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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那年我十七岁,不太能理解她的意思,傻愣愣的问:「有什么不一样?」

    陶氏眸光幽幽,看着与平日温婉宽容的她判若两人:「我担心他,更多的是担心自己,他若败了,连累的是我们母子。」

    见我一脸茫然,她又叹息一声:「你不懂,也是好的。」

    三年之后,我终于后知后觉的明白了她的意思。

    彼时我已经趴在她膝上,眼泪流尽,浸湿了她的裙子。

    陶氏摸了摸我的头,无奈道:「傻丫头,你怎么现在才明白,女子安身立命,首先要丢弃的就是自己的心。」

    「我从前也是爱王爷的呀,新婚宴尔,属实过了一段好日子,后来他有了别的女人,我也闹过吵过,他一个妒字堵的我无话可说。」

    「夫为妻纲,好妒乱家,这是世道强加给我们的枷锁,我为世家女,自幼见多了宅斗手段,很早便知女人可以丢弃的东西很多,唯独身份,永不可弃。」

    「为什么要闹呢,尊卑有别,王爷纵然有再多女人,唯有我才是正室,不可撼动,既然这样何必讨他的嫌,对他的妾好一点,换一个夫妻相敬如宾,伉俪情深,这才是道理。」

    「毕竟夫妻一体,他的荣辱,便是我的荣辱。」陶氏表情淡淡,毫无波澜。

    我都知道的,世间男子大都薄情,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

    京中那些有权势的宦官,哪一个不是美妾成群。

    如此说来,周彦身边有个楚楚,算不得什么的。

    我的眼泪流尽了,将脸贴在陶氏的膝上,冰冰凉凉:「娘娘,我都知道的,可是不该这样啊,他们做的不对。」

    「对与不对,我们说了不算,这世道对女子本就是不公平的,所以春华,既然反抗不了,不妨活的明白一些,别让自己伤心。」

    「夫人,您是怎么做到不伤心的呢?」

    她笑了一声,嘴角勾起几分嘲弄:「雁过无痕,把心收回来,永远不要去爱他。」

    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竟是这样么,我呆呆愣愣的。

    我在宫内住了半个月,见了周彦几次,每次都是行色匆匆。

    飞鱼蟒衣,绣春刀,眉眼阴冷……他总是很忙,有做不完的事。

    见我在陶氏这里,也不觉得意外,而是将我拉到无人角落,强硬的将我抱在怀里。

    他下巴抵在我的额头上,低头吻了我的头发,声音柔软宠溺:「俭俭,乖乖的待在这里,我最近很忙,顾不上你的,等我处理完了那些事,再来接你回去。」

    我推开了他,抿着嘴巴,目光冷冷。

    他也不恼,看着我笑,如同看一个闹脾气的小孩子:「别生气了,等我们成亲了,我一定跟你圆房。」

    说话时,他耳朵有些红,轻声轻语,还有几分讨好的意味,让我觉得有些可笑。

    我没说话,转身离开了。

    相处久了总是有感情的,陶氏是真把我当妹妹待,她说:「天下男子皆薄情,既然如此,何必要嫁一个太监,春华,我来做主帮你挑个人品甚好的世家子。」

    我与周彦的过往,她已然是知晓的。

    不仅她知晓,连萧瑾瑜也知晓。

    陶氏认我做妹妹,放出话来,要为我择婿。

    皇帝萧瑾瑜看热闹不嫌事大,亲自送来一沓适龄公子的名帖。

    他还说:「尽管挑,实在没有看上眼的,做朕的妃子也成。」

    陶氏瞥了他一眼:「陛下倒是想得美,也不怕长安造你的反。」

    萧瑾瑜哈哈一笑,如玉面颊几分畅快:「长安这人,在幽州便藏着掖着的,实在可恨,能看他吃瘪,付出点代价也是值的。」

    我打算离开了。

    陶氏为我挑选良婿的时候,周彦已经不在京中许久。

    他要做的事,总是很多,要走的路,也总是很长。

    好在如今是熬出头了。

    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从年幼时看阿爷守着自家肉摊、阿娘带我去街上买冰糖葫芦,到丧父丧母,被舅母送到周家。

    伯伯伯母音容犹在,李妈妈握着我的手,一遍又一遍教我写自己的名字——

    「俭,德之共也。」

    李妈妈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家道中落后嫁于一秀才为妻,生了个女儿。

    秀才心比天高,一心读圣贤书,家里贫困潦倒,全靠李妈妈耕地种菜街上贩卖为生。

    婆母身体不好,成日要端汤侍药,还得兼顾三岁的女儿,上街卖菜都挑着孩子,那个饱读诗书的男人什么都不干,却惯会拿甜言蜜语哄她——

    「娘子辛苦了,待他日金榜题名,我一定好好补偿娘子,再不让你吃苦受累。」

    说罢,又施施然去读他的书。

    直到那日,女儿生了场小病,恹恹的不想跟她上街,李妈妈只得一个人挑菜去卖。

    临走之前,特意叮嘱了婆母和秀才照看一下孩子。

    可这娘俩,一个犯懒赖床睡觉,一个关在屋里读书不出,三岁的女儿想娘了,下了床去找娘,失足掉进了菜地的水井里。

    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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