目。
又一次,叶清怡在经纪人欺骗陪客的包厢里,差点被强迫,她将社团的小头目打伤逃走,碰上了杜峥嵘,被杜峥嵘救下。
那时候杜峥嵘处理了那些反对他继位的社团老人和哥哥,但还有个别在手底下的人保护下跑了的,为了将那些跑了的也引出来,杜峥嵘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软肋。
而这个软肋,就是叶清怡。
杜峥嵘想包养叶清怡做情妇,被叶清怡拒绝,从未被人拒绝过得八十年代的‘霸总’杜峥嵘自然对叶清怡产生兴致,查清楚叶清怡资料后,就用原主这个男朋友作为威胁,叶清怡只能含恨答应。
杜峥嵘一开始只是想利用叶清怡,所以对叶清怡特别好,这让叶清怡喜欢上杜峥嵘,可直到叶清怡三番两次遇到危险,才发现自己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从而导致叶清怡被虐身虐心,心死如灰后,叶清怡决定离开杜峥嵘。
这个时候杜峥嵘发现自己喜欢上叶清怡,却高傲的不肯低头,也觉得叶清怡配不上自己,于是各种打压从而威胁叶清怡低头。
可叶清怡倔强不肯,宁可退出娱乐圈,还回到了原主这个前男友身边,并哀求原主保护他。
原主将叶清怡藏起来躲避杜峥嵘,被杜峥嵘发现,报复了原主一家,导致原主被枪杀,原主妹妹沦落到社团卖身染上脏病惨死,而原主弟弟更是早早退学,在打架中被打死。
至于原主那个患病,靠原主赚钱吊着一条命的母亲,在没了治病钱后,也很快死在医院里。
反观作为女主的叶清怡,因恨意彻底远离杜峥嵘,但经历了一番火葬场后,叶清怡也原谅了杜峥嵘所做一切。
在一起后,叶清怡每次想到前男友破人亡,总是各种伤心难过,而男主就会各种哄劝,从而感情升温。
所以原主一家子,成为男女主角爱情的踏脚石,升温剂。
不过,这是系统给的以女主为视角的故事,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原主性格冷淡,虽和叶清怡是邻居一起长大,但感情一般,期间还目睹了叶清怡看似清高倔强,实则吊着那些追他的追求者,收了不少礼物的事情。
叶清怡野心勃勃,不想和那些家里只有点小钱的追求者交往,又想收对方礼物不能直接拒绝,就找了一个自己有男友的借口。
而这个男朋友,就是原主。
原主之所以答应做叶清怡挡箭牌男友,是因叶清怡母亲在原主母亲生病没钱的时候借过一笔钱,报答恩情。
可原主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报恩会搭救上自己一家性命。
叶清怡在进娱乐圈后,也依旧打着有男朋友的幌子拒绝那些对她感兴趣的有钱或者社团的人,让那些见惯了爱慕虚荣,攀附荣华女人的男人感觉到新鲜,对叶清怡另眼相看。
后离开杜峥嵘,假意和原主走近,也是想让杜峥嵘吃醋,等到杜峥嵘追她火葬藏时,为了不让杜峥嵘从原主那知道她的那些黑历史,故意假传杜峥嵘的话,让社团的人误以为杜峥嵘吃醋想除掉情敌,才将原主杀死。
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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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篇:二将女主藏起来大佬找上门我的女人滋味好吗?
盛云朝当初看完系统给的剧本和原主的记忆时,就,挺难评的。
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个位面世界,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女主或者主角受,盛云朝已经习惯了。
倒是系统愤愤道:“这些天道,为了吸收命运之子的气运,竟然枉顾人命。”@0808更新群溜36七⑨八忢⒈巴35
位面世界的天道原本是没有自己的灵智的,要受到星际世界的主神管控。
对星际世界来说,位面世界相当于他们的附属,但时间久了,一些附属也会产生自己的灵智,为了更多的能量,个别位面世界的天道会用一些力量蒙蔽主神,然后书写,成为规则。
中的女主或者主角受,就是天道挑选出的人,他们会和命运之子相遇相爱,等到在一起后,被挑选出来的人,会吸取作为命运之子的气运,这些气运会源源不断输送给天道
不过就算做的再隐秘,还是会被主神发现,为了针对这种情况,主神创立可一个逆袭组,让系统辅助,穿到位面世界,寻找到那些作为男女主角或者主角攻受中的垫脚石的配角,和他们做交易。
但为了不让位面世界的天道发现,被踢出位面世界,他们这些穿越过来的宿主,必须遵守原主人设,不能ooc。
盛云朝作为星际的天狐一族,虽然年轻,但他们这一族是有血脉传承的,血脉给激活之后,长辈们经历的一些事情,他们在也能看到很多事情,因此,盛云朝也算见识过物种的多样性,早就习惯了。
面对系统的叹息,他神色平静无波,眸子里没有任何波动,只是冷漠的礼貌的回应了一句:“嗯,对。”
系统被噎住,觉得自己绑定的这个宿主太冷淡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个性格,才能完成好每一个位面世界的任务。
在此之前,系统绑定了不知道多少宿主,这些宿主总是会被主角光环吸引就是被命运之子吸引,要么沦为踏脚板走上原主凄惨的命运,要么就是喜欢上命运之子后和主角受争抢,ooc被天道发现,踢出位面世界。
这导致逆袭组成员凋零,每年的业绩也最少。
这么想着,系统忽然想起一件事,提醒道:“宿主,你在位面世界的成功逆袭的事情,已经引起很多反叛了的天道的注意,这几个世界你注意到没,无论是天道挑选的主角受还是男主,似乎都和你有几分相似?”
这一点盛云朝确实注意到,之前还不明显,但从上上个位面世界就开始明显起来。
不过他发现,就算主角受或者女主和他有几分相似也没用,那些男主,依旧能一眼看穿。
盛云朝没再理会系统,已经开始专注的扮演起原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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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完刚穿来的记忆的盛云朝看了一眼看见他后,眼中爆发出惊喜的叶清怡,知道现如今故事发展到了叶清怡心死如灰,想离开男主的时候。
他神情冷淡的收回视线,按住自己弟弟的手,没任何波动的应了一声。
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会以为他和叶清怡交往过,实际上并不是,所以对于叶清怡的离开,他没任何感觉。
在弟弟妹妹愤愤不平的时候,盛云朝有想解释过,可叶清怡离来深水涉这个贫穷的地方时,祈求过他不要将他们交往的真相告诉任何人。
碍于叶清怡母亲的恩情,盛云朝只好答应。
他不是个探究欲强烈的人,哪怕不知道叶清怡为何宁可被周围人误会她嫌贫爱富才分手,也不肯让其他人知道真相,也不会去询问叶清怡,且一直遵守承诺,连自己弟弟妹妹也没说过。
盛云朝收回视线,没再去看叶清怡,而是看向正在变动数字的红绿灯。
可他收回实现了,也没发现,那个被众星拱月的男人,却注意到了叶清怡的视线,他侧头顺着叶清怡实现看过去,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惊艳。
不远处马路边上的那个人,看上去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有着一副让人惊艳的好容貌,鼻梁高挺,眉眼精致姝艳,一双勾人的桃花眸子昳丽逼人,像是被用血气浇灌出的秾艳玫瑰,不过那种姝色并不会让人认错性别。
而且他身上的气质实在太冷了,像是清冷的没有任何温度的泉水,渗骨的冰凉,再加上他淡漠平静的表情,硬生生压下去了他眉眼的艳色。
这样的矛盾,原本该是突兀的,可偏偏在对方身上,却又莫名诡异的和谐,且造就了一种极为独特的气质。
无端的让人口干舌燥起来。
杜峥嵘漆黑冰冷的眼中翻涌着晦暗,唔,想要这个人。
想看看这样一张清冷的表情,破碎哭泣的样子……
他漫不经心的摩挲了下指尖,心里突兀的想,同时有些疑惑。
当初叶清怡勾引他,他是存了想利用叶清怡的想法,就让手底下的人查了叶清怡的资料。
那时候盛云朝这个男友的资料就闯入杜峥嵘视线中,不过那时候他只是看了一眼就不感兴趣扔到边上,可现在,同样的一个人,也不知道为何那个时候看起来没任何想法和感觉?
眼看着那名美艳但清冷的青年骑自行消失在视线中,杜峥嵘收回视线,狭长锋利的眸子微微垂敛,遮挡住眼中惊心动魄的晦暗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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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云朝将自己弟弟妹妹送到学校后,骑着自行车去了开的小吃店。
店里卖的东西很杂,有简单的几样奶茶,其中丝袜奶茶最受欢迎,除此外,还有各种糖水,车仔面、咖喱鱼蛋、菠萝包、牛杂。
其中菠萝包是从别的地方进货的,咖喱鱼蛋也是半成品,有人过来买的话再加工成成品。
虽然卖的很杂,可这些东西早中晚都能吃,香江人也很喜欢吃,尤其是那些早晨急匆匆上班的人士,常常会买菠萝包边走边吃。
也因此,盛云朝这家店生意还挺不错,不仅可以养活弟弟妹妹,还能勉强缴付母亲住院的治疗费。
周围店铺的人都认识,毕竟大家都做了好些年了,甚至有的做了二三十年,盛云朝家里情况大家多少知道些,也没人眼红盛云朝早晨一开张就生意好。
等到闲下来,大家会坐在门口高声聊天,这时候的香港还没回归,大家说话时总是夹杂着几句英语单词,盛云朝受不是本地人的母亲影响,并不会说本地的一些方言,用的多是普通话。
中午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后,盛云朝穿戴者围裙擦洗碗筷和收拾小店卫生。
叶清怡就是这个时候来的。
她没像早晨在路口碰见时穿的珠光宝气,脸上也没化妆,虽然依旧清纯漂亮,像是一朵纯白的茉莉花,但看着有几分憔悴。
不过就算如此,在这样杂乱只有平民和穷人出现的这条街,忽然出现这么靓的一个女人,依旧惹人眼球。
叶清怡仿佛没看见,她站在店门口,眼眶发红的看着正在忙碌的盛云朝,宛若一个故人一般。
盛记是一家老店,虽然被盛云朝打理的很整洁,可老旧的房子老旧的装修加上老旧的桌椅,看起来依旧非常破旧。
站在店门口,都能闻到里面淡淡的那股混杂的饭的味道,叶清怡眼底快速闪过一抹嫌弃,正想进去时,二楼居民搭木架晾晒衣服的水忽然低落在她衣服上。
叶清怡脸色微微一变,快速走进来,心里将盛云朝破口大骂了上百遍。
没想到都过去一年了,盛云朝还是这么没出息,非要养那个病秧子妈,还要养活弟弟妹妹。
就算养活一群拖累就算了,要是要愿意跟她进娱乐圈,也不是不能赚钱下,毕竟盛云朝那张脸长的好,那些大佬中也有不少喜欢男人的。
如果她能把盛云朝送到那些人手上,就不需要付出自己身体,还能获得很多资源。
叶清怡藏起眼中的鄙夷和嫌弃,故意踩重脚步,果然,正背对着店门口拖地的盛云朝听见,他停下拖地,转头看过来。
在看见叶清怡时,他怔楞了一下,旋即神情平静,目光冷淡,语气也十分清冽:“有事?”
和叶清怡从小一起长大,盛云朝对叶清怡还算有些了解,是个极有上进心和爱慕虚荣的女人,绝不可能是来这吃饭的。
自从叶清怡参加选美比赛,就再没回来过这里,而且叶清怡对她向来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链溨追薪綪莲係裙肆00⒈陆叁3036在看见盛云朝转过来的刹那,叶清怡就被惊艳到。
之前也觉得盛云朝长的极为好看,怕娱乐圈那些帅气的男明星也比不上,可一年没见,盛云朝仿佛比从前更加耀眼。
他清瘦高挑,脊背挺得笔直,像是青竹一般挺拔,可能是因住的地方常年不怎么见光,皮肤是很苍白的那样,但依旧很漂亮。
他穿着最简单的白色衬衣和黑色长裤,分明是再正经和简单的装扮,可因腰细腿长,五官昳丽的关系,十分艳丽勾人,不过那淡漠如冰霜的表情和气质,硬生生压下那些姝色,圣洁的仿佛神像。
饶是叶清怡有些嫉妒长的这样漂亮的青年,可依旧不得不承认,这个人太有诱惑了。
叶清怡心想,要是盛云朝能喜欢他,要是盛云朝有钱有势,她倒也不介意真的和对方在一起。
可偏偏,只有一张不能变现的脸!!
叶清怡悄悄的掐了一下自己掌心,顿时梨花带雨的扑上去:“云朝。”
只是,在她仿佛花蝴蝶一样飞扑到跟前时,盛云朝身体忽然侧过,躲了过去。
飞扑了空的叶清怡差点撞到墙上,她气的咬牙,恨得要死。
这个不解风情的人!
她站稳身体,回头哀怨的盛云朝,嗓音哽咽:“云朝。”
“找我有事吗?”因为养活弟弟妹妹,盛云朝虽然冷淡,但性格从小沉稳耐心,哪怕不喜欢叶清怡,也不会不耐烦。
叶清怡眼泪啪嗒啪嗒的落下来,眼眶红红的看着盛云朝:“云朝,我之前和你说分手,并不是真的想分手,我只是被人威胁,要是我不答应,那个人就会找上你。”
说着,她仿佛想到什么可怕的事情,脸色苍白,一双含水的杏仁眸子满是恐惧。
盛云朝微微蹙眉,他有些不解,但没追问的意思,只是淡淡的,平诉一般的道:“我们并不是真的男女朋友,你不必向我解释。”
叶清怡脸差点扭曲起来,她气的手都在抖,但面上却没表现出来,楚楚可怜的看着盛云朝,啜泣:“我原以为我留在他身边就可以了,可我实在……”
门口两边的位置已经开始有其他店铺的人闲的无聊,探头探脑的偷偷听八卦。
看着长的这么靓的女人哭的梨花带雨,盛云朝却无动于衷,捶胸顿足的觉得盛云朝不解风情,心里格外怜惜这位小美女。
况且这位小美女说啥,说她深爱盛云朝,还为了盛云朝,才和他分手,和一个恶霸在一起。
简直美好的像是那些好看的!!
盛云朝淡粉的紧抿成一条直线,他神情冰冷的看着自说自话的叶清怡,不理解对方到底想做什么。
但没什么好奇心,也对叶清怡不感冒的盛云朝,不想追问,也不想特意向门外偷听的那些人解释什么。
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他深知有些人的想法是改变不了的,他们面上会点头答应,一转身依旧会固执的去说八卦,只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已,所以他没兴趣更改别人的想法和解释什么。
盛云朝面无表情的站在那不接话,让想要顺着台阶下的叶清怡无比尴尬,心里更恨盛云朝了。
“云朝,我想在你家住几天,我……”叶清怡只好自己提出要求,她怕说的太委婉,盛云朝没听懂,或者不想接她的戏。
盛云朝懒得追问叶清怡为何要住她家,平静如波的看着叶清怡,淡漠拒绝:“你家就在我家对面,你可以住你家。”
“云朝。”叶清怡气的鼻子都快歪了,她这样一个大美女,主动住一个男方家里,要是其他人早就答应了,就盛云朝在这装相!
呵!又穷又有那么多拖后腿的,还不识相,原本她还想着,等她日后成了杜家夫人,可以给他们家一点好处,可现在!!
看她怎么收拾他!
“我妈当初借你们家钱,你以为一次就能还清楚恩情了吗?你要知道,这世界上没几个会雪中送炭,要不是那关键的钱,你妈早就死了!”叶清怡走上前,压低声音,咬牙切齿的道。
盛云朝一般情况喜爱,不会轻易对一个人产生喜恶,成了亲近的人外,其他人都对盛云朝来说是一样的。
可叶清怡想算计他的小心思以为他看不上来吗?虽然不知道到底在算计什么。
盛云朝鸦羽般的眼界轻垂,遮挡住了眼中的冷意,语气冰冷:“最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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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将家里的要是直接给叶清怡,盛云朝不放心她,让叶清怡在店里陪他呆到下午弟弟妹妹放学。
叶清怡气的不行,很想一走了之,但那样就破坏计划了,于是捏着鼻子在盛云朝满是味道的小店里呆了一下午。
好不容易挨到关店门,盛云朝还要去接那两个孩子,也不管她。
叶清怡站在被关的店门口,眼中仿佛淬毒一样凶狠的看着盛云朝背影。
骑着自行车离开的盛云朝莫名觉得脊背一阵恶寒感。
接了弟弟妹妹到了小店后,盛云朝看了一眼等得不耐烦的叶清怡,这才开口:“走吧。”
两个小家伙看见叶清怡时很震惊,一路上叽叽喳喳。
“叶阿姨。”
“你怎么找我哥哥了?”
“叶阿姨,你身上的衣服好好看啊。”
作为弟弟的盛云易比当妹妹的盛云安年纪要大几岁,听得懂街坊邻居那些闲言碎语,也记在了心里,因此对叶清怡很冷淡。
但作为妹妹的盛云安就不一样了,听明白是听明白,但回头就忘记了,只顾着看叶清怡身上好看的衣服。
叶清怡虽将那些昂贵的衣服和首饰换掉,可这身衣服依旧样式新颖,布料质量好,因此一看就不便宜。
盛云朝扫了一眼叶清怡身上的裙子,这个女人很会穿着打扮,知道自己长的清纯,穿裙子时会挑选小清新一类的,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肩头,只在发尾烫了几个大波浪,看着既清纯又带点小女人的女人味。
想到自己好像从来没怎么给弟弟妹妹买过新衣服,之前买的也都是普通款式,只捡便宜的买,他心里微微有些愧疚。
“这周周末,哥哥也带你去买裙子好不好。”盛云朝抬手,动作温柔的摸了摸盛云安的脑袋,唇角勾起一抹浅笑,就连向来清凌凌的嗓音,也带着一分柔情,让人听得心里一阵酥麻。
收回手时,看见盛云易也满脸期待的看着自己,盛云朝莞尔一笑,也揉了揉弟弟的脑袋:“抱歉,哥哥忽略你了,到时候也给你买喜欢的东西好不好?你想买衣服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盛云安眼睛立刻一亮。
看着这一家三口温馨的氛围,叶清怡藏起眼底的鄙夷和不屑。
穷鬼,就盛云朝赚的那点钱,能买什么好东西,也值得高兴,一群生活在臭水沟里的老鼠!
不远处的一辆私家车,不远不近的跟着他们这几个人。
司机满脸疑惑自家老板为何好端端的跟着一个小吃店的老板,不过也没多话。
坐在后车座的杜峥嵘,隔着车窗,看着脸上露出浅笑的青年,本该是他情妇的女人,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跟在旁边,两人站在一起,当真是金童玉女。
可若仔细看就能看得出,女人穿着昂贵,走路时也宛若大家千金那样,倒是那个青年,身上的衣服一看就非常廉价,是个地摊货。
可青年身姿挺拔修长,比例特别好,再加上那张别冷意压下来的艳丽脸庞,硬生生传出了这种衣服很不错的感觉。
杜峥嵘喉结滚了滚,冷沉的眸子里透着晦暗。
他摩挲着手上戴着手腕上带着的一串绿檀佛珠,一股淡淡的檀香钻入到鼻息中,象征佛门的东西,不仅没压下他心中的欲火和妄念,反倒令那股火生的更旺盛。
很快,就能‘捉奸。’
藏了他的女人,总要拿点东西来还,不是吗?!
回到家里,盛云朝让叶清怡和自己妹妹住在一起。
盛云安房间里的床是架子床,家里是两室一厅,用客厅隔开了一个小卧室,才变成三室一厅,但这也让本就狭窄的家里变得更加逼仄。
以前盛云朝和弟弟睡得架子床,妹妹单独睡一间,他母亲睡一间,尽管她母亲因在会所上班很少回来。
后来他母亲重病住院,盛云朝就搬到比较窄隔出来的那间卧室里住,让自己弟弟妹妹分别住在宽敞一点的卧室里。
现在叶清怡来了,自然只能睡架子床,弟弟妹妹都大了,总不能让两人睡在一起,让不怎么待见的叶清怡单独霸占一间。
叶清怡许久没睡过这么硬邦邦的床了,床单和枕头还非常陈旧。
但其实床单和枕头,都是崭新的,只是叶清怡来的突然,没有晾晒,有一点点味道。
叶清怡脸色一晚上都很阴沉,这让本来就不待见她的盛云易更冷淡了,盛云安也是个会看眼色的人,发现叶清怡浑身散发着怒火,也不敢再大声说话了。
盛云朝没理会,自顾自的做晚饭让弟弟妹妹写作业,快写完的时候开始吃饭。
吃饭的时候,叶清怡脸色稍稍好了点,不得不说,盛云朝这个长的赏心悦目的男人,虽然贫穷且没上进心,但做饭却可以。
要不是总这么不解风情,她到时候愿意当了杜家太太后,让对方当她舔狗,给点好处。
盛云朝可不知道叶清怡脑子里想什么,吃过饭后去洗碗,能洗完碗筷,收拾好厨房,弟弟妹妹已经写完作业,盛云朝过去给两人检查。
他当初上高中时,母亲就忽然重病,哪怕学习再好,也没继续上下去,不过他没放弃学习,找了同学借高二高三的课本自学过,因此对小学的内容信手拈来。
检查完作业,几个人排队洗漱,关掉灯开始睡觉。
忙碌了一天,盛云朝晚上睡得很熟,第二天又开始了重复的一天。
接连好几天,叶清怡每天都只能陪盛云朝呆在店里,不过她什么都不做,甚至在客人多的时候跑不出躲避。
不过几天不一样,盛云朝将店里快打扫干净时,叶清怡忽然好端端的帮忙起来。
但是还没等盛云朝拒绝,门外忽然停下来好几辆私家车。
这里很少出现有钱人,周围的这些人虽然买不起车,但也没少通过杂志和报纸看到那些富豪开的车,也大概知道要多少钱,所以这几辆车一出现,就引起周围店铺的轰动。
最中间的那辆很奢侈的一个车品牌,之前报纸上有报道过,至少价值30万英镑,这都不说了,前后开着的那几辆车也是豪车。
所有人都沸腾了,眼睛发亮的看着这几辆车,只是,很快没人敢说话了。
前后几辆车车门打开,里面下来十几个训练有素的黑衣壮士,腰间鼓囊囊的,一看就是带着枪,但他们下来后,没着急离开,而是齐刷刷的站在最中间那辆价值30万英镑的豪车门前,其中一人打开车门,一只脚先踩下来。
锃亮的黑色皮鞋,黑色的西装裤角,阳光下好似散发着金钱味道。
接着上半身探出来,侧脸线条极为优越,高挺的鼻梁和棱角分明的下颌线。
但很快,等这个人彻底出了车子,站在地面上时,附近这块地方安静的一根针掉下来都能听见声音。
别说说话了,站在店门口看热闹的这些人,屏气凝息起来。
因为他们很多人认出来,这个人就是报道上常常出现的,杜家的掌权人。
年仅25岁,就脚踩黑白两道,将自己哥哥们全部杀光的狠辣的主。
小店里。
用余光时不时看向外面的叶清怡,心里一喜,握着抹布的说都在颤抖。
终于来了,终于来了!!
她在盛家这个破地方呆了快三天,还每天要在充满味道的小吃店里呆着,就这盛云朝还对她爱答不理,她简直快屈辱死了。
现在好了,她赌对了,杜峥嵘还真对她有感情,放下不,否则怎么会屈尊降贵的带人亲自来!!
叶清怡努力不让自己嘴角扬上去,她仿佛没发现一般,继续在那擦已经擦干净了的桌子。
正在拖地的盛云朝没注意到外面动静,其实就算注意到,他也不会特意出去看。
但很快,门口就传来脚步声,盛云朝以为是来客人了,放下拖把,转身就要招呼。
“你好……”
话没说完,就看见将自己小吃店们堵住的那一排黑色壮汉,他们腰间别着枪,身上满是煞气,看着就手染鲜血。
除此外,最前面站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极为英俊,脸部轮廓立体完美,眉峰高挑,剑眉凤眸,目光倨傲冷酷,显得不近人情。
此刻他目光冷沉的凝视着盛云朝,幽深一眼望不到底,看着就不怀好意。
盛云朝薄唇微抿,身体已经紧绷起来,面色还十分平静,冷淡的道:“你们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