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阅读 第63章
r>律师为杜某作了无罪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杜某的杀人动机是:“因怀疑其妻梅竹与刘洋波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而对二人怀恨在心。”
令人关注的是,公诉方同时提供了侦查机关利用“高科技”手段获得的证据:包括警犬气味鉴别、泥土化学成分分析、“拉曼测试”(射击火药残留物测试)等。
称其检测物来源为昌河面包车离合器踏板、油门踏板、刹车踏板上的泥土,与杜某所穿鞋袜的气味相一致;与其衬衣及衣袋上粘附的泥土痕迹、衣袋内一张100元人民币上的泥土痕迹等为同一类泥土;在其所穿衬衣右袖口处检出军用枪支射击后附着的火药残留物。
据此,侦查和公诉机关认定杜曾驾驶过这辆微型面包车并且开过枪。
或许是要借以展示超强的刑侦技术力量,控方指派11名工程师级的刑侦技术人员出庭作证。
但是,两位辩护律师却发现了破绽—在警方的《现场勘查笔录》上,仅仅记载了离合器踏板上附着有足迹遗留的泥土,并没包括“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
那么,这两处的泥土从哪里来的呢?
杜某当庭展示了他身上清晰可见的伤情,并强烈要求公诉人出示驻所检察官拍摄的照片,以证明刑讯逼供实的存在。
但公诉人说,当时没有拍过照片。
面对眼前的窘境,审判长宣布休庭。
1999年1月15日,中院第二次开庭。
经过一个月的准备,公诉机关弄来了一份《补充现场勘验笔录》,“补足”了原来没有的“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的泥土记录。
辩护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种严重违反程序、恣意“创造证据”的行为,恰恰说明本案根本就没有证据!
杜某再次要求公诉人出示照片,这一次,公诉人说,照片找不到了。
见此情景,杜某转而对审判长说:“我还有他们刑讯逼供的证据!”