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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这也太专业了,我跟季随根本糊弄不了。

    一抬手,一起脚,就是自然而然的笑料。

    老师也被逗乐了。

    笑着说:「算了,我给你们出三道题吧。」

    「如果够默契,答案一样,那我今天就不扣你们的分了。」

    我生怕拿不到尾款,立马拉着季随点头。

    老师问:「你们俩,男生最爱吃什么?」

    我抬笔就写:【美羊羊的洗澡水。】

    季随:【羊汤。】

    就在校门口那家,还不便宜。

    以前我们俩当月收入够两千,才舍得去吃一回。

    老师再问:「那女生的偶像是谁?」

    我:【John。】

    季随:【微微笑小姐。】

    我们说好的一起去看演唱会。

    还没去过呢!

    老师点了点头,「不错,真情侣就是不一样哈!」

    「那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我想了下:「433

    天。」

    我们是在第

    433

    天分手的。

    季随:「433+109。」

    他泰然自若,「433

    天热恋,109

    天冷战。」

    底下的同学们爆发出激烈的掌声。

    老师弯了弯唇角,「争吵不可避免,但相爱总能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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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单的同学搞错了课表。

    得知了我和季随力挽狂澜,没让他们扣平时分。

    非常感激地多给了一百块。

    我很大方,分季随一半。

    可他没收,「茶百道出新品了,请你喝。」

    当晚,我在食堂打饭遇到他,给他多打了一勺。

    季随眼眸一弯,顿生粼粼波光。

    我别开眼,告诉自己,「两清。」

    维持打工同事关系就好。

    别的牵扯,就不要再有了。

    可没想到的是,事与愿违。

    三天后,我的镯子和耳机丢了。

    镯子是假的,但是是妈妈送的。

    耳机是季随曾经省吃俭用两个月给我买的。

    我跑遍校园,都没有找到。

    只好在校园墙上求问。

    五分钟后,季随扣字:【我知道在哪,线索费用十元。】

    我立马转账。

    季随:【学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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