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程立沉着脸拿单子:“谢谢您。”言毕,他拉着沈寻就出门。
坐在输液室里,沈寻瞅着对面的男人,想起刚才那个医生的话,嘴角的笑意抑制不住。
“沈老师,我看你比我还像病人。”程立看着她,声音低沉。
沈寻无语。这人,烧成这样了嘴巴还这么损。
“你要不要喝水?”她问。
程立点点头,撑到现在,他确实觉得不大舒服。伤口一抽一抽地疼,身上的热度也不好受。
过了七八分钟,沈寻回来了,一手拿着个纸杯,一手拎着几袋牛奶。
“喝吧,”她把水杯递给他,又将牛奶袋敷在他额头上,“没有冰袋,我在超市买的冷藏牛奶。这样是不是好点?”
“嗯,谢谢。”程立开口,嗓音微哑。
离得近,他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分不清是哪种植物的香气,但是很好闻,让人想睡觉。
等他睁开眼,一瓶液已经输掉了大半。她却仍站在他身旁,替他冷敷。一旁的椅子上,放着五袋已经敷过的牛奶袋。他也看见了她垂在身侧的另一只手,手指通红,大概是冻的。
“没事了,”一开口,他才发现自己嗓子哑得不像话,“你歇会儿吧。”
“醒了?你睡得好沉,我中间还出去又买了几袋牛奶,你都没发觉。”她关切地看着他,“怎么样,感觉好点没有?”
他捉住她拿着牛奶袋的手,拉了下来。
“不用了,”他轻声说,“你的手很冰。”
“哦。”沈寻答。
他的手是烫的,牛奶袋是冰的,她的心是乱的。
她动了动手指,他才像意识到了什么,松开了手。一时间,他的温度离去,她胸口忽然一空。
她收拾好用过的牛奶袋,在他旁边坐下。程立的目光落在那双泛红的手上,黑眸微沉。
“那个女孩,是叫乔敏吧……是怎么回事?”她找话题。
“两年前办案子认识的,”程立答,“去一个毒贩家里搜查,发现她在衣柜里躲着,没穿衣服,她继父逼她卖身换毒品。那时候她刚满15岁,现在念完技校了。陈锋是她交往过的男友,是个混混儿。”
“她喜欢你。”沈寻利落出声。
“小孩子而已。”程立瞥了她一眼。
“你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救了她,她对你产生依赖和感情很正常。”沈寻挑眉。
“你刚才是故意激她?”程立问。
“嗯,爱情可以让女生爆发巨大的能量,嫉妒和向往本身会产生斗志。”沈寻笑了笑,“这个地方对她来说太熟悉了,所以反而会把她捆住。也许换个陌生环境重新开始,她会有一段新的人生。”
程立微怔,看向她。
“怎么了?”沈寻迎上他的目光。
程立收回视线:“我问问我哥下面的公司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你那是施舍,只会让她更自卑,你必须让她觉得她是靠自己而变得更好的。”沈寻看下输液袋,站起身,“挂完了,我去叫护士。”
程立目送她走到输液室门口,她突然回头看向他。四目相对,他来不及收回视线,而她弯起嘴角,星辰似的眼眸,笑容灿烂。门外熙熙攘攘的走廊,穿梭不停的人们,都随着他这一秒的心跳而定格。
走出医院,程立给江北打电话,让他来开摩托车,自己叫了出租车,示意沈寻上车跟他走。
“程队总算听话一回。”沈寻夸奖。
“我怕万一我开着车半路昏倒,把你摔毁容了,我要负责。”他答。
沈寻气得瞪他一眼。
程立转头看向窗外,唇角微扬。
在他的指点下,出租车开进了一个幽静的小区,在一幢三层别墅前停下。
“这是哪儿?”沈寻问。
“我家。”程立答。
沈寻愣住,下车跟着他穿过花园门再走到房门口,见他拿钥匙开门时忍不住吐了一句:“程队你真的是土豪。”
“我妈买的,她说还不到二环一个房间,”程立拉开鞋柜,递给她一双新的男士拖鞋,“可能有点大,你凑合穿。”
“这个你哥买的,那个你妈买的,要不是亲眼看见你是铮铮铁汉,还以为你是个没断奶的小少爷呢。”沈寻笑。
“我自己确实什么都没有,”程立淡淡答,“不过如果咖啡好点更提神,床好点更有助于休息,车好点更方便执行任务,我就当他们是尽纳税人义务,支持警务工作。”
沈寻噎住:“你真是我见过的最理直气壮也最谦虚的富二代。”
“我不是什么富二代,”程立眸光微动,“我只是运气好。”
“你去躺着吧,我给你烧点水。”并没有察觉他神色里忽起的空茫,沈寻边嘱咐边往厨房走。
“右下方柜子里有瓶装水。”他提醒。
沈寻背对着他比了个OK的手势。
走到厨房,沈寻才发现他把饮用水备得很足,食物储备却少得可怜。翻箱倒柜,她才找到一袋方便面,两个鸡蛋,问题是鸡蛋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她叹了口气,想起小区门口似乎有个便利店,于是穿上外套出门。
程立睡得昏昏沉沉,感觉有一只手在摸他的脸颊,带着点淡淡的香气。他捉住了那个人的手,把她拉到怀里。
沈寻动了一下,却听见一声叹息:“雪儿,再睡会儿。”
她整个人都僵住,突然退开身。
程立也在同一时间睁开了眼。
房间里拉着窗帘,光线很暗,他看不清沈寻的表情。
“你认错人了,”她语气有点僵硬,“我给你熬了点白粥,还有西红柿炒鸡蛋,已经一点钟了,你快吃点东西吧。”
程立缓缓坐起身:“谢谢……抱歉。”
“我要去找下许泽宁,他今天走,这么大老远跑过来,于情于理我还是要送送他。晚点我再来看你,先走了。”她扔下这一句,转身离开卧室,下了楼。
一分钟后,程立听到关门声,四周陷入安静。他以前也是一个人在家,却从来没有感觉到这么安静。
机场的咖啡店。
“还算有点良心,我以为你会躲到我离开,”许泽宁瞅着对面的沈寻,“怎么看起来情绪不佳,难不成是舍不得我?”
“你说是就是。”沈寻轻声开口。
“接下来我要去欧洲,在那边至少待三个月,所以可能没法再来看你了,”他给她添了一些柠檬水,“等我回来的时候,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答案?”
“什么答案?”沈寻捧着杯子,目光闪躲。
“上次就已经问过你,”他盯着她,“和我在一起,嫁给我。”
沈寻喝了一口水,手指轻轻摩挲着杯壁,没有说话。
气泡不断地从底下逃逸、上浮,就像她的心,藏着一些东西,蠢蠢欲动。
“我有喜欢的人了。”终于,她抬眼,揭开谜底。说出口的那一霎,她自己也觉得松了口气。
“那位程队?”许泽宁表情沉了下来,“你才认识他多久?你了解他多少?”
“这和时间没什么关系。”
就是喜欢啊,说不出的喜欢,越来越喜欢。虽然那个人嘴巴毒、性子冷、脾气硬。
“他不适合你。这样的人,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做的事也危险,他势必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顾及你,你会受很多委屈。”许泽宁毫不留情地说出他的判断,“况且,对你的喜欢,他也未必会回应。”
“他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被刺中,沈寻忍不住反击。
“一些时间?一些是多久?一个月,还是三年五年?”许泽宁嘲讽一笑,“怕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答案。”
“我可以等。”沈寻平静地答。
“等?”许泽宁盯着她,抓着餐巾的手紧了又紧,缓缓出声,“寻寻,我等了你十五年,我又等到了什么?”
“不过是……”他脸色苍白,冷冷一笑,不知是笑自己,还是笑她,“不过是不够爱罢了。”
——不过是不够爱。
许泽宁已经飞回北京,但他留下的这句话却像一根刺扎在沈寻心里。
像一场赌局,亮出底牌的那刻,却是两败俱伤。
看着许泽宁走向安检的背影,沈寻觉得鼻间泛酸。他明明没有回头,却像洞悉一切,拨通她的电话:
“寻寻,不要难过,”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却又清晰温柔,“最坏的事情都已发生过,没有什么值得你再轻易掉眼泪。至少,我不愿意成为你哭的原因。如果那是你的选择,我尊重你。但如果你受伤,不要逞强,回来。”
回去?回到哪里?是了,许泽宁一直是她的安全区。从蹒跚学步到青春少女,他一直在她身后,不紧不慢,走过很多个春夏秋冬。或许,他始终未变,变的是她,但有些变化,根本不是她所能预见和控制的。所以,他不懂,她回不去了,怎样都已经回不去了。
走出航站楼,夕阳微沉。沈寻正在发呆,有人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等车吗?”
沈寻侧首,是江际恒,银色金属边框的眼镜后一双眼睛带笑看着她。
她点点头。
“我送你吧。”江际恒指了指旁边一辆黑色汽车,司机正站在门边等候。
他态度诚恳,沈寻没有推辞,道谢后上了车。
“送昨天那位朋友?”江际恒将放在座位中间的水拿起,把瓶盖拧松后递给她。
“嗯,谢谢,你怎么也在机场啊?”沈寻接过水问道。
“跟人约在附近谈点事,”江际恒答,“一会儿送你去市局?你是住那里吗?”
沈寻迟疑了一下:“嗯,市局宿舍。”
她要先回去拿些东西。
“就是条件一般了点,住得还习惯吗?”江际恒问。
“还好,该有的都有,这方面我不挑。”她以往采访时,住宿条件差得多的地方也有的是。
“三哥也是,放着自己的别墅不住,天天在小宿舍里凑合。”
“可能忙吧。”沈寻答。
“当初买了大概是要做婚房的,都装修好了,却没等到叶雪搬进去。他现在自己很少住,说是一般周末会回去,但他这人哪有什么周末。有一回我和他喝酒,我说干脆卖了得了,他居然说,如果叶雪的魂回来,总得给她一个家。”
“是吗?”沈寻微微一笑,握着水瓶的手指却收紧。
“不好意思,不应该跟你说这些。”大概意识到自己失言,江际恒看向她,眼里带着歉意。
“没事,每个人都有过去。”沈寻仍保持优雅的笑容,似从前做访谈节目。是了,这等人生小事,讨论起来还能比欧元区危机如何解决、美国是否继续量化宽松措施更难?这个星球上,分分钟有人殒命,有人新生,有人相爱相杀念念不忘,有人逢场作戏从不流连。
“不过,我能感觉到,你对他而言是不一样的。”江际恒又说。
“我同他相识不久,也许可以说对他一见钟情,但对于这段关系,我既不会盲目自信,也不会过于悲观,”沈寻把玩着手中水瓶,语气平静,“有位法国作家说过,一切改变,即使是最向往的改变,也带着悲伤。因为被我们抛弃掉的,还有我们自己的一部分。进入另一种生活,就必须彻底放弃以前的生活。”
“所以,无论是我还是他,都需要足够的勇气和耐心去应对这种变化,”她抬眼看向身旁的男人,嘴角轻扬,“我会耐心地等,等到他足够喜欢我,也等到他变得足够回应我的喜欢。”
江际恒似乎有些意外,看着她一时没有说话。
“你和三哥是怎么认识的?”沈寻挑眉问,一声“三哥”,叫得比他还熟稔。
“我和叶雪是高中同学。”他答。
“哦,”沈寻淡淡一笑,水眸锁住眼前白皙俊颜,“你也喜欢叶雪?”
江际恒一怔,随即哈哈一笑:“算是喜欢过吧,那还算是早恋,不,也不是,可能纯粹是我单恋。其实叶雪那时候还是短头发,像个小男生,也不知道怎么就入我眼了。后来和她变成朋友,才庆幸当初没有追她,她那大小姐脾气,也就三哥能制得住她。”
“因为程队他脾气更坏。”沈寻轻叹了一声,转头看向他,“也好,至少后来痛失所爱的不是你。”
江际恒沉默了一下,点点头。
第七章
这里有你
床头电子钟过了六点半,外面暮色四合。程立觉得有点烦躁,下床推开窗点了一根烟,抽得有点急了,被呛到,他咳嗽了几声,再抬眼却看见沈寻站在花园里。
人面桃花相映红。蓝的是朦胧夜色,红的是一树嫣然,粉的是她俏生生一张娇颜,点亮了这原本寻常的夜晚。
或许,她就是个迷了路的精灵,糊里糊涂,才走到了他这里。
“这位老板,天色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吗?”她仰着头,声音清脆。
他在烟雾里眯起眼,嘴角微弯。
“可以。”他答。
“那麻烦您下来开下门,我没带钥匙。”
“笨蛋。”他低骂了一声。下楼梯的时候,嘴角的弧度更弯了。
“我回局里拿了下电脑和衣服,今天晚上要帮国际组的人做个采访,还去超市买了些菜和水果。”
她换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厨房跑,却被他拦住了:“我来吧。”
塑料袋里的东西都收拾完,冰箱几乎都被塞满了。
“我从来没买过这么多东西。”他有些无语。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厨房暖黄色的灯光下,她笑吟吟地看着他,“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里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丝。”
“土豆丝可以,不过不能放辣,不利于伤口恢复。”她利落修正。
他点点头,表示接受。
“好了,程立小朋友,请你到客厅看会儿动画片,别在这儿给姐姐添乱。”她把他推出厨房,拉上门。
电视上正在演《猫和老鼠》,已经播了几十年的动画片。厨房亮堂堂的,渐渐传来食物的香气,纤细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准备着晚饭,他捧着一袋薯片,看着同样的动画片,笑成一个小傻子。那时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黑暗角落,有人会用生命维护现世安稳,而那样的人会与他有血脉联系。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
他耳畔响起她的声音,娇娇柔柔的。
人间烟火,现实温暖。这一刻,他也很想就这样沉溺。不去想从前未解的噩梦,不去想未来还要面对的血雨腥风,只是手臂上隐隐作痛的伤口会时刻提醒他肩上背负的重担。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寻问程立:“能不能借你的书房一用?我要干点活。”
他点点头,带她上二楼的书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欧现代风,书房更是极简,除了一张书桌,就是一台CD机和音响,一排光碟架,以及墙上挂着的一幅画。
沈寻走到那幅画前,静静打量。画的是一个小女孩站在街边看着天空,天上飞过一辆汽车,汽车上的男人低头看着她,色彩鲜艳梦幻。
“感觉很像夏加尔,”她开口,看到画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动,“这是乔敏画的?”
“嗯,她从小喜欢画画,去年我生日送了这幅给我。”程立答。
“她有点天分,”沈寻由衷夸奖,视线落在光碟架上,“《美丽中国》《地球脉动》……你居然收藏了这么多纪录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吗?”程立答,“纪录片可以让心灵安静。”
沈寻蓦然看向他,眼中情绪涌动:“我妈妈说过同样的话,她是纪录片导演。”
“是她吗?”程立抬手,指向一张光碟。
沈寻盯着那个熟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成风格,我很喜欢。”程立轻轻答。
“谢谢,”沈寻平复了情绪,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巴黎打个采访电话。”
程立点点头,替她带上房门。
等沈寻采访完并整理好记录,已经晚上九点半。她开门去倒水喝,听到浴室里有哗哗的水声,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她又回到书房,在椅子上躺了会儿,瞅见一旁的CD机,起身按了播放键。
熟悉又静谧的旋律缓缓回荡在房间里,清亮虔诚的咏唱,让她听得入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团Libera的I
vow
to
thee,my
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国。我要奉献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爱。这爱毫无疑问,这爱经得起考验,这爱永不动摇,这爱不计代价,这爱永不屈服,直至最后的牺牲。
一曲终了,旋律又重复响起。原来是被设置了循环播放。沈寻忍不住揣测,程立是怀着什么心情,把这首歌听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她问他为什么做警察,他那句轻描淡写的“我愿意”。
她想起她拿大麻的事和王小美开玩笑时,他生气的样子。
她想起今早他带着伤审讯,灯光下有些疲惫的神色。
这个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现的那么淡漠,他的内心,比谁都要火热。
心念一动,她起身开了房门,却看见程立靠在楼梯口的墙边,静静地抽烟,像是在门外已经站了一会儿。
他侧首看向她:“上次听这首歌,还是三个月前。”
“发生了什么事?”沈寻问。
“队里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辈子就扑在缉毒这件事情上。我刚到这里时,是他带的我,就像我师傅一样。”他抽了口烟,眸色深沉,“他40岁的时候,被毒贩报复,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崩溃,但是他又兢兢业业地干了十几年。他跟我说,从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觉得自己也发生了某种变化,变成一个更好的警察。因为没有了牵挂,所以少了犹豫,少了顾忌,永远都冲在最前面。面对那些锁着的、背后不知是什么危险的门,面对举起的刀枪,他不再有丝毫退缩的念头。”
“所以,你现在也是这样吗?总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冲?”沈寻走到他面前,抬头看向他,“但是,活着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点可能。每个人都是肉身,会病、会死、会遭遇横祸,会一觉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么区别?关键在于,在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有没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欢做的事情时,有没有全身心投入过,即使会失败。”
那一瞬间,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他黑色的眼眸里起了波澜。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双臂,毫不费力地抱住他。
“程队,辛苦了,”她的声音在他的胸口震动,“即使你等的人不会再回来,你也要努力好好活着。”
这世上男男女女那么多,拥抱和亲吻都太轻易。可能够让我们拿出一生去等待与守护的,少之又少。
这个夜晚,她很想沉溺在这个宽阔温暖的怀抱里,永不分离。但是,她还是松开了手,道了声。
而程立目送她离开的身影,久久未动。
第二天中午吃过饭,程立就打算回局里。王小美看到他们同时到办公室,恨不得冲上来问个究竟,但看到程立面无表情的脸,又把满肚子的疑问都吞了下去。
沈寻看着她和张子宁坐立难安的样子,给她发了条微信:一、程队伤口感染发烧,我照顾了下;二、什么都没有发生。
王小美把手机拿给张子宁看,二人都是一脸失望。
沈寻去完洗手间回来,才发现护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着回去拿太麻烦,决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货商场有一些年头了,好在东西还算全,她买到习惯用的牌子。出门的时候天色已晚,商场前面在修地铁,安插了一排蓝色的围栏,要打车得穿过小巷去马路对面。
地面坑坑洼洼,因为下过一阵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泞。沈寻踮着脚小心翼翼地走,听到包里手机振动,拿起来看,是程立打过来的。
她正要接起来,一旁突然蹿出一个人,一把夺过她的手机就跑。
“站住!还我手机!”她怔了一秒后,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时也保持运动,那人个子矮腿短,一时也没能甩开她。
就这样追进另一条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看向她。沈寻愣住——是个女孩子,正凶巴巴地瞪着她。
女孩子后面还站着两个高个子的女生,染着浅色头发,涂着很深的眼影。
“把手机还给我。”沈寻冷冷开口。
其中一个高个子女生看着她:“就不给,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拿来,”沈寻伸出手,“你们要钱,我就给钱,但把手机给我留下。”
“程队的女人挺厉害啊,”矮个子女生睨着她,举起手机,“你这里面是有裸照还是什么啊,这么紧张。”
“我不是心疼手机,我里面有工作时拍的照片和记录的东西,你们让我上传到云里就可以,手机拿去好了。”沈寻答。
“你有病吧,还上传到云,”那女孩大笑,“我们就是来教训你的,贱女人,抢别人的男人!”
眼见她拿起手机要往地上砸,沈寻扑了过去,死死抓住手机,但旁边两个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个拉她的衣服,一个抓她的头发。她拼命挣扎,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手机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个女生似乎还不解气,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几脚。
沈寻见状,眼睛都红了,不管不顾地冲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机抢到手里。
“神经病!”那女孩摔了个四脚朝天,爬起来就给了沈寻一个耳光,却看见她蓦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杀人一样。
“你让乔敏给我滚出来。”沈寻吐出几个字,几乎咬牙切齿。
“你抢她男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啊!”一个高个子女生骂,“她犯不着出来见你,有我们给她出气就够了。”
“你告诉她,她这种垃圾行为,根本配不上程立。”沈寻冷冷出声。
“你说谁垃圾?”拐弯处走出一个人,正是乔敏。
“说的就是你,垃圾。”沈寻冷笑。
“你……”乔敏刚扬起手,就看到沈寻身后的人,顿时僵在那里,悻悻地放下手。
“你们在干什么?”程立走过来,看到沈寻脸上的红印和凌乱的头发,黑眸顿时一沉。
“我们就是教训教训她,仗着自己有点姿色、会写点东西就跑到这儿来发浪,”矮个子女生瞅着沈寻,愤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