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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春蒐

    大骊边境野夫关,城门大开,为数不多的驻城轻骑,选择罕见的夜行军,虽然不过千骑,但是当整齐的战马铁蹄踩踏在地面上,仍是大地为之震动,如密集急促的擂鼓声,让人热血沸腾。

    驿路旁边,一骑武将勒缰停马于旁,脸色凝重。

    一骑脸上疤痕狰狞的年轻副将快马赶至,放缓马蹄后,与主将并肩,轻声问道:“韩将军,这趟北上奔袭,意图为何?我大骊野夫关以北广袤版图,怎么可能会有大股马贼流寇?再则就算出现,也轮不到咱们这支骑军出马吧?”

    身材敦实的主将嗓音低沉,“不该问的就别问。”

    年轻骑将咧咧嘴,果真不再追问。

    那名野夫关骑军主将犹豫了一下,大概是自己也憋得有些难受,斟酌一番后,小声道:“不但是我们野夫关这点兵马,南方边境的所有关隘军镇,抽调出将近半数的主力野战轻骑,在今夜全部倾巢出动。”

    年轻骑将愣了一下,“四年一轮的春蒐夏苗秋狝冬狩?可时候不对啊,咱们去年才参与的春蒐,今年就算有这等规模的大演武,也该是放在夏季才对。”

    主将下意识摸了摸胯下坐骑的柔顺马鬃,道:“到达临时驻地后,朝廷兵部自会有下一步指令下达,咱们不用胡思乱想了。”

    ————

    红烛镇往西两百多里,江面辽阔的绣花江上游地带,水中央有一座小孤山,被当地百姓粗鄙称为馒头山,山上有一座孤零零的土地庙,香火不绝,相传极其灵验,求子得子,求财得财,远近闻名,是文人骚客必须泛舟游览的形胜之地。可是本地百姓,几乎从不来此祭拜烧香。

    暮春夜色肃杀清冷,江水滚滚逝去,浪花四溅,依稀可见,江水中有一条三尺长短的青色鲤鱼,飞快从岸边游向小孤山,出奇之处在于背脊之上坐着一位朱衣童子,不过巴掌高度,双手使劲攥紧青鲤的两根鱼须,好似骑士拉住缰绳,小童子随着鲤鱼和江水起起伏伏,浑身湿透,脸色苍白,骂骂咧咧,骂天骂地骂娘。

    青鲤游到了岸边,骤然停顿,直接把朱衣童子给甩到了岸上,小家伙打了一连串滚,灰头土脸,对着江水里晃晃悠悠返回对岸的那条青色大鲤,破口大骂,“上梁不正下梁歪,你家主子是个骚婆娘……”

    鲤鱼猛然转身,死死盯住岸上的朱衣童子,后者吓得屁滚尿流,撂下一句好男不跟女斗,往土地庙飞快跑去。

    小庙未关门,小家伙好不容易爬过门槛,翻身落地后,抬头对着那尊掉漆严重的滑稽泥像,叉腰怒喊道:“大爷差点淹死在江水里,你还不赶快跪下领旨?!信不信大爷治你一个大不敬罪,把你的脑袋咔嚓一下?”

    砰然一声。

    朱衣童子被人一脚当石子,踢飞出土地庙。

    有个五短身材的汉子一屁股坐在门槛上,骂骂咧咧道:“你一个这破庙里诞生的香火童子,还敢跟大爷我自称大爷?”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那朱衣童子气喘吁吁地一路跑回来,艰辛爬上门槛坐着,龇牙咧嘴,眼神哀怨。

    汉子皱眉问道:“什么事情?”

    小家伙嘀咕道:“有点饿。”

    汉子抬起手臂作势要打,朱衣童子抱住脑袋,嚷嚷道:“我是刚从城里城隍阁那边偷听来的消息,说是朝廷礼部和钦天监下了两道秘密旨意,要求红烛镇四周千里之地的一切山水神灵,全部就地待命,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闭关,必须随叫随到,若是点卯之时,无法准时出现,斩立决!你大爷的,要不是我给你递消息,就你那惫懒性子,早就给人借刀杀人……哦,忘了你不是人……”

    小家伙这次是被一巴掌摔进土地庙内。

    汉子站起身,望向红烛镇方向,神情肃穆,不忘提醒道:“香炉里给你留了点伙食,记得省着点吃。”

    “算你有点良心。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混的,一州之内,任职土地庙时间最长的可怜蛋,而且跟同僚们关系差也就算了,连绣花江里那些个虾兵蟹将,都敢不把你放在眼里,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在你炉子里生出来?唉,下辈子应该找个好一点的炉子投胎的……”朱衣童子嘴上不断埋怨着,可不耽误他熟门熟路地爬上香案,一头扑入零零散散插有七八支香的黄铜香炉。

    ————

    返回枕头驿的路上,驿丞程昇发现身旁的孩子,一下子咬牙切齿,一下子长吁短叹,像是在做一件生死攸关的抉择。

    李槐终于停下脚步,鼓起勇气问道:“老程,我身上有三十文钱,能不能去先前的书铺买本书?那儿最便宜的书,是多少钱?还能不能给我剩下点?”

    被称呼为老程的男人有些哭笑不得,思量一番后,认真回答道:“难。那家铺子的书,是咱们红烛镇公认的不实惠,若非爱好搜罗善本孤本的读书人,一般没有人去那边买书。你要是真想买书,我知道东边有两间大书坊,儒家经典、诸子文集、志怪皆有,在那儿我能帮你还价。”

    一根筋的孩子摇头道:“不行,就得是方才的书铺!”

    这些是李槐偷偷攒下的所有余粮了,大半是从舅舅家偷出来的,小半是姐姐李柳的私房钱。

    之前在书铺,那个一年到头穿草鞋的穷酸家伙,既不是打肿脸充胖子,二话不说就买下一本将近十两银子的破书,也不是当场拒绝,不愿为他花费这么多银子。

    而是问他会不会看那本书。

    这让李槐很意外。虽然当时他说会看,事实上买下之后,看当然会看,随手翻阅打发时间而已,李槐对这本《断水大崖》其实没太大兴趣。

    但是当有人愿意为自己掏出十两银子,让李槐觉得很开心。

    李槐不傻。别人对他是好是坏,孩子心知肚明,一清二楚。

    一双双草鞋,还未打造好的书箱,加上这本《断水大崖》,欠了人家这么多,所以李槐觉得要是不为陈平安做点什么,自己会过意不去,心里堵得慌。

    其实李槐不喜欢朱鹿,甚至连患难与共的林守一,也不是如何喜欢,反而是在学塾就经常欺负自己的李宝瓶,觉得还不错。

    李槐最喜欢吊儿郎当的阿良。

    至于那个来自泥瓶巷的穷光蛋,李槐有些怕他。

    此时,驿丞程昇低头看着满脸认真的孩子,心想不愧是那家伙所谓的仙人资质,有些事情,确实福至心灵,他忍住笑,想着刚好顺水推舟,能够帮这孩子一把,指不定就结下一桩天大的香火情。与人为善,与一千个凡俗夫子为善,远远不如与一位仙人结下善缘,这是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千真万确。

    程昇带着孩子走向两街之间的小巷,那位的年轻店主,正坐在门槛上望向他们,满脸笑意,好像就是在等待他们的到来。

    就在此时,小巷另一端,走入一位手提灯笼的佝偻老人,与李槐二人相向而行。

    年轻公子哥缓缓起身,对驿丞程昇这边摆摆手,“今天书铺关门打烊,回头再带这孩子来这买书。”

    程昇二话不说拉着李槐,掉头就走。

    风流儒雅的年轻公子哥,在确定二人离开小巷后,便不复见之前的恬淡闲适,略显恭敬局促,抱拳轻声道:“冲澹江李锦,拜见郎中大人。”

    白发苍苍的老人一手负背后,一手提灯笼,点了点头,径直跨过书铺门槛,侧身让出道路的年轻人尾随其后,老人随手将灯笼握柄插入书墙高处的书籍低端,转头看着面如冠玉的年轻人,感慨道:“四十年前你我初次见面,你就是这般容颜,如今再见,依然如此,羡煞旁人啊。”

    年轻人握紧折扇,微笑道:“对我们这些异类而言,能够生而为人,才是天大的幸事。”

    老人点点头,并未反驳。

    年轻人好奇问道:“那拨人能够住在枕头驿,是大人的安排?”

    老人默不作声。

    年轻人识趣地不再询问。

    他在百年前开了这家小书铺,冷眼看世事,见多了人情世故和宦海风波,对于大骊官场并不陌生,想要在枕头驿腾出这么多甲乙驿舍来,差不多该是六部侍郎的本事了,当然,三位郎中除外。大骊朝廷,六部衙门尚书侍郎之下,郎中为各司主官,员外郎为副官,从五品。郎中和员外郎官职不显,但是有三位郎中,权柄之大,超乎想象。

    这就是吏部考功司,兵部武选司,以及礼部祠祭清吏司,这三司主官,可谓位卑权重,朝野瞩目,一旦外放地方,必然破格为封疆大吏。

    一位职掌王朝所有四品以下地方官员的升迁考察。

    一位负责为王朝军方筛选、审核武人升迁,尤其还掌握着江湖人士的招安大权。

    一位具体负责一国祭祀大典,许多时候君王都要问策于此人,这名品秩不高的文官,往往是儒家学宫、学院出身。

    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老人,正是其中之一。

    李锦在四十年前,作为这间书铺的主人,曾经赠予一位进京赶考的寒酸士子两本典籍,没有想到之后那位寒士一路升迁,成为了大骊礼部祠祭清吏司的郎中,清贵且权重。但是对不在庙堂远在江湖的李锦而言,礼部祠祭清吏司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就是这座小衙门,据说许多京城官员连门都找不到,却暗中掌管着天下山水正神的筛选评定,虽无最终的勘定权,却有至关重要的举荐权。

    李锦通过路过红烛镇的官宦商贾,得知老人坐上这个位置后,寄去数封书信,无一不是泥牛入海,杳无音信,李锦不敢造次,只得遗憾作罢。

    化名李锦的“年轻人”在百年以来,苦心孤诣,竭力谋求冲澹江江水正神的位置,用了许多门路香火,全部无功而返。

    老人突然说道:“冲澹江之所以不设江神之位,你应该是知晓缘由的,所以你悄悄寄去我府上的书信,我只当没有看到,并非不愿帮忙,而是实在有心无力。”

    年轻人笑容苦涩,点头道:“理解。只要皇帝陛下不点头,恐怕礼部尚书开口发话都不顶用。”

    老人笑了,凝视着眼前这个年轻人,每过二三十年,此人就会更换脸皮容貌,老人眯眼道:“但是现在有个机会摆在你面前,就看你敢不敢争取了。”

    年轻人没有流露出激动神色,反问道:“听说曾是骊珠洞天的龙泉县境内,大骊皇帝敕封了一位龙须河河神,一位铁符江江神,披云山、点灯山和落魄山各自敕封了一尊山神,一次性给出三山两水,总计五个席位,这就已经用掉了皇帝陛下的许多家底,怎么可能在这个快要捉襟见肘的时候,再对冲澹江丢出一个宝贵名额?”

    老人笑道:“放心,不是什么针对你的阴谋,说句难听的,你还不至于让我亲自出马。”

    年轻人有些恼羞成怒,随即有些寄人篱下的无奈之色,不再说话。

    老人收敛笑意,道:“以红烛镇为中心,方圆千里之内,所有大骊朝廷敕封的山水正神、以及候补的土地、河婆,近期全部需要待命,随时准备参与一场围剿。除此之外,大骊野夫关在内的南方边镇,出动了大量精锐骑军,撒出了不计其数的斥候侦骑。至于你李锦,若非当年那点赠书的情分,我绝不会将这个消息告知于你。有你没你,毫无差别。”

    李锦被震撼得无以复加,“在大骊境内,摆出这么大的阵仗做什么?到底是在围剿什么?”

    老人直言相告,“一个人。”

    李锦望向老人的眼眸,不似作伪,缓缓问道:“郎中大人,需要我做什么?”

    老人笑道:“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情,只需要帮忙盯住一个刚到红烛镇的男人,因为我知道走出冲澹江后两百余年,你在红烛镇上经营得很好,比城隍他们更熟悉水路,比两位江神又更熟悉小镇的风吹草动,而且如果京城档案没有记录错误的话,你豢养有几尾珍稀的青冥鱼,来自古书,最适合小范围内侦查、传递消息。”

    李锦脸色不太好看。

    老人讥讽道:“放宽心,青冥鱼确实百年一遇,可我还不至于下作到见财起意的地步。”

    李锦自嘲笑道:“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他随即问道:“那人是?”

    老人缓缓答道:“一个戴斗笠的汉子,腰间别有一只银色小葫芦,身边跟着一群孩子,那些孩子来自曾经的骊珠洞天,如今的龙泉县城。至于汉子的真实身份,大骊谍报尚未获悉。”

    李锦瞠目结舌,“那人之前来过我这铺子。”

    老人目光如电。

    李锦小心说道:“巧合而已。”

    老人摆摆手,叮嘱道:“无所谓了,从现在起,切记不要露出马脚,哪怕无功,也好过有过。如果因为你的纰漏,不小心打草惊蛇,你也不用担心,因为你那个时候肯定已经死了,那个人不杀你,我也会亲自动手。”

    “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成了,我不敢保证你成为冲澹江江神,但是我可以让皇帝陛下先记住你的名字。”

    李锦自嘲道:“这算不算简在帝心?”

    老人停下随手抽书翻阅的动作,转头问道:“怎么,不愿意?”

    李锦哈哈笑道:“富贵险中求,更何况又不需要我亲自陷阵,稳赚不赔的买卖,做了!”

    他打了一个响指,肩头附近,浮现出两条尾巴极其纤长的玲珑小鱼,它们与他神意相同,鱼目所见,即是李锦目之所及。

    它们摇曳长尾,瞬间消失。

    老人离去之前,笑着感慨道:“你铺子的书,价格还是这么贵啊。”

    李锦只有在这一刻,才觉得老人依稀有几分当初那位年轻寒士的风采。

    老人取回灯笼,离开铺子。

    老人走出小巷,拐角处站着一个双臂环胸的魁梧男子,两人并肩而行,后者问道:“就不怕画蛇添足?”

    老人随意道:“其实这场围猎,收网到了这个地步,那李锦就算突然失心疯,跑到那个叫阿良的男人面前,说破一切真相,都无关紧要了。”

    男人没好气道:“归根结底,还是要还他当年的赠书人情?”

    老人笑眯起眼,流露出几分自负,轻声道:“我欠下的人情,多少还是值点钱的嘛。”

    ————

    朱鹿说要吃冰糖葫芦,朱河虽然有些好奇,自家闺女怎么突然喜欢上了甜食,可这点要求根本算不得什么,就带着少女一起去找摊子。

    最后还真被父女找到了,有扛着一大串糖葫芦的小贩,走街串巷,大声吆喝。

    朱河不喜此物,朱鹿一口气买下三串,朱河有些疑惑,少女笑着说自己吃一串,其余两串可以给小姐和陈平安。

    少女还说,她想今晚就跟那少年道歉,好歹跟他说一声对不起,才能安心。

    朱河如释重负,开怀至极。

    父女两人回到驿站,得知陈平安和李宝瓶已经返回枕头驿。

    朱鹿一串冰糖葫芦还未吃完,挑了甲等驿舍后边的院子,让父亲帮他给陈平安捎句话,说跟陈平安约在这里见面。

    朱河大步离去,心里有些好笑,这丫头脸皮子也太薄了些,跟人低头认个错而已,有什么丢人的。

    没过多久,草鞋少年出现在彩绘廊道那一头,看到坐在另一端长椅上的朱鹿后,少年微微加快步伐。

    少女身侧的长椅上,散落着十五六颗糖葫芦。

    少女笑着站起身,双手放在身后,姿态看似娇憨。

    她向少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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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九章

    少年有话说

    少年看着少女走来,她脚步轻盈,走在灯火朦胧的廊道,像夜色里的年幼麋鹿。

    朱鹿再没有平时的颐指气使,仿佛一位青梅竹马的邻家少女,巧笑盼兮。

    陈平安似乎有些不敢置信,脚步放慢,趋于站定,瞪大眼睛,凝视着那张有些陌生的清秀脸庞。

    朱鹿从背后抽出左手,朝陈平安挥手打招呼,边走边说道:“陈平安,棋墩山石坪上的事情,我爹希望我能够跟你说一声……”

    五步之隔,二境巅峰修为的少女,身形猛然发力前冲,仅仅两大步,刹那之间就来到了陈平安身前,几乎面面相视,两张脸庞纤毫毕现,少女脸庞上带着狰狞、愤怒和快意、解脱,复杂至极,少年眼神黯然之外,更多是凌厉,视线中带着那种用斩龙台磨砺出来的柴刀锋芒。

    朱鹿左手一拳直击少年额头,此举作为障眼法,少女甚至故意稍稍放慢了出拳速度。

    真正的杀手锏,在于右手,当她闪电出手后,手握三根锋利竹签,直直捅向少年的心窝。

    在竹签就要刺穿少年心口的时候,暴起杀人的少女,她之前未曾说完的那句言语,刚好顺势脱口而出,“对不起!”

    此刻少女哪有什么娇憨神态,唯有狠厉。

    但是下一刻,朱鹿满脸惊愕,心知不妙,就要后撤。

    陈平安右手迅猛抬起,不但格挡掉少女的左拳,还借着她胆敢示敌以弱的机会,手臂顺势向前,一把掐住朱鹿的脖子。

    与此同时,少年左手死死握住朱鹿暗藏杀机的右手手腕,向外一扯,不让三支糖葫芦竹签刺中自己的心窝,攥紧她脖子的手骤然发力,将少女往自己这边一扯,一记膝撞狠狠撞在少女腹部,势大力沉,撞得少女差点吐出胆汁苦水,身躯情不自禁地弯曲起来,整个人顿时失去了战力,陈平安没有任何掉以轻心,犹不罢休,当头一锤猛敲下去,以额头撞额头。

    少女踉跄后退。

    陈平安一腿蹬去,腹部又受重创的少女如断线风筝,重重摔在两张之外的廊道青石板地面上,挣扎了两次仍是无法起身,嘴角渗出血丝,面如金纸,花容惨淡。

    一气呵成,毫不留情。

    朱鹿用手肘抵住地面,忍住撕心裂肺的疼痛,竭力让身躯向后倒退,尽量远离那个草鞋少年,哪怕多出一寸一尺也好。

    陈平安环顾四周,并无异样,这才走向战力几无的狼狈少女,浑身肌肉紧绷,依然小心谨慎。

    朱鹿陷入莫大恐慌,顾不得擦拭嘴角的鲜血,带着哭腔解释道:“不要杀我,陈平安,我只是跟你开一个玩笑,真的我不骗你,如果我要杀你,我怎么会用这几支糖葫芦竹签,再说了我为什么要杀你啊……”

    陈平安一针见血道:“之前在观水街分开,你拉上你爹朱河说是去逛兵器铺子,是不是想挑选匕首之类的趁手兵器,容易隐藏在袖口之内,我猜应该是铺子关了吧,所以只好用竹签代替。”

    朱鹿蓦然笑起来,胸膛剧烈起伏,咳嗽得厉害,捂住嘴,猩红鲜血仍是不断从手指缝隙渗出,她松开手,仿佛认命一般,仰头望着那个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少年,视线从上往下,最后看到一双粗糙低贱的草鞋,少女再次抬起头,好似魔怔失心疯了,不哭反笑,死死盯住越来越靠近自己的少年,沙哑笑道:“没想到你没我想象的那么蠢,但是我很奇怪,你是怎么看出我要杀你的?”

    少女提高嗓音,原本清秀可人的脸庞,扭曲而癫狂,“陈平安,在杀我之前,可以不可以让我死个明白?!”

    陈平安脚步不停,反问道:“为什么?”

    少女刚要尝试着坐起身,就被陈平安一脚踩塌在额头上,后脑勺重重撞在青石板上,少女呕出一大口鲜血,这次彻底放弃了挣扎起身的企图,虽然她内心深处,最大的耻辱,是让一个穿着草鞋的陋巷少年站着跟自己说话,而她却只能躺着,连坐起身都成了奢望。

    朱鹿用手背抹去鲜血,笑道:“还记得我家二公子寄给小姐的那封家书吗?我家公子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尤其擅长行书,就像公子的为人性情,潇洒不羁,但是我家公子在离家赶赴京城之前,突然说要学习楷书,因为他说要学会懂得遵守外边世界的规矩,他要开始约束自己的心性了。”

    陈平安蹲下身,掰开她的五指,取出那三支竹签,自己握在手心,然后坐在廊道长椅上,面无表情地盯住朱鹿,不让她有任何折腾出幺蛾子的机会。但是显而易见,朱鹿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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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章

    无不散的筵席

    陈平安肩头一沉,气息随之凝滞,原本那缕即将离开气府的剑气,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可被人在肩头突兀一拍后,如大蟒出山,却遭逢挡住去路的河蛟,先前势不可挡的气焰,自然为之停顿,暂时选择了按兵不动。

    “打住打住。”一位斗笠汉子站在陈平安身旁,搂住少年肩头,嬉笑道:“相亲相爱的一大家子,打打杀杀,成何体统。”

    陈平安抬起头,神出鬼没的斗笠汉子,对他笑了笑,“相信我,我是阿良唉。”

    陈平安叹了口气,“暂时听你的。”

    阿良只是看了眼朱河,甚至懒得去瞥一眼少女朱鹿,懒洋洋道:“这么珍贵的剑气,用来杀一个朱河,太暴殄天物了,你心疼,我都替你心疼。何况……算了算了,不说这些大煞风景的话,总之,我阿良的良心会过不去。这一式‘十八停’的运气方式,你就当是补偿吧。”

    陈平安原本正准备收起双指并拢的姿势,就在此时,阿良松开少年肩头的手,后退一步,摇头笑道:“这姿势也太不高人风范了,我教你一个厉害的。”

    “站稳了!”斗笠汉子轻喝一声后,弯曲手指,先是在陈平安肩头一叩,之后出手如飞,在少年心口点了七八下,与此同时,使出比那聚音成线更上乘的仙家神通,直接在少年心湖之上激起涟漪,响起一连串心声,“记住体内这股气的起始,记住所有气府名称和运转路线,气若龙脉绵延,起于万山之祖凛冲,此乃世间养剑的头等气府,此处为一停,快速过三山六关,至此扶乩穴为二停,又急掠六洞九府,至此纯阳府,做第三顿……此为最后一停,总计十八停。这些窍穴气府与如今说法迥异,乃是上古无数剑修披荆斩棘,付出巨大代价得出的珍贵心血,你记牢了!”

    阿良最后问道:“记清楚没有?”

    陈平安额头渗出汗水,“记住了七七八八。”

    阿良笑道:“差不多可以了,之后如果撞得头破血流,不用怕,这是每一名剑修必须要走的道路。等以后熟悉了路线,你可以尝试着慢行气机,这才是十八停最有意思的地方,嗯,这是阿良我琢磨出来的学问,有人佩服得不行,使劲夸我,说光是这一点,就将剑道高度拔高了很多,哈哈,有点难为情啊。”

    陈平安突然觉得这个所谓的十八停,多半是比撼山拳谱好不到哪里去了。

    阿良仿佛看穿少年的心思,一本正经道:“我像是个信口开河的骗子吗?我阿良这辈子就不知道吹牛是什么事情!”

    朱河心神已经从泥泞当中勉强拔出,但是四肢比先前更加僵硬,一动即死,这是朱河脑海中唯一的念头,这就是那名斗笠汉子带来的无形震慑。

    当那个腰佩绿刀别葫芦的家伙,与你是朋友的时候,你会觉得他怎么看怎么不像高手。

    可当这个家伙成了对立面的敌人,朱河整个人吓得汗流浃背,当真是要魂飞魄散。

    远处朱河已是心神失守,近处的朱鹿只听到陈平安在自说自话。

    阿良又以心声告知陈平安,“轻舟已过万重山,气机流转一瞬百里千里万里,是很好,可若是能够做到缓行,如山岳百年累土,不见丝毫增高,海川千年积水,水面不见半点抬升,则更好!以后运气,可以专心练习这条道路,做到睡觉的时候也能自行运转。”

    陈平安疑惑道:“我怎么知道睡了后,有没有运转这十八停?”

    阿良双手环胸,笑道:“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到时候你自然而然会知道答案。”

    阿良一屁股坐在长椅上,只是刚坐下,脸色就有点不对劲。

    陈平安捂住额头。

    阿良不露声色地抬起屁股,用手拍掉那些站在屁股上的冰糖葫芦,挪了个位置坐下,双手摊放在栏杆上,重重呼出一口气,终于第一次正视朱鹿,“你和你爹除了要把真武山那颗英雄胆,和《紫气书》一并还给我,还需要拿出那叠李家传承下来的符箓,但是这些符箓只能救下你们当中的一个人,朱鹿,我现在让你来选择,是你活着离开枕头驿,还是你爹?”

    不等朱鹿说话,朱河已经沉声道:“恳请阿良前辈让朱鹿离开,我愿意自尽谢罪,甚至不用脏了前辈的竹刀。”

    阿良只是笑眯眯看着朱鹿,根本不理睬已经掏出丹药和黄纸符箓的朱河,“朱鹿啊,你希望谁能活下来?”

    少女已经哭成一个泪人儿,只是用手使劲捂住嘴巴,不敢哭出声。

    另外一只手,在她身后攥紧,指甲刺破手心,满手鲜血。

    朱河在远处廊道重重跪下,磕头颤声道:“阿良前辈!”

    阿良望向陈平安,问道:“你觉得呢?要不然一起放了?你要是怕朱河报复,我可以废掉他武道修为,怕意外的话,我可以随便打断朱河的长生桥,嗯,朱鹿的也行。”

    少年不去看朱河,只是看着朱鹿,“我说过,你必须死。”

    朱河猛然抬头,怒吼道:“陈平安,朱鹿还是个孩子!”

    一直心态相对平静的少年,听到这句话后,莫名其妙就气得脸色发白。

    草鞋少年数步迅猛向前,就要一拳打烂朱鹿的胸膛,此时她气机絮乱,比起寻常少女的孱弱体魄好不到哪里去,只是不知为何,出拳之后,不由自主就变成了巴掌,路线倾斜向上,一记耳光狠狠摔在朱鹿的脸颊上。

    阿良再次按住少年的肩头,“可以了。”

    阿良轻声笑道:“有些惩罚,比一死百了残酷多了。”

    陈平安坐回长椅,怔怔出神。之后阿良如何处置父女二人,他们如何离开的枕头驿,以后去往何方见何人,少年一概不知。

    少年突然抬头问道:“阿良,有没有酒喝?”

    阿良笑了,“酒有的是,我那只小葫芦能装下千斤酒,可是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一个人在伤心的时候,千万不要喝酒,容易变烂酒鬼。快意的事情,可以喝酒,说不定喝着喝着,就成了酒仙。”

    ————

    枕头驿大门外。

    林守一独自站在街道上,少年不知为何被阿良留在外头,说让他等一个人的出现,由他自己决定是不是要跨过驿站的门槛。

    哪怕百无聊赖,少年仍是站如山巅孤松,腰杆挺直。

    借着枕头驿门口悬挂的大红灯笼,少年从怀中掏出那本道家典籍《云上琅琅书》,开始浏览那些拗口难懂的文字,可谓佶屈聱牙,盲风涩雨。

    但是每当读到会心处,或是悟出些许真意后,犹如雨后天晴,拨开云雾见青天,让少年欣喜不已。这份由衷喜悦,身世坎坷造就出冷漠性情的少年,不愿与人分享。

    少年从不惮以最大恶意揣测这个世道的人和事。

    远处走来一位姿色平平的妇人,望着少年,妇人目露惊艳,感慨道:“果真是个修道的好胚子。”

    妇人走到距离少年七八步外的地方,微笑道:“你好,林守一。之前在水边我们已经见过面了,我在画舫你在岸,我的真实身份,是大骊长春宫的太上长老,非是自夸,我确是市井百姓眼中的山上神仙,货真价实,可一挥袖呼风唤雨,一跺脚地动山摇,尤其擅长一手五雷正法,覆掌镇杀妖魔邪祟……”

    说到最后,妇人自顾自笑起来,挥挥手,“不行不行,这套措辞实在是太让人难堪了,下次得让人换些素淡的。”

    少年却点头道:“我相信你。”

    妇人笑道:“虽然不知你爹在那封家书上,如何跟你说的,更不清楚那个阿良的想法,但是他既然明知道我尾随你们,又把你留在驿站之外,那么我觉得可以试试看,能否说服你,随我一起返回大骊京城,与你父母道别之后,再跟我去长春宫修行道法。”

    林守一脸色淡漠道:“我爹要我乖乖留在红烛镇,然后会有高人接我去大骊京城。要不然我不明不白死在外头,他不会帮我收尸。因为一个死人,是不值那些路费的,我爹提了一句,如今大骊京城物价很高,家里开销很大。”

    妇人叹了口气,“你爹说话是难听了点,可这难道不是大实话吗?”

    少年嘴角满是讥讽之意。

    妇人犹豫了一下,向少年伸出手,神色庄重肃穆,“虽然你会觉得太过儿戏,不够玄之又玄,少了许多跌宕起伏的机锋和考验,可我还是想告诉你,林守一,向前走出一步,你就走上长生桥了。”

    少年收起那本道书,放回怀中,摇头道:“感谢仙长好意。生在什么门户,姓什么,全由不得我。可该走什么路,我心里有数。”

    “可惜了。”

    妇人唯有叹息一声,并未强人所难,“林守一,那就有缘再会,希望到时候你不会后悔。”

    少年作揖行礼,一板一眼,“林守一恭送仙长。”

    妇人一闪而逝。

    ————

    驿馆廊道。

    陈平安和阿良此刻一人一边,对坐在廊道长椅上。

    陈平安轻声问道:“阿良,你是不是要走了?”

    阿良点点头。

    提起小葫芦喝了口酒。

    一眼就看出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所以之前口口声声说伤心之时不喝酒,纯粹是斗笠汉子的客套话。

    阿良怔怔望着对面的少年,看着眼前少年陈平安的那双干净眼眸,就好像很多很多年前,看到的那双眼眸。

    阿良,我想好了,读书没用,烦得很!我齐静春要跟你去闯荡江湖,我要快意恩仇,喝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剑,骑最好的马。嗯,我钱都备好了,十几两银子呢!不够的话,我可以回去跟先生再借一些。先生通情达理得很,跟我说真不想读书的话,也可以出去走走,千万里的大好河山,都是学问。

    被人揍得鼻青脸肿的青衫读书郎,眼神清澈而坚定。

    学院大门那边,有个老秀才躲躲藏藏不敢见人,只露出一颗脑袋,朝阿良使劲使眼色,见阿良不搭理自己,就干脆横移几步,走到门槛那边,卷起袖管,摆出你敢拐骗我学生、我就跟你拼老命的架势。

    去去去,毛也没长齐,尽说些大话。等哪天毛长齐了,我再带你去见识外边的花花世界。

    阿良,一言为定啊,我等你。

    最后,阿良背对着少年,一手握住剑柄,吊儿郎当地敲打肩头,一手扬臂,握紧拳头,与那少年告别。

    游侠儿阿良,与憧憬江湖的少年郎挥手告别。

    经此一别,再无重逢。

    最后,男人转过头,看到那个老头子已经牵着少年的手,两人一起走回书院。

    一老一小,聊着天。

    静春,先前忘了问,到底是谁打你的啊?

    那个姓左的。

    啊?他啊,下手这么没轻没重啊,我回头就去说他,君子动嘴不动手嘛。不过为什么要打架啊。是不是他讲道理讲不过你,恼羞成怒?

    不是。

    嗯?

    他辩论输了之后,倒也愿意认输,可他故意说我读书再多,这辈子学问也没希望超越先生你,我觉得这怎么可能嘛,先生你学问虽大,可如今一翻书就犯困,经常看着看着就打盹,我年纪还小,总有一天会看书比先生更多的……可他还在那里念叨,有本事明天学问就大过先生,所以我气不过,就率先动手了。打不过他,我也认了,这不之前找到先生,就没告状,对吧,读书人这点骨气当然要有,先生你在这方面,就不太好,跟人吵架赢了打架输了,就只说自己学究天人,说那场辩论如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若是跟人吵架输了打架赢了,便只说打架打得如何惊天地泣鬼神……

    先生先生,你拧我耳朵作甚?唉唉唉……君子动口不动手啊。

    什么君子!先生我是圣人!

    看到这一幕的男人,终于潇洒转身离去。

    在那段漫长的峥嵘岁月里,有些时候,男人会坐在那堵长城上,独自一口一口喝着酒,听说那些个从倒悬山遥遥传来的小道消息,就没一个是喜讯,全他娘的是噩耗,男人就会后悔当年没带上那个少年,会埋怨那个老头子,连自己的得意弟子也照顾不好。

    此时,看着对面的少年,阿良突然笑了,“曾经我和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少年,说过一句话,我跟他说,‘相信我,你读书比练剑更有出息。’现在我觉得应该对你也说一句,‘相信我,你练剑比练拳更有出息’。”

    斗笠下,阿良那张脸庞,笑得眉眼都挤在一起,笑容灿烂,如温煦的冬日。

    可是陈平安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伤心的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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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章

    斗笠

    阿良不再喝酒,系好银色小葫芦,不过仍是翘着二郎腿,那柄棋墩山土地爷新打造的竹刀,横放在斗笠汉子的膝盖上,阿良双手双手轻轻拍打刀柄和刀鞘顶部,一上一下,说道:“一路走来,我其实一直在试探你,很多次了。你的选择,会决定我护送你到哪里,简单来说,就是我能陪你走多少路,就看你跨过多少个坎。”

    陈平安点头道:“到后边我也琢磨出一点意思了,但只是觉得阿良你肚子里憋了很多想法,具体想什么,我一直没想明白。”

    阿良对此并不觉得意外,开诚布公道:“第一次是在龙须溪边上,如果那次你让我觉得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屁孩,是个靠着一腔热血意气用事的烂好人,我可能只会留给你一头驴子,拍拍屁股就走了,至于你能不能熬到风雪庙魏晋出关,关我屁事,反正早死晚死都是死,浪费我感情。”

    阿良一边回忆细节,一边娓娓道来,陈平安听得目瞪口呆,完全没有想到阿良的心思如此细腻,更无法想象在自己的人生当中,曾经出现过那么多个稀奇古怪的考题。

    “倒数第三次,是棋墩山石坪一战。如果不是我的故意引诱,棋墩山土地魏檗和两条蛇蟒,不会那么莽撞行事。我是希望”

    “倒数第二次,是引诱你返回竹林,多砍几棵竹子。”

    “这一次,如果不出意外,是最后一次了。原本还想着护送你们到野夫关再离开,现在有些意外状况,不得不提前离开了。”

    阿良洒然笑道:“有些考验,是刻意为之,有些试探,则是顺势而为。在这期间,你做的有些事情,做得让我很不以为然,迂腐得很,有些事情,又做得让我觉得很痛快。这才是对的,这不是齐静春崔瀺他们读书人的科举制艺,首重真实。我做了这些,然后冷眼旁观,看你的一言一行,跟某些宗门老神仙收取关门弟子,是一个路数,重心性轻天赋。”

    阿良自嘲笑道:“是不是觉得我阿良是吃饱了撑着?或是人心鬼蜮,一肚子坏水?”

    但是他不等陈平安说什么,很快就自问自答道:“我哪有这份闲心啊,我阿良这么大的一个大人物,很忙的好不好。”

    陈平安把双腿放到长椅上,懒洋洋盘腿而坐,双手托着腮帮,问道:“阿良,是不是我跟齐先生认识的缘故?所以你才会对我这么上心?”

    阿良收敛玩笑神色,沉声道:“修行路上,诱惑太多了。李槐的那本断水大崖,林守一的修道天赋,都是可以用来卖钱,换成你陈平安的踏脚石。齐静春的弟子,不该如此凄惨。尤其是李宝瓶,那么好的一个小姑娘,我一想到她被自己信任的小师叔伤透了心,我阿良的心都快要碎了。”

    阿良才正经没多久,很快就又露出狐狸尾巴,笑眯眯道:“唉,我们这些老男人啊,什么家国破碎、山河陆沉,都扛得住挑得起,唯独最受不得这些小小的美好了。”

    陈平安从身边捡起一颗没被阿良屁股坐过的冰糖葫芦,缓缓嚼着,含糊不清问道:“阿良,你现在觉得我咋样?你要是觉得我不行的话,不然你找朋友送宝瓶他们去大隋,行不行?我倒不是怕吃苦,这个真不骗你,我就是怕齐先生会失望,怕我护不住宝瓶他们的周全。”

    阿良笑骂道:“你小子别想跑路,这门差事,还真就你最合适,齐静春别的不行,眼光是真好,除非换成老头子亲自带他们游学才行……不说他老头子,胆小怕事的缩头乌龟,抠搜抠搜的穷酸秀才,说起来就是一肚子火气……”

    阿良扶了扶斗笠,仰头望去,啧啧道:“呦呵,这大骊皇帝倒也有趣,厉害的厉害的。趁着还有点时间,跟你聊一点最没用的东西,顺便解释为何我愿意把大把时间放在你小子身上。”

    阿良同样收起二郎腿,跟陈平安一眼盘腿而坐,横刀在膝,缓缓道:“不管是习武还是练气,修行路上,最忌讳拖泥带水,所以顺从本心为人处世,是一条捷径,可难就难在多想了一个为什么。兵家修士是不会作‘退一步想’的,世间武夫大抵难逃此窠臼,只觉得逆流而上,就是一个勇往直前,拼的就是一个勇猛精进,独步登天。道家喜欢扪心自问,佛家喜欢看前生来世,儒家喜欢讲规矩画框架,墨家比较奇怪,喜欢兼济天下,最讲侠义,不太喜欢谈长生。家,眼高手低,希冀着自己捣鼓出一个纸上世界。”

    “人心此物,脆如琉璃,经不起推敲。齐静春是既迂腐且自负的君子,不愿试探,那就由我来替他做。涉及文脉香火的传承,岂能儿戏?你陈平安若是个绣花枕头,或是个经不起诱惑的,到时候咋办?齐静春死翘翘了,可我阿良还活着呢,到时候齐静春眼不见心不烦,我不得被恶心死?要知道能吃苦耐劳,与经得起诱惑,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阿良叹了口气,道:“这大概算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陈平安一本正经道:“阿良你放心,我虽然喜欢钱,但我只喜欢我双手挣来的钱,别人的钱财,哪怕掉在地上,我遇见了,也只会寻找失主,绝对不放在自己兜里。”

    阿良笑道:“不能说你错,但你若是真有急需急用,可以先用了,解燃眉之急,这笔账记在心头就行,以后有力偿还的时候,多偿还一些便是,双方皆大欢喜。这才是真正的好人。要不然你还真守着那点钱饿死自己?”

    陈平安问道:“那如何判断我是否急需?”

    阿良指了指自己心口,再指了指自己脑袋,“这两关都过去了,那笔钱就能用了。”

    陈平安眼睛一亮,有所了悟,使劲点头道:“阿良你虽然没读过书,但到底是走过很多路的人。你这么一说,我就想通了。”

    阿良揉了揉鼻梁,“怎么感觉比李槐的马屁还不如。”

    阿良靠着围栏,望向廊道外的清朗月夜,感慨道:“知道吗,你那种迂腐,其实换成齐静春他们读书人的说法,叫正直。对,是真的正直,心与行相合,正人君子的正,直道而行的直。”

    阿良大笑起来,指着一脸懵懂的少年,“哈哈,你小子自己是晓得这些的,泥腿子,小财迷,吝啬鬼。但偏偏是这样,你很像很像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其实齐静春跟你这么大的时候,脾气差得很,反而是公认大器晚成的老头子,跟你一样,很小就心思重,脾气也好,跟泥捏的菩萨差不多,天生就是坐在神坛上的……”

    阿良越说嗓音越低,只是骤然拔高,“当然了,我阿良是随心所欲惯了的,不是很喜欢你这种风格,当年就是因为这种感觉,让我拒绝了一个少年的请求,嗯,那家伙就跟你现在差不多大。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初带着他一起走走江湖,会不会比现在更好一些。我当时跟那个少年最后说,相信我,你读书会更有出息。江湖这么点大的地方,有我阿良一个人就足够了,可是书海无涯嘛,何必跟在阿良后头吃灰尘。”

    斗笠汉子咧咧嘴,“所以这趟来大骊,我想跟有些人唠唠嗑。我想告诉他们,齐静春不在意的事情,有人在乎。”

    阿良莫名其妙伸手随意一弹指。

    观水街那条小巷的书铺里,自称冲澹江李锦的年轻公子,额头如遭重锤撞击,整个人倒飞出去,撞入书墙不说,直接破墙而出,跌入隔壁店铺,把那个站在柜台后头打盹的店伙计,给吓得噤若寒蝉。

    阿良嘀嘀咕咕道:“神仙打架,看戏就好。小小锦鲤,真以为什么大江大浪都见识过了?我阿良见过的大江大河,比李槐吃过的米粒还多,真以为这句话是吹牛?我阿良这辈子就不知道吹牛是什么。”

    他继而向身侧凌空一抓,远处院墙那边,一条青色游鱼模样的袖珍精魅,如上钩之鱼,拼命挣扎,阿良手掌往回一扯,这尾青冥鱼被它拘束在掌心大小的方寸之地,更加出奇之处,在于斩断它与主人的神意牵连后,本该奄奄一息的灵物,反而比先前更加灵气充沛,悠然自得,扭尾游曳。

    阿良解释道:“回头让李槐豢养在那本《断水大崖》当中……咦?怎么感觉这个小王八蛋,每天都有狗屎运?李槐在小镇是不是天天踩到狗屎,从不擦鞋底板?”

    远处有个稚嫩嗓音响起,“阿良你才天天踩狗屎!”

    陈平安望向阿良,后者低声笑道:“没事,三个家伙都是先后赶来这里没多久,不知道朱河朱鹿的事情,关于这对父女的‘不告而别‘,回头你自己找个借口对付过去就行了。”

    阿良招手道:“别偷听墙脚根了,来来来,分赃分赃了。”

    李宝瓶,李槐和林守一先后来到廊道,李宝瓶坐在陈平安右手边,李槐坐在陈平安左边,结果跟阿良的遭遇如出一辙,骂骂咧咧摘下屁股上的冰糖葫芦,立即眉开眼笑,二话不说就丢进嘴里,林守一则默默坐在阿良身边。

    阿良转身交给林守一那一摞黄纸符箓,“好好研究,不要轻易浪费了,齐静春说过,你们小镇的福禄街和桃叶巷,大有玄机,至今还隐藏着一桩不小的机缘。”

    阿良拍了拍冷峻少年的肩膀,“不管怎么说,你林守一如今是所有人当中,第一个名副其实的修行中人了,要更加珍惜自己的前程。”

    林守一点点头,郑重其事地收起那叠符箓,与《云上琅琅书》一起藏在怀中。

    阿良转头望向贼头贼脑的李槐,没好气道:“你那本破烂书呢?拿出来。”

    李槐怒骂道:“你惦记它干嘛?除非你先给我十两银子!”

    阿良打了个响指,那条原本隐匿踪迹的青冥鱼,浮现在四人眼前,除去陈平安,其余三个孩子都瞪大眼睛。

    阿良一脸嫌弃说道:“拿出那本破书,随便翻开一页,将这条鱼夹住其中就可以了,至于如何饲养,自己琢磨去,老子不伺候。”

    李槐蹦跳起身,掏出那本《断水大崖》,摊开之后,脚步飞快,朝着那条青冥鱼就是猛然合上,书页之间隐约传来细微的哀鸣之声。

    阿良揉了揉额头,“剩下那头毛驴,谁要?”

    李槐立即举起手,“我我我,能卖了换钱不?或者饿惨了,能不能杀了炖肉?”

    阿良不想说话。

    李槐突然放低嗓音,怯生生问道:“阿良,你该不会是要死了,在跟咱们交代遗言吧?”

    阿良白眼道:“滚你娘的,有多远滚多远。”

    李槐叹了口气,重新坐在陈平安身边,“我娘亲和爹,还有我姐,如今离这里已经够远了。”

    只是孩子后边那句话,有些伤感,“所以阿良,你别走好不好?以后我不骂你就是了。”

    阿良欲言又止,没有说什么,摘下银白色的酒葫芦,抛给李宝瓶,“接住喽,这只小葫芦,是世间最好的养剑葫之一,寻常养剑葫根本无法媲美。”

    阿良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无事一身轻啊。”

    他低头看了眼绿色竹刀,抬起头,笑问道:“小宝瓶,能不能跟你借用一下那把狭刀祥符?”

    李槐灵光一现,“阿良?是不是要干架?我帮你……”

    阿良投去怀疑和询问的视线。

    孩子干笑道:“帮你摇旗呐喊!”

    李宝瓶车轱辘似的飞奔,很快就一个来回,双手把狭刀递给阿良。

    阿良悬佩好那柄名为祥符的名刀。

    不知何时,陈平安,李宝瓶,李槐,林守一,四人并排站在斗笠汉子的对面。

    斗笠汉子伸出两根手指,捻住斗笠边沿,大笑道:“以前跟你们说我阿良有多强,剑术有多高,你们总是不信,还喜欢嫌弃我吹牛。你们啊,真是太年少无知了,我是怕吓到你们,还故意挑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情,比如什么出剑快到泼水不进啊,讲给你们听。”

    阿良最后笑眯眯问道:“你们不信,对吧?”

    阿良先望向暗处,吩咐道:“护住他们。”

    有人点点头。

    然后这个初次相逢,便头戴斗笠的汉子,终于第一次摘下斗笠,随手扔掉,只是不等斗笠坠地,斗笠便化作齑粉,烟消云散。

    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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