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知道,黑客扩大声势是为了吓唬我,增加谈判筹码。
我都能想象他那副嘴脸:别以为我不敢公开,桀桀桀桀……
我爆红之后签了不少广告代言,收入不菲。
这种代言合同对艺人是有约束条款的,如果因个人原因影响品牌形象,不但要解约,还要赔很多钱。
黑客肯定想利用这一点,他以为我会不惜代价地公关掉照片。
但我的经纪人和法务经验很丰富。
我的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如果不是因为我违法犯罪,或者私德有失,由于意外因素造成的负面影响,我是不需要赔钱的。
如果品牌坚持解约,还要赔我违约金。
法务姐姐特意来公司安慰我:
「你这不算是私德问题,你是受害者,别往心里去!
「他们要敢解约,我就找他们要钱去。」
那我就放心了。
但是黑客好像挺着急的。
他用旧电脑的蓝屏联系不到我,又发现我没有外网账号,只好给我某博上公开的工作邮箱写邮件。
我工作人员平时不怎么看邮箱,业务都是手机联系。黑客发的邮件,我过了三天才看到。
「你怎么钱还没打过来?
「再不打钱,我可真要公开照片了?」
我冷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我还怕你了?
我直接把邮件上的对话贴在某博上,还特意把他的邮箱地址圈出来,对网友说:
「想看吗?找他要。」
没过几分钟,黑客在外网开始骂娘了,他邮箱被网友冲爆了。
经纪人刘姐找到我:
「祖宗啊,你在网上少说点话。
「你这不等于自己直接承认了,照片的事是真的!」
可照片就是真的呀。
黑客有证据,我又没打算给钱,隐瞒没什么意义。
我跟刘姐说:
「我当初拍这照片是为了自己私藏,没打算向公众传播。不犯法的。」
刘姐很无奈:
「你是外星来的吗?
「十几年前艳照门,那些明星那么红,不还是被骂到退出娱乐圈。
「她们也没有错啊,但承受了那么多辱骂和损失。
「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能躲得过?」
我想了想:
「因为过去十几年了啊,观念总该有所改变吧?」
3.
我请教了懂电脑黑科技的朋友,他判断,黑客应该人在国内。
这个黑客行事格外谨慎,IP地址转了好几层,不敢通过国内社交媒体和我联络,就是怕被追到踪迹。
邮箱被网友冲爆后,他开始在外网跟我喊话:
「梁弛,48
小时已经过了。
「我再给你宽限一天,再收不到钱,我可要公开照片了。」
热心网友帮我截屏到了某博。
我直接笑了,在某博回复:
「浣熊烧香,别怂啊!宽限什么?你直接公开啊!」
评论区惊了:
「这是什么操作?」
「她为什么这么勇?」
「我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