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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严霁修改群名为“重生后恒刻在疯乐排行榜前(4)”]

    两天后:

    [迟之阳修改群名为“这b赛比得好想(4)”]

    小剧场二

    南乙在和uka的对决调整获胜后,在cb内部一下子名声大噪,许多人跑过来看他排练,也有不少贝斯手前来请教切磋,南乙也很享受和他们一起玩音乐,包括uka本人。

    [恒星时刻排练室]里:

    uka:你上次那个贝斯线我回去扒了一下,真的太有意思了,而且我想到一个新的,可以融合同一个riff里,你……

    南乙:我知道你意思了,我试试……

    两人非常投入地练琴

    一旁假装睡觉的秦一隅内心:

    拜托大哥,你要弹多久啊蹦蹦蹦的我脑瓜子都被你弹懵了!

    南乙你都没跟我说这么多话!不是我才是你偶像吗??

    南乙你别搭理微笑哥了

    不是你怎么也笑了?

    那个红毛金丝熊呢?能不能把微笑哥弄走啊!看在你之前也是我粉丝的面子上……

    [不烬木排练室]里:

    程澄(怨念脸):我也想去隔壁看秦一隅,但是我怕被乐不思蜀的uka气死(咬牙切齿)

    [食堂]:

    严霁带着迟之阳和碎蛇三人组在小超市采购完两大袋零食,走到柜台拿出钱包。

    “帮我结一下帐谢谢。”

    碎蛇:哥哥真好(感激涕零)

    迟之阳(立马学习):哥哥真好!

    (谢谢大家对疯乐小剧场的收看,今后大概率也会不定时发布在作话(如果你们喜欢的话))

    第21章

    玉兰花树

    对于这个分组,迟之阳表示强烈抗议。

    但这是节目组的决定,在客厅众多机位的监视下,他也没办法真的撒泼打滚,只能想别的办法。

    “我们能不能轮换着睡?”迟之阳头发被他抓得乱七八糟,“一三五我和小乙睡,二四六换回来。这样公平吧?”

    秦一隅冲他微笑,一本正经问:“那能不能一三五你叫我爸爸,二四六我叫你爸爸?”

    “你!”

    “怎么了?”秦一隅眨眨眼,“这不公平吗?”

    迟之阳咬牙切齿:“秦一隅……”

    “怎么了嘛,我是按照你的方法来的呀。”

    两人正吵着,南乙不知从哪儿拿来两个小面包,一人嘴里塞了一个。

    世界瞬间清静了。

    “也没有第二个分组的盒子了

    。”严霁对迟之阳耸了耸肩,“如果你实在不想和我一个房间,我也可以在客厅睡的,反正沙发也很好啊。”

    迟之阳立刻把面包拿下来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可真行。

    南乙差点笑出声。

    “因为我小学时候就跟小乙睡,习惯了。”迟之阳小声说。

    “小学?你们认识这么早?”严霁问。

    “住楼上楼下。”南乙说,“迟之阳经常来我家吃饭,一起写作业,晚上没事儿就留下来睡觉。”

    秦一隅阴阳怪气道:“真幸福啊。”

    迟之阳道:“闭嘴吧你!”

    严霁点了点头,道:“没关系的,我以前加班也经常睡沙发。”

    “不用!”迟之阳受不了别人委屈自己,“谁让你睡沙发了!这又不是加班,就算只有一张床我也不会让你睡沙发的!”

    吃着面包的秦一隅悄悄冲严霁比了个大拇指。

    严霁抿开笑意,顺着动作看到他的手,顿了顿,还是开了口。

    “一隅,我一直想问,你脖子上和手上的纹身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意义。

    不知为何,秦一隅听完的第一反应是看向了南乙。

    这简直是身体对大脑的叛变,根本没经过同意,也搞不明白原因。

    莫名其妙。

    他选择先说手的部分。

    “以前上高中那会儿,我特别爱睡觉,经常换着地儿打瞌睡。其中我最喜欢、睡得最香的地方是一间自习室,就在我们学校艺术楼琴房隔壁。”

    “那间教室的窗户特别大,被窗框分成好多格。窗外有一棵被养得很好很大的玉兰树,比颐和园乐寿堂那两棵还漂亮。每年春天开花儿,那面窗户就跟下雪一样,雪白雪白,风一吹,明晃晃的。”

    他的形容尤其生动,南乙几乎能看得到画面。

    但他转念一想,或许不是因为这描述,是因为他真的亲眼看到过。

    花开得太好,雪白雪白,明晃晃的摇动着,桌上、墙壁上全是绰约的阴影,整间教室变成光影摇曳的游泳池底。

    像梦。

    “夏天的时候花就全落了,只剩下满树绿油油的叶子。”

    他笑了笑,看向其他人:“你们不觉得玉兰树很有趣吗?开花儿的时候不见一片叶子,等树叶满得没处长的时候,又一朵花都没有了。”

    他的视线瞟向很远的地方,变得很空,陷入回忆中。

    “我总感觉,这世上的很多人、很多事儿,就跟玉兰的花和叶子一样,明明就在一个地方,但始终见不着面儿,就这么错过了。

    就这两年吧,我老梦到以前,梦到那间教室、那扇被花塞满的窗户,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一种暗示,所以就干脆纹到了手上。”

    也盖住了车祸留下的伤痕。

    迟之阳听着这些话,眼睛却不住地往南乙身上瞟。

    作为发小,他很清楚南乙和秦一隅同在一所中学。南乙的书桌上有幅素描画,是那扇玉兰花窗。他看到过,是南乙画的。

    这难道不是共同的记忆吗?他试图用眼神暗示南乙,让他也加入这个话题。

    这样不就能拉近关系了?

    可南乙一言不发,看上去像个一无所知的局外人。

    他并不想揭晓这段共同的“过去”。

    秦一隅的声音围绕着,落入耳中,南乙陷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里,变得愈发沉默。剩下的字句不再入耳,很模糊,忽远忽近,直到秦一隅开始说起脖子上的纹身,他才又听清。

    “这个是德语,sternstunde,你们看过《人类群星闪耀时》吗?序言里茨威格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戏剧性的、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时刻叫做sternstunden,群星闪耀的瞬间。或者换一种翻译……”

    他说着,目光落在南乙的身上。那双总是笑着的眼睛裹着一丝狡黠。

    无端的胜负心开始作祟,秦一隅隐去了那段只有自己知晓的闪电般的相逢,仿佛在玩转瓶子的游戏,将瓶口调转,对准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没有人知道,我纹下这行字,是因为你。

    但我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起这个乐队名,是因为我。

    “恒星时刻。”

    但事情的发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样。

    严霁竟然是这其中唯一为此感到惊讶的人,但由于他个性本来就温吞,因此连惊讶都显得过于波澜不惊。

    “原来我们的乐队名是这么来的啊。”

    非常寻常的一个反应。

    这让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迟之阳耸耸肩,道:“当时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时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纹身命名自己的乐队明明是只有死忠粉才会做出的致敬可决定这么干的人却酷得离谱,没有一丝羞赧,也没有慌张。

    他取下眼镜,抬起手,修长的手指穿过黑色发丝,拢起一半的头发,扎了一个半马尾,开口时,语气也很平常。

    “一时想不到特别合适的,德语单词容易拼错,这四个字刚刚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这样,秦一隅越是感兴趣。

    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又是哪里来的非他不可的热情。不,这不是热情,南乙跟着俩字儿压根不沾边。

    这是执念啊。

    他终于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词汇,却又不得而知其动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这个人待在一块,光是这么一动不动盯着他,都觉得好有趣。

    于是,在两人回到卧室独处的第十二分钟,南乙终于忍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注视,无法继续假装视而不见,他将衣柜门合上,转身靠在门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话?秦一隅皱了皱眉。

    他有一肚子话,但一时间找不出任何一个,就像正好端端抛着一大堆球的小丑,猛地被打断,一个球没抓住,懵在原地。

    南乙稍稍歪了一下头,好像在问他,到底是想干什么。

    “对了。”总算想到一个。

    秦一隅开口之前,四处排查了一遍,确认卧室里的确没有任何摄像头,才开口:“那些上门讨债的混混,是你找人帮我教训的?”

    对于机位的分布,南乙早就找工作人员确认过,卧室里的确没有。

    他的表情没怎么变化,非常干脆地承认了,“是,我做的。”

    “你哪儿认识的那些人?”秦一隅双臂环胸,靠在墙壁上,“别告诉我你虽然现在还没满十八,但已经在道上混了十七年啊黑帮小少爷。”

    这下南乙似乎被逗笑了,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弧度,秦一隅忽然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他朝南乙走来,猛地靠近,“原来你有半边梨涡啊。”

    他的靠近总是缺乏分寸,一个不留神就会窜到面前,鼻尖几乎要抵上鼻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会弯起,过长的两丛睫毛半遮住瞳孔,让人看不透眼底的情绪。

    “再笑一个我看看。”秦一隅的语气轻飘飘的,带着几分怂恿。

    南乙没照做。

    他解释了上一个问题:“年初放假的时候,我骑车跑山,在妙峰山的弯道正巧碰见一事故,当时那个大哥人昏迷着,我搭了把手,把他送去了医院。他醒了非要给我钱,我没收,他人很仗义,说以后在北京城里碰上什么事儿了都别怕,让我找他。”

    秦一隅乐了,心道你小子长着这么一张面瘫脸,内心倒是挺热心肠的,天天满大街助人为乐,不知道还以为副业是蝙蝠侠。

    “然后呢?他就一直罩着你?帮你到处收拾人?”

    南乙的语气始终很淡,好像只是在转述其他人的事:“也就两次,一次是为了你的事。”

    “还有一次呢?”秦一隅好奇追问。

    “我自己的事儿。”南乙没说透。

    秦一隅倒也没追问,只笑道:“那这大哥确实挺实在,遇上事儿真愿意帮忙,挺喜欢你的。”

    南乙又道:“出院之后他请我吃饭,叫了很多人,才知道他有个弟弟,是他爸妈老来子,宝贝得很,只比我小一岁。而且他弟跑来说,他认识我,问我还记不记得他。”

    秦一隅眼睛都睁大了,“哟,这么巧呢。”

    “嗯,他弟在港城读书,和我一个高中。”南乙顿了顿,“他说,之前他被人欺负的时候,我帮过他。”

    “你帮了小孩儿自己都不记得了?”秦一隅笑了。

    你不也一样?南乙心道,还不止一次。

    “听你的口音我以为你是北京人,没想到是在港城上的学。”秦一隅看着他眼睛。

    说到这里,南乙也望向他,停顿了一秒,简略又平常地回答:“高中在那儿。”

    抛问题的游戏秦一隅终于玩累了。

    而面对他的探究欲,南乙却习惯性说一半留一半,例如他初中其实在北京,是秦一隅最熟悉的中学,只是后来转校了。

    又例如,那个助人为乐的故事其实没那么巧合。

    是他,在帮了那个小男生没多久,就亲眼目睹他哥仇胜带着人杀到了那所高中,狠狠教训了那群垃圾。

    与人谈论间,他听说仇胜在北京混了很多年,又喜欢摩托车这简直是他当下最需要的目标人物于是他想办法摸到这人的骑行俱乐部,在网上看完了他们每一次骑友聚会的分享,最后,摸清仇胜每周五早上喜欢独自去妙峰山骑行的习惯。

    跟了三次,守了三次,同样的山路,同样的弯道,同样的安全距离,这些和凛冽的北风一起刻进南乙骨头缝里。

    到第四次,他刚出发,又被别的事绊住脚,迟了十几分钟,没能完全跟上,本以为要失之交臂,谁知就是那次,仇胜竟然出了事。

    原本只是想接近,可谁知竟阴差阳错救了他一条命,从此也搭上了这条人脉。

    在南乙脑中那张编织数年的、巨大的网中,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节点。他需要一个人,帮他解决掉一些事,一些人。

    说不上是因为不想秘密被发现,还是不希望这种处心积虑的真实面目被知晓,在秦一隅面前,南乙下意识地隐去这些细节,只扮演一个无伤大雅的、执着的“粉丝”角色。

    “我发现你特喜欢走神,好像在想什么很重要的事儿。”不知何时,秦一隅又坐到了桌边,手肘支在桌沿,掌根撑着脸侧,望着南乙,“你想什么呢?”

    “没想什么。”

    秦一隅笑了,“那就是在装酷。”

    南乙也被逗笑,慢悠悠点了一下头,“行,那就是装酷吧。”

    又看见那个浅浅的小梨涡了,真有意思,就一边儿有,显得仿佛他笑起来其实也只有一半的开心。

    秦一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有时候也会走神,脑子里就想杀人。”

    听了这话,南乙笑得更明显了,肩膀也跟着抖了抖,好像真的挺快乐的,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下来,很平静地说:“那我也在想杀人。”

    “你别学我说话啊。”秦一隅自己都没察觉,每当他这样讲话的时候,语气很像在撒娇,“我认真的。”

    南乙笑容完全地敛去了,浅色的瞳仁很亮、很锐利,里头好像洒满了碎玻璃片。

    “我也是认真的。”

    第22章

    如游梦中

    迟之阳在门口喊了一声“要不要去吃饭”,打断了这场有些奇怪的对话。

    叫上碎蛇,七人结伴离开宿舍,去往二层餐厅,那里是赛方为他们提供的食堂。

    期间他们遇到了眼生的乐队,是别组的,其中一个人南乙很眼熟,对方一头蓝色挑染,尖脸,瘦,肤色白,鼻梁上钉了枚亮闪闪的鼻钉,气质颓丧。

    是RedDream乐队的吉他手阿丘。

    他没和队友一起,形单影只坐在他们七人斜对面的桌前,只拿了一盒酸奶,插上管慢吞吞喝着。

    上一次南乙见到他还是在花边新闻里和诚弘娱乐太子爷陈韫在酒吧街大打出手,被狗仔拍到。

    当时传得沸沸扬扬,说阿丘和陈韫是情敌,两人才撕破脸。但南乙知道,背后内情并非如此,他跟踪过这场事件第三个没有露面的当事人,也意外撞破私情。

    会令陈韫破防的永远是他的父亲陈善弘,他越是备受打压,越渴望父爱,逐渐活成另一个陈善弘,只是更脆弱、更易怒。

    阿丘也并非是他的情敌,而是他父亲的新欢。

    “小乙,这不好吃吗?”迟之阳拿筷子尖指了指南乙餐盘里的牛排,“你不是最爱吃肉了吗?”

    南乙回过神,笑着说:“嗯,吃着呢。”

    秦一隅沿着他视线的方向看过去,也看到了阿丘,对方也抬了头,目光剜了他一眼。

    他们之前打过交道,之前RedDream刚出来,签了和无序角落同家厂牌,当时那个不要脸的经纪人还让他去教人弹琴。

    去了没半小时,秦一隅就跑路了。

    “教不了,基本功稀烂,让他自个儿回去练。”

    南乙盯着他看干什么?

    难不成也喜欢他?他这么菜。

    “我吃完了。”南乙端起餐盘离开,迟之阳本想跟上,但他还没吃完,严霁又替他打了冰淇淋,于是只好作罢,眼睁睁看着秦一隅跟上南乙走了。

    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转移了,盯住了一个刚到餐厅的乐手。迟之阳一路瞄着他,头都跟着对方的行动路线转。

    严霁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在看什么?这么入神。”

    他凑到严霁耳边,小声说:“那边有个人长得好像蜡笔小新。”

    他朝着筷子指的方向看过去,确实有一个背着贝斯的乐手,寸头,眼睛耷拉着,粗粗的两条眉毛很显眼。

    “是挺像的。”

    严霁头一回从他脸上见到这么兴奋的表情,和打鼓时的兴奋截然不同,特别像小孩儿。

    “我超喜欢蜡笔小新。”

    迟之阳说完,收了筷子,二话不说起身就朝那个贝斯手走过去,一副‘我要跟你交朋友’的架势。

    严霁望了一会儿,扭头,对着餐厅落地玻璃窗反射的自己的脸,思考起他本人和蜡笔小新的相似程度。

    很可惜,百分之零。

    他或许比较像蜡笔小新的爸爸,都是社畜。

    对所有乐队而言,一周后的livehouse淘汰赛都是一块巨石,压在心头。

    自选曲目对其他人来说是大优势,他们可以选乐队的成名曲、代表作,很难出错,但对恒星时刻正好相反。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一周内写出一首原创曲目,并且保证尽可能多排练,以保证较高的live完成度。

    否则,在C组五进一的厮杀中,即便有一百分的加成,发挥不够好,也是杯水车薪。

    这才是进来的第一天。

    刚结束了录制不久,四个人就一头扎进写了[恒星时刻]的独立排练室,为第一场live演出做准备。只是令迟之阳和严霁没想到的是,刚进去不到五分钟,他们就得知了关系整个乐队走向的重大噩耗。

    “你没法弹吉他了??”迟之阳两手扶着太阳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以为你上次上台没拿琴就是单纯喝醉了!”

    “啊……”严霁长长吐出一口气,“其实我猜到了,你来这儿一把琴都没带,我就觉得不太对劲。难怪你离开无序角落了。”

    “哎,这个得说清楚。”秦一隅倒着跨坐在椅子上,下巴抵着椅子背,“我呢,是先跟他们闹掰了,然后才出事儿受伤的,不是因为废了才被踹的,这俩有本质区别。到现在为止,知道我受伤的人也没几个。

    “那你这手……还能复健一下吗?”

    迟之阳试探性提问,但得到的却是非常确凿的否定答案。

    “不能,做不到,完全废了,车祸导致的,碎玻璃割得乱七八糟。”

    他展示着左手,笑着,如数家珍般介绍自己的伤,“看这儿,左手食指和小指的肌腱断裂了,蚓状肌也受了伤。手术、复健都做了,没办法,食指已经不能横按琴弦了,关节也发不了力,左手废了。”

    南乙拨弦的手定住,垂下了眼。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得很沉,像是砸在胸口,很窒息。

    但当事人却满不在乎,举起双手,像是投降那样,笑嘻嘻的。

    “这辈子都不可能弹吉他了,我也不想弹了。”

    气氛忽然低沉下来,雾一样笼罩整个房间。

    “那现在怎么办?”长久的沉默后,迟之阳又抬起头,看向其他人。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南乙说,“海选也是这么过来的,不一定非要有吉他。”

    严霁点头:“既然确定不能有主音吉他了,我们也能尽快调整,现在需要原创曲,时间也紧迫,不然先各自写着试试?”

    迟之阳有些抓狂,感觉现在毫无头绪。

    “别说写歌了,咱们现在连怎么做乐队都是一头雾水,一丁点儿经验都没有!抓瞎!”

    说完他伸长了腿,踢了一脚秦一隅的椅子腿儿,“哎,你可是咱们四个里头唯一有经验的,就没点儿想说的?”

    秦一隅乐了:“我的经验就是……鼓手一般都挺会剁馅儿的,哎咱们能包饺子吃吗?”

    “你有病吧!”

    “好吧不开玩笑了,经验真的有。”秦一隅一本正经,顿了顿,“鼓手一般还挺难脱单的,因为看不见脸。”

    “我就不该让你张嘴……”

    南乙伸出手:“停。”

    严霁干笑了两声,拿起手机:“要不咱们还是搜一搜吧?”

    他一边打着字,一边念出声:“如何组好一支乐队……”

    秦一隅屁股不离椅子挪着凑过来:“怎么说的?”

    “第一条。”严霁眯了眯眼睛,神情变得有些难以言喻。

    秦一隅替他把答案大声念了出来:“不要和队友谈恋爱!”

    念完,他大笑一声:“哈!对咱们四个男的来说,这真是好有建设性的意见呢。”

    第一次深夜排练无疾而终。

    耗着也出不来成果,严霁建议他们好好休息一晚,明天早点来写歌。

    凌晨一点,四人打道回府,各自回了房间。

    独来独往惯了,突然要和人同住一间房,这个人还是秦一隅,南乙不大适应。这么多年,他早就习惯和秦一隅保持仅自己可见的距离。

    洗澡时,他又走了神,思考要怎么才能在同处一室的情况下,瞒住秦一隅,做自己要做的事?这实在不简单。

    不过等他洗完出来,秦一隅已经趴在床上睡着了。

    墨蓝色的房间里,只有一盏台灯开着,淡黄色光线丝丝缕缕晕开,沉没在夜色中。

    他的床单也是暗蓝色的,南乙没戴眼镜,水雾将视野蒸得暧昧不清,只剩模糊的色块,整间房溶成一方夜晚的泳池。秦一隅的背肌随呼吸微微翕动,好像漂浮在水上。

    直到此时此刻,他依旧感觉不现实,秦一隅离得越近,越不真实。

    比起不够清楚的视野,南乙清楚地闻到了秦一隅身上的味道。

    他对气味很敏感。这一点是中学时发现的。

    那时的他知道了秦一隅会在琴房的隔壁睡觉,有次路过,后门敞开着,里面窗户也都大开,风呼啦啦吹了一阵,一张草稿纸飞了出来,飘到他脚边。

    草稿纸上一半是数学题,另一半则是吉他谱。

    那仿佛是种暗示。

    南乙捡起来,安静地从后门走了进去,在秦一隅后两排的位置坐下。

    窗外的玉兰花开得太好,亮堂堂的,像雪一样刺眼,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氤氲的日光好像散漫的水汽,把一切都蒸得模糊不清。

    他半眯着眼,在花香之外,嗅到很淡的柑橘香气,搀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好像晒过的动物的皮毛,又像是被新鲜锯开的木头的断面。

    后来南乙靠近了许多次,确认了很多次,那的确是秦一隅身上的味道。

    奇怪的是,这样独特的本领似乎也是时好时坏,面对其他人时,超能力的阀门就关闭了。

    好在这并不实用,对他糟糕的人生来说也帮不上什么忙。

    同在一个房间里,久违的能力又一次被打开,熟悉的气味包裹着,不适应的同时,也带给他一丝安全感。

    回到桌边,南乙戴上眼镜,那些暧昧而梦幻的幻影都消失,回到现实世界。

    他打开电脑,登录专门用以监视的账号,点开陈韫的主页,浏览着他新发的照片,是他作为学生会主席参与重要活动的记录,下面许多人点赞评论,虚假的众星拱月令人作呕。

    南乙找出胃药,掰下几颗像吃糖果那样咀嚼,干涩得咽下那些灰扑扑的粉末,一如往常。

    随便往下翻了翻,他看到张子杰的评论,还是跪舔的姿态,殷切地称呼这个曾经的霸凌者为“陈主席”,吹捧得非常到位,但陈韫根本连一个字都没回,跳过他,回复了更有地位和权势的同阶层“朋友”。

    停滞的光标如同一把刀,割开这两人虚假的情谊。南乙淡漠地盯着张子杰的id,联想起他的近况。

    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发出这些吹捧的话的?

    大概是想,求你了陈韫,看在我做了你这么多年狗的份儿上,帮帮我吧,网赌欠下的高利贷快他妈把我压垮了。

    又或者是,我们在一起混这么久,我手上有的是你乱七八糟的丑事,但我一直没声张过,都替你兜着,现在还像哈巴狗一样捧着你,你必须得帮我啊。

    无论哪一种都好,点一把火,推一下,怎么都是一出狗咬狗的好戏。

    南乙关闭了网页,解锁了手机。他先是看到了蒋甜发来的消息,连珠炮似的,满屏幕过剩的热情扑面而来,令他不由得皱了眉头。

    想了想,他只回了一句。

    [南乙:比赛很忙,有机会见面聊。]

    紧接着,他打开邮箱。收件箱里有新邮件的提示,来信人头像是一只黑狗,内容很简短。

    [你上次让我去的电脑维修店,我已经去了,他们说明天就可以去上班,今天我去的时候还看到她了,正好从小区出来,我按照你说的给她发了传单,她扔了,不过也看了一眼。哦对,我弄了张新手机卡,都办好了,要不要这几天就走下一步?]

    南乙回了邮件。

    [再等几天,高利贷那边我让人帮我盯着,等到他被逼到撑不住了,再出手。我会告诉你的。]

    [注意安全。]

    半分钟后,那边发来回复。

    [医院那边说你又付了钱。不要再结了,既然我已经回来了,就让我来做吧。你安心比赛。]

    南乙犹豫了一会儿,没再回复,把邮件都删了。

    做完这一切,已经接近三点半,他却毫无困意。

    失眠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他时常睡不着,而时间对他而言又极为宝贵,他需要很多很多时间做事。

    久而久之,他习惯把自己当耗材一样使用,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尽可能多的事,否则就是浪费,就是虚度,他无法忍受。

    没办法练琴,南乙靠在椅子背上,仰着头,凝视天花板的同时,试图在脑中构建出乐段。节奏、旋律、乐句,都漂浮在夜色里,渐渐聚拢。

    然后,竟然变成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他皱了眉,还以为是自己幻听,一扭头,竟看见秦一隅下了床,走到洗手间门口。

    他闷不吭声,于是南乙也不说话,盯着人看不太礼貌,他回过头,想打开电脑假装自己没睡是在做歌。

    意料中开门的声音并未出现,等了一会儿,脚步声又起,趿着拖鞋拖拖拉拉的,越来越近,南乙心下怪异,终于忍不住回头,只见秦一隅竟坐到了他的床上。

    在搞什么。

    “你不睡了?”

    秦一隅没回应,睁着眼,黑沉沉的一双眼,脸上没有神情,是木的,和平日里完全不同,好像魂儿被抽走了一半,留下的只能将将撑起这副壳,连表情都做不出来了。

    更奇怪的是,他的双臂维持着一个姿势,好像捧着什么,抱着什么,然而却是一片虚空。怀中什么都没有。

    “秦一隅。”南乙察觉到什么,轻声喊他名字。

    依旧没有回音,秦一隅好像根本看不见他,仿佛他们之中有一个人是幽灵。

    他在梦游吗?南乙心里冒出这样一个离奇的念头。

    之前不是没听说过,但真实目睹还是头一次,南乙甚至有些新奇,所以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这下秦一隅动了,他低下头,一只手抬高了些,往上,斜向上,拇指和食指握住一小节虚空,微微转了转角度,仿佛在拧着什么。

    南乙皱了皱眉,忽地一怔。

    那个位置,是4弦弦纽。

    下一秒,他放置在身前的右手,四指微微屈起,拇指拨了拨。

    恍惚间,南乙仿佛真的听到那不存在的琴弦发出的声响。

    他抬头,望向秦一隅。那双深渊般的眼也笔直望着他,交接的目光在这一秒凝成一根尖锐无比的针,于无声中扎到南乙身上。

    他不觉得痛,只是好像哪里破了个洞,酸涩的汁液从里面流淌出来,酸得呛鼻。

    清醒时的秦一隅满不在乎地、嬉笑着说自己再也弹不了琴了,废了,碰都不想碰,听到就想吐。

    但他会梦游。

    浸在梦里的他,本能地在给一把不存在的吉他调音,很认真,好像什么都没改变过。

    作者有话说:

    现在的南乙:还好卧室没有摄像头……(庆幸)

    未来的秦一隅:还好卧室没有摄像头!(兴奋)

    第23章

    阴差阳错

    说不出是哪里来的一股冲动,南乙想要叫停。

    眼前这一切,就好像硬生生把秦一隅身上那层壳扒了下来,血淋淋的,里面藏着的东西露了出来。原来是一个受了伤的男孩儿。

    南乙是唯一的观众。

    偏偏他最不懂宽慰,最怕坦诚相见,所以不知所措。他不想看这些暴露在外的伤口,至少不想看得这么清楚。

    眼前这个人好陌生,不是那个会在全校大会上讲笑话、到处找地方睡觉还能考第一的秦一隅,也不是那个在音乐节上踩着音箱,勾一勾手指就有数不清的人上赶着爱他的秦一隅。

    你是谁啊。为什么你看上去这么痛?

    为什么我也觉得痛。

    南乙从没想过,原来自己有一天会害怕看到秦一隅弹吉他。

    “喂。”他下意识地伸手,握住他乱动的手腕,“秦一隅,你醒一醒。”

    无人回应。

    连着喊了好几声,他甚至用力摇晃手臂,都没反应。秦一隅完完全全陷在梦游的状态,出不来,像一脚踩进流沙里的人,越往外拉就陷得越深。

    南乙伸出另一只手,靠近他的脸,想试着扯一扯,觉得痛了会不会就醒过来了。

    可他没能来得及这么做,因为手被反握住了。

    秦一隅放下了他的‘琴’,那只旋转弦纽的手往上摸索,虎口卡住了南乙的腕骨。

    屋内的光线柔得像层水雾,笼住指间的玉兰,将它们浸润得鲜活。花缠绕手指,手指缠绕手腕,一点点向上攀爬。

    他能清楚地感觉到秦一隅指尖的茧,贴着皮肉摩挲,那是常年练琴按弦留下的,从血泡,到血痂,掉落,日复一日,新旧交叠,堆积成如今的触感,但这并没有多少人知晓,因为这些努力而来的陈年旧茧,被“天才”

    的光环掩盖了太久。

    而此刻,粗粝的指腹摁着的是他的手腕,像按弦那样用力,陷进肉里。

    短短一两秒,那股香气又一次涌来,将空气搅和得浓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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