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下体隐隐酸胀发软,盛云朝叹了口气,转身回去办公桌前,强忍着酸胀的下体,继续翻看最近几天客户的那些案子资料。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盛云朝看了一下时间,果然是这个点了。
“进来。”
话音一落,办公室门打开,是每天专门送花的人员,一捧火红的玫瑰被抱进来,送花的工作人员拿出单子让他签字。
外面的员工们偷偷看向里面,隐约有谈论声传进来。
“真的好羡慕啊,咱们老板可真幸福。”
“可不是,那两个人长的好,还特别浪漫,每天都送花。”
“就是不知道咱们老板吃不吃的消。”
听着那些越来越不正经的谈论声飘进来,盛云朝脸有些黑,他低头拿过签字笔,在单子上签了名字。
第一次的时候他不肯收,回去就被这些玫瑰花插进身体里了,后来他哪里还敢拒绝。
还回单子时,盛云朝修长白皙的手指上戴着做工精致漂亮的戒指。
这戒指也是那两个人送的,他不肯戴,就得戴到别的地方,只能每天戴在手上好好保存。
天色渐晚。
盛云朝磨磨蹭蹭,到底还是关上门出了办公室。
走出办公楼,外面停着一辆司机车,车门打开,一个坐在驾驶座朝他挥手,一个斜倚在车门口。
豪车和英俊俊美的两个出色男人,吸引着路人不断回头和偷偷拍照片。
盛云朝抿了抿唇,到底还是走了过去……
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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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篇:初遇妄念
“祭司,祭司,您起来了吗?”耳边传来焦急的轻唤声。
盛云朝缓缓睁开眼,入目的是茅草屋的发顶,空气极为闷热,仿佛空气不流通一般。
他迅速的起身打量了一下周围,错愕的发现这里是一个极为简陋的茅草屋,房间里只有一个泥土做成的四方盒子一样的东西,还有是硬邦邦的木板床,床边的地上放着几个绿草编制的篮子,里面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门外的敲门声还在继续,从敲门速度上看,非常急促,偏偏叫他的声音依旧充满尊敬,不敢太过大吵大闹。
盛云朝让系统先将资料传递过来,省的扮演的角色ooc了。
系统给的资料是从主角受视觉来看的,故事的背景发现在原始部落。
主角受在21世纪是个普通的大学生,因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见识了城市的繁华,每天沉浸在吃喝玩乐的世界中,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差点拿不到毕业证,就在奔波的找工作的时候,却因为太累穿越到了原始社会,成为主角攻隔壁邻居家的奴隶。
将高中知识都丢掉的主角受穿到原始社会后,同样什么都不会,只能像小透明奴隶那样过着艰难的日子,原本主角受将目光投放到部落里打猎最厉害的战士主角攻身上,但主角攻并不理会主角受的勾引。
主角受原本还打算徐徐图之,却没想到主角攻忽然买来一个奴隶做妻子,也是这个位面世界的炮灰。
主角攻对炮灰原先是好友,但炮灰所在的部落被灭族成为奴隶后,主角攻将炮灰买回来做名义上的奴隶,主角受只能将目光瞄向其他战士摆脱现在的日子,却没想到主角攻意外吃一种乱性药物一样的果子,导致两人发生关系。
炮灰误以为主角攻一直对自己有念想,过于气愤和主角攻冷战,又因被强占身体生病,主角受被要来照顾这个炮灰,相处期间,却发现炮灰和他都是穿越过来的,而炮灰还是个特别厉害的中医。
主角受和炮灰认亲成为朋友,发现炮灰心情抑郁,得知原因后支持炮灰逃走,在主角受帮助下,炮灰离开了主角攻所在的部落,临走前,将自己的中医知识交给主角受,希望他未来日子能好过一点,却没想到路途中惨死在野兽口中。
主角攻因好友的惨死伤心欲绝,意外下和主角受发现关系,因主角受是好友朋友,于是从邻居家将主角受买回来照顾,之后两人因共同的好友相互安慰逐渐日久生情,主角受又因炮灰教导的那些中医知识,成为部落祭司,地位越来越高,最终受所有人崇拜。
不过从原主上一世的记忆中来看,主角攻会忽然兽性大发,是主角受故意给吃了一种仿佛春药一样的果子里面的汁水,原主误会主角攻对他有感情却打算强制,因主角受背地里的污蔑和挑拨,后来逃走在中途惨死野兽口中,也是主角受设计的。
主角受不仅靠着原主的中医获得地位,还抢走了原主的好友当丈夫,完全将原主榨的干干净净。
原主的愿望很简单,摆脱那样凄惨的下场。
现如今剧情刚刚发展到原主和主角攻要认识的时候。
将脑海中这些资料都看完之后,盛云朝开口让外面的人进来。
木门被缓慢的打开,进来的是盛云朝所在的部落里的人,这些人赤裸着上半身,只在下面穿了了一条皮草裙,上半身画着很大的漂亮的深蓝色图腾,有的人则是画在脸上,都要快看不清楚长相了。
门外站着好几个人,但只有两个人进来了,其他人伸长脖子朝里面张望,一副想进来却不敢的样子。
进来的那两个人抬着一个看着十分沉重的高大男人,男人同样只穿了一条皮草裙,遮挡住重点位置,上半身画着腾图,但颜色却是黑色。
蜜色的皮肤看着十分健康,没了衣服遮挡,能清楚的看见线条流畅的结实胸肌和八块腹肌,漂亮的人鱼线。
此人肩宽腰窄,腿又长又笔直,虽然还没看见脸,但也绝对丑不到哪里去。
他们将人抬到地面上放下来,其中一个恭恭敬敬的开始说话:“盛祭司,这个人是砚山部落的战士,打猎时受了重伤,他们的祭司无法治疗,所以请求我们帮忙治疗一下。”
躺在地上的人因过度的疼痛已经昏迷,脸色发白,唇上也没了血色,其中一边的腿不正常的扭曲着。
原主穿越过来后,是前面那个祭司的儿子,在父亲去世后,继承了祭司职位。
祭司在原始社会是最为尊贵的地位,因为他们能治病和伤口,不过就原主的记忆来说,所谓的治疗就是中草药,而且还是误打误撞,要是货不对板,也治不好。
再一个就是所谓的圣水,说是上天赐予的,但这种圣水也就是浑浊脏污的泥水,也是全凭运气。
后一种方式就是像中世纪的欧洲那样放血治疗法,这种治疗方法大多数病还没好,人先失血过多没了。
原主穿越过来后,凭借自己的中医,治疗了很多伤,也发现了其他种类的中草药,并种了下来。
不过这个时候大多数小病是不会来治的,原主最有名的还是治疗好了发热和骨折,所以附近的部落大多听说过。
原主和主角攻沈时予的好友感情,就是出自这里,所以地上躺着的就是隔壁部落的主角攻,沈时予。
盛云朝微微颔首,语气淡淡:“我先看看。”
不同于原始部落的那些战士们,作为祭司的原主,竟然穿着白色的长袍,不是丝绸或者麻布但却非常柔软。
只是长跑下面空荡荡的,盛云朝有点不习惯,但到底神色平静无波的站在地上,微微弯下身,查看沈时予骨折的左腿。
不是粉碎性骨折的那种,比较好治疗,盛云朝叫部落里的人叫来自己培养的两个小医生接班人进来。
没一会,他们就挤了进来,门口是部落其他的人,都在看热闹。
哪怕已经看了很多次他们的祭司治疗骨折,可每一次他们都觉得非常神奇。
在以往,战士们骨折后,只能听天由命,没想到盛云朝竟然能治疗,很多人好了之后和骨折之前没任何区别。
不过部落里的祭司都是神圣的,在他们看来都是能聆听到神的说话,所以哪怕看热闹,也不敢说话,怕惹祭司生气。
这年头没有麻醉药,治疗骨折也要硬生生忍着,盛云朝叫自己培养的小医生将沈时予身体按住,省的一会疼得醒过来挣扎。
才刚准备动手,就见昏迷的人猛地睁开眼,那双漆黑的眸子像是深渊一样一眼望不到底,也没多少温度,带着冷厉,身体也在睁开眼的瞬间紧绷起来,导致本就结实的肌肉微微隆起,看着十分有爆发力。
将沈时予送来的两个人都是他部落里的战士,和沈时予平日关系最好,看见沈时予醒来,其中一个高兴地道:“你可终于醒了。”
“太好了,我们带来了岩盐部落,他们的祭司一定能将你治好。”另外一个人也同样欣喜。
“我现在给你正骨,你忍忍。”
一道冷清的男声传入耳朵中,清清泠泠,像是他们每次在小溪边打水,听到的潺潺水流声,让人很舒服,沈时予抬眼看过去。
蹲在他旁边的男人,有一张很让人赏心悦目的脸,浅色瞳孔无波无澜,看着干净清澈,身上穿着宽松的白色长袍,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看着圣洁如神子。
沈时予没少听说关于盛云朝这位祭司的名字,毕竟能治疗好大部分病,还愿意将自己的本事教导给部落其他人的祭司,闻所未闻。
为何这么说?
因为祭司这个职位,极为有地位,每个部落,哪怕最厉害的战士甚至是部落里的首领,都对祭司极为尊敬。
也因此,祭司们都不肯将自己治疗手段告诉别人,都是代代相传的。
盛云朝感觉到男人的视线一寸寸在他身上巡视,微微蹙起眉,这人像是他在外面寻找草药时见到过的野兽,视线锋利又充满侵占。
“闭眼。”盛云朝颇有些不自在,语气冰冷。
沈时予唇角微微弯了一下,没想到这位祭司如此敏锐,他没闭眼,只是收回视线,沉声开口:“开始吧,我会忍耐住的。”
盛云朝点点头,不再多言,开始帮沈时予正骨起来。
剧烈的疼痛席卷而来,沈时予脸色愈发惨白,额头上沁出豆大的冷汗,在旁观看的砚山部落的另外两个战士,都看下不下去,偏过头。
偏偏沈时予神色不变,视线却又一次放在这位正在忙碌的祭司身上。
不同于他们这些整天在外面打猎的战士,祭司的皮肤冷白细腻,淡粉的唇像是野外动人的花瓣,让人想要将这处不怎么艳丽的地方吸吮红肿。
再往下是纤细的天鹅颈和精致的喉结,因姿势的关系,衣袍领口位置能看见里面若有若无的风景。
盛云朝正骨熟练,所以速度非常快,只是一瞬间就好了,不过要是放在现代,正骨后可以拍片子看看好了没,放在现在,就只能一寸寸的摸骨头,这样患者会很疼很疼。
他垂着眼,修长劲节的手摸在沈时予腿上,没因他的隐忍露出任何其他惊讶等神情,甚至连看他一眼都没。
沈时予眸色一暗,看着眼前的祭司淡漠出尘,仿佛什么事都不能让他放在心里。
这让他心里一阵痒痒,垂在身体两侧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下,克制着内心的那股异样感觉。
这是祭司,可不是部落里那些娇软只能找人依附的女人,甚至不是一个随意可以买卖的奴隶,他要是敢打一个祭司的主意,怕是会被对方的部落殴打一顿。
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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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原始篇:被当成奴隶买回去觊觎之心
【作家想說的話:】
看到大家的留言了了,很谢谢大家的反馈哈,目前会按照上一个位面那样温馨一点的来,原本今天想写到肉的,但时间来不及了,只能更新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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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等摸好骨头有没有正好之后,已经过了半个小时了,一直垂着眼神情淡漠的祭司终于抬起眼皮看了一眼这位从头至尾也没出声的战士,目光依旧淡淡:“骨头正好,我教导的学生会做个固定,等一会搬回去的时候小心不要错位了。”
他说着,要站起来让开位置,让自己教导了快一年多的学生来固定。
他们不是第一次固定了,其中一个拿起木板放在沈时予正骨了的腿上,另外一个拿起晒干特别柔韧的藤蔓当绳子来捆绑。
可他们正要动手,就听一直没出声的砚山部落战士冷声开口:“不行,我只相信盛祭司。”他说着,声音低沉起来,进入人耳中后酥酥麻麻:“沈祭司,我想让你帮我做……”
他说的有些轻佻和暧昧,明明只是正常的固定,从他口中却仿佛有别的意味。
站在门口张望的部落里有些还没成家的女人,面红心跳,看向沈时予的目光都变了。
之前她们还不知道这个人身份,但现在却知道了。
沈时予在砚山部落,不,不止砚山部落,在周围其他部落也非常有名的一个战士,他打猎能力最强,人还长的好,不知道多少部落里的女人想要成为对方的妻子,不仅能吃饱肚子,还能存下不少东西。
好几年前,还有其他部落里没有成家的女人跑来砚山部落示爱,但都被无视,这才逐渐少了起来,但据说砚山部落觊觎沈时予的人依旧不少。
可他们没想到砚山部落的这位厉害的战士声音还这么好听,听得她们心跳加速,身体都快要软了。
当然,要是以往,有战士受伤,要么残废无法打猎或者能力变弱,要么就撑不过去死了,哪怕之前在厉害,受了伤之后也不会再被人喜欢。
可现在不一样,有了盛云朝这样厉害的祭司,简直就是多了一条性命。
可偏偏被勾引的对方却神色不变,浅淡的眸子平静无波,冷着一张脸扫了他一眼,微微颔首:“可以。”
他教导的两个学生咬了咬下唇,有些忿忿,觉得自己能力被怀疑了,可还是听话的让开位置。
盛云朝动作麻利的替沈时予固定好骨折的腿,站起来,语气淡淡的对沈时予的同伴道:“可以了。”
那两个同伴弯腰想将沈时予重新抬起来离开,却没想到沈时予忽然道:“我想住在盛祭司这边,可以方便他替我看腿。”
沈时予的两个同伴深知他是样的人,听到他的话有些惊讶,自己好友今天是怎么了?
先是出言调戏盛祭司,现在还要住在盛祭司这里。
倒也不是不能住,可来这里看病,花销就不少,要是再住在别人的部落,怕花销更大,除了那种受伤无法搬回去的,还真没战士舍得当冤大头。
沈时予没理会自己两个好友震惊的眼神,弯了弯唇,狭长的瑞凤眼微微上扬,拉丝一般的看着盛云朝,语气缠绵:“盛祭司,我可以住下来吗?”
像是没发现他不对劲的口吻,盛云朝神色冷淡的道:“随意。”
被他教导的两个学生,很有眼色的立刻让沈时予的同伴将他抬向旁边为病人准备的房间。
这是一年前他们祭司让建的,说是重伤的病患可以住在这里随时观察情况,但这一年来很少有受伤的人愿意住。
不过沈时予既然住在了这里,不仅吃饭自己自负,还需要向部落里交一部分东西。
原始社会没有21世纪的钱,他们的通用货币是野兽身上最重要的颅骨上的一块骨头,每个野兽身上只有一块,所以可想而知何其珍贵。
除此外,就是物资之间的交换,没有固定价值,只要双方觉得可以就能交易。
沈时予付的物资,一部分给了部落里,一部分首领会给作为祭司的盛云朝,也因此,盛云朝在中午吃过饭后,到底还是去了一趟沈时予那。
才刚靠近门口,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肉香味道,盛云朝虽然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但在现代里他从小家境优渥,父母为了让他专心学习,从不让他动手做家务,上了学后又是去食堂吃饭,工作后也是在医院食堂吃饭,因此在做饭这方面,是实实在在的白痴。
所以哪怕不喜欢原始社会简陋的饭肉,沈时予也没办法做出改变。猛地闻到这股没有腥味的肉香时,盛云朝只觉得刚吃完饭的肚子又饿了。
他抿了抿唇,有些不太好意思的耳尖发红,转身想走,但正在吃饭的沈时予却已经发现了他。
“盛祭司。”沈时予眼睛一亮,似乎是听到他肚子咕噜的叫声,眼中含着笑,唇角极力压下也依旧微微弯起。
盛云朝愈发尴尬,垂着眼,佯装镇定:“你先吃饭,一会我再过来。”
“别……”沈时予着急的放下碗想阻止,却不小心动了一下固定好的腿,立刻闷哼了一声。
这时候盛云朝也来不及想之前正骨和固定时都能忍住不发声的人,这会怎么回疼得出声了。
他连忙回头,看见这人差点扑到床边掉下去,连忙过去将人扶住,只是没想到这人身体这么重,差点带的他也倒在地上。
“注意安全。”盛云朝咬紧牙关,硬生生将人撑住后扶到床上,皱起眉,语气冷淡的叮嘱。
沈时予上面半个身子都在盛云朝身上,带着厚茧的手触摸了盛云朝的胳膊和手,不同于他们这些常年干活打猎的之人的粗糙皮肤,祭司的皮肤光滑细腻,身上的温度也略低,手感特别好,尤其是靠近了,还能闻到对方身上又一股淡淡的冷香味道,那味道钻入沈时予鼻息中,好闻的他小腹瞬间起火,难以启齿的地方竟然硬了。
这让沈时予身体僵了一下,他没想到只是身体接触了一下,竟然让他有这么大的反应。
可盛云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只是忽然一下子不习惯被人这么靠近,而且对方可能是战士的原因,身体素质太好,体温高的不行,隔着一层薄薄的衣服,都仿佛要被烫伤一样,更别提对方的手指压在他手背位置。
盛云朝下意识将手抽走,站在床边,看向他被固定的腿的位置,修长的手指轻轻地在上面摸索了一下:“没歪。”
沈时予呼吸一窒,狭长漆黑的眸子紧盯着盛云朝那张脸,圣洁干净,让人升起破坏欲,再也无法保持这样的冷静淡然。
还有那双手……当真是好看,像是美玉一样,放在他腿上的时候如同点了一团火,让他本就昂起的男性象征愈发胀大坚硬。
沈时予点点头,哑声道;“我知道了。”
“发烧了?”盛云朝听出他声音异样,疑惑的看了一眼他的脸色,蜜色的健康肤色,并没任何可疑的红色。
“当然没有。”沈时予唇角勾着笑,看向祭司的眼睛满是温柔。
盛云朝点点头,转身往外走,临走前还不忘叮嘱一句:“有事了叫我。”
“好。”
沈时予没挽留,原本还想多问一句要不要明天给他也带一份饭,却因身体的关系等不及了。
在关上门的刹那,沈时予掀开皮草裙,低头看向自己高昂的地方。
浓密的耻毛间探出一根硕长的勃起巨物,那东西分量都大得惊人,紫红色的肉柱上青筋跳动,两个装满精液的卵蛋也鼓鼓囊囊,顶端流出的粘稠液体将肉柱和下面的卵蛋打的湿漉漉的。
放在一旁的晚饭已经无法吸引沈时予注意,他用自己的大手握住自己的东西,生疏的动起手来……
已经离开的盛云朝丝毫不知道自己被惦记了,他这些天来过的非常简单,起来后就是教导一下学生中医知识,然后看看自己种的中草药田地,接着炮制一些外出打猎的战士采摘回来的草药。
作为祭司的盛云朝,部落里的人都隐隐带着些尊敬和畏惧,所以并没人敢随便打扰他,他在部落里和其他人关系也没特别亲近,所以一开始和沈时予关系也很冷淡。
不过沈时予刻意交好,哪怕盛云朝在被动,两人也逐渐成了好友。
沈时予是个很会拉近关系的人,知道盛云朝对草药医术感兴趣,便从这方面下手,所以关系才亲近的那么快。
不过沈时予储存的食物到底有限,更别提还要为冬天积攒食物做准备,因此在腿伤好了之后,沈时予也没多耽误,就回去了。
不过之后,沈时予每隔几天都要来一趟,那殷勤的样子,要不是盛云朝这位祭司是个男的,部落里的人还以为沈时予喜欢上盛云朝,在追求盛云朝呢。
当然,原始部落中,也不是没有男男在一起的,不过因为男性无法生子留下后代,因此男男之间要么是还没看对眼,就和兄弟们先互相帮助的,要么就是先买来一个奴隶,既可以暖床还可以有一个劳动力,等到有了妻子后,奴隶 就要伺候两个人了。
所以盛云朝也没想太多,毕竟他可是祭司,没几个敢生出这样的心思,他以为沈时予是为了学习中医知识,为了让很多人能够得到治疗,盛云朝也不会舍不得将自己的知识传播出去,所以也会认真的教导沈时予。
当然,盛云朝所在的部落首领或者其他人,是不愿意让别的部落里的人学习的,毕竟独此一家,可以有更多的利,可盛云朝对自己部落里的人也不小气,所以部落里的人也不好说什么。
时间如流水一样,很快过去了大半年,转眼就到了岩盐部落要被打败的日子。
对方是比较偏远的一个部落,名叫巨虎部落,这个部落里的战士都极为强大,而且是一个比较有野心的部落,不断扩张和吞并。
只是之前距离岩盐部落比较远,且每年过来交换盐的时候,交谈都非常热情,所以岩盐部落压根没想到对方忽然会对他们出手。
尽管盛云朝已经提前提醒了,可不知道是不是历史既定的洪流在特定的剧情上不可逆转,哪怕岩盐部落被攻击的时间不是系统给的资料上的时间,依旧在半个月后的夜晚被巨虎部落攻打。
哪怕在盛云朝提醒下做了防备,可巨虎部落战士太多,岩盐部落根本抵挡不住,很多战士被杀死的杀死,俘虏的俘虏。
盛云朝在茅草屋中,听到四处杀人的那些侵略者呐喊的寻找他。
别管他是不是祭司,要是被抓住,成了奴隶,那些人虽然不会杀他,但却会控制他,让他交出所有中医知识,可能还会卸磨杀驴,不止如此,还会垄断这些救命的知识,为他敛财。
盛云朝在混乱的环境中,仓惶被部落的战士和自己的两个学生带着逃走。
只是那些人不想放过他,巨虎部落攻打岩盐部落,不止是为了垂涎已经得盐,还是为了盛云朝这个祭司。
追在身后的那些巨虎部落的战士,将保护盛云朝的战士一一不断地杀死。
漆黑的丛林里,他们兵分几路,盛云朝的其中一个学生,强硬的换上盛云朝身上的白袍,代替他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盛云朝被剩余的几个战士强硬的护住往另外一个方向跑去,在剧烈的奔跑下,盛云朝气喘吁吁,眼前一阵阵发黑,最终晕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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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盛云朝明显感觉到不对劲。
炙热的太阳直直的照在他身上,喉咙一阵干渴,像是刀片划过喉管似得,传来一阵阵刺疼。
耳边是来来往往的叫卖声和脚步声,他缓缓睁开眼,发现自己处于一个集市上。
而他脖子上套着藤蔓搓的生子,双手也被绳子换绑在身后,整个人软软的跪在地上。
来往有不少人看过来,但没人驻足,旁边是一个长得极为健硕,脸上画着图腾的男人,正在和一个年轻点的男人说着说什么。
他们掰开最边上那个被捆绑住的女人的嘴巴,像是检查牲口似得在检查对方的牙齿。
很快,年轻点的那个男人脸上露出满意的笑,伸手递给那个硕长的男人好几块骨头,健硕的男人清点了一下,摆摆手,解开女人捆绑双手的绳子,将脖子上另外一边的绳子交给了年轻女人,接着,年轻男人拉扯着年轻女人离开这里。
盛云朝瞳孔骤然猛缩,这种场景他只在买卖奴隶身上见过,难不成他昏迷的时候被人抓捕或者卖掉成为奴隶了?
这么一想,他连忙低头看了一眼,上半身没有了衣服,下面只有一个皮草遮挡住重点位置,身上染了一种可以暂时将皮肤变色的草药,雪白的皮肤成了黄色。
盛云朝忍不住转头看了一圈,没再奴隶中看到熟悉面孔,难不成带他逃走的战士还有另外一个学生都遭难了?
捡他的人肯定将他当做了普通战士,否则不可能直接这样卖掉他。
不是盛云朝给自己脸上贴金,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祭司,被当做奴隶买卖很正常,可他所学的那些知识,足够任何一个部落疯狂。
想到自己部落的那些人遇难,盛云朝有些难过,也为自己不知名的未来感到迷茫。
要是被人买回去,他就彻底成了奴隶,原始社会的奴隶是极为残酷的,甚至比封建时期还要残酷。
活着的时候要做任何,包括做饭打扫房间暖床甚至还可能被当做引诱野兽的诱饵,有的更残酷一点,还会成为冬天的储备粮,要数奴隶主的吃的不够了,会被一点点吃掉身上的肉。
正当这时,他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人身形格外高大挺拔,相貌十分英俊,赤裸着上半身,露出结实流畅的胸肌和腹肌,人鱼线一路延伸到皮草裙里,不同于其他战士光着脚走路,他脚底下穿着草鞋。
胸口上的黑色腾图,不仅不会觉得难看丑陋,反而衬的对方强大神秘。
“沈时予!”盛云朝眸子闪过一丝惊讶,一向平静无波的眸子里头一次露出惊喜,他忍不住出声轻唤。
身后坐着的奴隶主生气自己的奴隶竟然敢随便大喊,拿起一根棍子就要抽打盛云朝:“不许出声!”
只是棍子还没落下来,就被一只大手给牢牢握住,那人强健的像是一头雄狮,漆黑的眸子闪过厉光,让人心生畏惧,身上蓬勃的肌肉线条,暗藏着让人心惊的爆发力,他忍不住松开手朝后退了两步。
“你你你………”
沈时予扔掉手上棍子,单膝跪在地上心疼的看着被捆绑起来的盛云朝,伸手就去解他脖子和手腕上的藤蔓做成的绳索。
“终于找到你了。” 男人眉眼冷冽,脸庞英俊,看着是一个高大冷漠之人,可目光温柔的看着一个人时,会让人受不住的沉沦。
但盛云朝是一个性格冷淡的祭司,哪怕因好友的出现可以避免渺茫的未来而高兴,也并不会被男人散发出来的魅力吸引。
“可以买下我吗?”盛云朝得了自由后,撑着发疼的膝盖颤颤巍巍的站起来,他纤长的眼睫轻颤,迟疑片刻,略微有些艰涩的开口。
尽管之前和沈时予关系还算亲近,可那时他是部落里的祭司,地位是平等的,可现在他的部落被灭,他成了奴隶,盛云朝无法理所当然的提出请求,更担心身份转换后,沈时予不肯伸出援助之手,毕竟购买一个奴隶,花费不笑。
沈时予心疼的看了一眼盛云朝跪的已经发紫的膝盖,猛地将人抱在怀里,轻轻地拍了拍后背,沉声道:“放心,我会救你的,朝朝。”
从前叫他祭司的男人,称呼忽然转变,可被抱住的祭司,却因忽如其来的搂抱身体僵硬没有注意到。
“谢谢。”盛云朝顿了一下,将人推开,垂着眼,略带感激的开口。
沈时予怀里还停留着刚才抱着盛云朝残留的感觉,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含着汹涌的情欲,像一条毒蛇紧紧缠绕住猎物,想将面前的祭司囫囵个吞入腹中。
不过怕吓到祭司,沈时予很快收回视线,和奴隶主交谈起来。
付了一些积攒了许久的野兽颅骨某位置的骨头后,沈时予成功从奴隶主手上将盛云朝买下来。
没着急回去,沈时予带着盛云朝在集市上逛了起来,顺便说了一下岩盐部落里的消息。
岩盐部落被吞并的太突然了,等到沈时予知道时,岩盐部落的大部分人已经成为对方部落里的奴隶。
祭司没找到,沈时予也在附近找了许久没找到人,知道今天有集市,就跑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还真看见了盛云朝。
盛云朝的眉眼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肤色从原先的雪白变成了蜡黄,可沈时予依旧一眼就认出了盛云朝。
也幸好盛云朝染了肤色,哪怕五官再好看,也不会显眼,更别提他是个男奴隶,很多人是不愿意买的,否则怕等不到沈时予找来就被买走。
作为岩盐部落里的祭司,盛云朝一向都穿着白袍,从未赤裸过身体,这般行走在街上,哪怕没人看,也依旧不习惯。
他看了一眼沈时予冷峻的侧脸,忍不住开口:“我们回去吧。”
“先看看没有卖衣服的,给你买衣服。”沈时予似乎是怕他被人撞到,搂住他腰将人半搂在怀里,语调缠绵温柔:“别动,这样不会被人撞到。”
盛云朝不习惯被人搂着,本想挣脱时,猛地听到沈时予这句话,又被对方的铁臂牢牢搂住没办法轻易挣脱,再加上他现在处境,盛云朝无法强硬,只能作罢。
原始部落里的衣服比买一个奴隶要贵了好几倍,一般也就部落里的首领或者祭司会奢侈得买,而祭司之所以有衣服,也是整个部落出钱买下来,又或者传自老一辈的衣服。
等给盛云朝买下两件衣袍后,沈时予袋子里作为钱币的骨头都用光了,这让盛云朝颇为愧疚。
“过段时间我还你。”
沈时予将衣服套在盛云朝身上,看见他终于被从脖子遮挡到脚踝后,总算满意了。
盛云朝因肤色的关系,长相大打折扣,再加上现如今很多人都喜欢身体强壮的男人,盛云朝这样的,并不受欢迎,可沈时予依旧不喜欢盛云朝不穿衣服到处乱跑。
听到盛云朝这话时,他沉默了下,声音如同大提琴般,磁性好听:“真要感激,以身相许好了。”
盛云朝错愕片刻,轻轻摇头,浅笑了一下:“别开玩笑了。”
“还有想买的吗?”沈时予勾了勾唇,眸子黑不见底,没回应那句话,转移话题的询问。
盛云朝摇摇头,沈时予今天为了他花费了太多,就算真有需要,他也不会要,更别提他也没什么想要的。
可沈时予头一次能和盛云朝一起逛集市,可不想这么早回去,他拉着盛云朝手,感受到掌心里的细腻和柔软,带着盛云朝来来回回的逛着。
之后,沈时予又买了些东西,不过这次是用别的东西交换的,买了几样后,可能也没东西再花费了,这才带着盛云朝回去。
盛云朝是第一次来沈时予所在的部落,砚山部落比岩盐部落大很多,战士们来来往往,全都和沈时予一样只穿了皮草裙,有的甚至走路还能看见那二两肉,这让盛云朝有些尴尬,避开视线。
大多数战士不认识盛云朝,看见盛云朝带回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很是惊讶,叽里呱啦的不知道说了什么,接着那些人用异样的目光扫了盛云朝一眼。
部落和部落之间是有通用语言的,但大部分部落有自己的语言交流,刚才沈时予和其他人用的就是砚山部落的语言。
交流完,沈时桉带着盛云朝回去自己住所,路上并没告诉他刚才和那些人说了什么。
这大概是沈时予第一次带人回来部落,那些在房间外面干活的男男女女,都好奇的不断看着盛云朝。
和大多数住茅草屋的房间不同,沈时予的房间竟然是泥土房子,虽然很简陋,一进门就是一个小小的房间,只发过了一张床和一些别的做饭的东西、储存的食物等等,但比起茅草屋却好太多了,毕竟盛云朝在砚山部落里住的都是茅草屋。
到了家后,沈时予让盛云朝先休息会,自己则去河边打水,为了节省时间,他还借了自己邻居好友家买来的奴隶帮忙生火,一会回来就能直接烧水了。
“你真的将隔壁部落祭司找到了?”隔壁房间里,沈时予的好友满是诧异。
沈时予冷峻的脸上难耐露出笑容,他点点头。
“他现在没部落,又被你买下来,只能依赖你,你很快就能如愿了。”好有挤眉弄眼的打趣。
正在角落里做干活的叶希听到这话,手中的东西差点掉在地上,他不敢置信的看向沈时予。
这个人竟然有喜欢的人人了?
怎么会,之前也没听说过啊?不对,有听说过,这半年来,沈时予经常往岩盐部落跑,不过听说是学习那边祭司的治病手段去了。
叶希心紧紧的提了起来。
他是一年前穿过来的,一穿过来就是个奴隶,长的还一般,被买回来后,本来还想趁机逃走,但发现这个世界太残酷后打消了念头。
一没别的本事,二没有身手,只能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奴隶。
可他看多了很多过得凄惨要么惨死的奴隶,实在不想一直做奴隶,本想勾引他现在这个主人的,但爬上床是爬上了,可没想到对方根本对他没感情,依旧拿他当奴隶,还想攒钱找老婆。
叶希气得要死,只能将目光放在部落里的其他人身上,那些人根本看不上他,口上花花或者占个便宜还行,绝对不会想要他做老婆,最主要的是,那些人还长的丑,自认为自己应该是里有光环的主角的叶希,觉得自己应该有原始社会的霸总爱自己才对。
于是叶希将目光放在现在这个主人隔壁邻居的沈时予身上,对方英俊高大,还是部落里最厉害的战士,无论是吃穿住都很富裕,要是能成为对方老婆,肯定能摆脱现在的苦日子。
可他暗地里勾引了无数次,这个人都无动于衷,像是一个大直男,他原本想徐徐图之的,可没想到竟然被捷足先登了。
低下头藏起自己眼中阴狠的叶希紧紧地握紧拳头。
让他知道捷足先登的人是谁,一定要弄死他!!
第2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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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原始篇:清冷祭司被疯批男主深夜强制腿交清醒假意睡觉
沈时予他想到今天白天作为奴隶被自己买下来的盛云朝,不再那么强硬拒绝自己亲昵的动作,眼神暗了暗。
作为砚山部落里手上见了不知道多少血的战士,沈时予自认为不是一个懦弱善良之人,面对自己觊觎了许久的人,要是无法温水煮青蛙,他只能采取强硬手段了。
不再和好友多说,他扫了一眼角落里的那个奴隶,轻飘飘的说道:“让你的人先帮我去烧火。”
“好好好。”好友笑眯眯的点头答应,挥挥手,命令道:“去,去隔壁烧火去。”
叶希点点头,站起来低着脑袋去了沈时予家里。
原始社会的屋子里就是存放东西和睡觉的地方,大家做饭烧火的时候都是在外面,做完饭之后,就会把陶瓷锅放回去省的丢了。
沈时予是和叶希一起回去,站在沈时予身后的叶希身体瘦弱,个子也没那么好,被完全遮挡在后面。
听到沈时予不同于往日的温柔声音,叶希眼底飞快的闪过嫉妒,他悄咪咪从沈时予身体旁边位置看过去。
坐在床边的那个男人穿着宽松的白色长袍,清隽雅致,眉眼清冷精致,火红的云霞光芒从门口照进来,整个人仿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光晕。
听到动静声朝门口看过来时,眼睛的颜色很浅淡,是琥珀色的,因带着一点点温度,像是蜜糖一样好看。
不过这人皮肤蜡黄,将那张漂亮的脸蛋的十分美大打折扣,部落里也不是没有比这个男人长的好的女人,也知道沈时予什么眼光,能看上这么一个男的。
叶希心里看不上盛云朝,却没表露出来,他声若蚊虫的出声打断两人的交谈:“沈大人,我去烧水了。”
盛云朝讶然的看着瘦弱的叶希,没想到沈时予竟然带回来一个人,不解的看着沈时予:“他是?”
“隔壁的奴隶,借过来烧一下水,不必理会他。”没等叶希想好如何茶言茶语,沈时予已经淡淡瞥了他一眼,仿佛他是什么工具似得,完全没放在眼中,语气随意。
盛云朝点点头,犹豫的了一下,开口说道:“我和你一起去打水吧。”
沈时予将他买回来让他获得自由,但到底花费了不少,他也不能让对方一直养着他。
“那好。”沈时予看着盛云朝脱掉鞋子的那双赤足,眸色暗了暗,走上前,拿起今天刚买来的那双鞋子,伸手握住盛云朝纤细的脚踝:“把鞋子穿上,不然容易受伤。”
给盛云朝身体染色的那人很细致,不仅将衣服外的皮肤染成了蜡黄色,就连其他地方也没错过,也因此,那双漂亮精致的玉足,也因肤色的关系没那么好看了。
不过在沈时予眼中还是最好看和漂亮的,细白的脚踝他一只手就能圈起来,脚趾圆润可爱,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留下一些痕迹。
沈时予垂眼,落在被自己握住的玉足上的目光愈发幽深,他摩挲了下手指,只觉得指腹下光滑细腻的肌肤让人流连忘返。
可他的举动让盛云朝震惊极了,就算再岩盐部落做人人尊敬的祭司,还有两个学生帮忙做杂活照顾他时,也没细致到给他穿鞋,更别提他是从21世纪传来的,更不习惯被人这么伺候。
且沈时予掌心温度太烫,握住他脚上,被握住的肌肤一阵发烫,他不自在的要抽回脚,沈时予一时不察,盛云朝没控制住力气,一脚揣在了沈时予下巴位置。
“抱歉。”盛云朝动作顿了一下,一脸歉意的连忙收回腿。
沈时桉只觉得那股欲火更加旺盛,他摇摇头,遮挡住皮草裙的那根东西瞬间胀大,匆忙站起来,朝外走去:“我在外面等你。”
行走间,身上的皮草裙翻飞,要是这时候有人留意,定能看见那跨间的硕长已经无比巨大,像是苏醒的巨龙一般。
等人离开后,屋内只剩下盛云朝和在角落里磨磨蹭蹭般锅的叶希,他虽然在干活,在余光一直偷偷看这两个人,看见沈时予屈尊去握一个奴隶的脚,叶希嫉妒的脸都扭曲起来,嫉妒的火焰烧的他心中杀意难耐,他深呼吸着压下心中情绪,抱着锅出了屋子。
就算以前是祭司又如何,现在还不是成了一个奴隶,就算沈时予喜欢又如何,等人没了,还不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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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云朝不是第一次离开部落去外面了,毕竟刚开始找草药时,部落里的战士方法不对,总是无法完好的采摘下草药,从而影响了药效,但到后面,那些战士们越来越熟练,部落首领也就不太愿意他出去了。
毕竟是部落里的祭司,没人能保证外出后能平安回来,祭司要是没了,损失就大了。
可每次看见外面的风景,盛云朝依旧很震惊。
原始社会的丛林,仿佛图片中看见过的亚马逊森林一般,丛林都是参天大树,杂草繁茂,大多数都到了膝盖位置,踩下去都不知道里面有多少虫蛇,而且这些虫蛇都是大了好几倍的。
而潜伏在草木中的野兽,谁也不知道会从哪里窜出来,地面潮湿,因树叶过于茂盛,光线非常暗淡,更别提现在已经黄昏。
耳边全都是虫鸣的叫声,盛云朝跟在沈时予后面,对方以太危险拉着手容易逃走的借口一路握着盛云朝手。
但事实上,前往打水的这条路的附近,每天都会有战士清理,也做了简单的阻拦,根本不会有野兽出没。
盛云朝走了一会就有些累,他微微张唇,急促的喘息着,走在旁边的沈时予侧头,看见盛云朝脸上泛着红晕,淡粉的唇微微张开,能隐约看见一截勾人的小舌。
那股清清冷冷,淡淡的有点像是清雪的冷香,又像小钩子一样挑动他的神经,让他才压下没多久的欲望再次升腾起来。
“我背你。”沈时予收回视线,怕被盛云朝发现,沉声开口。
盛云朝看了一眼沈时予手上的两个水桶,摇摇头:“不用,我自己走。”
在盛云朝坚持下,他还是靠着双脚继续往前走。
很少出部落的他,从来没走过这么长的路,好不容易到小溪边时,盛云朝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出了一身的细汗。
他站在小溪边,望着清澈能见底川流不息的水忍不住出神,也不知道自己部落里逃走的其他人还活着没,在哪里?还有自己的两个学生,其中一个假扮他引走巨虎部落的人,另外一个在醒来后也没再见过。
一旁的沈时予已经打完水走过来,看见盛云朝望着水发呆,温声开口:“回去就能洗澡了,再忍忍。”
盛云朝看了一眼沈时予放在地上的两个大水桶,说是水桶,倒不如说是水缸,原本就沉,装了水之后就更沉了。
要是回去洗,这水能用完,吃水还得沈时予再过来打,盛云朝不想那么麻烦他,到底他现在不是什么祭司,总要认清身份,别把别人的帮助当做必须。
“天热,我直接在水里洗,你帮我看看周围。”
在盛云朝坚持下,沈时予只好点头答应,转身背对着盛云朝,听着后面传来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音。
之前在集市上,沈时予已经见过盛云朝几乎不穿衣服的样子,这会听到脱衣服的声音,脑海中自动浮现出那副诱人的身体。
纤细的腰,甚至比部落里大部分女人腰还要细,平坦胸膛上的乳粒,因不适应在那么多人面前裸露微微挺立着,双腿笔直修长,跪着双手被捆绑在身后的姿势,像极了受难的羊羔,脖子上暗绿色的干枯藤蔓做成的绳子,增添了几分异样的诱惑……
越想沈时予越口干舌燥,他眸色微沉,在脑子里暗暗记下这一幕,想着以后一定要把这场景还原出来。
脱衣服的声音消失,接着就是脚步声,很快脚步声也消失了,潺潺的小溪里传来哗啦啦的水花声,再次带给沈时予无限的瞎想。
天气炎热,即便夕阳西下,温度依旧很高,只穿了皮草裙的沈时予,出了一身的汗,随着呼吸起伏,汗珠子在身上的肌肉线条上滚落。
皮草裙下,下身无比精神,将皮草裙微微顶起来,隐约看见雄厚的资本。
小腹像是堆积了一簇火,心里像是有蚂蚁爬似得,他听着蝉鸣声,听着身后哗啦啦的水流声,下身的那根东西精神的根本无法压下去。
他忍不住开口:“我去旁边守着。”
身后传来清凌凌的回应:“好。”
沈时予快速朝一旁走去,动作轻盈快速的上到一棵茂密的大树上,趴在树枝上,透过繁茂的树叶,朝小溪位置看去。
小溪中,站在水中的祭司,身上中草药染的肤色在清洗下颜色消失,露出如雪般的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