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这也太专业了,我跟季随根本糊弄不了。一抬手,一起脚,就是自然而然的笑料。
老师也被逗乐了。
笑着说:「算了,我给你们出三道题吧。」
「如果够默契,答案一样,那我今天就不扣你们的分了。」
我生怕拿不到尾款,立马拉着季随点头。
老师问:「你们俩,男生最爱吃什么?」
我抬笔就写:【美羊羊的洗澡水。】
季随:【羊汤。】
就在校门口那家,还不便宜。
以前我们俩当月收入够两千,才舍得去吃一回。
老师再问:「那女生的偶像是谁?」
我:【John。】
季随:【微微笑小姐。】
我们说好的一起去看演唱会。
还没去过呢!
老师点了点头,「不错,真情侣就是不一样哈!」
「那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我想了下:「433
天。」
我们是在第
433
天分手的。
季随:「433+109。」
他泰然自若,「433
天热恋,109
天冷战。」
底下的同学们爆发出激烈的掌声。
老师弯了弯唇角,「争吵不可避免,但相爱总能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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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的同学搞错了课表。
得知了我和季随力挽狂澜,没让他们扣平时分。
非常感激地多给了一百块。
我很大方,分季随一半。
可他没收,「茶百道出新品了,请你喝。」
当晚,我在食堂打饭遇到他,给他多打了一勺。
季随眼眸一弯,顿生粼粼波光。
我别开眼,告诉自己,「两清。」
维持打工同事关系就好。
别的牵扯,就不要再有了。
可没想到的是,事与愿违。
三天后,我的镯子和耳机丢了。
镯子是假的,但是是妈妈送的。
耳机是季随曾经省吃俭用两个月给我买的。
我跑遍校园,都没有找到。
只好在校园墙上求问。
五分钟后,季随扣字:【我知道在哪,线索费用十元。】
我立马转账。
季随:【学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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