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取下插在沈傲膻中穴的长针时,她还顺手抹了一把沈傲结实的胸肌,引得对方战栗不已。白英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低头整理着药箱。
耳畔响起沈傲低沉沙哑的嗓音,“我没有答应要娶你,所以我们两人之间也不存在什么婚约,我会找机会跟那些人解释清楚。”
闻言,白英心头一紧,难道沈傲不喜欢她?
她只能强装镇定地抬头,“你要是真的不同意,刚才怎么不说话?现在再说不觉得晚了吗?你分明是在口是心非。”
说着,白英眼圈泛红,气呼呼地控诉道:“更何况你刚才都亲我了,难道你不打算对我负责吗?”
沈傲:“……”
他寻思好像主动的人也不是他。
看着面前楚楚可怜的姑娘,沈傲颇感头痛地揉了揉眉心,“我是怕你将来会后悔。”
后悔吗?
白英想起上辈子沈傲最后对她说的那句话。
她定定望着沈傲,脸上的神情不再是刚才的无辜,而是坚定,娇俏的嗓音也变得抑扬顿挫,“我只知道,如果我不这么做才会真的后悔。”
沈傲的心无端地颤了颤,他移开望向白英的目光,低声道:“如果将来你后悔,只要和我说一声,我会放你离开。”
这个人怎么总想把她推远呢?
白英有些气不过,故意朝沈傲走近了几步,“你身上的药效还没完全解掉,真的不要我帮你吗?”
沈傲本来都快忘了这茬,经过白英这么一提,体内气血又开始燥热起来。
尤其是伴随着二人距离的拉近,白英身上淡淡的药香气涌入鼻腔,刺激的他更加难耐。
好在刚才的针灸对他还算有用,消了大半的药效,加上他常年在军中训练,抗药性远超常人,现在还能撑得住。
沈傲皱眉道:“你……离我远点儿。”
瞧着沈傲的脸又开始发红,白英也不敢继续刺激下去,往后退了两步,“那个你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跟我家人提咱俩结婚的事儿了。”
按理说,定亲需要男方到女方家下聘,可是沈傲是下放到农场的坏分子,不能离开农场半步,就算是结婚也不行。
尤其是像沈傲这种下放劳改的分子,也没有工资,每个月只有少到可怜的劳动补助,所以也就不指望他出什么彩礼了。
白英寻思着自己总是要嫁人的,与其嫁给摸不着底的陌生人,还不如嫁给沈傲这个好人,毕竟上辈子沈傲有多正直,她亲眼见过。
“等等。”
沈傲一手撑着额头,另一只手将枕头翻了个个儿,从夹层里取出一卷纸币递给白英,“这是一部分彩礼。”
“嗯?”
白英不可思议地眨了眨眼睛,接过展开。
竟然有三十张大团结!
大团结,也就是10元面额的纸币。
直到1980年发行50元纸币,1987发行100元纸币,大团结始终是这个年代面额最大的纸币。
按照购买力来算,一张大团结相当于后世的几千块了!
三百块更是不可估量的巨款。
沈傲一个劳改分子,哪来的这么多钱?
白英莫名觉得这钱有些烫手,她犹豫再三道:“你不是因为当敌特,才被下放的吧?”
沈傲被气笑了,“不是!这钱是正规来路,放心收着就是,至于三转一响过几天我会让人送到你家。”
“啊?”
白英傻了。
三转一响又叫四大件,是城里时兴的彩礼,分别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这四样加起来就要七百多,买的时候还要用票,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感觉自己好像抱到一根了不得的大腿是怎么回事17
【第4章
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
白英是典型的北方女孩,一米七的高个儿,骨肉匀称,盘靓条顺。
窄长的鹅蛋脸,下巴微尖,圆眼琼鼻樱桃小嘴,留着蓬松的空气刘海,及肩长发的发尾微微内扣,有点像民国女学生的发型,加上自身还带着文雅的书卷气,显得乖巧又清纯。
这么好看的姑娘却露出一副傻乎乎的表情,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
沈傲被自己糟糕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摆手道:“你可以走了。”
“哦。”白英眨了眨眼睛。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沈傲这个口吻,让她有种想要回答一句“是的,长官”的冲动。
唔……一定是她脑子坏掉了。
白英赶紧提着药箱,离开牛棚,临走时还不忘贴心地把门关上。
屋内。
沈傲扶着额头,倒在床上。
一连纾解了好几次,体内的燥热才渐渐平息下来。
脑海里始终浮现着白英那张似笑非笑的小脸,令一向沉着冷静的沈傲心里多了几分茫然。
他烦躁地拿枕头盖住脸,枕头上沾染了白英身上的药香气,一股脑地涌入沈傲的鼻腔。
刚才好不容易平息下的邪火,又有要肆虐的架势。
沈傲忍不住磨了磨牙齿,骂道:“真是个妖精。”
军旅生涯多年,为了指挥时不出现任何失误,他时刻保持沉着冷静,从没有像今天这么失控过。
不敢想象,如果他真的和白英结婚,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光想想沈傲就头大,后悔刚才没有当众拒绝白英,口腔里泛起一阵苦涩,他起身出了牛棚,去距离不远的一条河里泡泡冷水。
另一边。
白英沿着穿过农场的河流一路往下游走去,再走个几里地就能回到柳树村了。
谁知道刚走出农场,旁边树林里忽然窜出一道黑影抓住白英的手腕,硬是把她拽进了小树林。
白英的后背抵着树干,疼得她皱了皱眉。
抬眼望去,面前站着个一米八左右的男青年,穿着得体的蓝色布衬衫直筒裤,头发理得板板正正,剑眉星目,鼻直口方,是时下最受喜欢的正派脸长相。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祝潇潇喜欢的男知青顾长空。
顾长空伸手抓住白英的肩头,神情是罕见的着急,“我听潇潇说你被牛棚里的坏分子抓走了,你有没有事?”
“顾长空……”
认出面前的人后,白英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一双黑眸好似深邃无波的古井。
被白英这么被盯着,顾长空脊背无端泛起几丝寒意,“是不是沈傲那个畜生对你做什么了?我去杀了他!”
白英拍开顾长空的手,语气不耐烦道:“顾长空,你是以什么立场说的这话?我和你又没有什么关系。”
“我不信!”
顾长空的声音一下子高亢起来,英俊的脸上多了几分狰狞之意。
虽然他和白英还没有确定关系正式在一起,但是两人互相有好感,是柳树村里公认的一对,平时白英还经常来知青点给他送吃的喝的。
怎么半天不见,白英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难道真的和祝潇潇说的那样,白英见异思迁,喜欢上沈傲了?沈傲以前年少有为的时候被大家追捧也就算了,怎么现在都下放了还不老实!
顾长空心中又是气愤又是妒忌,怒火简直要将他的理智烧尽。
他和沈傲打小就认识,那时候他们都住在京城的军区大院,比他大三岁的沈傲有勇有谋,混成了大院里的孩子王,他却没人理睬,每日形单影只。
小时候的沈傲总是压他一头也就算了,怎么长大了还来抢他的女人!
“你爱信不信!”白英丝毫没有要解释的意思。
她又不欠顾长空的,反倒是顾长空欠她的才对。
顾长空下放的这两年里,没少吃她的喝她的,还敢在这里跟她大呼小叫,简直软饭硬吃到不要脸的地步了!
这种渣男也就祝潇潇当个宝,两人干脆锁死好了。
反正上辈子她和沈傲一出事,顾长空就主动甩了她,转头和祝潇潇一起高考,去京城上大学了。
白英懒得再和这种败类墨迹,使出浑身力气重重踩了顾长空的脚背一脚。
“我很快就要和沈傲结婚了,以后再敢来纠缠我,当心我让我哥哥们打你!”放完狠话,白英扬长而去。
顾长空疼得倒抽一口冷气,望向白英的背影时眼中满是不甘,“白英,你这么做是在故意激起我的胜负欲吗?很好,我承认你成功了。”
远处的农场,沈傲正泡在小河里散热。
正巧看见树林里白英和顾长空近距离接触的一幕,他的眼神不由得暗了暗。
由于隔着太远,沈傲听不见他们说话,但看二人动作亲密,一直在含情脉脉地对视,似乎关系不简单。
沈傲眼底闪过一丝戾气。
白英既然敢招惹他,那就别想着甩开他!
还有顾长空,当初在大院里因为整天甩着个大鼻涕,拉里又邋遢地遭人欺负,还是他几次三番地救下顾长空,现在竟然有胆子跟他抢媳妇了?
真当他被下放到农场,就变成没牙的老虎了吗?
沈傲冷笑一声,顺手捡起岸边的一块石头,手腕一抖,石头飞跃农场大门,划过一条几十米长的抛物线,精准砸中树林里顾长空的后背。
做完这件事后,沈傲立马将自己的脑袋也一并沉入水里,河面重新变得平静无波。
“啊!他大爷的,谁砸我!”
顾长空惨叫一声,反手揉着自己被石头砸痛的后背,扭头看去身后空无一人,“真是奇怪了,青天白日的还能见鬼了不成?”
……
柳树村生产大队,顾名思义,村里原来有一棵大柳树。
据祖上的祖上相传,这棵柳树自唐朝时就已存在,树龄已经超过千年,风吹不倒,雷劈不灭。不巧的是当年破四旧的时候被砍了,树没了,柳树村的这个名字却留下来了。
白英一路走走停停,心中分外感慨。
七十年代的天是蓝的,草是绿的,就连空气都是清新的,一切都透着未经人工雕琢的自然之美。
白英站定脚步,仰头看向村口的土坯房。
只见门头上写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大开的门显露出里面用青砖垒起的柜台,柜台上方竖着一块木牌,木牌上写着供销社三个大字。
供销社主要负责售卖衣食住行、日用百货、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烟酒副食等商品,有点像后世的小卖部,不过这年头不一定每个村子都有供销社,因此附近的几个村子都会来柳树村的供销社来买东西。
来供销社买东西的人们进进出出,他们身上的衣服大多是以蓝、绿、黑、灰为主,久违的年代感扑面而来。
白英莫名的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无比确信自己是真的回来了!
她轻笑一声,迈步走了进去。
木柜一个接一个地排列整齐,上面罗列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生活用品基本一应俱全,还有烟酒和各种点心。
由于现在这个年头买东西都得用票,粮票、布票,烟票,酒票,火柴票,肉票,点心票,糖票……买啥都要票。
白英手上只有刚发的糖票和点心票,挑挑拣拣后买了一桶麦乳精,一斤果子,麦乳精一块一,果子九毛,正好两块。
看着放在柜子上一捆捆的布匹,白英下意识走上前去用指腹摩挲了下布料的材质。
既然要结婚的话,是不是该给她和沈傲都做身新衣服?
白英正寻思着和谁换点布票,一旁边的售货员忽然嚷道:“哎哎哎,说你呢!不买别瞎摸,摸脏了你赔得起吗?”
【第5章
白家团宠】
在七十年代,顾客不是上帝,售货员才是上帝,甚至本地有句顺口溜叫“听诊器方向盘,屠夫刀子售货员”。
听诊器指的是公社卫生所的医生,医生待遇好不说,还相当受尊敬。
方向盘说的是农机站里的司机,甭管是拖拉机还是汽车,出行都能坐车,非常方便。
屠夫刀子则是公社食品站负责卖肉的职工,割肥的还是瘦的全看他的心情,这时候的人都想要肥肉,想要肥肉就得跟他打好关系。
售货员自然就是供销社里的售货员了,不光是正式工,月工资比厂里的工人还高,部分商品供应紧张时,没有相熟的售货员根本买不到,甚至一些小东西还能不要票。
白英心知肚明,这年头的售货员就是这样眼睛长在头顶上,她没有理会颐指气使的售货员,径直走去柜台排队结账。
站在柜台前的售货员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快到手指几乎出现了残影,很快就算好了价格。
白英结账的时候,没有去动沈傲给她的钱,而是拿出了自己作为赤脚医生刚发的20块补助。
现在还是需要工农兵推荐才能上大学的时候,白英高中毕业后没能高考,在刘支书的举荐下搞到了去县医院学习的机会,再通过县卫生局考核拿到乡村医生资格证,当上了大队的赤脚医生。
闲时就在大队卫生室里接待病人,农忙时下地干活。
有不方便出门的病人,她就得上门治疗,收费只收药品本钱,如果遇上五保户和困难户就要倒贴本钱了。
上辈子,她只干了一个多月就因为和沈傲的事情,丢掉了这份工作。
这辈子,白英并不打算换工作,她说什么也得行善积德多救些人,才能不枉既然老天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
白英出了供销社,提着买的东西回家。
她家四间房,住了八口人。
爹娘白茂忠和楚香兰住主屋,大哥白红兵和大嫂黄霞带着闺女狗孬住一间,二哥白墨和三哥白双亮住一间,她单独住一间。
她住的那间是单独的厢房,只比主屋小一点,房间布置得也很好,楚香兰还经常给她打扫卫生,算是爹娘对她的特殊关照了。
想起记忆中的亲人,白英不免鼻子发酸。
上辈子是她太任性了,爹娘明明知道她是捡来的孩子,对待她却比亲生的还要好,她不能再不懂事下去了!
吱呀——
白英推开门,院内空无一人。
家里的人都去地里上工了还没回来,她打算做顿饭犒劳一下他们。
白英把药箱放回自己的房间,买的点心和麦乳精放到堂屋的饭桌上,最后进了厨房。
年刚过完不久,还是初春的季节,北方天冷没什么别的菜,就土豆白菜这两样,除此之外房梁上还挂着一块猪肉。
农村人家穷,一年到头也就过年能吃点猪肉,不过白英家里这块不是过年剩下的,是三哥上次从厂里回家打县食品公司买的肉,肥的那一块被楚香兰单独切下来熬猪油了,剩下的这块是半肥半瘦的五花肉。
乡下的供销社不卖肉,想买禽蛋和猪肉得去县食品公司和公社食品站,所以这块来之不易的猪肉,家里人不舍得吃,都挂这儿三五天了。
白英仔细回忆了下,上辈子因为她的事,爹娘病倒家里一团乱麻,这块肉谁都没能顾得上吃,最后便宜给了白老太。
与其便宜给白老太,不如今天他们都给吃了!
想起白老太执意要把她卖给傻子当媳妇的事,白英眼底闪过一抹愤恨之色。
说干就干!
把五花肉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状,焯水去腥,再另起锅烧油熬糖色,炒香五花肉,加入葱姜八角加水炖煮。
等到肉咕嘟得差不多,再放上切成滚刀块的土豆,最后焖煮十五分钟……按理说正经红烧肉不该放土豆,问题是这点肉不够吃这么多人的,白英干脆就多放了几个土豆,土豆煮得很面,放到嘴里一抿就化,满是肉香。
大门口。
扛着锄头的白家众人结伴回来,一走到家门口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儿,口水疯狂分泌,肚子也跟着咕噜咕噜叫个不停。
“谁家炖肉呢,这么香!”
恰好这时,白英端着刚出锅的一大盆土豆炖肉从厨房走出来,笑靥如花,“爹娘、大哥二哥,大嫂,你们回来了?赶紧洗洗手吃饭了。”
“小、小妹!”
白红兵和白墨哥俩全都震惊了。
小妹长这么大都没进过厨房,没想到竟然会做饭?还做得这么香!
大哥白红兵生得五大三粗,是乡下老实汉子的长相,他上前接过白英手里的汤盆,责怪道:“小妹,家里的饭有你嫂子做,你这双手天生就是握笔杆子的,哪能干这种粗活?”
二哥白墨比白红兵还高几分,但身材修长,留着一头酷酷的中分长发,属于痞气帅哥的类型,乍一看像是古惑仔里的“浩南哥”。
这么一个酷哥却对白英十分关心,他细心地发现白英的手因为端菜烫红了,赶紧抓过她的手,边吹气边心疼道:“还疼不疼了?”
白英被家人的关心整得有些不知所措。
上辈子她被林家那些人磋磨得糙到不行,没想到回到自己刚满十八岁的时候还有些不适应,她现在的身体太娇气了,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端个菜甚至都能被烫红。
白英尴尬地把手抽回去放到身后,跟白墨再三保证道:“二哥我没事,等会就好了,真的!”
白墨责怪地看了白英一眼,“以后不要做这种危险的事情,想吃什么跟二哥说,二哥给你做。”
“我这小姑子真是命好,一点也不像我们这些粗人呦!每天顶着日头下地不说回来还得做饭,连自己的男人都不知道心疼自己。”
看着白家哥俩在白英跟前献殷勤,一旁的大嫂黄霞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扫了眼白英,说起话来也是阴阳怪气。
生怕黄霞再说出些不好听的话,楚香兰赶紧转移话题道:“英子,你咋把家里的肉炖了啊?”
【第6章
结婚证明】
白英腼腆一笑,“娘,今天卫生室发补助了,我就想做点好吃的咱们庆祝庆祝。”
“好好好,”楚香兰脸上笑眯眯的,没有半点儿要责怪白英的意思,“这确实是大喜事,不过咱们也不能吃独食。红兵,你先盛一碗去给你们奶奶送去。”
“哎!”白红兵听话地答应下来,转头去厨房拿碗。
白老太总共生了七个孩子,只活了五个,四个儿子一个闺女,白茂忠是老二,夹在中间不受待见,好处捞不到,苦头没少吃。
白老爷早几年就去世了,按照当地习俗老人跟着大儿子住,白老太也不例外,她平日里住在老大家,其余几家每年给她养老钱,不过孝敬给她的这笔钱都被她贴补了她最疼的小儿子。
白英当然不想自己好端端做的菜便宜给白老太,她拉着楚香兰的袖子小声道:“娘,如果给奶奶送去,那我们家还能吃上肉吗?”
楚香兰想起自己婆婆的德行,不由得尴尬起来。
她嫁到白家这么多年了,之前没分家住一起的时候,白老太就偏心别的儿子,什么好吃的都先紧着别家吃。
后来分家日子好过点了,但凡他们家做点好吃的,每次给白老太送去一点,白老太就会让他们家再给别的叔伯妯娌送去一份,到最后不光没剩的还不够分呢。
分到的人家嫌少,没分到的人家就埋怨,完全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
想到这里,楚香兰有些犹豫,频频看向身旁的丈夫。
好在白茂忠并不愚孝,他沉思片刻后拍板决定道:“那这次就不送了,下次多买了肉再说,咱们也累了一天了,赶紧开饭。”
闻言,白英笑了。
还好家人们都听劝,这辈子她有信心带领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几人洗手进屋落座。
黄霞没等长辈先动筷子,自己先开始吃了,筷子在盆里一个劲儿地拨拉专门捡肉吃,吃的时候不停地砸吧着嘴。
狗孬站在一旁,看自己娘吃得满嘴流油忍不住伸手想要抓一块肉,被黄霞一筷子敲到手上,“吃吃吃!就知道吃,女娃吃什么肉,不许吃!”
狗孬一瘪嘴,哇哇大哭。
刚落座的白英不免有些头大,大嫂不光脾气差还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女儿简直比后娘还差,不顾她们全家的反对,硬是给狗孬起了这个难听的小名。
“狗孬乖,不哭了啊。”白英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狗孬碗里哄她。
三哥白双亮在县城的榨油厂上班,平时都住在厂宿舍,一星期回来一趟儿,所以今天家里就七个人吃饭。
黄霞丝毫不带客气的,一大盆的土豆炖肉几乎有一半肉都进了她的肚子,白英看在大哥的面子上,也不打算跟黄霞计较。
她拿出自己从供销社买的东西分给家人,果子又叫蜜三刀是给爹娘买的,这是鲁省的特色点心,用糖油面炸制而成,麻将大小的块切上三横刀,表面裹满芝麻,绵软甜腻,这年头的人都爱吃。
至于麦乳精是给狗孬买的,狗孬才六岁长得黑黑瘦瘦不说,头发也发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上辈子大嫂跟大哥离了婚,大哥一个人抚养狗孬,去城里工地干活的时候从脚手架摔下来人没了,小学毕业的狗孬南下辍学打工,从此不知所踪。
白英想想就觉得自己这个做姑姑的不称职,这辈子说什么也不能让大哥和狗孬重蹈覆辙。
“英子,你怎么买这么贵的东西,这得多少钱啊!”楚香兰一脸肉疼。
白英笑了下,“也没多少钱,大队不是给我发补助了吗?我就想给你们买点礼物。”
楚香兰道:“你的钱哪能乱花?还得存起来上大学呢!改明儿就让你爹提着酒去问问刘支书,看看今年能不能给你报上大学名额。”
白英摇摇头,“娘,真的不用了。”
自从运动开始,这十年来上大学看的是成分,不是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