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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邱天摊手,无奈地冲着何苏叶小声地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从外婆家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地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地叫。

    她冷不防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儿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太好了,这样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我们就有酱兔子吃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攥着的信,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地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ell

    uy,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new

    york.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地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画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已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作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无法笑得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得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已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已的不安,对她,知道得太少,了解得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荞麦粥

    百合、枸杞适量,荞麦一杯。做法:百合、枸杞子用水洗净后,浸泡在温水中,使其变软、膨胀,荞麦洗净,煮20分钟,加百合、枸杞子调味。

    《本草纲目》载,苦荞,味苦,平寒,荞麦富含保健疗效功能的纤维素、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元素。荞麦面食有消积化滞、凉血、除湿解毒的功效;荞麦粥营养价值高,能治胃灼热和便秘;荞麦具有软化血管、降低人体血脂和胆固醇的作用,对预防和治疗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有很好的效果。

    第二十章

    三

    七

    第二十章

    三

    七

    三七,甘、微苦、温,化瘀止血、活血定痛。

    何苏叶接到学校红十字会的电话时已经很晚了。

    他最近发现自已常常会在一些和绳子有关的动作上出错,比如拿开电线就拽倒了笔筒,被电源线绊到脚而弄翻桌面等。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是思维缺陷,逻辑思维很乱导致了对事物因果设想极其贫乏,是一种后天的劣势。

    都是那份offer的错,搞得他心思不宁、六神无主。

    这通电话倒是让他纷乱的思绪暂时平静下来,学校红十字会年年组织的医疗队要赴山区义诊,这个地方他两年前去过,很熟悉。

    他躲在那个小山村,那里有他之前没有见过的梯田、水稻,家家养鸡养鸭,还有浑身泥水的猪。每天去打水、烧火,然后给村民看病、授课,那里人大多很穷,买不起贵的药,住不起医院,村里唯一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医生,接种疫苗都不知道消毒。

    那里有清新的空气,虽然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喜欢看孩子们围着他叫“大哥哥”,问他数学题,还有村里人会答谢他送来新鲜的蔬菜,老人会邀他在傍晚时候喝上几杯米酒。

    曾经有个念头,他就想在小山村里待上一辈子。

    那次回来时被辅导员和老板骂得半死,室友二话不说就把他拉去女生宿舍称体重,整整瘦下来十斤。他脚踝上还贴着膏药,山村的地基不牢,常有滑坡。

    后来忙得渐渐忘了那个地方,也许不是因为忙碌,是因为那个人再也不重要了,所有的痛苦也随之而去,回忆也变得无足轻重。

    不是他薄情,是因为她不值得他轻贱自已。海阔天空。

    电饭煲里炖着的是鸡汤,加了黄芪、山药。

    黄芪补气升阳、益胃固表、利水消肿,山药益气养阴、补脾肺肾。

    据说婚礼那天伴娘比新娘还累,跑上跑下的,什么都要打理,忙得连饭都吃不上一口。即使那个小丫头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已经验丰富,他还是不放心。

    也许除了为她和邱天额外准备的饭菜,还要准备创可贴之类的,据苏杉说沈惜凡的其中一双高跟鞋是绑带的,走多了容易把脚磨破。

    他懊丧地想,这场婚礼真是折腾人,还好自已没结婚。

    等等,结婚?自已?和谁?

    头脑里面一闪过的身影,他呼吸一紧,急忙打开盖子,不小心又把手给烫到了。但是鸡汤醇香浓厚的味道蹿出来,让他不由得笑了起来。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地想看她穿礼服的样子了。???

    第二天,何苏叶一早就被电话吵醒了,那边邱天喊:“快来李介家看看,他穿成这样能娶到苏美眉吗?”

    李介无奈地喊道:“我风流倜傥赛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怎么就是穿这件衣服这么难看!”但邱天对他的冷笑话丝毫不感兴趣,继续损道:“你确定要穿着这身龟壳结婚?要不要再戴一顶绿帽子?”

    何苏叶听了极度无语,立刻打车去李介家。果然,除去狼狈不堪的新郎,邱天那厮把自已整得金光闪闪的,何苏叶叹气:“邱天,你很像只金鱼!”

    最后,还是在众多礼服中挑了一套最中规中矩的礼服,他奇怪:“你们之前难道没有试穿过?搞得今天乱七八糟的。”

    邱天颇无奈:“我是这么叮嘱他了,可是这家伙不肯合作呀。”

    李介更无奈:“其实原来只有两套西装的,可是我妈不知道咋地忽然拖来这么多衣服,我也没有办法啊。”

    倒是最后三个人出来的时候,看呆了李家的男女老少,李家表姐妹们几乎是眼睛发直:“天哪,这三个人可以去演青春偶像剧了。”

    那时候天刚亮,晨曦干净柔和,空气中还有淡淡的水汽和植物的清香。

    走到屋外的庭院,邱天便很没形象地挂在何苏叶身上,凑在他耳边“哧哧”地笑:“尖尖角,你猜稀饭美眉看到你会不会痴了过去?”

    他心猛地跳了几下,反手把邱天扳下来:“少胡说,好好做你的伴郎,别没事找事。”

    邱天脑袋还不离他肩膀:“尖尖角,你为什么还不跟她告白,告白吧!快!”

    何苏叶笑笑,有些无奈:“你比我还着急,有空管管你自已吧。”

    邱天叹气:“啥时候方可歆的眼睛能不在你身上打转就好了,她似乎对沈惜凡挺有敌意的?”

    何苏叶笑笑:“那是你的事,管好自家人,锁好自家门。”

    真正到了苏杉家,他才觉得看痴了的不会是沈惜凡,而是自已。

    淡粉色的小礼服,一色的水晶头饰和高跟鞋,头发微微卷着,只是画着淡淡的妆容,捧着点心和糖果,看见他们立刻笑起来:“抢亲的来了!”

    邱天吹了声口哨,坏笑着说:“我们不抢新娘,抢伴娘!”

    她脸上掠过一丝微红,像是四月的桃花,而颈上皮肤白皙如瓷器,明媚的意态流露在她的眼角、眉梢,阳光般耀眼。

    没办法形容自已的感受,只觉得喉头一紧,不由得别过脸去,余光仍不自主地瞥了过去。

    苏杉在房间喊:“惜凡,我紧张,我害怕,能不能不结婚了?”

    邱天哈哈大笑:“迟了,迟了,今天就是五花大绑也得把你弄回去。”

    李介在一旁装可怜:“沈姐姐,你就放行吧,俺上有老,下没小,一只黄狗养到老。俺娶了这媳妇还指望俺给她端茶倒水、捶背捏腿、好吃好喝地伺候她一辈子呢!”

    沈惜凡“咯咯”地笑:“苏杉,你要不要现在就签一份婚后合约书呢?我们都是见证人。”

    最后还是苏杉自已走出来,眼圈红红的,扑在苏爸苏妈身上痛哭,沈惜凡咋舌:“刚才怎么逗也不哭,现在倒是像开闸放水似的。”

    李介在一旁不知所措,一包面巾纸攥得紧紧的,一张一张殷勤地递过去。

    何苏叶接过她手上提着的礼服纸袋:“和父母感情深都这样,我表姐结婚时候也哭得荡气回肠的,姐夫在一旁都觉得自已是强抢民女的恶霸。”

    沈惜凡笑笑:“估计我要是结婚了也会哭得不行的,我舍不得我爸妈。”

    邱天听见了也貌似很感慨的样子,“我是要结婚,我爸妈就得高兴得哭出来了。”

    然后就是新郎背着新娘出门,上车,回新郎家,最后驱车去酒店。浩浩荡荡的车队占据了城市主干道大半,颇有古代王族迎亲的派头。

    下车后沈惜凡和邱天就没闲过,帮着新人整理妆容,收红包,发喜糖,等到婚礼开始的时候,他们已经嗓子火燎似的干哑,还要随新人敬酒,帮他们挡酒。

    闹腾到下午两点多才结束,晚上还有一场,两人郁闷得想哭。

    邱天哽咽:“鱼翅羹呀,我一口也没吃到。”

    沈惜凡痛不欲生:“我觊觎那块烤乳猪好久了,最后喝完回来的时候只剩猪皮了。”???

    邱天瘫软在沙发上,眼巴巴地望着何苏叶:“尖尖角,早知道我就不逞强了,让你做伴郎,我就去大吃大喝了。”

    倒是沈惜凡指着他笑:“何苏叶,你长成这样谁敢请你做伴郎,太打击新郎了。”

    他只好问:“你们俩不饿吗?我家有吃的。”

    结果这两人就擅自把新人撇下,溜去了何苏叶家。

    所有的菜只需微波炉加热就可以吃了,何守峥提着两个大饭盒,邀功似的炫耀:“小叔叔,你让我打包的饭。”然后他看看邱天:“叔叔你少吃点,不许抢姐姐的。”

    山药黄芪炖的鸡汤、油焖香菇、红烧茄子、凉拌牛肉,邱天大手一挥:“再来瓶百事!”

    何守峥颠颠地倒了一杯果汁给他,一本正经:“小叔叔说男人要少喝可乐,可乐杀精的。”

    一口汤含在嘴里,半天才咽下去,邱天怒道:“这是才上小学的小孩吗?怎么什么都知道?”

    沈惜凡正埋在鸡汤中吃得不亦乐乎,何苏叶问:“要不要再弄个苹果?还是橙子?”

    一口肉含在嘴里咀嚼,她说不出话,只好竖起手,做了一个手势,何苏叶笑:“橙子?我给你打成汁带过去。”

    沈惜凡满意地点点头,邱天惊讶:“这个也能看懂?尖尖角你可以去做驯兽员了。”

    晚上闹腾得更厉害,也更忙,沈惜凡觉得自已腿都要站断了,还要强打精神。散席的时候,再看看自已的脚,好几处被磨破了,疼得她倒抽凉气。

    正在她踌躇要不要换下高跟鞋的时候,何苏叶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小盒子,轻轻叹气:“邱天说你脚磨破了,让我来看看。”×?

    他半跪下,小心地把她的鞋子脱下,动作自然,就像对待一个病人一样。沈惜凡也没有觉察到暧昧的气氛,大倒苦水,丝毫没有发觉自已的口气完全是小女人撒娇,软侬可人,一只羊脂玉的脚搭在何苏叶的膝盖上,几处破皮十分明显。

    他先用酒精略微擦了一下,然后掏出一个小瓶子,取出一点褐色的粉末,沈惜凡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我爷爷制的,三七粉。云南白药主要的成分就是三七。”

    “那个……专门治刀伤、跌伤、擦伤、外伤的?”

    “化瘀止血、活血定痛,不光外伤,内伤也可以的,止血而不留瘀,化瘀而不伤正,可以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脑出血后遗症。”

    “这么神奇呀!那多给我点,以后我哪破了涂一下不就没事了吗?”

    在伤口上敷了一点三七粉,最后用创可贴贴上,他又检查了一遍:“没事了,两天就好了,以后少穿这类鞋子,很容易磨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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