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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不懂诗,但我听饿了,给我也来一块吧。」

    「你爹娘做豆腐确实辛苦,还好你懂事啊。」

    众人将豆腐摊围了起来,七嘴八舌讲得火热,顺便把我娘新做的一板豆腐全买光了,小钱袋装得鼓鼓的。

    姐姐站在人群外面,默默红了眼圈。

    不久后我随爹娘去县里卖豆腐,无意撞见了姐姐与县令之子在树下散步。

    姐姐美美地吃着牛乳糕,连渣都不舍得掉。

    县令之子系好荷包,读她那篇《惜豆娥》,惊艳到语无伦次。

    姐姐总算扬眉吐气道:

    「此般风花雪月之事,也只有你才懂我。村子里尽是些不通文采的贱民,他们不配欣赏我的诗。」

    「说起我那个妹妹也是有意思,从小偷偷翻我的书,识得几个字,便觉得自己也有能耐作诗了。」

    「她写的东西用词粗俗,也不讲究韵脚和对仗,简直玷污了诗词二字。」

    「我写豆娥,她就要写豆腐,连这点巧思都学我,真是脸面都不要了。」

    04

    自古以来,吃不上肉的人永远在酸吃饱了的人。

    然后继续饿着。

    姐姐愿意说便说吧。

    我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正要离开时,县令之子的臭骂声传来:

    「你这个妹妹太下贱了!剽窃与偷盗无异,就该抓进大牢乱棍打死,我早看她不是个好东西!」

    姐姐是饱读诗书的才女,村里那些文盲没一个入得了她眼,也只有县令之子顾邦才配与她相交。

    顾邦痴迷姐姐,这些年花了好多银子哄她开心。

    姐姐却瞧不上顾邦,每次收礼都要强调二人只是知己之交,也从不肯为顾邦写诗。

    前世姐姐去京城以诗会友,顾邦把家里的祖传玉佩都送了。

    从此姐姐再没回来,他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对付他们两个,办法可太多了。

    ......

    县里的人都觉得豆腐诗有意思,好记又好懂,纷纷来找我写诗。

    二十文一首,写完一首又一首,赚的小钱都够每天加一顿荤菜了。

    姐姐对此不屑一顾,还冷冷嘲讽我:

    「人如其诗。诗词高雅,代表一个人贞洁端正。若写诗只为取悦一些市井小民,粗俗下作,此人的人品必定低劣。」

    我笑着把她碗里的肉夹走了:

    「没事,我能填饱肚子,百信们也喜欢看,我们都满意就行。哪能人人都像姐姐一样品性高雅呀。」

    姐姐狠狠咽了咽口水,阴森森地瞪着我。

    不久后,县里富商想用五十两买姐姐的一首诗。

    那可是五十两!

    这些日子受我影响,姐姐对银子狠狠心动了,正要欲拒还迎答应下来,我拔出呲了毛的毛笔抢答道:

    「我姐姐性情高雅,不会写这种庸俗的东西,沾染上铜臭气。还是我写吧,我俗。」

    「不是,我......」

    「老板我们出去谈?别玷污了姐姐的贞洁。」

    姐姐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最终,我与富商约定好先付二十两定金,写得满意再付剩下的二十两。

    富商离开时叹息了一声:

    「倒真是我这种庸俗之人冒犯了大才女啊.......」

    姐姐瞬间红了眼圈,丢下《马昂与妻诗选》出去追人,可人家早就没影了。

    她转身怒瞪着我,眸子里填满了恨意。

    不久后,爹娘商量着给我换一支新笔。

    还没说完,姐姐当着全家的面掏出一块衙门腰牌,扬眉吐气道:

    「差点忘了禀告爹娘,下月起我将到县衙当差,主持编撰咱们县的《国闻民风志》。」

    「紫檀笔写出的东西,自是不比烂毛笔差的,只是还没遇到伯乐。」

    爹娘一下子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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