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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所有人都醒了,齐齐坐在圆桌边,

一个个眼睛布满血丝,

眼下乌黑。

欲魔死命揉着太阳穴,

咒骂道:“他妈的,

这天还没亮,

旁边的施工队就开始哐哧哐哧建楼。吵死了,住在这里的人真的不会折寿吗?”

杨宗用地上的热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说:“他们住在这里会不会折寿我不知道,

但我们再多住几天肯定会丧命。”

欲魔愣住:“你昨晚出事了?”

杨宗摇头,脸色难看说:“没有,可我弟弟跟我说,他觉得有人在偷窥我们。”

欲魔傻了眼,

看向杨宗的弟弟杨白,问道:“偷窥?”

“对。”杨白的精神比所有人都要差,

他大脑晕晕沉沉:“我昨晚做噩梦了,

梦的内容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但我记得我睡前一直有种被很多人盯着的感觉。”

“……”跟班想到昨天晚上男孩画满一张纸的眼睛,

小心翼翼地抬头去看洛兴言。

洛兴言正聚精会神地拿刀给自己削新牙签呢,没空理他,也没打算加入这群人的讨论。他专心致志,很快削好一根棒棒糖棍粗细的牙签。

洛兴言满意地把它叼进了嘴里,他抬起头,发现所有人居然都在看他。

洛兴言臭着一张脸,不爽道:“看我干嘛?”

欲魔好奇地问:“洛哥,你是不是抽烟抽习惯了,所以嘴里不咬点东西不习惯啊。”

洛兴言翻个白眼:“放屁,老子烟酒不沾。”

欲魔讪讪笑道:“哦哦,洛哥好男人啊。”

洛兴言心说,得了吧,这完全是因为第一军校的时候摊上个怨种室友。

罗衡那傻逼有洁癖,闻不惯任何烟味酒味,看他抽烟一次打他一次。

洛兴言的异化有点像“换牙”,他一出任务就会牙痒痒,必须嘴里嚼着一个东西才舒服。

所以他常年会在自己的口袋里放点水果糖、棒棒糖。

这次完全是失策。

洛兴言叼着牙签说话,问欲魔:“你身边那个女的呢?”

欲魔:“哦,你说柳倩倩啊,我早上起床她就不在。去上厕所的时候,才发现她晕里面了。脑袋磕到了台阶,血流了一地,估计是昨天晚上天太黑,上厕所没看清路吧,现在我让她在房里休息呢。”

“哦。”洛兴言问了一句就不再说话了。

欲魔摸了下自己脸上占大半边脸的黑色胎记,忽然挤出一个猥琐的笑:“怎么?洛哥昨晚没女人寂寞了。你要是想要的话,我可以把她……”

后面的话在洛兴言冰冷的眼神里,强行吞了回去。

在异能者的世界里,强者为尊,弱者永远是强者的附庸品。

欲魔讪讪一笑,换了话题:“啊哈哈哈,既然大家都坐在这里,不如商量一下怎么出去吧。”

洛兴言没什么兴趣:“先等人吧。”

他话音一落,一道女人风情万种的笑声传来:“等谁啊?等我吗。”

众人抬头看去,就见201的那个女租客穿着白色吊带,手里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馒头走了过来。

她非常热情地朝大家挥手:“大家都是来淮城找工作的吧,住一栋楼就是一家人。我做了点馒头,大家来吃,别跟我客气。”

昨天她在楼上众人看得不清楚,但是现在走近了才发现,女人的五官不错但气色很差,她给自己脸上涂了一层很厚的粉底才能遮住那种衰老之色。眼窝凹陷,一头波浪卷披在身后,身材瘦得有点诡异。女人伸出手的时候,洛兴言看到她手臂上有一些黑色的点,像是针孔。

女人坐到了欲魔旁边。欲魔整个人都僵硬了,他不动声色地挪了下凳子。可是201的女租客却像是逮住了他一样,笑嘻嘻地伸出细白手臂,抱住他的手说:“哎呀,哥别见外,吃东西啊,别跟我客气啊。”

欲魔:“……”

欲魔僵硬扭曲地朝她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来,手抖得跟帕金森一样去拿铁盆里的馒头吃。

女人说:“哥哥哪里人啊。”

欲魔颤抖地说了一个城市。

女人顿时眼睛一亮,笑起来:“哇哦,听说那地方的人好像都挺有钱的哦。”

欲魔使劲朝跟班使眼色求救。而跟班全程低头,跟个鹌鹑似的。他昨天敢和房东吵架,完全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过了一晚上,他看都不敢看这栋楼里的租客一眼。

女人一手拽着欲魔,目光依旧不放过在场的所有人,她眼神贪婪垂涎,好似一定要对比出个待宰羔羊来。

杨白本来就精神不佳,在对上她那张有点诡异的脸后,脑袋像是有一团血雾猛地炸开。他猛地瞪大眼,筷子都掉到了桌上,一下子激动到结巴:“哥,她她她她……”

杨宗:“你怎么了?”

杨白恐惧:“哥,我昨晚好像看到她了。”

不止是杨宗愣住,201的女租客也有点愣住。她指了下自己:“啥,你昨晚看到我了?”

从女人瞪大的瞳孔和不满的态度,不难看出,她也是真的不知情。

“喂,小伙子,饭可以乱吃,话不要乱讲啊。我去你们四楼干什么,我昨天一晚都没出门呢。”

女人骂骂咧咧,自证清白。

众人正在讨论时,砰!突然门被房东一脚踢开。房东佝偻着腰,手里拿着鸡毛掸子,怒气冲冲看着女人:“死贱人,你是不是早上又用水洗澡了?”

女人见到房东脸色就沉了下来,骂了声“老不死真晦气”,就站起身扭着腰走了出去。

剩下房东一个人在那里破口大骂,她用淮城方言骂人,各种刺耳难听的词汇搅乱整个清晨。

宁微尘和叶笙下来的时候。

房东还在骂,甚至越骂越气,拿着手里的工具要去断掉二楼的供水。

杨宗嘀咕说:“住这里的人,真的不会精神崩溃吗。”

洛兴言见到叶笙和宁微尘,一下子打起了精神,把牙签拿了出来,神情严肃说:“你们来了正好,我昨天去调查了303房,有了个大收获!”

然而两人都没理他。

宁微尘风度翩翩地帮叶笙拉开座椅,含笑道:“宝贝,要喝点水吗?”

叶笙冷着脸坐下,他脸色苍白,睫毛浓密,垂眸的时候掩去所有戾气,给人一种琉璃易碎的脆弱感。

宁微尘落座后,支着下巴看他,漂亮的桃花眼浮现担忧,卖乖说:“还在生气吗哥哥,我知道我昨天过分了,我给你道歉好不好?”

“…………”所有人。

“……”叶笙。

你脑子进水了吧宁微尘,他只是哑了又不是废了。

叶笙没什么表情,拿起桌上的热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水杯重重落下时,整张桌子都在震动。

洛兴言被这对狗男男秀恩爱已经秀麻木了,他脸色阴沉捏住牙签,咬牙切齿道:“喂,你们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我说我昨天半夜去303得到了很重要的消息!”

叶笙看了洛兴言一眼,他要是嗓子没坏,已经开始搭理洛兴言了。但是他说不了话,这里没有纸和笔,他也不想用肢体动作跟人交流。

叶笙低头,握着杯子,选择一口一口喝水。但把离开这里的事完全交给别人,他又不放心。

叶笙思索片刻,马上偏头去看宁微尘。他捧着水杯,唇抿成一线,黑白分明的杏眼冷冷盯着宁微尘,有点不耐烦地示意他赶紧参与讨论。

宁微尘对上叶笙催促的、烦躁的眼神,一下子笑出了声。

语气意味不明说。

“小哑巴,你怎么那么可爱呢。”

众人:“……”

洛兴言:“……”

洛兴言知道这对狗男男过分,但不知道他们会那么过分,他气得咔嚓掰断了牙签。

“你们、你们……”话都说不出来。

叶笙全当没听到,低头喝水。人的接受能力果然是不断变强的。

众人复杂又庆幸地想:是不是每个冷血强大的大佬背后,都会有这么一个温柔善良圣母心的爱人,来给他们这些无辜可怜的人一条生路。

在“温柔善良”的未婚妻催促下,那位大佬终于肯搭理他们了。

与调戏未婚妻的轻佻温柔不同,这位大佬在看向他们时,笑意便很自然地淡了下去,漫不经心道:“303?”

洛兴言一脸青黑。

他就知道他们非自然局是不会无缘无故讨厌一个人的!

“嗯。”

洛兴言把从王小胖那里得来的照片丢到桌上,言简意赅说:“303的租客叫王小胖,在故事杂志社工作。这张照片是他无意间抓拍的傍晚的长明公馆。我觉得这张照片很古怪,但我又看不出来什么,给你们两个看看。哦对了,王小胖说他在杂志社的笔名就叫做……故事大王。”

他刻意放慢了语速,高深莫测说出最后四个字,试图看到这两人震惊的脸。

然而叶笙还在安静喝水,不为所动。宁微尘手指捡起那张照片,神色如常。

洛兴言:“……”他妈的,不想玩了。

宁微尘匆匆扫了一眼后,就把照片交给了叶笙。叶笙放下水杯,低头看着那张黄昏里的烟火人间。

怪诞都市(十一)

这栋楼的每一户人家都是市井最真实的写照,

但是再美好的黄昏滤镜,都掩盖不了男男女女脸上的扭曲阴暗。

刻薄,算计,

贪婪,暴躁,

懦弱,虚荣。

叶笙对长明公馆的住户不了解。

好在在他看照片时,

洛兴言又把昨天从王小胖那里知道的,

各个租客的职业性格,

全部跟他们说了一遍。

白天这栋楼里只有房东和201的女租客,

其余人不是出门上学就是找工作。

洛兴言道:“想要离开这里,必须找到创造空间的人。分头行动吧,

一部分人留在长明公馆看有没有可疑的地方,

一部分人和我去城市外面看看。”

说完洛兴言视线看向宁微尘和叶笙,

用眼神问他们要不要一起。

叶笙盯着那张照片,

摇了下头。

宁微尘完全以叶笙的意愿为主,

微笑道:“我和哥哥留下来。”

洛兴言“哦”了一声,转身就走。

叶笙把那张照片,

放进口袋里。他脑海里分析了很多东西,可是碍于受伤的喉咙,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大概是这种想要表达,又不能表达造成的烦躁感,

让他离开303,站在筒子楼一楼抬头望着旁边呈圆形的、封闭的世界时,

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抑窒息。

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

几朵乌云堆积在对面的建筑物上。看样子要下雨了。淮城的雨一直很多,天气阴沉,

让人的心情也低落下来,胸腔像密不透风的风箱。

二楼的女人和房东终于停歇了骂战。

房东拿着鸡毛掸子急匆匆下来。筒子楼隔音效果很差,她拖鞋拖沓下楼的声音,特别明显,看到楼梯口的叶笙,房东没好气:“看什么看!滚远点,一楼不是你们呆的地方,别在我门前乱逛,听到没!”房东一边赶他走,一边凶神恶煞警告说:“再说一遍,长明公馆白天不供水不供电!”

叶笙盯着她,没说话,视线好似透过她看什么东西。房东见叶笙无视她,瞪大眼,就要扯开嗓子开骂。

宁微尘拉过叶笙的手,露出一个很讨人喜欢的笑来:“不好意思,我们马上离开。”

他牵着叶笙的手上楼。

一群人出来,看到这一幕后,面面相觑。

杨白:“哥,我们也留在公馆吗?”

杨宗:“长明公馆就这屁大点地方,有大佬和他未婚妻就够了,我们出去城里看看吧。”

欲魔和跟班点头。

施工地的声音暂时停了会儿。

叶笙走进昏暗楼道,他和宁微尘身形高挑,走在里面必须时刻注意才能不碰到上空乱糟糟的电线。白天的每一扇门都是紧紧关着的,看得出来,长明公馆邻里之间的关系非常差。长明公馆整体都有一股很明显的臭味,不知道是来自厕所还是地上的垃圾。

来到王小胖房前,303的门窗关得很紧。

叶笙想要撬锁,可是宁微尘拦住了他。

宁微尘无奈叹息说:“你撬开了这快锁,可能我们今晚就要直面房东了。”

叶笙:“……”

好的,他放弃了。

租客白天不记得晚上发生的事,但晚上会有白天的记忆。依旧房东刻薄抠门的性格,他白天敢撬锁,损坏她的东西,晚上房东一定会亲自来找他。

如果给长明公馆定下个副本难度的话。

201金发女郎和301中年男人应该是一档;小男孩跟混混一档;302妻子跟王小胖一档;房东独一档。

叶笙拿出手机,给宁微尘打字,说出他的发现。

【照片不是王小胖拍的。】他拿出照片,给宁微尘指了下照片里三楼的边缘。浓墨重彩的照片里,晚霞勾勒出窗户、电线、花盆的影子,旁边就是高楼大厦。

不细看的话,其实很难看到地上有一团明显比较重的黑影,是个人。

有人站在三楼的背面,这个人虽然没出现在镜头里,可是他的影子被捕捉到了。

叶笙继续打字。

【我对比下了影子和实物的大小,我觉得这个影子就是王小胖本人,他不是拍照片的人,他当时就在照片里。】

叶笙补充说。

【王小胖的姿势很奇怪,他压在围栏上,踮起脚,上半个身体探出去,像是在试图看清楚什么东西。】

宁微尘和他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淡淡道:“你觉得,拍照片的人另有其人,甚至可能故事大王本尊。”

叶笙点头,写道。

【对,故事大王肯定在长明公馆租住过一段时间。】

宁微尘笑了:“说不定,他现在就在公馆里呢。”

叶笙皱眉。

【我不觉得,以房东的性格,她不会让人免费住在这里的。】

宁微尘:“嗯,说的也是。”

叶笙的打字速度不算快也不算慢,但肯定跟不上人说话的速度。可他在打字的时候,宁微尘的视线就一直安静地看着他。不催促、也不含那种逼迫人的意味。

宁微尘非常擅长控制舒适的交流氛围,何况叶笙对他早就卸了戒备,现在一个打字一个说话的聊天,居然也非常融洽。

叶笙:【我想跟房东要钥匙】

宁微尘:“房东不会给的。”

【给钱也不行吗?】

宁微尘挑眉,含笑问:“你有钱吗宝贝?”

叶笙:“……”

哦,他没钱。

无论是外面的世界还是里面的世界,他都没钱。

第一天坐车全靠威逼全靠枪。

叶笙默默地删掉了这句话。

宁微尘忽然说:“我们现在是在故事大王的故事里,想要真的读懂他的故事,不如试着代入主角,在这栋楼里过上一天。”

叶笙抿唇,点了点头。

宁微尘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说:“现在是早上七点半,我们起迟了。故事杂志社距离长明公馆有四十公里,公交车要坐两个小时,走去附近的公交站要半小时。以八点上班为例,故事大王每天五点半就要起床。”

叶笙听他说代入主角后,就抬眼看着这栋狭窄昏暗的歪楼,开始假设自己在这里过完一天。其实在贫穷这件事上,他还是挺能共情故事大王的。跟阴山的落后偏僻不同,这里是一种另外的沉闷压抑。

他都可以预想到故事大王的一天会是个什么情况了,起床睁开眼不能点灯,只能在黑暗里摸索着找衣服,穿好衣服后,端着盆和毛巾去厕所旁边接水洗漱。

唯一照明的就是旁边那盏路灯,接水的时候,还得控制着不让水溢出来。毕竟以房东那神经兮兮的性格,可能你蹲下去接水的时候,她就在你后边看着。

天没亮,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所以过一楼下楼梯时,需要屏住呼吸,小心小心再小心。

走出这栋让人窒息的公馆,抬头还会看到那个卖早餐的女人,在厨房忙忙碌碌。

隔壁房间她丈夫打着酣,呼呼大睡。

穿过肮脏逼仄的小巷,离开施工地,是日益繁华的大都市,可那些灯红酒绿,挥金如土的生活与他无关。他的日常就是每天挤在充满让人反胃的味道的公交车中,在两个半小时的通勤里,透过窗麻木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座城市太大了,每个人都跟蚂蚁一样生活着。

忙得昏天暗地、浑浑噩噩,既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

淮城的绿化做得不错,一到春天,花香四溢,催得人昏昏欲睡。

现在不是高峰期,坐上公交车还有余座。

叶笙闻着空气里的花香,就有点不舒服。

宁微尘这种大少爷估计对于这一程路毫无代入感,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公交车上贴着的横幅,随口问了一个旁边的女生:“请问,这上面是广告吗。”

“不不不。这这是《小嘴说故事》的宣传标语。”女孩子脸颊通红,眼神闪躲有点不敢看他,道:“最近这个城市都是它的预热,公交车上,宣传屏上,街道上,你处处都能看到这个图案。”

那是一个微启的血色红唇图案,单独放到LED屏幕上时,不会很突兀,但当这张嘴唇,铺天盖地出现在生活中各个角落中,只给人一种荒诞恐怖的感觉。

坐了两个小时下公交车。

公交站牌上,也贴满了那张血红的嘴巴。

叶笙拿出手机打字。

【洛兴言说他昨天看到302的小孩在田字本上画满了眼睛,现在淮城到处都是嘴巴,这两者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宁微尘似笑非笑看着他。

叶笙现在每次有什么发现,都得低头先用手机打出来,再展示给自己。少年身形颀长,挺拔如雪松,低头打字的时候,黑发垂落,遮住晦暗冰冷的眼神,远看着又沉静又乖巧。

宁微尘想了想,道:“你要是一直这么乖,我都不舍得出去了。”

叶笙:“……”

他打了个【滚】字。

但是文字的妙处就是,他骂得毫无气势,反而像打情骂俏。

叶笙打完后怀疑了一下人生,很快就把这个字删了。

宁微尘笑了出来:“开个玩笑。”虽然他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在去故事杂志社的路上,宁微尘抬眸,审视看着这个一百年前还在发展中的城市,突然清晰平静道:“哥哥,还记得《小嘴说故事》结尾的那段话吗。我们都已经体会过了后半段,什么是听故事的人,讲故事的人,故事里的人。”

“现在这个世界,可能是为了向我们展示,另外一句话。故事帮我们封存喜怒,记录岁月。”

“一个电台预热宣传,不可能做到这种无孔不入的地步。”

“这个世界里所有具象化的眼睛、嘴唇,或许都是故事大王某种感情的投射。”

怪诞都市(十二)

故事杂志社已经濒临倒闭,

人都走得差不多,去前台那里报出程小七的名字时,前台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程小七?他,

他上个星期就被开了啊。”

宁微尘:“因为裁员吗?”

前台不敢对视眼前这两位顶级帅哥,红着脸摇头说:“不,

裁员是三天前才开始的事。程小七是因为抄袭被开除的。”

叶笙愣住,抄袭?故事大王抄袭?

前台叹息一声:“说起程小七啊,

程小七在我们这里还挺出名的。”

“程小七初中都没毕业就出来工作,

本来是在仓库当搬运工的,

工作了大概五六年,

有一次社长去仓库,无意间看到他在那蹲着看书,

看他那么喜欢文字,

就让他进杂志社当了编辑。不过我听编辑部的人说,

大家都不太喜欢他。”

“确实不喜欢啊。”一个穿着裙子,

打扮时尚的女人走了过来,

她涂着鲜艳的口红,厌恶道:“你是没跟他共过事,

我怀疑他一个月洗一次澡,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那股发酸发臭的味道,恶心死了,搞得我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她旁边的短发女人笑得东倒西歪,

推了下她手臂:“夸张了啊,不至于一个月洗一次,

但他一个月换一件衣服是真的。”

一个男编辑跳出来道:“程小七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套过他的话。听说他一出生,

他妈就不要他了,他爸醉酒后从楼梯上摔死了。这叫什么,

天煞孤星啊克父克母。”

他旁边的人恍然大悟:“我就说怎么咱们杂志社前些年好好的,今年就要倒闭了,原来是招了这个煞星。”

“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够了啊!”

男编辑轻蔑道:“我是真的觉得,老板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过来当编辑,脑子有点进水。程小七字都认不全吧。”

女编辑说:“不是我歧视啊。我是真的觉得小时候没爹没妈的人,性格一定有缺陷。有个句叫什么来着的,哦哦,原生家庭不幸福。童年不幸是很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旁边的人点头:“对,我很同情他,但我真的不想和这种人做朋友,也不想和他做同事。”

男编辑不屑撇嘴:“我看同情都没必要,这不活该的吗。一个赌鬼父亲养出一个小偷儿子。要我说你们女生就是太善良太会共情了,程小七这种人不值得。”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素质和财富某种意义上是呈正比的。这不是我的偏见。”

他们说说笑笑好一会儿,对于那个初中毕业,家庭不幸的前同事。

发表每个观点前,都要自认高素养地来一句“我不是歧视”,结果字里行间都是歧视和偏见。

很快,他们的聊天很快就停了下来,一个个腆着脸,去攀结宁微尘和叶笙。

男编辑视线落在宁微尘腕上的手表上,移都移不开,他陪笑道:“哎呀,两位帅哥,你们找程小七干什么啊,程小七看起来不像是会认识你们的样子啊。”

宁微尘露出一个礼貌疏离的笑来:“我们找他有点事,想知道他现在住哪?”

男编辑说:“哦哦,他啊,他现在住在长明公馆。不过程小七上个月工资没领到,身上一分钱没有,付不起房租可能早就卷铺盖滚回老家了吧。”

宁微尘道:“可以跟我讲讲程小七抄袭的事吗?”

男编辑:“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他旁边的人眼神放光,插嘴道:“帅哥,你这块手表哪里买的。”

宁微尘笑道:“不太清楚。”

那位男编辑却很激动:“这表应该不便宜吧,我一个姑姑在苏黎世旅游的时候,给我拍过类似的,说这种表要七位数。”

另一位男编辑不爽地挤开他:“别丢人现眼了!你工作一辈子,可能都买不下人家手表的一颗机芯螺丝!”“我……我就问问不行吗。”刚刚对程小七各种清高批判的人,现在涨红了脸。

旁边的几位工作人员也都围了过来,非常热情淳朴,眉开眼笑。

“帅哥,我知道程小七抄袭的事,我来跟你们说吧。”

一位女编辑主动说。

“市里最近新推出了一个新电台节目叫《小嘴讲故事》,电台打算和我们杂志社一起搞了个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征稿一些离奇故事,价格都开到了千字一百块钱。社长说,这一次活动,我们编辑也可以投。大家都积极踊跃地参与。”

“不过知道程小七要投稿的时候,我们都当笑话看的。他这人连字都写的歪歪扭扭,哪里可能写出什么好故事。”

“对。”男编辑挤眉弄眼,洋洋得意说:“程小七还想瞒着我们偷偷投呢,结果被我发现了。笑死我了,丢脸丢大发了吧。”

“其实程小七那人贼没意思,一天到晚不是在发呆就是神游天外,想看他恼羞成怒都看不出来。”

“他居然还怕我们偷看!他好意思写怎么就不好意思让人看呢!”

“是啊,他不让我们看,结果第二天公司就贴了通报批评。程小七这个贼偷了别人的稿来投哈哈哈哈,亏他还在报社工作,最基本的职业素养都没有。”

“偷的小胖的稿吧,好像是。”

“没错,小胖和他住一栋楼,倒大霉被程小七偷稿。幸亏小胖提前把《怪诞都市》的全文私下投给了部长,否则真是有理说不清!”

叶笙听到这里,伸出手拽了下宁微尘的衣服。

宁微尘偏头看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偏头对众人笑道:“能给我们看一下《怪诞都市》吗?”

“没问题,没问题。”

众人心里丝毫不把他们当外人,上赶着讨好这位富家公子。

很快他们拿出一个文件夹过来,说:“除了程小七偷的那一篇《棺中棺外》没被收录进来外,小胖的稿都齐全了。”

宁微尘翻了下文稿,就把它们递给了叶笙,《怪诞都市》收录了一共八篇文章。

《春城》

《人头气球》

《臃肿》

《负尸》

《我在你床下》

《人体含水量百分百》

《踮脚走路的人》

《地狱房东》

叶笙一看到目录的就知道,这些故事应该都是程小七住在长明公馆时,依照形形色色的邻里来写的,每个故事对应一个租客。

宁微尘忽然淡淡道:“哥哥,你先看一下《春城》,我觉得情况好像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

叶笙把文件翻到最前面,看着启篇那用钢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的故事,越读脸色越冷。

《春城》

【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的春天就很符合这句话。

一到春三月,百花齐放。桃花、杏花、樱花、迎春花、玉兰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点缀城市的各个角落。

花的香味融合在风里,沁人心脾,好像能洗干净人的一切疲惫和伤痕。

细密的花粉吸入鼻腔,沿着咽喉管进入身体,有点痒,有点疼,像是春天的种子在体内埋根。

我那时初到淮城,还不知道。

原来在这座春城,一个人从埋下种子到发芽,只需要三天。】

看完这段话,叶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之前只觉得城市的白天诡异,现在闻着空气中那股馥郁温和的花香,肺腑翻涌,一阵反胃。

那些花粉,它们就是寄生虫,随着和煦的春风穿过口鼻管道,寄生在外乡人里,三天破土而生!

三天,其实他们从今这个世界开始,就已经有了倒计时!

宁微尘道:“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故事大王以《春城》作为怪诞都市的开篇,使整个世界变成一个慢性毒气室,每分每秒都是死亡倒计时。

宁微尘对杂志社的人道:“可以把这些故事给我们复印一份吗。”

杂志社的一群男男女女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裳后敬人,上赶着陪笑说。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他们打量着两人,神情满是亢奋,就跟刚刚一起背后议论程小七一样。

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喋喋不休。

“两位是来淮城旅游的吗?”

“好年轻啊,还在读大学吗。”

“你们哪里人啊?”

一张张说话的嘴,红口白牙,张开合上张开合上,扑面而来像是要“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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