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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陈平安随口说道:“没事,我最后一个选好了。”

    李宝瓶转身就跑,“没关系,小师叔我帮你选一件。”

    陈平安正要说话,红棉袄小姑娘已经杀到阿良身边,一手按住李槐脑袋向外一推,一手推开林守一肩膀。

    李槐委屈道:“李宝瓶,你欺负人!”

    李宝瓶转头理直气壮道:“我给小师叔挑东西!”

    李槐想着尚未到手的小竹箱,叹了口气道:“那你挑吧。”

    林守一被推开也不恼,伸手指了指百宝阁内一本卷起的泛黄古籍,它被一根金黄色丝线捆绑,刚好露出云篆写就的书名,“我挑中了这本道家书籍,叫《云上琅琅书》,我只要它,不跟你们抢其它的东西。”

    李槐身体前倾伸长脖子,微微绕过李宝瓶,问道:“守一,你怎么不挑那把刀,多漂亮,要是我就选它。”

    林守一费了很大的劲,眼神才好不容易从占据百宝阁最大地盘的一把狭刀上挪开,轻声道:“我又不是习武的料,自己也不喜欢练刀学剑。”

    李槐见林守一不愿意更改初衷,就开始劝说李宝瓶,“这把刀,一看就是天下无双的神兵利器,吹毛断发算什么,我估计它连咱们小镇铁锁井的铁链也能一刀砍断,李宝瓶,这么好的东西,你真不要?再说了,你的小师叔如今不是趁手的兵器吗,我看这刀给他用挺好,退一步说,拿它来进山开路,多威风,总比拿着一把破柴刀更好吧?”

    那把狭刀,哪怕如大家闺秀藏身绣楼,它安安静静躺在白色刀鞘内,弧度漂亮到惊艳的地步。

    阿良笑着弯腰抽出狭刀。

    锋芒毕露,刀身就像一抹滞留人间的白虹。

    刀身并无铭文,却有一缕缕天然纹路,如道家仙人用心篆刻的祥云符箓。

    阿良微微讶异,屈指一弹,并非浑浊的嗡嗡作响,反而颤音清越悠扬,阿良侧耳聆听片刻,点头道:“不错,应当是那把垫底的‘祥符’。”

    阿良收刀入鞘,把它递给小姑娘,笑道:“收下吧,这把刀适合你,以后再寻一只养剑葫芦,与这祥符刀,一左一右悬挂腰间,找一匹高头大马,穿一袭红衣,独自策马行走江湖,纵马饮酒,谁见到谁喜欢。”

    阿良开怀大笑,“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姑娘呢?”

    李宝瓶怔怔拿着入手沉重的狭刀。

    朱河也蹲在附近,朱鹿原本不想过来,还撂下一句赌气话,说她不稀罕这份嗟来之食,但是被父亲一个严厉眼神瞪住,之后便被他强行拉来,这是少女第一次见到她爹生气,她有些害怕,可她始终不愿朱河一样蹲下身,倔强地站在那里,脸色清冷。

    李槐趁着李宝瓶不注意,一把抓起一只手掌长短的彩绘木偶,做工精美绝伦,栩栩如生。

    这才是他一见钟情的物件。

    林守一轻轻拿起那本卷起的道家古籍,握在手心后,性情内敛的少年,破天荒流露出满是欢喜的神色。

    朱河挑中一本书和一颗泥封丹药,然后满脸震撼地抬头望向斗笠汉子,后者笑呵呵道:“怎么,刚好是你和你家闺女用得着的东西?别谢我,要谢就是魏檗和那蛇蟒,千百年来,辛苦积攒下来的家底够雄厚,拿得出一部出自仙家府邸的武学秘籍,和一颗出自真武山的独门丹药。”

    朱河掌心托着那粒丹药,颤声道:“阿良前辈,真是传说中的‘英雄胆’?”

    阿良不再理会欣喜若狂的朱河,抬头望去,陈平安和魏檗并肩走来,后者看到百宝阁内仅剩的一粒淡金色种子,以及李宝瓶手中的狭刀,年轻土地神色平静,然后当他看到其余人手中的书籍丹药,愣了愣,不由得望向斗笠汉子,后者视而不见,对陈平安笑道:“就剩下这么一粒玩意儿了,不过估计你小子早到晚到都一样,只会拿到这么颗莲子。”

    看到那颗孤零零的淡金色莲子,陈平安蹲下身,笑着拿起来收入袖中口袋。

    李宝瓶轻声道:“小师叔,我跟你换。阿良说这把刀可好了……”

    说到这里,小姑娘赶紧闭上嘴巴,满脸后悔,显而易见,她后半句话不该说的,果不其然,陈平安摸了摸她的脑袋,“好就收下啊,小师叔又不练刀,进山开路用柴刀就很足够了。”

    阿良打趣道:“对嘛,陈平安是一名剑客,佩刀不合适。”

    陈平安没好气道:“那你还用竹刀?”

    阿良耍无赖:“你管我?”

    李槐轻声道:“阿良,这匣子归我了,对吧?”

    阿良问道:“你要这盒子干啥?你有那么多宝贝家当放吗?”

    李槐还以颜色,“你管我?”

    一行人各有所得,就连年轻土地魏檗和黑蛇亦是如此,除了那条头颅被炸身躯被吃的白蟒,可谓皆大欢喜。

    陈平安是一粒略显干瘪的淡金色莲子,拇指大小。李宝瓶得到了那把名叫祥符的狭刀,却有些闷闷不乐,有些嫌弃地将它斜靠在小书箱内,不过按照小师叔的建议,用了一块棉布从头到尾包裹住狭刀,严严实实,并不外露。

    李槐拿到了彩绘木偶和娇黄木匣,前者暂时“借住”在李宝瓶的书箱内,放入箱子之前,孩子很是恋恋不舍,对那个木偶口口声声拍胸脯保证,等到自己也有了书箱,就让它搬家,保证宽敞。林守一贴身收藏了那本《云上琅琅书》,名字奇怪,古意十足。

    朱鹿虽然不情不愿,仍是收下了那本仙家秘籍,《紫气书》。

    朱河则如久旱逢甘霖的幸运儿,一个十分稳重的汉子,笑得怎么也合不拢嘴,并非朱河,而是他太过幸运,现在给他一座金山银山,也不如一颗有钱也买不到的真武山英雄胆,此药能够帮助服药之人凝聚四散于窍穴气府的魂魄,最后结出一颗方便阴神栖息的“宅子”英雄胆,朱河不是练气士,更不是兵家修士,但是英雄胆的昂贵珍稀,恰恰在于它同样适用于纯粹武人,尤其是第五境巅峰停滞不前的武夫,取得一颗英雄胆,简直等于多出半条命。

    阿良轻声问道:“跟土地爷聊得如何?”

    陈平安笑道:“挺好,那袋子东西也送出去了。”

    阿良啧啧道:“你倒是不含糊,说送就送。我之前不过是随口一说,再者如果在商言商的话,你其实应该当一笔生意来做的,相信以那黑蛇白蟒的家底,它再吝啬小气,都会心甘情愿送你一件真正的好东西。”

    陈平安道:“肥水不流外人田,以及春种秋收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阿良点了点头,扶了扶斗笠,“很快就要到红烛镇了。”

    然后这个男人抹了抹口水,“新酿杏花春,胭脂小画舫,我阿良又回来啦!”

    对于阿良惺惺念念的红烛镇,陈平安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魏檗望着那一行人的下山背影,叹了口气,脚尖一点,掠向一只山龟的背甲顶部,盘腿而坐,行出数十里后,腹部鼓鼓的黑蛇与它遥遥结伴而行,虽然体态臃肿不堪,可是气势暴涨,凶悍异常。

    魏檗忽然一笑,朝它丢出一只袋子,凑巧落在它行进路线上,黑蛇小心翼翼垂下头颅,嗅了嗅,并无异样,它转过头颅望向山龟上的那位神仙中人。

    神采宛如谪仙人的俊美土地笑道:“算是那少年送你的乔迁之礼。”

    腹部生出四爪四趾的黑蛇,略作犹豫,最终用牙齿扯破袋子,滚出十数颗少年从龙须溪中拾取的蛇胆石,在小溪之中的色泽皆已褪去,乍一看,与普通溪涧河水当中的鹅卵石,没什么两样,但是黑蛇近距离凝视一番后,眼神灼热,同时充满了忐忑,生怕自己下一刻就要迎来失望,它缓缓吐出蛇信,试探性卷起一颗石子入嘴。

    年轻土地看到这一幕后,驾驭着山龟继续前行,自言自语道:“一桩善缘善始,就是不知道能否善终。”

    身后黑蛇片刻之后,四爪抓地,仰头望天,传出一声嘶吼,响彻山峰,惊起无数振翅远去的飞鸟。

    哪怕是年轻土地都有些羡慕,“听说如今除了骊珠洞天,此物在东宝瓶洲几乎已经绝迹,蛟龙之属,食之可生出真龙之筋骨须鳞。”

    临近红烛镇,白色毛驴在青石板驿路上,踩踏出滴滴答答的清脆声响,阿良没有牵着驴子的缰绳,它自己就会跟随其后,阿良依稀听到那声吼叫后,笑道:“看来还真有用。”

    陈平安小声道:“我留下了最值钱的一颗蛇胆石,没舍得送出去。”

    阿良哈哈大笑,“倒是鸡贼。”

    队伍最后边,与李槐林守一拉开距离后,朱河一边牵马,一边与女儿低声说道:“千万千万要收好那本《紫气书》,如果顺利的话,这本书能够让你一路走到第五境!到时候再配合那颗英雄胆,你就稳稳跻身第六境了!”

    少女愕然,“爹,丹药给了我,那你怎么办?”

    朱河轻声笑道:“爹还年轻,如今心气回来了,说不定就能够自己破境,向前走出一大步,便是第七境的高处风光,如今爹也敢想一想了。”

    原本一直心情郁郁的少女,笑逐颜开,道:“还年轻?那爹你要不要在那红烛镇,找个小媳妇美娇娘啊?爹,你放心,我可不拦着。”

    朱河脸色尴尬,瞪了闺女一道:“胡说八道!”

    少女想了想,“爹,那颗丹药你还是留着吧,我如今才二境巅峰,距离第五境都还还早呢。”

    朱河爽朗笑道:“留着也行,就当是你将来的压箱底嫁妆了。”

    清秀少女似乎想起了某人,满脸涨红,朱河心情大好,豪气纵横道:“以后到了咱们大骊京城,看看哪位有福气的世家俊彦,能够娶到我女儿。”

    少女跺脚娇羞道:“爹!”

    朱河赶紧摆手道:“不说了,爹不说了。”

    黄昏里的驿路上,阿良踮起脚跟,不断搓着手,望着那座红烛镇的柔和轮廓,在斗笠汉子眼中,就像一位醉卧酒肆的美妇。

    他急匆匆道:“陈平安,事先说好了,你要借我一颗金锭的。”

    陈平安点了点头,不过有些疑惑,“阿良你会缺钱?”

    阿良咧嘴笑道:“你不懂了吧,行走江湖,借钱的是孙子,还钱的是祖宗,我这一路,被李槐朱鹿这些小屁孩给寒碜得太惨了,一定要过过祖宗的瘾,补偿补偿自己。”

    陈平安无奈道:“那我送你一颗金锭,我不借,只送。”

    阿良一巴掌拍在少年肩头,大笑道:“就这么说好了!金锭白送我。”

    阿良目视前方,抬臂握了握拳,“能够从你这财迷手里白白拿到一颗金锭,我阿良果然猛啊!”

    陈平安对此没有反悔,只是安静望向那座越来越近的红烛镇,熟悉的市井气息扑面而来,再也不是那河水滔滔、深山老林了。

    陈平安转头对身边的红棉袄小姑娘笑道:“到了镇上,等到购置完路上一切吃用,我们就去找找看有没有糖葫芦卖。”

    李宝瓶高兴地蹦蹦跳跳前行,小姑娘轻轻颠着背后那只碧绿小书箱,“小师叔!咱们买两串小糖葫芦就行!小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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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五章

    无根浮萍

    红烛镇围有高墙,陈平安一行人需要从北门进入小镇,结果很快就发生了意外,墙门有披甲持锐的戍守士卒,需要他们递交户牒关文,才可进入,这让陈平安呆滞当场,他连户牒关文到底什么都不晓得。

    早早拿到手一颗金锭的阿良,笑嘻嘻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公文,结果通过勘验后,这家伙连毛驴也不要了,大摇大摆独自入城,到了墙门洞那边,还不忘跟面面相觑的众人挥手告别,惹来李槐的破口大骂,扬言要将白驴宰了,阿良大笑而去。

    朱河同样束手无策,离开小镇之前,老祖宗并没有专门交代此事,其实除了岁数,朱河对于外边的天地,一概不知,丝毫不比陈平安好多少,至于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一事,更是远远不如窑工出身的贫寒少年。朱河灵机一动,想着有钱能使鬼推磨,肯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就要给一名戍守士卒偷偷塞银子,竟然被那青壮士卒直接拿矛头抵住胸口,厉声训斥,饶是好脾气的朱河也有些火气,五境武夫,若是投军入伍,说不得连手握数千精锐的中层武将也做了,不过朱河正要跟那人理论的时候,朱鹿轻轻拉住他的胳膊,轻声提醒道:“爹,咱们大骊军法赏罚分明,而且有个特点,要么极轻,要么极重,所以不要跟这些当兵的家伙起冲突,咱们老百姓占不到便宜的。”

    朱河皱了皱眉头,冷哼一声,终究还是选择-民不与官斗。

    朱鹿小声安慰道:“爹,以后让老祖宗帮你寻个官家身份,有了护身符后,再加上你的身手,相信很快就可以崭露头角,哪里还需要受这气。”

    朱河大步离开,点点头,回头瞥了眼那守门士卒,嗤笑道:“真是应了那句老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所有人下意识望向陈平安。

    陈平安想了想,缓缓道:“实在没办法,只能绕过红烛镇了,今夜在外边露宿,我们可以雇人帮我们购置一切所需物品,真正的大麻烦,是我们去不了小镇内的水运码头,既定的行程就要修改,原先两百多里水路,沿着绣花江乘船南下,会比我们步行要轻松很多,还不用绕路。”

    就在此时,一位身穿青色官服的中年男子快步走出城门,仔细打量着陈平安一行人,最后望向朱河,抱拳问道:“在下程昇,如今忝为红烛镇枕头驿的驿丞,敢问可是来自龙泉县城的朱河朱先生?”

    朱河默不作声,神色戒备。

    自称驿丞的男人爽朗笑道:“你们家主曾经一封书信,直接寄到了咱们县令大人手上,大略说过了你们的行程安排,让咱们县令大人尽地主之谊,除此之外,你们各有书信家书,已经到了我们枕头驿,我在一旬前便为各位专程腾出了屋子,只能说还算干净素洁,绝不敢说有多好,还望各位贵客包涵,莫要在县令大人那边告状,要不然县尊大人一个不高兴,我恐怕明天就要丢了饭碗喽。”

    这位枕头驿一把交椅猛然记起一事,“若是朱先生不信,我可以马上去驿馆喊来一人,此人就来自龙泉县城的福禄街,说他还是督造官衙署的老衙役,其中有一封来自大骊京城的家书,正是他亲自帮衙署上司带来,说是要亲手交给一位叫林守一的公子。”

    林守一向前走出数步,脸上充满世家子弟的自负倨傲,问道:“我便是龙泉县林守一,敢问程驿丞,那人名叫什么?”

    婢女朱鹿有些发愣,此时的林守一,与印象中那个沉默寡言的冷峻少年,不太一样。

    李宝瓶和李槐视线交汇了一下,各自轻轻点头。

    驿丞程昇言语没有丝毫凝滞,“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名叫唐树头,四十来岁,咱们大骊官话说得不是很顺畅,嗯,此人尤其喜欢喝酒,就是酒品……”

    林守一点了点头,随口问道:“驿丞这些日子就一直候在这北门等我们?”

    那男人笑道:“虽然很想点头,但委实是没这脸皮,事实上枕头驿在红烛镇北边,离这不远,二来小镇附近的山头高处,建有烽燧,我与燧长关系不错,便让他帮着盯着北边的下山驿路,只要一看到林公子朱先生的身影,就让他手底下的烽子入城通知我。”

    林守一恍然,不再说话,转头望向陈平安,后者点点头。

    朱河笑着感谢道:“程大人费心了。”

    那驿丞连忙摆手道:“可当不起大人的称呼,不过就是个驴前马后的小人,整天做着伺候贵人的活计,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先不聊,我去跟戍守士卒知会一声,相信很快就可以进入咱们小镇。”

    驿丞隶属于大骊朝廷,只不过称不上朝廷命官,这类胥吏不入流,不属于品官,清流浊吏之分,是一条巨大鸿沟。

    很快这位驿丞就带领他们走向城墙门道,守城士卒虽然放行,但脸色依然不太好看。

    驿丞率先走过格外荫凉的城墙门洞,转头跟朱河压低嗓音解释道:“都是边境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痞,本事不大,脾气倒是死犟,有些时候连咱们县尊大人都拿他们没辙,朱先生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朱河再没有江湖经验,可交浅言深的道理还是懂的,就没有答话。

    他们路过一间寒气森森的铺子,不断有青壮男子出入,铺子内时不时亮起一抹白光。

    李槐看得挪不开脚步,朱河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很快就失去兴趣。

    驿丞说道:“那是一间刀剑铺子,其余兵器也偶有兜售。”

    林守一好奇问道:“官府不管吗?就不怕市井百姓持械斗殴?”

    驿丞笑道:“官府不太管这些,但只要出了事情,会管得很严,若是县衙人手不够,县尊大人能够调动辖境内所有江湖门派,帮着解决纠纷。”

    大骊尚武成风,有很多仗剑佩刀游历四方的游侠儿,既有眼高手低的市井无赖,也有为气任侠的世家子弟,大骊朝廷虽然禁制一切兵器售卖,但是对于铸造工艺平平的寻常刀剑,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主要看地方官的态度,若是纯正读书种子出身,多半要严令禁止,如果是沙场武人出身,十之八九会网开一面,当然强弓硬弩、精良甲胄等国之重器,肯定任何地方都不许贩卖。

    烽燧,驿站,集市,酒肆,青楼勾栏,等等,红烛镇应有尽有,热闹非凡,大街上行人如织,比起陈平安他们家乡小镇,要繁华喧嚣太多,街道两边各色铺子,眼花缭乱,吆喝声此起彼伏。

    一路闲聊,一炷香后就来到枕头驿,很快就有驿馆杂役牵走白驴和马匹,驿丞程昇果然给他们安排了驿舍,甲乙两等皆有,他没有擅作主张,而是把五间驿舍丢给朱河,让他们自己安排。

    在陈平安的安排下,李宝瓶和朱鹿住一间甲等驿舍,朱河住一间甲等,他和李槐林守一各住一间乙等驿舍,如果阿良回来,可以随便选一间驿舍合住,当然以阿良的脾气,肯定会问能不能选朱鹿那间,估计到时候少不了朱鹿一顿白眼剐。

    暮色里,所有人各自放好行囊包裹后,聚集在朱河那间宽敞的甲等驿舍,驿丞程昇很快送来一叠书信家书,送完之后便笑着告辞,说有事只要喊一声就可以,还说红烛镇的夜市,在大骊南边小有名气,有机会一定要见识见识。

    林守一有一封,李宝瓶最多,有三封,就连陈平安也有一封,李槐两手空空,最后找到差不多光景的朱鹿,孩子笑道:“还好咱俩同病相怜。”

    朱鹿置若罔闻,走到窗口附近,小小枕头驿馆,曲径幽深,竟然营造出几分庭院深深的世家园林意味,从这边望去,是一座给人感觉不过巴掌大小的小湖,养着一条条臃肿肥胖的红黄锦鲤。

    林守一的家书只有一张信纸,没有几个字,少年深呼吸一口气,将所谓的家书放回信封后,脸色阴沉地离开驿舍,五指死死攥紧那信封,除了三十余个字迹潦草敷衍的行书,信封内还有一张三百两银子的大骊最大钱庄银票。

    少年大踏步走回驿舍,轻轻关上门,将信封放在桌上,脸色铁青,胸膛起伏不定。

    陈平安挑了个僻静位置坐下,李宝瓶跑过来,欲言又止的模样,他笑道:“我如果有不认识的字,会问你的。”

    李宝瓶这才返回桌子那边,开始拆信,三封家书,分别来自父亲、大哥和二哥。

    李宝瓶一封封拆过去,父亲李虹那边在信上说着嘘寒问暖的言语,一如既往,毫无严父的架子,都是叮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天冷多穿衣,出门在外别怕花钱,再就是每次经过驿站,一定要给爹娘寄家书,絮絮叨叨,五六张信纸就这么翻没了。李宝瓶叹息一声,望向坐在桌对面喝茶的朱河,忧愁道:“爹娘什么时候,才能不把我当小孩子啊。”

    朱河忍俊不禁,喝茶喝茶。

    李宝瓶浏览第二封信,是他们李家的嫡长孙,她的大哥写的信,如今正在家里研读经籍,准备明年参加科举。信上内容简明扼要,端端正正的楷体字,仿佛充满了先生夫子正襟危坐的韵味,每个笔画都透露出浓重的谨小慎微,满篇说的都是圣贤大道理,要她不可怠慢了朱河朱鹿这对父女,不可以家生子视之,要她多听泥瓶巷陈平安的言语,要能吃苦耐劳,少给别人添麻烦,只是在信的最后,自幼恪守礼仪规矩的大哥,告诉她,她那只小时候从溪里抓回家的螃蟹,如今他已经养出了心得,要她只管放心。

    李宝瓶扬起手中的信纸,跟朱河告状道:“大哥最不心疼我。”

    朱河忍住笑意,心想小姐你就得了吧,谁不知道李家上上下下,就属大公子最心疼你。那么一个说起道理来连老祖宗都头疼的书呆子,第一次喝酒,竟然是茶水被妹妹偷偷换成了自家酿的桃花春烧,把大公子给气得差点崩溃,爹娘见到之后都犯怵,根本不敢劝说什么,只敢跟在跑去找妹妹兴师问罪的儿子身后,生怕这个略显迂腐的儿子一气之下,会动手教训小宝瓶。

    不曾想当他见着了那个丫头,站在院门外,双手叉腰,视死如归,他又给自己的不舍得骂她一声,给结结实实气到了,气得转头就走,生了好几天的闷气。后来他的院子里,那年便埋下了一坛桃花春烧,等到妹妹问起,就说要把她嫁出去,吓得小女孩偷偷离家出走,一个人在龙须溪那边逛荡了一整天,她还差点躲山里头去了。

    李家等到察觉到李宝瓶不见了,老祖宗勃然大怒,出动所有人找寻这个傻丫头,最后还是这位大公子,将功补过,在溪对岸的一座小庙,找到了睡在长木凳上的可怜孩子,背着她回到了家。

    红棉袄小姑娘突然笑道:“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大哥。”

    最后一封信,厚厚一大摞,是李家二公子寄给妹妹的,讲述了他去往大骊京城的经历,都是亲眼所见或是道听途说的奇闻轶事,措辞优美如散文,极富功底,宛如文采天授的诗词大家。这位二公子在福禄街李家,远比大哥更受欢迎,英俊儒雅,却言谈风趣,喜读兵书,自幼就喜欢让府上丫鬟仆役,结阵“厮杀”,相比古板沉闷的长公子,府上下人更喜欢与性情开朗的二公子打交道,逢年过节,二公子见人就会随手丢出一只小绣袋的赏钱,沉甸甸的,若是谁的吉利话说得好,他就会多给一绣袋。

    李宝瓶翻得飞快,看到倒数第二张信纸的时候,抬头望向朱鹿:“我二哥说到你了,说之前跟你说过的大骊烽燧的太平火,他有次在夜宿山巅,亲眼见到了这种边境向京城报平安的烽燧信号,极目远眺,像是一条火焰长龙,很壮观。”

    朱鹿快步走回桌旁坐下,问道:“小姐,还说了什么?”

    李宝瓶干脆就将这摞信纸全部递给朱鹿,反而二哥都是在讲风土人情、山鬼志怪,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朱鹿接过了信,问道:“可以拿回去慢慢看吗?”

    李宝瓶点头道:“别丢了就行。”

    朱鹿满脸喜悦,笑着离去。

    驿丞程昇敲门而入,端来一盆新鲜瓜果。

    身后跟着一位斗笠汉子。

    李槐火冒三丈,跑过去,就要把这个没良心的王八蛋推出屋子。

    阿良一边跟李槐较劲,一屁股坐在桌边凳子上,一脸坏笑问道:“朱鹿咋回事,满脸春风的娇俏模样,好像比平时还要漂亮几分。”

    朱河黑着脸不说话。

    林守一重新返回,坐在陈平安附近,阿良将银色小葫芦抛给林守一,少年拔出酒塞,喝了一口酒。

    阿良转头对驿丞问道:“红烛镇是不是有个敷水湾?离着水运码头不算太远?”

    驿丞脸色古怪,点头道:“有的。”

    阿良啧啧道:“销金窟,销金窟啊。”

    红烛镇有一座月牙状河湾,漂着一种红烛镇独有的精致画舫,长不过两三丈,四周垂挂名贵紫竹或是寻常绿竹,里边装饰的豪奢程度,以画舫主人的财力而定,每艘画舫一般有两到三名女子,多美艳妇人、妙龄少女,琴棋书画茶酒,至少会精通一两种,除了观景雅座,还有一座卧室,其功用不言而喻。

    那些船家女,是世世代代的大骊贱户,相传曾是前朝神水国的亡国遗民,大骊皇帝下过一道圣旨,他们永世不得上岸,要他们生生世世子子孙孙做那无根浮萍。

    红烛镇的百姓则代代相传,不远处的那位棋墩山土地爷,忠义无双,对这些姓氏的先祖的逃亡路途,偷偷庇护,因此惹来大骊皇帝龙颜大怒,从山神贬为土地,下令那几个姓氏的后裔,亲手打碎金身,沉入江底。

    驿丞小心酝酿措辞,挑选了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镇典故,说给这些贵客听。

    红烛镇谈不上大骊的南北枢纽,却也是舟船如梭的一座繁忙水运码头,各地物产汇集。它是三条江水汇合之地,分别是冲澹江,绣花江和玉液江,但是只有两位江神,河畔皆建有江神祠,泥塑金身神像,都是战死于那场水战的大骊功勋水军统领。

    唯独冲澹江不立江神不设祠庙,之后出现过一座香火鼎盛的娘娘庙,供奉一位为证清白、投江自尽的小镇烈女,结果很快就被大骊朝廷定为淫祠,如今只剩下一堆废墟,残砖碎瓦,唯有蛇鼠乱窜。

    当听到棋墩山土地爷的事迹,李槐小声唏嘘道:“没有想到那么一个大坏蛋,在红烛镇的口碑这么好。”

    林守一脸色淡漠,“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陈平安收起那封阮秀寄来的书信。

    信上说他买下的落魄山,成功获封一位大骊新晋山神,帮助坐镇山头聚拢灵气,仅次于不参与售卖的披云山,和她爹手握的点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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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六章

    鱼龙混杂

    驿丞告知众人红烛镇不设夜禁,在小镇西边有坊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五花八门的杂货,应有尽有。得知陈平安一行人要去购置游学所需物品,驿丞程昇就主动提出担任向导,说是能够免去许多麻烦,最少那些商家不敢漫天要价,陈平安望向来过一次红烛镇的阿良,斗笠汉子点点头,说他只对河两岸风光比较熟,没去过坊市。

    驿丞望向阿良,两个老男人,会心一笑。

    敷水湾近百艘大小画舫,每晚都会驶出水湾,沿着那条河水进入红烛镇,兜一圈后返回敷水湾,期间会不断有男子登上那些画舫,既买醉也买笑。

    在红烛镇,敷水湾船家女和其她青楼女,虽然皆为大骊贱籍,但前者一向是京城教坊司直接负责户牒管理,就连身为一方父母官的县令,都没有资格将画舫女子的身份,由贱转良。所以红烛镇一直有传闻,敷水湾那五姓的祖先,曾是神水王朝的皇室子弟和功勋世族。

    在地头蛇驿丞程昇的带路下,陈平安他们去往小镇西边的集市,越往西去,街道越是人声鼎沸,得知红烛镇乘船南下两百余里,沿途都有城镇驿站可以补给,陈平安就放弃了一些念头,没有过多购买大米、腌肉等食物,但是在一家药铺,添置了诸多药膏药材,应付风寒中暑、跌伤一类的小病小灾。到了掏钱花钱的时候,陈平安才知道与家乡小镇差不多,一整颗银锭是稀罕物,所以将那两锭雪花纹银折算成了大骊通用铜钱,天华元宝,因为手上是品相最好的银子,仅是溢价就高达两百文钱,这让陈平安很是感激铁匠铺子的那位秀秀姑娘。

    因为有驿丞程昇在旁,一切顺风顺水,在郡县小镇,还真别把胥吏不当官,尤其是程昇这种一年到头经常跟豪绅巨贾、羁旅官员打交道的,在小镇百姓眼中,那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了。所以陈平安他们走入的每间铺子,全部口口声声殷勤喊着程大人,恨不得将这位驿丞大人当菩萨供奉起来。

    一路上,李槐拘谨得很,差不多就是只敢躲在阿良背后,探头探脑,阿良打趣他是胆子小,只会窝里横。李槐刚扯开嗓门要跟阿良骂战三百回合,可当四周投来好奇的视线后,李槐立即耷拉着脑袋,病恹恹跟在阿良身后,把阿良乐得不行,时不时就一巴掌拍在李槐脑袋上,孩子敢怒不敢言,憋屈得很。

    林守一依旧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淡模样,估计少年现在就是走在京城御道上,也是这个德行。

    唯独李宝瓶背着她那只碧绿竹箱,螃蟹横行似的,仰着脑袋挺起胸膛,恨不得路边随便拉上一个人就告诉他,自己的小书箱是小师叔亲手做的。

    坊市由两条南北向的大街构成,逛完了观山街,陈平安他们就要穿过巷子,去往下一条观水街,结果路过巷子里一间生意冷清的书铺,带路的驿丞程昇径直向前了,陈平安却停下了脚步,跟驿丞打了声招呼后,对李宝瓶三人笑道:“一人可以买一本书。再贵也没问题,只要我们买得起。”

    店铺很小,店门宽不过两丈,走入之后,左右就是两排高高的书墙,店铺最里边,坐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坐在小竹椅上,翘着二郎腿,正在闭目养神,手拿一把折叠起来的扇子,轻轻敲打手心,哼着小曲。

    年轻店主有一张英俊阴柔的出彩脸庞,没有之前那些店铺商贾的铜臭气。

    少女朱鹿第一眼看到后,愣了愣,大概是没想到会在红烛镇的市井坊间,遇到如此气质脱俗的风流人物。

    那位棋墩山的土地爷摆脱束缚后,恢复神祇身份,从白衣矮小老翁摇身一变,成了玉树临风的贵公子,可在少女心中,对于魏檗,更多还是那个邋里邋遢的不堪形象。可是眼前公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鲜明了。

    就连朱河都一肚子狐疑,此人该不会是家道中落的豪阀子弟吧?比起自家那两位公子,半点不差。

    年轻人没有睁眼,懒洋洋道:“店内书籍,一概不还价,回头是买赚了还是买亏了,全凭各位客人的眼力。”

    驿丞程昇跟朱河轻声说道:“这家铺子在咱们红烛镇小有名气,途经此地的读书人,大多喜欢来这里逛一次,只是这位店主脾气古怪,所售书籍全部远远高于市面价格,而且谁敢开口还价,他就敢当场撵人,性情清高,不谙庶务,曾经有一位微服私访的户部官老爷,就下榻在小人的枕头驿,那位老爷便相中了一本标价三百两银子的什么孤本,不过是还价五十两银子,就给赶出了铺子,半点颜面也不留,气得那位官老爷回到驿站也没消火,差点让县衙封了这间小铺子,估计是觉着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才让这铺子躲过一劫。”

    朱河心中了然,多是个不谙世事的腐儒,是自家二公子最喜欢讥讽的那种人,将其称为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二公子还笑着说不出两百年,咱们大骊也会如此。

    所以朱河对于外边的读书人,一向观感不佳。

    经过红烛镇的这条驿路,大骊南方边境通往京城的三条主要驿路之一,小富小贵的商贾仕宦,若是北上大骊京城在内的重镇大城,多选此路,因为其余两条驿路虽然更为宽阔,但是几乎每一座沿途驿站都拥挤不堪,没有足够分量的官府勘合、兵家火牌,别说下榻,就是大门都别想进去,每年都有很多不谙此道的官员豪绅,因此丢尽脸面。

    进京赶考的南方士子,由于尚未有官身,多喜欢拣选这条驿路,往往是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既可相互照应,沿途风景秀美,也能一同探幽访仙。

    而贬谪南方的官员,抑郁不得志,喜欢题诗于驿站、旅舍的墙壁,也喜欢走这条南下之路。一来二去,红烛镇的枕头驿墙壁上,写满了文人骚客发牢骚的羁旅诗词。

    李宝瓶仰着脑袋开始找书,这里瞄一眼那里瞥一眼,全看心情,偶尔抽出一本书,随便翻开几页,不感兴趣就放回去,小姑娘最后找到一本山水游记,标价三百文钱,有些心疼,可又实在喜欢,便转头望向小师叔,陈平安笑着点点头。

    林守一的视线在书墙上缓缓掠过,井然有序,从右到左,从上到下,每次抽书翻阅必然是一本已经从扉页开始。少年最后看中一本不署撰人的风水书,标价四百文钱。林守一望向陈平安,后者依然点头。

    李槐到了店铺后,总算没了街上那份喧嚣吵闹,立即恢复顽劣本性,就跟脱缰野马差不多,他年纪最小个子最矮,死活要坐在阿良肩膀上挑书,阿良答应了,但是扬言李槐如果不选中一本,等下出了铺子,就把他一个丢在大街上。结果李槐硬着头皮挑了一本最高处的崭新书籍,标价九两二钱,一看价格,吓得李槐鬼鬼祟祟就要将书籍丢过去,只是手忙脚乱,那本书没被成功塞回书架,反而掉在了地上。

    轻敲折扇的年轻店家睁开眼睛,看着那本摔落地面的书籍,没好气道:“买定离手,一本最新版的《断水大崖》,九两二钱。”

    李槐根本不敢跟陌生人还嘴,只得哭丧着脸,小心翼翼望向陈平安,后者问道:“买了会不会看?”

    李槐使劲点头。

    陈平安笑着点头道:“那就买了。”

    阿良问道:“陈平安,你自己不买一本?”

    正在掏钱的陈平安连忙摇头道:“我字还没认全,买书做什么。”

    朱河转头问自己女儿,“有想要的书吗?”

    朱鹿始终站在店门口不挪步,斜瞥一眼书墙,摇了摇头。

    准备收钱的年轻店主站起身,一支乌木簪子束发,手持扇骨雪白的折扇,视线掠过了红棉袄小姑娘和冷峻少年,最终望向那个怯生生捧着《断水大崖》的孩子,笑意玩味。

    阿良咧嘴一笑。

    离开书铺,走向观水街,朱河心神一动,回头望去,发现那名相貌不俗的年轻人斜靠门柱,正在目送他们离去,看到朱河后,那人还笑着点头致意。

    朱河转过头,皱了皱眉,出了小巷后,快步走到斗笠汉子身边,“阿良前辈,那书铺主人是不是有古怪?”

    阿良扶了扶斗笠,说了句货真价实的古怪话,“相比这个家伙,真正的麻烦还在后头,不过跟你们没关系。”

    ————

    冲澹江水流最为湍急,多暗礁险滩,有奇景蜚声朝野,其中一段河流,大小石柱多突出水面,被誉为雨后春笋,只有一叶扁舟能够穿梭于石林间隙,大船难渡,哪怕是在河畔长大、熟悉水性的舟子船夫,也不敢轻易乘舟下水,除非是慕名而来的文人雅士,花重金雇佣,才会出行。所以又有白纸小舟铁艄公一说,每年都会有船夫和外乡人,丧命于冲澹江这段石林水路。

    只是今夜暮色里的冲澹江,游人不少。

    汹涌江水冲击着一根根出水石柱,有个袒胸露腹的汉子坐在一根石柱顶端,轻轻将一只空荡荡的酒壶丢入江水,身边则还有三只尚未打开的酒壶。

    远处,有一粒红光愈来愈近,原来是有佝偻老人手提一盏大红灯笼,以石柱为涉水之阶,蜻蜓点水,长掠而来。

    骤然之间,一道雄壮身影从天而降,踩在一根石柱顶端,脚下坚石不堪重负,瞬间化作齑粉,他就那样站在江水之中。

    江水之中,有一位中人之姿的妇人逆流而上,闲庭信步,她头顶三尺,悬浮着拳头大小的雪白珠子,大放光明,映照得江底亮如白昼。

    妇人慵懒无聊道:“足足走了一百多里水路,半件宝贝也捡不着啊,谁跟我说冲澹江底下有花头来着?”

    石柱顶端坐着的喝酒男人看了眼水底,淡然道:“大人已经在红烛镇了。”

    老人晃着鲜红灯笼,嗓音沙哑笑道:“大人竟然亲自出马了?那还需要我们四个做什么?端板凳看戏啊?”

    男人喝了口酒,沉声道:“希望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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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章

    渔网

    逛过了观水街,该买的物件都已购置妥当,陈平安准备打道回府,不料阿良提议要乘舟夜游冲澹江,响应者寥寥,只有林守一点头答应。

    陈平安倒是不介意放完东西后,去见识见识那段险滩,但是李宝瓶扯了扯他的袖子,陈平安心领神会,掂量了一些钱袋,零散的铜钱足够买下糖葫芦。

    朱鹿拉着父亲朱河去逛兵器铺子,李槐嚷着肚子饿,阿良就让驿丞带他返回枕头驿吃宵夜。

    一行人就此分道扬镳。

    林守一与斗笠汉子并肩而行,轻声问道:“前辈说李槐最有福缘,那本貌似崭新刻就的《断水大崖》,是不是最值钱?”

    阿良轻轻点头,泄露天机道:“只是看着新而已,有些年头了,书上写的东西不值钱,乱七八糟的水法修行,故意用来误人子弟的,但是书籍材质比较珍贵,存放个几百年,都不会有虫蛀。”

    阿良摘下小葫芦,灌了口酒,“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本书里已经生出了几只蠹鱼,当然你们肉眼是见不到的,此物属于世间精魅之一,极其细微,游曳于字里行间,恰似江河活鱼,蠹鱼以书本文字蕴含的精神气作为饵料,长成之后,最大不过发丝粗细,世间蠹鱼种类繁多,那本书里的品种普通,可若是拿出手卖给喜好猎奇的达官显贵,怎么都该有个三千两银子吧,所以是那家书铺最值钱的几本书之一。”

    少年乍舌不已。

    连瞧都瞧不见的蠹鱼,转手就能赚到三千两白银,难道小镇以外的世道,钱才是最不值钱的?

    阿良像是看穿少年的想法,笑道:“等你以后真正踏足修行,就会明白市井百姓眼中的黄金白银,任你堆积成山,开销起来,不过弹指一挥间的事情,说没就没了。话说回来,既然必须花钱如流水,就说明俗不可耐的黄白之物,反而是顶值钱的。”

    林守一点点头。

    阿良笑道:“跟陈平安说这些,他就未必懂。”

    林守一摇头道:“事关钱财,他肯定懂。”

    阿良哈哈大笑,带着少年来到红烛镇河畔,人声鼎沸,少年习惯了家乡小镇夜间的冷清,有些不适应,尤其是每次呼吸,仿佛都能嗅到脂粉气,一开始会觉得香气扑鼻,可闻多了,就觉得有些腻人。

    当两人穿过小巷来到河畔,视野豁然开朗,河水两岸全是厚重的青石板路,莺莺燕燕,欢声笑语,许多美艳女子斜倚高楼栏干,露出白藕似的粉嫩胳膊,女子衣裙多大红大绿,高楼悬挂一连串的灯笼,映照得那些女子容光焕发,愈发妖冶动人。

    河中大小不一的画舫沿两岸缓行,垂挂竹帘,多是两位女子分坐于小船首尾,外加一人划船,

    比起高楼女子的姿态恣意,大声招徕生意,那些船家女虽然穿着也是春光乍泄,只是神态之间多了几分娴静,

    年轻一些的妙龄女子,像是邻家的小家碧玉,年纪稍长的妇人,宛如大家闺秀。时不时一些高楼女子,还会讥讽谩骂那些争生意的船家女,丢掷蔬果,后者习以为常,多不计较,除非被当场砸中,否则极少起身与之怒目对骂。

    一旦船家女与青楼女子起了冲突,必然惹来一阵男子齐声的轰然叫好,唯恐天下不乱。

    林守一有些头皮发麻,“阿良前辈,我们不是要去冲澹江赏景吗?”

    阿良耍无赖道:“既然是三江汇流,那么这里当然也算冲澹江。”

    林守一无言以对。

    阿良蹲在河边,望着咫尺之外缓缓行驶而过的一艘艘画舫,每次有船家女暗送秋波,或是用软软糯糯的言语打招呼,阿良都会默默喝一口酒,自顾自碎碎念念,林守一蹲下身,竖起耳朵偷听,断断续续听到什么守身如玉、正人君子、色字头上一把刀等,林守一忍俊不禁,得嘞,敢情阿良前辈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

    阿良稍稍转头,望向不远处的一艘小画舫,一位姿色平平的妇人坐在船头,大大方方环顾四周,不像做皮肉生意的女子,反而像是夜游的豪门贵妇,倒是妇人身后划船的二八少女,容颜娇艳。

    阿良站起身,等到这艘画舫临近,猛然掏出一枚扎眼的金锭,“够不够?”

    妇人笑意柔和,不点头不摇头,划船的少女,则眼神发直,恨不得替妇人接下这桩买卖。

    妇人眼神绕过斗笠汉子,伸出手指,点了点少年林守一,“这位小少爷,你可以独自登船。”

    阿良迅速收起金锭,“这小子是穷光蛋,没钱!身无分文!”

    妇人柔声道:“我可以不收他银子。”

    少女顺着妇人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满脸涨红的少年郎,唇红齿白,风度翩翩,一看就是位读书种子,她亦是羞赧一笑。

    可怜有钱也花不出去的斗笠汉子被晾在一边,满脸匪夷所思,心想这婆娘是眼瞎啊,还是胃口刁钻啊,如自己这般英俊潇洒而且当打之年的汉子,竟然看不中,反而相中了瘦竹竿似的林守一?要是按照这个调调,把更瘦的陈平安拎过来,那她还不得倒贴银子?

    阿良喃喃道:“伤感情了啊。”

    妇人笑望向少年,不知为何,平平姿色的妇人,竟有几分狐媚意味,“不上船吗?”

    林守一摇摇头。

    阿良坐在台阶上,喝了口闷酒,“小子,赶紧登船吧,大不了以后就是没得喝葫芦酒而已。天底下有什么酒的滋味,比得过花酒。你可千万别错过啊。”

    林守一纹丝不动,不过朝斗笠汉子的背影,少年翻了个白眼。

    画舫只得继续前行,后边的同行已经开始催促。

    妇人犹然转头,对少年回眸一笑。

    少年无动于衷,冷冷与她对视。

    不断有画舫从两人身前游曳而过,环肥燕瘦的船家女,如一幅幅仕女图铺展开来。

    林守一轻声问道:“阿良你是专程在等她?”

    阿良扶了扶斗笠,摇摇头笑道:“一时兴起而已,只是想知道这张渔网,到底有多大。”

    少年读书郎坐在他身边,大大方方望着那些脂粉女子。

    河畔沿岸地石板路上,有挽着篮子的稚童跑来跑去,一声声叫卖杏花的清脆嗓音,东边响一下,西边起一声。

    ————

    朱鹿想给自己挑一把傍身的匕首,刀刃锋利的同时,希望外观能够好看一些。不曾想兵器铺子已然关门,少女闷闷站在门口,一言不发。

    朱河安慰道:“明天再来便是。”

    少女背靠铺子外边的一根拴马柱,抬头望向夜空。

    朱河轻声问道:“有心事?”

    朱鹿摇了摇头。

    朱河小心问道:“离开棋墩山的最后一段路程,小姐主动要求跟你乘坐同一只山龟,是找你说了什么吗?”

    朱鹿嗯了一声,无精打采道:“小姐要我对所有人都客气礼貌一些。”

    朱河松了口气,笑道:“小姐又没有说错,出门在外,是应当和气生财的。”

    朱鹿低声道:“那个阿良也就算了,毕竟来自风雪庙,虽然一点不像我之前想象中的神仙,但神仙就是神仙,再惹人厌,我也能忍。可那林守一和李槐算什么,不过仗着跟小姐是几年同窗,就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一个贱婢所生的私生子,一个窝囊废的儿子,凭什么跟我们小姐平起平坐?尤其是那个……”

    见她不愿继续说下去,朱河接过话,“陈平安?”

    少女抿起嘴唇。

    朱河叹了口气,“这里没外人,爹接下来说的话,可能有点不中听……”

    少女蓦然神采焕发,打断男人的言语,“爹,公子在寄给小姐的那封家书里,后边专门给我写了好些篇幅的随笔,公子的行书和楷书越来越炉火纯青了,信上跟我说了他亲自随人追杀一伙马贼的跌宕境遇,说认识了一位陈氏柱国的嫡长孙,还说了那太平火的景象,说大骊京城无奇不有,大街上竟然有人骑乘着蛇蟒、仙鹤招摇过市,而京城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了,公子还说大骊京城的皇城北门,左右各有一尊活着的金甲门神,据说是一座道家宗门赠送给大骊的开国之礼,身高有四五丈呢,爹,你说好玩不好玩?”

    朱河无奈道:“称呼二公子,稳妥一些。”

    少女笑逐颜开,“大公子又不在,何况大公子那么憨厚,就算他听到了也不会生气。”

    朱河轻喝道:“不得无礼!”

    朱鹿眉眼低敛,睫毛微动。

    朱鹿小声道:“公子,嗯,是二公子曾经对我们这些下人说过,命好的人,躺着也能享福,命不好的人,来这世上走一遭,就是遭罪的。李槐命好,林守一命也好,成为了山崖书院的学生,以后多半会扬名立万,退一步说,做个腰缠万贯的富家翁,绰绰有余。”

    少女缓缓抬起头,“那个陈平安命其实不差的,最少他不用喊别人小姐、公子。”

    朱河有些不敢正视女儿的视线。

    家生子,之所以是家生子,在于打从娘胎起就是了。

    朱河欲言又止。

    少女眼神坚毅,语气坚定道:“爹,没有关系,二公子说了,到了大骊京城,有的是法子脱离贱籍,况且大骊边境军伍愿意招收女子武人,若是军功积攒足够,说不定还能成为诰命夫人呢。”

    朱河看着眼前这个别样神采的少女,有些陌生,又有些欣慰,点头道:“到时候我们父女二人一起投军便是,还能有个照应。二公子如今在京城站稳脚跟,争取让他帮我们选一支好一点的边军,恶仗不至于太多,战功别太难获得,总之在脱离贱籍之前,不可辱没我们龙泉李家的家风,以后哪怕真的自立门户了,也要对李家心怀感恩……”

    少女笑了起来,快步上前,挽住朱河的胳膊,拉着他一起返回枕头驿,调侃道:“知道啦,知道啦,爹你什么时候话这么多了。”

    朱河揉了揉女儿的脑袋,犹豫片刻,仍是决定说出口,“有机会,跟陈平安说声对不起,棋墩山山巅一战,不管初衷是什么,一件事情,做错了就是做错了,那么该道歉就要道歉,该弥补就得弥补。”

    朱鹿沉默片刻,兴许是今晚心情极佳的缘故,笑容灿烂道:“好的!”

    ————

    红烛镇依循大骊礼制,设有文武两庙,规模不小的文昌阁和武圣庙,分别供奉着一尊手捧玉笏的文官神像,一尊披甲悬剑、脚踩狸猫的武将神像。

    红烛镇两庙建在城南,双方相隔不远,约莫五六百步而已。

    夜色深沉,两尊神像几乎同时摇晃起来,身上灰尘簌簌落下,一阵阵淡金色涟漪在神像表面荡起。

    与此同时,绣花江和玉液江两岸的江神祠,两尊泥塑金身神像亦是差不多的光景。

    红烛镇北方的棋墩山一脉,一个袒胸露腹的男子,手里拎酒壶,腰间还悬挂着三只酒壶,虽然满身酒气醉醺醺,脚步踉跄,但是每一次跨出,一步距离长达五六丈,行走山路,如履平地,他很快来到棋墩山的山巅石坪,打了个酒嗝,重重一跺脚。

    棋墩山土地爷魏檗出现在不远处。

    汉子瞥了眼手持绿杖的俊美青年,笑道:“可喜可贺,总算打破了身上的那道术法禁锢,恢复土地真身不说,还有望自成山神,看来最近得到了天大的机缘。”

    魏檗脸色阴沉,“有话直说。”

    汉子抹了抹嘴,直截了当问道:“那个叫阿良的刀客,有多强?”

    魏檗沉默不语。

    汉子淡然道:“事关重大,我没心情更没有时间跟你耗,你不开口,我就打烂你的金身,让你死灰复燃的机会都没有。”

    魏檗问道:“在回答之前,我能否知道缘由?”

    汉子点头道:“那人杀了我们大骊两名顶尖死士,武人第七境的李侯,八楼练气士的胡英麟,皆是那位娘娘麾下竹叶亭的甲字高手,陛下得知消息后,很不高兴,觉得此人破坏规矩在先,因此大骊要跟他讨要一个说法。”

    魏檗心情沉重。

    汉子语气森森,冷笑道:“劝你别掺和,能把自己摘干净是最好,摘不干净的话,说不定就要再去冲澹江洗回澡了。可是我敢确定,这次再不会有人愿意拼着魂飞魄散,仍要帮你从江底捞起碎片,一块一块拼凑起金身,最后偷偷给你带回棋墩山。对吧,神水王朝的北岳正神?”

    魏檗惨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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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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