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5.在里,我写到刘默和我(或者娄征)同时出现在一辆公交车上,在现实里,这情况其实很少发生。那时节,刘默早上去上学,通常乘31路,这车的确也经过我们红水小区的北门,但总是呼啸而过,停下来时已经两里开外。我们上学还是乘25路的多,一出小区南门便是站牌,那趟车发车频繁,并且我们这一站靠近始发站,上车时空位很多,娄征经常坐在车厢最后靠窗的位置补一个盹。
那一年的运动会结束后,我因为组织失误并且玩忽职守,很快被撤了职,这对我的生活信心和价值观念都没有任何影响。只是没有参加运动会,没有如愿强占刘默,并且想到这个机会落入了他人之手(我臆想是娄征之手),这件事情始终让我耿耿于怀。连续几天,我早上提前半小时起床,骑10多分钟自行车(如果乘25路我就不用骑车)到31路的站牌,逮到一辆就上,期望能碰到刘默,但我运气很坏,一次都没碰上。我的自行车锁在站牌边工商银行的员工车棚里,有一天被偷了。之后几天,我起得更早,五点时就站在镜子前刷牙,窗外的天色阴霾,只有鸟雀已经开始活动,不久后我也融入那阴霾,在其中奋力奔跑,呼入早晨带着金属味道的空气,肺部充满前一天城市排泄的所有脏物。
假使我能在31路车上碰到刘默,我也不知道该干什么,也许只能像我自己里写的,趁着人多,偷偷摸摸的站在他身后,望入他后衣领,看到雪白一片,然后壮烈而举,把那
话儿硬梆梆的抵在他的臀部。假使被他发现,他转过身来看我,我就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就连在那个地方也彻底消失掉——我醒悟过来,我始终不知道如何面对刘默,正因为这个原因,他要死掉,他必须死掉,就连我妄图把他和我牢牢结合的也都死掉了,没有一篇存活。
我没有在车上碰到刘默,却碰到了娄征。这对我是一个打击,让我的胡思乱想到达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地步。我一遍一遍的想,在运动会上,他必定和刘默发生了什么,也许真的抱住了昏倒的刘默(我恨不得一刀捅进他的肚子),那个身体必然柔软无比,抱着令他心神俱震,还有一股甜味,黏在刘默的身体上,当他抱着刘默,这股甜味透过紧贴的皮肤,透过毛孔,血管,随着肌肉的收缩,涌进了他的心脏里——他一定尝到了最好的滋味,这样他才刻意早起几十分钟,多绕了三里路,踏上这辆他几乎从未坐过的车,想着再尝一次。
我望着娄征,他也瞟了我一眼,我满腔愤怒,他面无表情,如果当时刘默在场,我一定会扑上去和娄征厮打。娄征也许起初不明所以,会一边闪躲,问我是不是疯了。我一言不发,双眼血红,继续发动猛烈的攻击,我要尽量在他愤怒和反击之前给他致命一击。我一只手护着胃部,我的胃不好,娄征知道这一点,如果他一拳击中这里,我会当场口吐白沫抽搐过去。我另一只手不停抖动,作出随时可能出击的暗示,我的身体左右弹跳,同时必须一眼不眨的观察着娄征的反应,判断他的攻击将从哪里开始。这时公车到站,车门缓缓打开,如果我能把握机会,一脚踢在他的腹部,他就会向外翻倒而去,他的脑袋直击在站牌的不锈钢表面上,后脑勺喷出一股血,娄征头顶有两个旋,现在血染红了他的整个头发,头皮还是苍白的,这两个旋就更加清晰的显露出来,当他被人抬上担架时已经停止呼吸,救护人员感叹:两个旋,真可惜,多聪明的人。而那时,我可以露出一个微笑,赢得我的胜利。
但我知道向外翻到而去的不仅是娄征,还有刘默,当娄征身体开始飞速后弹时,刘默一定会冲过去抱住他。我知道刘默会这样干,他是这样的人,他在谁面前脸红,就能陪着谁去死。我闭上眼睛,最好不要再睁开,不然我会看到一堆情侣相拥而死。刘默的手,如我里所描述,皎洁无暇,被娄征的手握在其中,就像刘默的身体被娄征抱在其中,他们互相遮挡,互相嵌入,以这种令人钦羡的姿势向我炫耀死亡。也许情况会更坏,刘默的头部着地,当场死亡,但娄征没有死,甚至毫发无损,如果是这样,如果还来得及,我也应该跳下去弄一个头部着地,并且要死皮赖脸的压住刘默。我要用我的尸体阻挡娄征抱起刘默,如果他在运动会上已经抱过一次,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已经抱过一次,我决不能让他在这个阴冷潮湿的清晨抱第二次,在我的眼皮底下(就算我已经死了)抱第二次,我要死命的缠住刘默,若干小时后,我们就会变成一坨黏在一起的僵硬东西,除非将我的手砍掉,不然还要装进一个棺材火化。我不能忍受娄征占有刘默,尤其是当刘默停止呼吸,当他的意识留在了他的脑海里,当他的呼吸留在了肺叶里,当他的爱情留在了嘴唇里,如果这时候娄征占有刘默,他就占有了全部的刘默。
6.
红水小区在城西,再往西就是江。这一带湿地很多,马路两旁全是大片大片的水杉林,树下遍生紫堇,十多年前,我误以为那是薰衣草,误认了好些年,后来才知道只是远观像,细看两种植物大相径庭,而且薰衣草喜旱,在低洼地里屁也长不起来。四五月间,它们开了花,铺天盖地却又稀稀疏疏的淡紫色,实在教我无法不瞎想到书里的普罗旺斯。有一回A大校车半路抛锚,我同我爸爸中途下车,大概走了两三里路回家,他那天心情不错(估摸上课时灵感迸发,讲了几个指桑骂槐的政治笑话,引得学生大为崇拜),他也不反对薰衣草的说法,还以惯有的自信演绎了一通,成文就是一篇头头是道的《我国江南薰衣草习性较普罗旺斯更温润》,字里行间充满漂亮的胡诌,搞的全是苏东坡《石钟山记》里那一通文人式伪科学(这种文人我国真多)。那时我已经长到了将近成年的岁数,对我爸爸的论调不再俯首称臣,但也不太敢跟他抬杠(那时他还精力蓬勃,操笤帚打人可够我受的),总觉得自己哪一天鼓足勇气,就要拍案而起和他辩论,势必让他阵败如山倒。后来我才醒悟,在我的体内,遗传了他的自以为是和不严谨,说话脑子漏风,逻辑严明不起来,写写还行,但绝非实战型的辩论人才(在刘默的事情上,我就总是骂不赢娄征)。在我们经过绵延无边的“薰衣草”汪洋时,有新婚男女在其间拍照,这在当时还算前卫,新娘一手撩起白婚纱,身子向后仰倒,那姿态十分迤逦,我不由浮想联翩:刘默穿着那件常常被我拿来臆想的白色连衣裙,摆出同样的姿势。这条路上,到了这样颜色鲜明的时节,总有很多附近A城艺术学院的学生前来写生,他们画出的图千篇一律,全能统一命名为《暮春的水杉和薰衣草》。娄征初中时也学过一阵美术,我总记得,周末他妈背着一个木画板,拎着一只装着颜料画笔的帆布袋,一只装点心的塑料袋,像一个要去野餐的贵妇,把他从篮球场上叫走,他每次都不情不愿,屡屡回头朝我们看,比出痛苦万状的神色,他们坐上一辆出租车,不知道驶向哪里。也许早在那时,娄就来过此地,在烈日下,也画过一幅刚上了一半色的《暮春的水杉和薰衣草》。我自己完全不懂美术,但是刘默如果站在“薰衣草”地里,给我半天的光阴,我一定忍不住要拿起画笔。最上方是青灰的天空,正值黄昏,往下又有一点褐黄,露出一点天光;水杉林总是朦朦胧胧的青色,我处理不出这朦胧,干脆撒一把白色上去,混在青色里抹一通;最下方的“薰衣草”铁定被我画成一片紧密坚实的紫色地板,刘默呢,在整个篇幅中,他太小了,我不得不只用一个黑色的小圆圈勾画他的头(手不停抖,线条凹凸不平),再在里头涂一层纯白,自然,我处理技巧僵硬,其他人一看,这脑袋黑白过渡唐突,活脱一个冥纸扎的人,他们恐怕无法明白我想要强调他黑发白肤令人心醉的初衷。而刘默身上的那条白色连衣裙,我继续瞎上白颜料,终于弄成两个顶角微微重合的惨白色三角形(简直是贻笑大方),我这意思是要表现刘默除了黑发白肤,腰也很细,在这呆板的三角形边缘里,包容的其实是一具异常柔软的躯体。我无法完成这幅画,即使完成了,也浑浑噩噩,只有我一人能看懂;如果让娄征画,他画的比我好,虽然他毫无艺术天赋,他妈当初让他学画画完全是瞎费功夫,他至少能把天画的像天,树像树,花像花,人像人,但我确定一点,他画不好刘默的裙子,这裙子在风里飘荡的样子,他也画不好刘默的本人,他的黑发白肤以及他的腰,这一切有一种太刁钻的姿态,他的技艺不足以驾驭。他要么画的像一个身穿白色战袍的彪形大汉,要么画的像一个丰胸肥臀的古代仕女。他这样的人,一身汗臭、满腔粗俗,就算学画一百年,也无法把握裙子的遮挡下是睾
丸的美,无法把握明眸皓齿之下喉结突出的美,无法把握生为雄性却在一片幽暗水杉林间亭亭玉立、盼望将自己献给另一个雄性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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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迁徙时在边境迷路的亚洲象,止步不前,彼此相觑,日头出来时它们就显得亮一点,日头藏进云里就暗一点,时光在亮暗互补间行进。这时我们班仅次于吴胖子的彭胖子从刘默身边飞驰而过(大概去上厕所),猛然搅碎了这个空间的沉寂,一阵风从她远去的屁股边发源,呼啸而过,刘默的头发直直朝后飞去。这瞬间日头正在变大,阴影从他鼻翼迅速后退到耳际,造成一种他的头发是被光阴吹拂的幻象,时光剧烈更替,而他始终如一,只是秀发飞舞,微微侧脸,闭上眼睛,等动静彻底过去。我说过,我看刘默时,双眼发直,久久盯着他的下颌,口干舌燥。而吴胖子忽然啐了一口,怪声怪气的骂道,骚。娄征则左右四顾,显得有些烦躁,最后一言不发的走进教室。如前所述,刘默除了抵御一个大胖子制造的旋风,其他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秀发飞舞、微微侧脸、闭上眼睛,这就让吴胖子说骚,让娄征逃进了教室。我后来知道,在这些秀发飞舞中,有一种令人心惊肉跳的东西,假如我们三个再年长一些岁数,多一些阅历,就不会为自己的心惊肉跳而惊讶和愤怒,我们会互相嘿嘿笑笑,露出一副老色狼惯有的泰然,我伸手拍拍吴胖子的大屁股,胖子,今儿当你老婆的面,老实点,认了吧。他手里拿着一块吃了一半的绿豆糕,搁他老婆手里去,同时放下麦克风,举起手投降,说,我认我认,哈哈,我认。这种让十七岁时我们双眼发直、破口大骂、落荒而逃的东西,不是别的,他娘的正是美本身。
事实上,高中毕业后,我再没有见过吴胖子,有一年他加了我的MSN,跟我聊了几句,问我打不打传奇,他和他老婆都玩,他老婆已经怀孕3个月,他丈母娘搬来照顾她,他省的跟俩娘么闹心,一个人在网吧。只此一次,后来没见他上过线。我跟娄征倒是经常有机会碰面,但说实话,不如不见。娄征大二时,跟和他在一个市的赵玲玲谈过一段朋友,后来分了,女方甩男方。赵玲玲和我一所学校,她刚和娄征分手时,去超市买东西老把我叫上,帮她推车。她经常讲到娄征,每次我都希望她能流露出一些怨毒,说一些娄征的坏话,但她没有,所以后来她再叫我,我都回绝了。她提起娄征,总说他自己粗枝大叶不会照顾自己,衣服上的洗衣粉老是洗不干净啦(背上会长痘的),晒被子老忘收啦,打球摔破腿也懒得涂碘酒,亏他皮子糙,没得破伤风啦,还说他只在跟她讲大数题目时显得正经些,效率也可以,她对数学讨厌的很,那回居然考了个七十大几分。她说这些话时,流露出的母性让我心生厌恶。我回想起刘默,他面对娄征的事情,远没有赵玲玲这么从容,他总是手慌脚乱、狼狈不堪,任何挫折都能将他打倒。他第一次主动找娄征说话,在一次数学测验后,他捏着他的卷子,不断偷偷瞟着娄征,反复的想站起来又没有,那正是早上九点,即使夏季的九点也还能有些清凉,但他的身上全是汗水,白T恤贴在身上,头发也像淋过雨,我闻到那汗水里一种焦灼的渴望,他渴望娄征(狗日的他真是瞎了眼睛),正如我渴望他。我后来回想这一段,脑子里总出现一张宽敞的蓝丝绒大床,A片里常有这样的床,刘默已经躺在床上,一丝不挂,而娄征就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刘默心中升起一股羞涩,侧过身体,手挡住腹股沟,同时闭上眼睛,只等待娄征伸出一只手,指尖从耳垂触摸而下,最后捧起他的脸。我注视刘默时,心里充满一种胀痛,我无限放大这种胀痛,希望能忽然天翻地覆、地动山摇,这个世界处处灾难横生,所有人都和我一样痛苦。上课铃声响起后,刘默有些不明所以,低头看了表,才从桌里拿出英语听力习题,整节课他盯住黑板,紧握铅笔,但我知道他什么也没有听进去,他一直在想着如何再度鼓足勇气走到娄征面前,尽量保持正常的语调,对他说,娄征,你数学好,能不能帮我讲讲这道题,他一直在寻思一种方法,如何才能在娄征的目光下,不脸红。整整四十五分钟,他终于积蓄出一种能量,一下课,他就弹起来,快步往娄征课桌边走去,但这时娄征也离开课桌,打算去一趟厕所。这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变数,娄征每天喝水吃饭,当然也会憋尿,也会行色匆匆的站上便池,撒尿时神态愉悦,撒完还拿手摸一下鼻子(很不讲卫生)。这个变数却让刘默如临大敌,我看着他,想到,英语课上的四十五分钟,他积蓄的力量只足够他走到娄征的课桌边,之后他的身体就像棉花一样软,此时如同处在弥留之际,他只能用最低最轻的声音向娄征说自己的请求,娄征必须一次听懂他的意思,如果让他重复第二次,说到一半,他就会气息奄奄,双目紧闭,倒在娄征怀里。他站在娄征的课桌边,不能前进也不能退后,觉得自己干了一件傻事,但娄征却忽然掉头回来了——他走到门口时发现刘默目光茫然站在他课桌边,就绕了回来。他站在刘默面前,低头看着他,我一直痛恨他的行为,他一声不吭。只肖他问刘默一句,你有什么事,刘默就能把试卷递给他,就算喉咙里已经不能发出一个音节,也可以指着那道几何题,这样他就能明白,刘默是请他帮忙讲题。但他什么也不说,任刘默被自己看的手足无措,隔了很长时间,才不甚清晰的开口,这题,我不会……(手指在试卷上,忽然发现自己头昏脑胀,已经找不到是哪道题)。娄征接过卷子,自己翻了翻,指着有红叉的地方,这道吧?刘默点点头。娄征面无表情(他就爱装),指指自己的座位让刘默坐,他手撑在桌沿边,看一眼手表,拿出自己的试卷,丢给刘默,你先看,我去趟厕所,就回。我们都看到了,娄征像个疯子似的狂跑出去,活见鬼了,眨眼又跑回来(我怀疑他小便直接撒阳台上了),给刘默讲那道题。娄征跑起来一步跨的相当大,这一点跟娄老先生一样,从前娄老先生在老职工宿舍的楼梯间狂跑,把经过的人吓得目瞪口呆,就有着和年龄不匹配的猛烈。说到底,我恨刘默的渴望,这渴望已经像一件衣服,每天穿在他身上,谁都一望即知。我希望他永远安静无言,如同每一个朝代的后宫里最矜持沉默的嫔妃,在无人能见的长廊里仪态万方的走过,永远被动的等待着梦中的帝王,与之交好,覆雨翻云。
赵玲玲说到娄征,语气和平,我总觉得这里头的宽容有一种虚伪的成分,实际上她并没有那么想得开。当时,她还颇有把她们宿舍一个女生介绍给娄征的意思,说伊温柔贤惠,能做一手好淮扬菜。我立马高声赞同,说妙极了,娄征肯定喜欢,我观察她的神色,她果然有些不悦,可能看出我故意气她,但我不管,发现这一点,我就志得意满。
7.
刘默死后第三年,我暑假回家,忽然像是发了疯,天天往他的墓地跑。时至正午,烈日如炬,我头上戴一顶鸭舌帽,帽檐往下压住鼻子,戴了一个多月,鼻子以上的脸还算白,鼻子以下(包括耳朵)的皮肤晒成了酱油红色,彻底成了阴阳脸,整个人看上去阴鸷歹毒,有反社会倾向。开学后我去我表哥家拿自行车,顺带捎他一袋老家的鸭油饼,我半岁的侄子一见我就嚎啕大哭,我嫂子也被我吓得不轻,说我像刚从牢里放出来,给了我几块面膜,还有一只红霉素软膏。在墓地里,我步伐轻捷,飞快的绕过第一排墓碑,跳上石阶,直接拐进第四排,在刘默的墓碑前停下来,倘使刘默经常出来散步,傍晚归坟时也能这样熟门熟路,但他走路不如我快,神色也不如我凝重,我每一次站在他的坟前,都心怀鬼胎。我的背包里装着一块黄油面包和一罐可乐,起初我以为在墓前吃喝对死者不敬,跑到山下墓园管理室门口蹲着吃。对面车棚拴了一条黝黑硕大的狗(不知道品种),这个时分它也正在吃午饭,一条血津津的猪腿骨,足足一尺长;一钵用花盆(可能下头眼儿堵上了)盛装的剩饭羹,颜色混沌,看起来和糠没有什么分别,是猪食。我和这狗一块儿进餐,他优雅万分,只动嘴,啃骨头和喝糠都像做针线活一样悄无声息;我则双手并用,黄油不时糊在衣服上,嘴里还发出嚼吧和口水滚动的声音。我粗鄙不堪,但却毫不知耻,管理室的保安正在烧开水,窗口上慢慢起了一层白色的水雾,像透过漫天冰雪,他们隔着水雾看我,讨论我。我那时充满一种表演欲,察觉到他们的目光,更加灵感四溢,故意吃得越发落魄起来。我希望他们猜测我是一个痛失爱侣的画家(为此后来我特意买了一个画板),同时丧失的还有生存意念、审美取向和羞耻之心;我希望他们下达对我特别观察的命令,轮流跟踪我,不时记录,推敲我的每一个动作背后的含义,分析我在墓地自杀的几率;我还希望他们用一种色情的语调讨论起我死去的爱人,猜测她一定纤腰白肤,让我在床上欲仙欲死,而当她死去,我抱着她的尸体三天三夜。这些臆想鼓舞我,我发明了很多动作,加以时日,我发现在竭斯底里上,十九岁时的我已经达到一生的极限,后来我再也做不出这些疯狂之举。有一次我仰面躺倒在刘默坟前的土地上,把面包整个塞在嘴里,双手压在臀部下,也就是说,我在扮演一个四肢被牢牢捆住,嘴里塞了布的被绑架者。我身体抽搐,光用吸和咬慢慢吃着面包,面包碎屑落在鼻翼上、眼睑下,有时还塞进鼻孔里,呼吸很不顺畅,我猛力的出气,鼻水也喷出来;那时节阳光刺眼,无数金色的光斑像白蚁一样咬着我的瞳孔,我有时觉得就要瞎了,干脆阖上眼皮。在山下,保安站在狗身边,正在边吃饭边望着我,我希望他能体会这些过程,直达深藏在这中间的隐喻:刘默的死亡对于我来说,就是坚硬的绳子和腐臭的抹布,它们将我五花大绑,将我塞得严严实实;我在悲痛里苟延残踹,慢慢挣脱掉绳子,一口一口吞下抹布,而一旦意识到自己竟没有在悲痛里死去、却无耻的吃掉这种悲痛、吸收它的能量生存下来,这就好比吃掉爱人的尸体生存下来,此时,第二种意义上的悲痛又形成了另一根更加坚硬的绳子和更加腐臭的抹布。我演绎这种无限循环的绑架,渐入佳境,有时灵魂从体内飘出,俯瞰下方的自己,被自己充满力量的表演震慑,激动的泪如泉涌。吞咬时,面包经常被我一口从中间咬断,外面一截沿着我的脸颊滚落到地上,我侧过身,再度用牙齿把它叼起来,假如头一天下过雨,面包就泥水淋漓,成了一块真正的抹布,后来我精力集中,警惕非常,一旦察觉面包有掉落之势,就像在绿茵场上接头球一样,用脸颊把它顶回嘴里。
那年暑假结束时,刘默墓前的羊齿和艾草已经被我磨没了一片,露出的裸土隐约是一个人形,我最后一次躺在上面,感到身体的曲线被微妙的包裹在草皮的边缘里,我知道这就是我的位置,这是一口根据我体型制造的贴身棺材。那一天墓园的广播正在作响,说墓园新二区7排2号(号是瞎掰的,我忘了)有人合葬,请工作人员送一对儿五十公分的石狮子去。我躺在那里,听到小号奏响的哀乐,高潮部分有些走音,那曲调里有一种暧昧的温柔,后来又奏梁祝,一个女人的哭声夹杂在其中。我恍然间觉得那就是为我和刘默而准备的合葬,我闭上眼睛,感到自己的确就在一具棺材里,而刘默躺在我身边,在上坡时,棺木微微翘起,他的身体滑向我,头部撞在我的肩膀上。殡葬馆的人员为他画上了妆,手法浓重,是给中年妇女化的那种妆。他的脸被刷的雪白,一层腮红像玫瑰花蕊里的花粉,覆在我肩头,再过一个春天,那里就会长出一朵刺骨铮铮的花;他的下巴用钳子扳过,使得上下嘴唇强行合拢,唇被涂猩红色,边缘粗糙,扩散到嘴部附近的皮肤上,这样他的嘴显得大出一号,但仍然很美,后来他的下巴被撞,嘴又张开了,依然还是很美。我的脸上也被瞎抹了一层厚粉,嘴虽然没涂红,但因为眼睛闭不拢,用夹子夹一晚上也没用,而且睁开的程度不一样,左眼一条缝,右眼则几近怒目圆睁,显得表情狰狞。我知道我为何有这样一副尊容,我睁开眼睛,是在提防娄征,我即使和刘默在一具棺材里,也无法安下心来,我必须表情狰狞,如同亲临杀场,让所有见过我尸体的人(包括娄征)都心惊胆战,不敢靠近。我们的墓前不用石狮守护,我自己既是墓主,也是墓门口看守的恶狮。
哀乐和梁祝渐渐远去,刘默的墓前安静无风,一只白色的蝴蝶从碑后飞过,在我上方绕了一个圈,飞过一排的墓碑,飞到了坡地的当阳面,不见了。我悲从中来,弹立起来,掉头就走,后来再没有来过。那时我知道,我之所以要怒目圆睁,除了害怕娄征来从中作梗(把刘默从我身边抱走),更害怕刘默自己离开。我知道,假如我死后躯体内还保存着完整的意识和欲望(占有刘默),刘默也同样如此。当他躺在我身边,两人深深合葬在泥土之下,内里却不愿如此,他的身体渐渐形成一个指南针,脚尖永远指向娄征所在的方向。我张开的眼睛再怒火重重,也无济于事。这是最大的问题。只要刘默带着感官的身体留在这个世界里,先是僵硬的尸体,后是骨灰或者泥土,只要他的实体留下一点痕迹(哪怕蛛丝马迹),这实体里他生前的对娄征的情
欲就永远留存下来,他生前等待娄征的姿态就永远不会改变,他渴望被娄征爱抚的意念就永远不会消失。一年春天,或者春夏相交之际,当一对新葬的夫妇合埋在我们身后,梁祝的乐曲在整个墓园萦绕,刘默变成了一只蝴蝶,正如我之前见过,纯白色,触须修长,飞舞之时态度风流。在我圆睁的右眼之上,它飞走了,这个墓地在他的身体之上,永远处在阴暗中,现在它离开了阴暗,渐渐飞到了光线密集的地方,灼热的温度像娄征的手捧在他的脸上。它心意已决,永远不会回来。
我写时,起初每每假定刘默还活着,但这种情况下,娄征永远横档在我和他之间,我笔力软弱,如何都无法规避。后来就忍不住又把他写死掉,有时死的极早,远先于他实际的卒年。但如前所述,我仍然无法将他和娄征分开,在文字的世界里,他的亡灵像风一样灵敏,吹过的地方全留下他对娄征的爱情,这使我痛苦不堪、几度折笔。过后,我想要发明一种文字描述方法,彻底的消解刘默,使他的实体连一点灰都不剩,连“刘默”这个词本身也变成虚无。我年轻时,想象力毫无节制的疯狂蔓延,除此之外,经验浅薄,文笔浮躁,下笔时胆识也不够。关于彻底消解刘默,我总是写不地道,无法写出那种精确的、可实践的、令自己信服的文字,加上写作环境也实在聒噪,所有全部成了坑。
8.
我们念大学那四年,娄老先生病危了好几次,每次娄征都匆匆忙忙赶回去。那时节手机还鲜有人用,老家的电话打到他宿舍,有一回他不在,他们98级电子系的人全体发动去找人,声势浩大,还联系到了他在本市的几个高中同学(包括我和赵玲玲)。娄征家住我楼上时,我们都只是半大的孩子,他妈妈当时失眠,定期托我妈开一些安定片,我妈是A大附中医务室的校医,开药还算方便,我家对面住了一个俄语系的老教授,也经常来让我妈给他量血压,开一点降压药和维生素片,他肠胃也不好,口臭很重,坐在我家沙发上打了很多猪肝腥味的嗝,后来在零零年,他晨练时心肌梗塞死了。我妈给娄征妈妈开了药,总是差遣我去送,她不准我在他家多呆,时间超过十五分钟回去后便要挨骂,除此之外,娄征妈妈给的零食,她也叮嘱不让我吃(但我都吃了)。后来我经常给她打一些小报告:娄老先生蹲厕所奇臭无比;娄老先生经常偷吃娄征的干脆面和酸梅粉;娄老先生睡午觉时,把自己蒙在厚棉被里,整间卧室都是汗臭味,他卧室的门锁坏掉了,他草书了一张“午休勿扰”的字儿贴在房门口,谁要是不小心进去了,他就要大发脾气——我妈很喜欢这些小报告,渐渐的才不再管我。娄征家里不太干净,他妈妈在每个房间门口都铺了一块抹布,供人进出时擦脚,不过抹布长久不换,全都又黑又黏,像沾满了死苍蝇的贴纸,鞋在上头越擦越脏,除此之外,我从没见过他妈妈打扫卫生。他家的厕所也经常堵,有一回我碰见工人来疏通,他从下水道里弄出一堆臭哄哄的桃核和甘蔗渣,还有使用过的卫生巾,他把它们丢进一只大铁桶。后来在别人家干活时,他就说了很多娄家的坏话。十大几年后,很多老住户还记得这些坏话(比如我爸爸),他给学生讲课,说到青年科学家娄征,就说这小子小时候捣蛋的很,爱往马桶里塞果皮,当时把整个单元的下水道都堵得扎实。其实,这都是错误结论,那些桃核和甘蔗渣,都是娄征他妈妈扔的,卫生巾就更加是她扔的,但这我从来没有说出去。那时我和娄征在客厅里下军棋,她坐在一旁吃油桃、看言情,有时候她半躺在沙发上,脚搭在沙发沿儿上,每个脚趾甲都涂成了桃红色,非常艳丽,她站起来后,抓着一把桃核,翩然走进厕所,出来时手上已经空空如也,她走到窗户边,风吹动她的鬓角,她年过三十,但一脸忧伤,仍然风韵犹存,我从来不愿意说一个美人的坏话,这就是为什么当我给我妈打小报告,也都是只说娄老先生。
娄老先生病危时,也把自己蒙在医院的被单下。因为他鼻子上插了氧气管,微微把被单往上带,怎么也得露出点脑袋,他就戴了顶黑色的毛绒帽子,帽檐往下拉,遮住眼睛眉毛,只能看得见一个皱巴巴的鼻子。我妈去探望过一次,说真邪门,老头子还没死,就想把自活埋了。在我看来,这一点儿也不邪门,我们还住在娄家楼下时,娄老先生有一回叫住了我,说他那里有一张我爸爸的照片,是九零年秋天,他们一同去青岛开会照的,让我给捎回去。我跟他上他家,他拿剪刀剪开一张照片,左边是我爸爸,右边是他自己,他把我爸爸那半儿交给我,他自己那半儿丢在地上,地上有很多被剪下来的照片,都是娄老先生自己,后来他划了根儿火柴把它们烧了。那年娄老先生到处给人送照片,全是被剪裁过的合影,他们系里很多老师都有收到,照片背面写着什么“九二年冬,小郭于无锡太湖”“九一年春,小宋于金陵浦口”之类,有时还会提上一首诗,平仄对仗都很工整,但越是这样,大家越觉得娄老先生疯。娄老先生把风烛残年的自己从影像上全都销毁了,只留下几张年轻时的照片,黑白的居多,有一张他穿着军装,胸前一朵花儿,眉目有点像娄征,我看后,嫌这个老头太臭美,故意气他,说照片一点儿也不像他自己,他听后大怒,还找来镜子,指着自己的五官对比照片跟我辩论——那德性,真是教我一辈子都忘不掉。后来娄老先生终于死了,追悼会上的遗照就是这张,照片上他二十七岁,真实卒年却是八十二岁:躺在一面党旗下,一脸的痦子,嘴豁开,整个人像一截烂掉的树桩。看了遗照,再看看他,大家都觉得怪伤心。
那几年,娄老先生几次都快要死了,每次都特别真切,但次次又都活了回来。娄征从老家回校,带了很多奶粉、麦片和太阳神口服液,都是娄老先生住院时别人送的,他自己不吃,放在宿舍,惹来了很多蟑螂。娄老先生留曾下一本遗著,托付他学生等他归天了再出版,但阴差阳错,他还在世时书就上市了。这书当时只出了平装本,看内容是本杂集,里头有两篇中篇,若干杂文,书名就直接用了其中一篇名《美学的遗嘱》,当时我觉得这世上最没脸谈美学的人就是娄老先生,没有买。过了几年,娄老先生真的死后,这书被另一家出版社再版,这回出了个精装版,我一个朋友当时在出版社当编缉,她给我发了一份书的电子版,说她自己读后很喜欢,让我看看,我看了之后,胸口像被人戳了一剑,忽然发现当年我在大学时,冥思苦想废寝忘食,拼命想要写出的就是这样的书,但我没写出来,却让娄老先生这个糟老头子写出来了。后来我自己也买了实体书,到现在还不时翻开看看。
当时,我们帮忙一起找娄征,一共有几十个人,大家分散找。最后赵玲玲在他们学校的操场上找到他,他正在跑步,听闻父亲病危,他一言不发,一把抢了赵玲玲的矿泉水,猛灌了一口,才问赵玲玲有没有钱,拿了她的两百块钱,他就跟一个抢匪那样一溜风跑了。这些都非我亲见,是赵玲玲说出来的。那天我去了他们校外的网吧找人,正找着呢,有人跑来告知人已经找到,都赶去车站了,大家可以散了——我去网吧门口买了包中南海,跟同去的哥么进屋一人占了台机子,打了一晚上星际(技术由此提高不少)。赵玲玲说,那时他和娄征还不算熟,掏钱时,本来打算留一块公交钱(她跟我一个学校,到娄征他们学校要坐二十分钟车),没料到娄征毫不客气,一把全给抓走了,里头还夹着她刚买的一条皮筋;她说娄征谢也没说一声,他低头脱了鞋,把沙子倒出来(跑道边有个沙坑),又套上去,人跑了,留下一股汗臊。娄征没跑时,脸上全是汗,还有喝矿泉水时漏出来的水,他左边的眉骨不停的跳动,好像一条在沙滩上挣扎的鱼,但右边却沉稳如山,赵玲玲说,后来她做了娄征的女朋友,才知道娄征的五官都是这德性,左耳朵能够上下移动,右边却不行。那时娄征的样子怪吓人,赵玲玲觉得他恐怕都不认识她,如果站在他面前的是我,娄征也同样不认识,他就那么朝操场的大门跑掉了,搭在肩膀上的运动T恤震掉下来,他也没回头。赵玲玲说,她当时挺生气,本来捡起了娄征的衣服,汗臭逼人,想想又丢了,还故意在上面踩了一脚。四天后娄征忽然跑去她学校还她钱,一下变得像个绅士一样风度翩翩,请她吃了顿饭,四目相对时,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皮筋给她,正是他上回一把给顺走的那一条,娄征面无表情,右手的中指上斜挂着那条红色皮筋,看她一眼,示意她过去拿,后来又朝皮筋上面吹了口气,她说那一下,娄征简直顶坏顶坏,但她忽然间就被迷的晕晕乎乎,从此就糊里糊涂喜欢上了他。她说的这些,一点也不对我的胃口,她述说娄征的行径,明明在形容一个悍匪,却柔声蜜意、眼波含情,用词和造句里也都带有一种包庇的意思,如果换做我来形容,效果肯定大相径庭。但我不否认,她的描述是真实的,她的爱情也是真实的,就像早几年前,刘默也一定这样的描述娄征,这样的爱娄征。
在里,娄老先生写到,他是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年轻时写罗曼蒂克的,□□挨了批斗,几年走路没有抬过头,脊柱往后过度突出,四十岁上变成了个驼子。五十岁以后,他得了糖尿病,肠子也有问题,从此再没拉干净过屎。他腚眼子中间永远塞着一截屎橛子,有粉笔头那么大,用手一抠就能出来,但光靠腚用力,几天也挤不出来;他腚眼四周长出几摊又红又薄的烂肉片,他用镜子照过,看起来有点鸡冠花的意思,用纸一擦全是红豆沙一样的血块,还有一股猪下水的味道。课堂上,他给学生讲美学,谈到美是一种纯主观的快感,他总是坐在凳子上,那时他腚眼上像是被涂了油和辣椒、放上烤肉架滋滋的烤,他使劲儿在凳子上摩擦,有一两次,实在痛痒难耐,他只好奔出教室,在走廊里挠起来。娄老先生写到,他屁
眼里塞了一截屎,就像嘴巴里塞了一截屎,从此他一说话别人就笑,他的人生大势已去。到了五十中旬,他头发就全部花白,五官也渐渐萎缩蜷曲,鼻毛总是掉在鼻孔之外,瞳孔里尽是黄褐斑;除此之外,身上一年四季都蜕皮。他每天洗澡,脚下都堆积了一地白色的腌臜,有手臂上的大块角质层,有头皮屑,还有胸面前像胶水痕迹一样又软又薄的烂皮,这些东西倘若冲进下水道,就会发堵,只能用笤帚扫进垃圾桶,远看像人的呕吐物,闻起来有点狐臭。在他这具渐渐化为烂泥的身体里,他的精神全部下陷,从六十岁开始,他就生无所恋、想要寻死。里说,他不害怕死亡本身,永久的陷入虚无,这对他来说求之不得;他只恐惧短暂的逗留,当他作为一具尸体,他会被人剥光,用棉棒清洗屁
眼,用毛巾擦拭躯体,这时他最丑陋的一切全部都将袒露无疑,他屁
眼里已经喷出来的粪便,他身体上永远剥不干净的死皮,他整个人是一只巨大的飞蛾尸体,落下一层层有毒的灰烬,而他的阳
具本身,像一只被割下来的鼻子,掉落在腹股沟之间,一被人触碰,就流出漆黑发臭的糊状物。他恐惧这一点:他一生臭美,臭美得离谱;而当他死翘翘,他的躯壳会像传染病一样,危害所有人的美学,让每一个人铭记住“丑陋”本身。每一次入睡前,他都怀疑自己将就此死去,他把自己牢牢包裹,恨不得在被单上贴一个标签:丑恶,勿视。他长期被病痛困扰,随时可以死去,但他几经挣扎,总是又活过来。在漫长的弥留之际,他想聘请一个瞎子,后者举起一把斧头,把自己砍成肉酱,再用箱子装起来,丢进河里;或者在一个晴天,假如他能提起精神,他要让儿子带自己去动物园,他要敏捷的跳进熊的驻地,他伸出一只胳膊,让熊闻闻自己有多美味,最好有三头以上的熊,把他撕成几块儿,然后逐一吞食;他也想像卡夫卡一样,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挖一个地洞,然后把自己深深活埋:他希望自己消失,以一种物理的方式彻底消失,没有任何人的视线所及,他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死亡。
娄老先生不是驼子,一辈子都腰杆挺直,他也没有糖尿病,但他拉屎有问题,这个属于实情。上述所说,是他的开篇部分,看了之后,我明白他为何要嘱咐自己的学生,等他死后再出版此书。这本书是他丑陋的尸体里最恶臭熏天的心脏,谁看了都会膛目结舌,觉得这个老头子晚节不保,就算他再装疯卖傻,也躲不过去。他在一篇杂文里说,哥白尼死后,才让人出版他的《天体运行论》,与此类似,他也不愿意让自己老迈的身体站在世人眼光的最前方,挡住自己的著作中更夺目的光辉(我真怀疑这光辉)。他写到,永远不要让世人把作品和作者本身联系起来,让他们忘掉作者的存在,作者本身肮脏、丑陋的个体,是读者他们伟大作品的唯一障碍。
9.
赵玲玲说,当初娄征掉头就跑,T恤从他肩头滑落在地上,她没有去捡,过后她一直后悔。她说正因为如此,她和娄征的爱情从最初就存在缺陷,这不是娄征不够英俊阳刚,是她不够温柔。假如她当时没有在T恤上踩一脚,还啐了口痰,后来操场上来了一个遛狗的老太太,她希望那条狗也能在上面撒泡尿,结果它没撒,嗅了嗅放了个屁就跑掉了,她还颇为失望——假如她当时这一切都没有做,而是红着双颊,拾起那件T恤,浓烈的男性气息像无数肌肉发达的手臂将她按倒在地,她浑身无力,把T恤折叠好,带回宿舍清洗干净。假如事情是这样发展,她说不管她和娄征那混蛋最后的结局好赖,至少他们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头。我问赵玲玲完美是个啥意思,她支支吾吾,半天不能作答。最后她狠狠在我胳膊掐了一绞,痛得我差点背过去,她说,完美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就是君子永远英俊潇洒,淑女永远小鸟依人;就是淑女即使在最委屈悲苦之时,也绝不能在她的爱人手臂上掐一绞,她永远屈从温顺,忍辱负重,她的躯体肌肤、四肢五官是拔掉了牙齿的非洲母狮,草原雨季的水洼和旱季的燥土,她一旦献身给她的爱人,就再也不能怀念;她在爱人面前盈盈而卧,像一头鹿闭上眼睛等待被捕食,永远不具备攻击性。赵玲玲说完后,捂住自己的脸,又猛掐了我一绞,她说她刚说完就已经后悔,可事已至此,请我保密,要是敢到处乱说,她就要宰了我。我明白她为何后悔,这也是她最羞于启齿的梦,本来只该像娄老先生一样,写成遗著等死了之后再公布于世,但世事无常,都被我听去了,现在我还要无耻的写出来。
我后来意识到,不管是赵玲玲,还是娄老先生,他们的梦想都是成为刘默。不同的只是,一个想成为活着的刘默,一个想成为死后的刘默。我知道,假如那一年,是刘默站在娄征面前,是刘默看着娄征转身跑去,他肯定会拾起后者的臭T恤,放进自己的书包,回去为他洗涤。而他被娄征劈手抢走的两百块钱里,没有皮筋,却夹着一片剃须刀,为此他惴惴不安,还有些异样的羞涩。那年我把刘默带到我家,其实他愿意来,是因为我骗他说娄征也会来,我说中午咱们三人一起吃饭。我让他坐在我的床上,开始跟他说娄家的坏话,可他听不太进去,老是左右四顾等待娄征来临,后来娄征没来,娄老先生却来了,而那时,刘默已经躺在我床上睡着了。娄老先生会来,因为他是个疯子,每天都在到处乱敲门,那天我开了门,他蹦进来,从一个破烂的电工册上撕了两页,塞给我,张口就说:小谢(把我当我爸了),梅兰芳先生要来开唱了,我给你一张肉券一张饼券,你换我张戏票。娄老先生额头上满是漆黑,是墨汁,身上穿得还算干净,给我的两张破纸上,猪和麦穗画的都挺传神。我没理他,往卧室走,想叫刘默看看,娄征他爸的确是疯子,我所言非虚。但刘默没醒,娄老先生却给跟进来了,他一看到刘默,张口结舌,彻底发了疯。
娄老先生在遗著里写到,他年岁老大,愈发恶丑,想要从世界上忽然消失。但那时他已经终日躺倒在病床之上,面对自己丑恶的躯壳,他奄奄一息、无计可施。他写到,有一天,时至正午,他刚刚大便失禁,按了铃子,护士还没赶来,他躺在一片温热之上,听到体内的稀糊糊透过棉褥,滴在床下的地板上。在护士来临之前,他感到一阵痉挛和绝望,这时他眼下开始充血,他的视野所及之处,全是一片鲜红,自己扬起的手臂,像一束从茎秆到花朵都艳丽夺目的玫瑰,这时,他忽然获得了美神的旨意:你既然无法从丑恶中消灭自己,就将自己扭曲成美。
这些描述,纯属放屁,我完全清楚,娄老先生获得什么狗屁美神的旨意,不是在自己的粪便之上,不是在自己生命垂危之时,他这么写完全夸大了他的主观想象力。真实情况是,在更早的时候,一个夏日的下午,娄老先生在看到刘默的瞬间,忽然获得了美神的旨意。那时,我的窗口朝向南方,季风吹拂窗口的纱帘,许多喜鹊的叫声浮动上来,而刘默平躺在正对窗口的床上,他的头微微歪向外侧,下巴是尖的,而右脸颊由于夹在脖子和肩膀之间,肌肤荡漾,显得有一点肉——白皙,而且很柔软。上至他的鼻翼,下至他的膝盖,这些部位当阳当风,被包裹在一团明亮而浮动的光线里。而他紧闭的双眼,之上的额头;以及小腿,一只脚穿着鞋子,另一只脚光着,这些部位沉入阴暗。娄老先生在他的里,还原了这些场面,但他厚颜无耻,把这个睡美人写成了是他自己。他写到,七十岁的老头,在粪便的臭味里逐渐死去,但他心中安详、愉快坚定,这时他臆想并且充分的相信:自己其实是一个为情自杀的十七岁美少年。娄老先生写到,老头毫不吝啬,撕开覆盖身体的被褥,把自己的身体展露出来,躺在万人瞩目的苍穹下。那些蛰伏在他(刘默)身体两端的阴影,是逐渐降临的死亡,它像一道慢慢关闭的教堂大门,缓缓移动,最后在他(刘默)身体的中间(腰部)合拢,这时他(刘默)完全的死去,除了死亡本身的阴影(但它也是透明的),他浑身未着一丝,每一寸皮肤上,都有令人欲火横流的美丽。娄老先生写到,整个宇宙间,龙吟虎啸,哀乐狂鸣,他(刘默)的右手从床沿边滑下,指尖搭在地板上,他一生里所有的爱情都从指尖滴落出来。丑陋的老头得到了狂喜一样的死亡,字幕出现:美神已死,美已死。
我注视着沉睡的刘默时,也感到有些羞涩,这是一种想要占有其而不得的羞涩;娄老先生注视着他时,恐怕也有些羞涩,这是一种想要变成其而不得的羞涩。但刘默处于沉睡之中,他也隐隐有些羞涩,那羞涩与我和娄老先生都无关,那是等待娄征,渴望被娄征占有的羞涩。当我臆想他依然活着,为娄征洗干净他的T恤,心中担心娄征发现那片藏在200块钱里的剃须刀时——这实际上是娄征的剃须刀,十七岁时,娄征总是随身携带一把剃须刀,他在教室里摆弄那玩意儿,磨着下巴上的青色胡茬,有一天,他将其中一把随手乱放,弄丢了——刘默想到自己一直保留那把剃须刀,而娄征即将发现这一点,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而他如果真的还活着,无数次席卷他的羞涩也一定再次将他席卷。意识到这一点,我立马中断想象,告诉自己:幸好他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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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丰富,涉猎广泛,福利满满,偶尔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