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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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诞生在臀部之下
1.
我时常回想起刘默,当他还是一个人,或者后来当他变成一具尸体。我们97级的学生都知道他,他那条青色的汗衫,整个夏天都是透明的,我们透过那汗衫看到他的背部的线条,比透过女生的衬衫看到胸罩还感到害羞、窃喜;当他走过足球场,我们总是故意把足球踢向他,我们会适当控制力度,让他慌忙的避过,但又不会被伤到,他闪躲时,像女生一样柔软的四肢总是显得相当扭捏,他最后低下头,把球捡起来,走向球场,我们总是争先恐后,在起哄声里跑到他跟前,啐一口痰,恶狠狠的拿回球。我以为娄征也会想他,但娄征不愿回答这个问题,后来他说,他不愿去回想一个被自己弄死的人。
我们想象过刘默穿裙子的模样,有一次,我们曾经热烈讨论过要在厕所围住他,逼他换上一条裙子,或者干脆把他弄晕,然后扒下他的衣服,亲手把裙子给他套上去。我的意见是,应当是一件白色的、或者翠绿色的连衣裙,皮肤白的人穿起来好看,我的参考对象是班上的文艺委员赵玲玲,她就有那样一条裙子。我还说,裙子在肩部的地方要有些装饰,总之能挡住他的肩膀,不要露出来,男生的肩膀无论如何比女生宽,只要挡住了肩膀,从外观上看,他就是个女生了。我们有很多类似的言论,好像对他的每一个从来不曾触摸的身体部位都了如指掌,我们在足球场的草皮上哄然大笑,只有娄征一个人沉默不语。我们于是调侃起来:哥么儿,别小气嘛,不就意淫一下你老婆嘛。娄征撇撇嘴,他说:放屁,人妖。我们于是第二次起哄了,我们那时候都嫉妒娄征,甚至有些恨他,恨他那讨女生欢心的英俊脸蛋和挺拔的身材,也恨他那一脸的鄙夷和无所谓的态度,我们最恨的是,刘默总是见了他就脸红。
我十七岁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哲学和淫秽思想。我爸爸书房里的几柜书已经无法满足我发狂的思维,他把他的教师借书证给我,让我骑单车去他们A大的图书馆找书看。那时我还有一个表哥,他正在A大念机械,周末他来我家吃我妈烧的菜,饭后和我打一会儿游戏,两人就并肩骑着自行车去他们学校。从A大的中央大道到图书馆的路上,有一个小湖,夏季荷花开了一湖,很多女大学生坐在湖边看书,每次骑车到这里,我表哥都放慢车速,目光逐一盯过一双双大腿,一团团被上衣束紧的胸脯,盯完后他意犹未尽,下头硬的要命,整个人被顶的看起来高出一截,每到这时,我就笑嘻嘻的对他说:车哪儿买的?高科技嘛,车座垫还可升降哪。他脸皮厚的很,也笑嘻嘻的回答我:狗日的高科技,现在是个车坐垫都能升降,怎么,你的那个不大灵?估计得给它弄点药,伟x哥,包你升的比我高!我听过后,觉得像是吃了个鳖,其实我可以告诉他,假使湖边坐着看书的不是那些穿裙子的姑娘,而是穿裤子的刘默,我的车座垫绝对能升的比他更高,假使居然是穿裙子的刘默,我恐怕已经升到云里飘着了。但我什么也没说,我后来一直后悔。
十七岁的时候,我在A大的图书馆里看《查拉斯图特拉如是说》,每看到一句精妙的句子,我都幻想那是由我第一次发明并且呐喊出来。我浑身赤luo,伏在一片巨大的旱田里,喊出这些话,为自己的强大思维和话语本身的摄人魅力而激动万分,而我身下躺着一个人,他用痴迷的目光注视着我,他雪白的身体像打在高光下,深情款款的起伏着。我的小弟弟不断深入他的身体,我的嘴巴不断喊出那些真理,他的脸上一片红晕,是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迷醉。我十七岁的时候,希望自己是个超人,除了宣告真理和释放光芒不干别的,而我的真理总在情欲里诞生,我的光芒只在淫
秽里释放,情欲和淫
秽的载体,都是刘默。
刘默死了之后,我曾想说服我爸爸,一起去看看他的遗体,在一间充满冷气的房间里,我们会看到那张床,如果是正午,窗外会有硕大的蜜蜂撞着窗户,我会揭开一条白色的被单,不能快速的揭开,要慢慢的,柔和的,让被单像是在水面自然而然的浮动起来,我们能听到布料摩擦的声音,这些声音是一部电影的序曲,结束之后,在下面躺着的刘默就会出现。刘默死的那几天,我像一个骨头被抽掉的人,坐在我家的阳台上发呆,一只苍蝇观察了我很久,发现我对它毫无加害之意,就放心的在我的手臂上散步起来。我爸爸抽了我几个耳光,他勒令我去学校参加会考,他不知道他的儿子身上出现了什么问题。我那时想要跟他提起那个请求,如果他看到刘默,他会谅解我——我的血液里是他的血液,我的基因里是他的基因,我的欲望也会是他的欲望,如果他让我带着他坐上98路车去鼓楼医院,让我带着他穿过南门走过走廊,最后再上电梯,就像跋涉千山万水去看一次海市蜃楼,他如果让我带着他去看到刘默,看到他的眉毛,看到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唇——那嘴唇让我想念的痛不欲生——看到他的脖颈,看到他的胸,两旁柔软的手臂,这样一直看下去,我知道,只要我爸爸亲眼看到了刘默,他一定会谅解我。
在死因被查明之前,刘默躺了两周,我爸爸看到刘默时,他已经像一块被发酵的面团。我的同学们都在遗体告别仪式上看到了那时的刘默,我知道他们肯定很满足,他们终于看到了被毁坏的刘默,最丑陋的刘默。我可以想象,他的身体浮肿,脸胀大了一倍,五官像是鱼的内脏,充血,松垮,他不能再穿绿色的汗衫了,他会把那件汗衫撑破,他大概穿着一套笔直的黑西装,光看躯体,像一个被车撞死的中年臃肿男人。娄征也看到了那个刘默,我没有去,我让他也别去,但他不听,他的固执,也是我恨他的一点原因。
2.
我从小就认识娄征。
娄征住在我家楼上时,经常跑来敲我家门,让我去阳台上帮忙捡一下他家被风吹下晾衣绳的衣服。当时A大的教职工宿舍就在学校旁边,出了校西门穿条巷子就到,那是八十年代初建的公寓,一排两栋,一共六排,每栋5层,都坐西朝东,我家所在的4幢,阳台正对着围墙内A大的女生澡堂。一年四季,我们宿舍楼的排水系统都处于抽疯状态,一楼和二楼的水泥墙面总是湿淋淋黑黢黢的,我每回骑车回家,还没到单车棚,就能闻到一股人体排泄物的味道。我爸当时刚评上副教,才给分了这套房,此前我们一家三口住在校老档案馆的二楼,原先那是间教室,没厨房没卫浴,上厕所要绕一个矮坡跑到教学楼。娄征的爸爸是文学院的老院长,我们刚上小学时,他就已经一副老的快要死掉的德性,我们刚搬他家楼下时,他穿着一件背带裤,叼着烟斗来看工人把组合柜弄进我家大门,他拿着几个桔子(烂的快发霉了)塞给我爸爸说,小谢啊,欢迎欢迎,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休要失了人情。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他是娄征的爷爷,我爸爸一直叫他娄老,那时他神志还清醒,也有些文人的风度,烟斗擦得蹭亮,经常让娄征骑在他脖子上揪他胡子,后来过了几年,他老糊涂了,就干出了很多让人笑掉大牙的疯事。娄征家里的事情我是慢慢知道的,这些事情,我爸爸从不爱说,都是我从我妈嘴里听来的,我爸爸一旦和我妈吵架,数落她各种令他无可忍受的败坏道德,第一条总是:你你你,你们这些女流之辈就是爱到处嚼舌头。
遇到刘默之后,我开始恨娄征,我就老是琢磨着把娄征家的那些丑事统统告诉他。我常常幻想,我会这样开头:4年前,只要你在我们A大老教工宿舍住过,你就不可能不知道,娄征他爸是个疯疯癫癫的怪老头……
娄征让我帮他捡他家掉下来的衣服,有时候是一条发黄的羊毛背心,上面一股烟味,这是他爸爸的;或者一些总是洗不干净的足球袜、一条红色的篮球裤,这是他自己的;但更多的是一些漆黑的、在根部刮脱了丝线的丝袜,鲜红色的、表面秀着金色和亮兰色蝴蝶花纹的胸罩,还有小巧的像红领巾一样的女士内
裤,每次这时候,我都激动万分,觉得捡到的是和爸爸书房里的泥雕一样伟大的艺术品,可是我妈总会劈手从我手中夺走这些艺术品,她一边拉下因为剁肉而挽起的衣袖,一边怒气冲冲的挺向家门口,她把那些东西塞进娄征手里,干笑两声,顿一顿,才自以为很温柔的说:这方向正当风,娄征啊,让侬妈晾衣服时用夹子夹住,省的老掉,是不啦?
我妈一直认为,娄征他妈是故意让胸罩和内
裤掉到我家阳台的,她有一回捏着那胸罩说,啊呀,几多厚的海绵垫哪,侬垫给谁看?娄征妈妈当时三十出头,比娄老先生小三十岁,早先是A大文学院的学生,大概算是听过几节娄老先生的课,娄老先生和前妻的女儿也小不了她几岁。她在A大的图书馆上班,穿银灰色的呢绒大衣,里头套一件黑色的紧身衣,有时系条碎花的绸质围巾,有时不系,我拿着我爸爸的借书证去借书,她总说,好乖,我家娄征可讨厌看书的啦。十多年后,我爸爸积劳成疾,我回乡探望,去A大图书馆给他借闲书消遣,她还在那里,戴着和从前一样的细金项链,低头帮我扫描书,她问我爸爸的病情,又问起我在美国时可曾和娄征联系,说她托系里出国公干的小赵给他带过咸鹅,他也无回音的啦。
后来有一次,我真的开了口,我注视着刘默,向他述说娄征家的丑事。我倒没有说他妈妈鲜艳的胸罩和精巧的内
裤,我认为那胸罩和内
裤,以及它们遮盖的胸部和股
沟本身都是光彩照人的,让它们变得不光彩的是娄征爸爸那副老朽腐烂的尊容,我挖空心思的挖苦他爸爸,嘲讽这位娄老先生。娄老先生五十出头时折腾出娄征,六十出头还差点又给娄征弄出一个弟弟,可是到了将近七十,却忽然变成了个讨人嫌弃的干瘪老头,我批判的就是这个老头,和这个老头的精子制造出来的娄征。我让刘默坐在我的房间里,之前的清晨,我刚匆忙换了一床浅蓝色的干净床单,不然他就会看到在床单中心一团发黄的痕迹,透过那个,他就会看到夜里想着他手
淫的我。他靠在床上,我与他隔开一点距离,用一种宣判的口吻像他描述:
晚上,娄老先生喝了点小酒,他站在衣柜前,望着躺在床上的妻子,她只穿一条睡裙,两条长腿拢在一起,像两个相拥而眠的赤
裸吉普赛女郎,他忽然间情
欲横生、不能自拔。他一把脱去穿了半个月的羊毛背心,之后又脱掉的确良衬衫,他心中异常快乐,酒让他的身体有了一种年轻时才有的灵敏感,他几乎是一跃而起,跳上了床。他一把抱住妻子,撅着嘴对她说:我要。我要,他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完成了噘嘴的动作,这让他确信他真的年轻了至少二十岁,用那种低沉的、喉结滚动的声音说我要,这声音性感的连他自己听了都想化成一具女体,躺在他身下供自己索取。妻子从睡梦中醒来,看着他,他用一个微笑回应她,点点头,再一次强调了他的请求:我要!我要!她皱起眉头——这动作有些不对,她难道不该轻轻哼一声然后围住他的脖子么——她的眼睛动了动,娄老先生从这双潮湿的漆黑的眼睛里看到了厌恶。厌恶。这个词让他好像当头挨了一锤,他继续注视着她,希望确认那厌恶只是她被吵醒后短暂的床气,但她继续冷漠的盯着他,忽然她用手捂住鼻子。啊,这是什么味道,他也闻到了,发酸,发馊,像一条在盛夏里捂了一个月的发臭内
裤,她在盯着他,他低下头,看到自己的胸,他吓了一跳,他好像看到了一块被割开摊平的猪大肠,他的皮肤发黑发油,松松垮垮,肚子上一道道肉褶像是坍塌的帐篷,垂直掉下去,搭在她平坦的腹上,他连忙向后一缩,使得那可怕的病毒一样丑陋的肉远离她。当他再一次望向她,开口想说什么时,他再一次闻到了强烈的体臭,他终于醒悟这臭味发自自己的身体,他怔住了,这发现让他相当惊讶、失落、羞愧,他多希望自己的欲望随之平复,快速穿戴整洁,然后逃离她的视线,但让他难堪的是,他仍然处于剧烈的勃
起之中,那个部位有一种奇异的瘀青色,看起来像是一只死僵的青蛙,他再一次为这丑陋感到羞愧。他伸出手,遮挡住她的眼睛:别看我。你看着我,是我的奇耻大辱。她轻声问:要做?他无法回答,她挪了挪身体,平躺在他身下:来吧。他盯着她的乳房,摸上去,他要细细的绕着那红色的乳晕吻一遍,他忽然感受到她的目光,一种做贼被抓的羞耻又袭击了他的胸口,他粗暴的命令她:别看我!她闭上眼睛。他低头舔下去,她喘息起来,他捂住她的嘴:别出声,就像死了一样!别出声,别让我意识到你在忍受和一具年老丑陋躯体的交合!他离开床,从抽屉里拿出几颗安眠药,递给她:吃了。他坐在床边,看着自己的妻子终于沉入死一样的睡眠,就像死了一样,就像死了一样,他的心口终于恢复了一片明朗和自信,他慢慢解开她的睡衣,开始从容的在她身上耕耘。
我把这些告诉刘默,每一个细节都详细的述说,有时候还刻意重复,好像那是我亲眼所见,或者好像娄老先生就是我。刘默听了之后,不发一言。我追问他感觉怎样,他有些不好意思,垂着头,最后才说,你该去写。他误会了我的深意,虽然我所说的细节全部出自自己的想象,但我坚信,那就是实情。我本想继续告诉他,娄征就是这样诞生的,她的母亲像一具尸体那样躺在他父亲的身下,他就是从一具尸体里出生,他的体内一丝不漏的遗传了他父亲的系统,他也是一个娄老先生。但我觉得这样用心险恶的太过明显,会显得我自己像个疯子,后来我又想,也许有一天,刘默自己会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没有说。
我们一家在A大的老教工宿舍住了好几年,后来,A大校方出大头,多数老师(包括我爸爸)集资出小头,在市中心红水小区建了房,都搬走了。那些老公寓就成了博士生宿舍,去年我去见一个高中同学,他工作了几年,又考到A大读博,我跟他在宿舍楼顶喝酒看了一晚月亮。那夜月色清澈,我对他说,这栋楼里曾经住过一个娄老先生,就是娄征他爸,他经常拿着一本电工查电的破册子在楼梯间窜来窜去,还把他写的书铺在家门口当鞋垫,是个疯子。我的这个同学不以为然,他说,还说别人疯,你自己最疯。我觉得很有趣,如果我知道那个时候,大家(包括刘默)早都已经把我当成一个疯子,在跟他说娄征的坏话时,我就应该更加竭斯底里,不必保持任何矜持。
3.
我十七岁时,是班上的体育委员。我个子还算高,但体育毫不突出。踢足球还可以,当前锋射门的准头虽不够,做后卫耐力还过得去,实在遇上烂队,也能去顶替门将。打篮球就完全不行了,我两只眼睛都是200度的轻度近视,心里有点臭美,没愿配眼镜,加上我天生有些左撇子,小时候被我妈强行给纠正过来,导致两只手的发展违背自然、灵巧度都极其有限——控球不行——闲暇的时候,我看娄征和校队的人(那些哥么儿跟黑人一样猛)打球,有时也手痒跟着玩玩,一见我运球,他们都要骂娘。我当体育委员,因为我们的班主任老宋是我爸爸的学生,当年从我爸爸那里借过很多线状旧书(我爸爸爱收集旧书),他有些投桃报李的意思,想要给予我些帮助让我成长。我成绩不拔尖,上课爱走神,担任其他班干部实在惹人非议,有一回课间,我跟班上的吴胖子打闹,被老宋当场抓获,老宋说损害公物影响班风下不为例,但他又说我往吴胖子屁股上丢的那几下粉笔准头还不错,说我身手敏捷,倒能当个体育委员。
我的同学觉得我为人不正派,我当体育委员,他们都很喜欢。上午的课间操,班里有一半人跟我打了招呼就不去了,教导主任审阅时,看到我身后稀稀拉拉几个人,精神也很萎靡(做跳跃运动像猴子抖虱子),每天都要扣2分。体育考试我负责记分,也经常帮忙谎报成绩,别人让怎么改怎么改,有时候还大方的让他们亲手改,有几个女生长得跟海豹似的,非瞎改了一个猎豹也跑不出的成绩,东窗事发,加上后来我在校运动会中办事不力,很快被免了职。
校运动的事情是这样,老宋把花名册和报名表交给我,拍着我的肩膀说,小伙子,好好负责班里的动员和报名,我把头点的很痛快,但这两件事我都没屁也没干。运动会前两天,我和吴胖子、娄征去校门口的老罗饭馆吃猪脚火锅,这家店有冰镇的青岛啤酒,每瓶比超市贵两毛,但老板能附送一饭盒的冰块,自己拿筷子戳烂,酒温了能随时添,我们三人要了一打酒,坐在靠门边的桌前,一边吃喝,一边擅自决定了所有参赛人员名单。吴胖子拟定了以争取史上最多荒唐笑料为指导思想、以争取史上最佳揩女生油机会为中心任务、以争取史上最落后班级排名为最终目标的总方针,他挥笔亲自安排班里三个最柔弱漂亮的女生去跑2500米,以期望在她们昏倒时,由我们三人提供强有力的怀抱。我对这不大上心,但还是装得颇有几分兴趣,娄征对这也不上心,他装都懒得装(我也恨他这点)。娄征那时啃猪脚正啃的津津有味,而且啃的很有一套,他咬经络又快又准,嚼上几口灌一口酒,牙缝里一点不塞,他脸吃的发了红,后来唆使老板的女儿(她正在感冒,不停擤鼻涕,见了他便羞涩的强忍住鼻涕)去偷汽水的吸管,他拿来吸骨髓。后来我们又让几个矮瘦子去扔铅球,高瘦子组队拔河,矮胖子去跳高,高胖子去跑接力,吴胖子欣然接受自己去跑最后一棒。这样办事,我毫不愧疚,只在把刘默的名字写上男子5000米时有些心怀鬼胎,下意识的抬头四顾,但他们谁都没有注意——而其实我说了这么多,叙述时唠唠叨叨心神不宁,顾左右而言他,都是因为我将要说到这一点。
4.
大学时,我开始写。在九八年,国内互联网还没有普及,大学生自己配电脑的也很少。当时我们宿舍有两个人在玩红警,起先他们跑到学校机房上网玩,但机房按流量计费有点吓人,他们便干脆合计自己买一台机子,问我愿不愿意凑份子,我手头刚好有些闲钱,暂也没有其他预算,三人合买了一台586,在宿舍拉电话线上网。这台586出世之后,我们宿舍成了各路豪侠的聚集之地,打红警,包括后来打星际,全是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十多个智囊团挤在其后,指点江山,哄闹不绝。我不打游戏,也不爱聊天,轮到我用机子,不知道干什么,就在网上找书看。我们对门宿舍有一个哥么儿,在校报的情感专栏当编缉,因为校报影响力微弱、读者寥寥,他总是收不到投稿,专栏整不出内容,听说我爱在网上看,就请我顺便帮他找点校园文学,他拿去改个主角姓名,塞进专栏充数。网上的鱼龙混杂,我帮他找校园文学时,经常误入一些《春情蜜意》《美女大波》的纯黄色,这些在内容上奔放至极,但遣词和造句上都很有问题,看得我十分惋惜。十年前,我在娄家门口捡娄老先生写的书(见第2章,娄老先生把书当鞋垫),撕开叠纸飞机,娄老先生的书全是大出版社出版,纸张质地厚而腻,叠的飞机架子稳、耐力好,从我家阳台扔,能飞过巷子,飞进A大围墙,有几次还能飞进女生澡堂的窗口。我叠飞机前,把纸张举起来,对着亮处比划边线,有一次在其中一页上,我看到一副水墨插画,看过之后,终生难忘,那是一个赤
裸少年,美丽不可方物,后来时间推移,我常常把刘默和这个少年混淆——娄老先生在画下写到:寥寥数笔,曲线毕露,着墨之处,尽得风流(从那时我就知道娄老先生脱不了是个老色鬼)。我以为,写一样露骨至极的东西,就如同那副画,只需露骨至极的将露骨至极写出来,除此之外,全是狗屁。在那些黄色里,我常看到娇躯、巨乳和雪丘,嘤咛、莺声和软倒,我觉得这些词在语义上太引申,形式上太抽象,拼凑起来的东西,差不多像一个腹部沾了粪便、乳房上抹着沥青,阴部还被泼上了鱼鳞的裸女,遮遮掩掩,肮脏难看,全然不得要领,看到后来,我便忍不住想自己操刀写一篇。
我写,从来没有碰上过好时机,写到全情投入时,常有人从隔壁跑来,哐哐敲门,大嚷说要借机子查个资料,害得我的没有一篇完结。大学毕业时,我们宿舍那台586已经破败不堪,丢给了宿舍一个留校读研的哥么儿。我们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大概五年前,他忽然写了封email给我,问我是否还记得早先那台586,他说那机子的风扇烧了,硬盘也有很多坏道,他打算拆掉把配件扔去零卖。他说清理硬盘时,找到一个文件夹,里头有一些txt文档,标题五花八门,诸如《敌意和其它自卑的儿女》、《我在远方成了狗》;内容看手法,像是,但多半是第一人称叙述,加上完全无排版,有时一个段落几千字,密密麻麻存心要气死看的人,是日记也未可知。他问是不是我的东西,自己有没有存档,如果重要,他可以打包传给我。我回他说,多年未见,别来无恙,那些txt是我的东西,不过不用传来,年轻时无聊瞎写,没多大意思。
这封回信寥寥数字,字字谎言。我年轻时写那些,身心投入、废寝忘食,有几次我思路被中途打断,还跟隔壁的哥么儿干起架来(打断了他的鼻梁,闹到了辅导员那里),也正是如此,那些东西,我才不敢再看。关于没有要回,后来我后悔过,但我一直以为已经销毁,后悔也没有鸟用。今年年初,我却在另一个大学同学那里再次得见它们,不禁惊讶万分。原来当初那封的email,我们宿舍那位哥么儿同时发给了班里的所有男生(他们都借用过这台586),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表示那文件夹是他们的,务必打包传来看看。
大学那几年,我忘不了刘默,我一直知道这一点,看过自己当时的后,更加确信了这一点。那篇《敌意和其他自卑的儿女》里,我写了一个名叫夏静的男生,但他其实就是刘默,无论外貌还是性格,事隔多年,我一眼看到“夏静踏上公交车,每次都想把自己裹在一层全黑的尼龙布里。当他的手握住吊环,手皎洁无暇,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像是满月上的山脉,所有人都会盯住这双手,再盯住他的脸。在公交车上,人们是那么赖皮不要脸,像一头头被烫死的猪,全以一种永不瞑目的姿势,死死的盯人,死死的压在互相身上。夏静把头低下去,这时他发现一个人站在她身后,那话
儿抵在他的臀部上”——光这些,我就知道,他必然是刘默无疑。那个站在刘默身后的无耻之徒,也许是我,也许是娄征,我已经无从判断。倘使能有一点对那人的描写,比如若那人面露傻笑、见到刘默转身便扭身逃掉,必定是我无疑;如果他低着头直愣愣盯住刘默,被发现了还恬不知耻,直到刘默也羞红了脸,那就一定是娄征,可惜在这里就断掉了,不然退一步讲,文字里只要有点对他那
话儿尺寸的暗示,我也是能分辨出来的。
如前所述,我的绝大多数大学男同学都可能读过这些,但不知道是谁写的,一个同学跟我讨论起这件事,认为作者很可能是何颖。他的判断依据是这些都涉及同性恋,全班只有何颖娘么唧唧,是个gay胚子,他还指着夏静说,这个肯定就是写的他自己,你说这些人怎么回事,自恋到这程度,他手有那么皎洁么?这让我无法回答。何颖是我们宿舍的第四个成员,睡在我上铺,他脑子相当聪明,学习并不刻苦,考试总能拿第一第二,除此之外,钢琴十级,还会唱昆曲。何颖和刘默一样,也有一副扭捏羞涩的姿态,但他貌如常人,没有刘默那么好看,也不像刘默那样总是低头顺目、不发一言。他在洗手间里洗衣服,只用食指和拇指,其他三根指头全翘起来,嘴里还往往哼着《连环计》的段子,这情态,多数男生见了都如临深渊。其实我只用告诉那个同学,几乎全班男生都用过那台586,除了何颖,他的怀疑就会顿时失去阵地,但我没有说。那时节几乎没有人和何颖来往,我们宿舍另外两个人见了他也挤眉弄眼,这也的确就是刘默曾经受到的待遇,如果刘默还活着,也会在不同的地方继续承受,可能是这种联想,让我对何颖怀有好感,能和他笑嘻嘻的侃点大山。大三的时候,院里办中秋晚会,何颖和一个比我们低一级的女生一同唱了那出《连环计.小宴》,他唱吕布,女生唱貂蝉,当唱到吕布问“小姐,请问青春几何,曾许人否”,他忘情已久,禁不住把之后貂蝉的词也一并唱了,他唱到,“十八年华,未配佳偶”,
腔调委婉,姿态矜持,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他从来都不是吕布,他一直是貂蝉。
出国后,我见过一次何颖,他在纽约读金融的研,冬假时跟几个留学生拼车去西部旅游,同行还有一个鬼佬。他们到了我的所在城市,约我出去喝酒,那鬼佬搂着他的肩膀,他介绍说,Jim,他男朋友。那一次何颖跟我聊过很多,说他父母都是昆曲演员,每到周末,就去省文联的剧院演《西厢记》,这戏他听过无数次,每一折都铭记于心,中学时学《西厢》选段,一看到“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他就激动难捺,忍不住要唱出声。何颖说,他姿态扭捏,被人说娘娘腔,这也本非他愿,但他听唱昆曲长大,昆曲的节奏已经渗入了他的生活系统,无论他做什么,心里都响着昆曲的拍子,那么慢、那么柔、那么美,使得他手上、脚上、口上,不由自主的完全轻盈起来。何颖的这些话,我一直记得很清楚,我想到刘默,认为在他的身体里,也一定有一个有别于一般男人那样粗枝大叶的系统,这个系统类似昆曲,一定有极端优美和极端敏感的旋律,当刘默行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动作都顺应那系统的节奏,因而举手投足间盈盈动人——所以我高中开学的第一天,推开教室的门,他正坐在靠窗的位置,蓝白相间的校服,正把教科书一本本码上课桌,我从他身边走过时,他抬头望了我一眼,那一眼是他人生里最平淡无奇的一眼,他用它看春夏秋冬的草木、看街道上的车流、看红绿灯的变换,也看每一个朝他挤眉弄眼的人,但就这一眼,让我心跳如雷,此后好多年都不能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